组合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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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费用
转贷流程
1、借款人、担保公司到银行确认能办理商业贷款提前全部还款。
2、借款人到原贷款办事处提交贷款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办理阶段性担保手续,签署相关合同文本,缴纳相关费用。
3、办事处核定放款条件具备后放款。
4、担保公司协同并监督借款人还清商业贷款。
5、担保公司协同并监督借款人(或代办)赎证撤押手续。
6、担保公司协同并监督借款人(或代办)抵押和领证手续。
7、担保公司将产权证、他项权证转给办事处。
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抵押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抵押人单身的,须提供未婚声明;抵押人离婚、丧偶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死亡证明,并填写《具结保证书》。
3、户口为农户或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需为本市非农户口,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工作单位、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
4、评估报告经招标的评估公司出具。
5、以上所需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