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大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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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迎接党的X胜利召开,全力为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 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府办函〔X〕9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大行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行动,机动车行人文明礼让行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及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第X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规律,以综合治理为核心,以“安全、畅通、有序、文明”为原则,为“绿色耳乡红色X”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大行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点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城市文明水平、宜居品质和通行能力全面提升,“车让人、让出安全,人让车、让出文明,车让车、让出和谐”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大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
X任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X,副县长X任副组长,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执法局、县五创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道安办,由县应急办主任、县道安办主任X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长、县道安办副主任X 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三大行动”的组织指导、指挥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有关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到县道安办集中办公。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行动。要及时组织公安、住建、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和X镇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立足城市道路的现状和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总体要求,聘请专家团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调研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人行过街天桥、立体停车场、交通信号灯及交通监控等基础设施情况,科学规划,加快完善。按照职能职责和管辖区域,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升级。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和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的建设完善,提出合理工作建议和意见。
住建部门负责结合城市规划,针对人流、车流和商业密集程度等进行人行过街天桥、立体停车场的规划,按标准施划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安装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公路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优化公交线路及站点布局,引导搞好公共交通。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严格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管理,对在
人行道、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依法处罚。强化游摊散贩管理,严禁占道经营。强力拆除违法建设,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
X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机动车、行人文明礼让行动。按照“车让人、让出安全,人让车、让出文明,车让车、让出和谐”的要求,结合全国城市交通“治乱缓堵”系列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县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相互礼让文明创建活动、行人违章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专项劝导整治行动。通过在城市和中心X人流、车流密集路口、路段大力宣传和正确引导相结合、广泛教育与严格处罚相结合、完善设施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现场处罚与非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广大驾驶人进行一次礼让斑马线的集中教育培训、组织发动志愿者上街开展文明劝导、发挥聘请的劝导员作用、公安交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借助媒体等平台及时曝光、在无信号灯的斑马线路口路面喷写“车让行人”提示语等举措,掀起文明礼让创建热潮。使机动车在斑马线处礼让行人,行人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动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基本杜绝城市主要路口、路段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
局、县交运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五创”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攻坚,确保整治有声威有实效。一是加强巡逻管控。根据城市道路各路口通行现状,采取定点管理和强化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早、中、晚X时段进行定点管理。平峰期安排警力强化日常巡逻管控,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对超速、超员、酒驾、毒驾、无证、无牌、闯红灯、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闯禁行、非法从事客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部门联勤联动、夜间集中统一行动、分阶段波次整治等办法,坚持“有违必纠、有纠必处、有处必严”的原则严查严处。三是依托科技手段治理。依托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等科技设备和手段,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拥堵状况进行收集、分析、研判,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科技信息的有机结合,达到对违法驾驶人的精准查处和有效震慑。(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底前):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通
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底):集中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文明礼让创建活动。
(三)检查验收和通报表扬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前):集
中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通报表扬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三大行动”是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承担起各自职责,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网络、传统和新型媒体,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借助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三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大力报道“三大行动”的工作成果,增强社会知晓度,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三)强化督导,逗硬问责。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对“三大行动”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适时通报,
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问
(四)加强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有关部门在行动期间,要
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情况。对工作中好的做好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大力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每月1日前要向县道路
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