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比赛获奖人员奖励办法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本文为《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团队凝聚力,本公司决定举办一系列比赛活动。
为确保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奖励的公平性,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一、比赛活动分类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本公司将组织多种形式的比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技能类比赛:如知识竞赛、技术能力比拼等;2. 创意设计类比赛:如创意作品征集、设计大赛等;3. 体育竞技类比赛: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等团队争霸赛;4. 社交活动类比赛:如才艺展示、舞台表演等;5. 团队合作类比赛:如团队拼图、解谜等。
二、奖励设置1. 单项奖励:对于每个比赛项目,将分别设立“优胜奖”、“亚军奖”和“季军奖”。
获得单项奖的参赛者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金。
2. 综合奖励:针对全年度各类比赛的积分排名,将设立“年度总冠军奖”、“亚军奖”和“季军奖”。
获得综合奖的参与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额外奖励金。
三、奖励具体金额1. 单项奖励:优胜奖金为X万元,亚军奖金为Y万元,季军奖金为Z万元。
具体金额根据不同比赛项目的参与人数和难度程度确定,将于每次比赛前公布。
2. 综合奖励:年度总冠军奖金为M万元,亚军奖金为N万元,季军奖金为O万元。
综合奖励金额将根据各项比赛的积分排名和参与人数确定。
年度总冠军奖金最高,亚军奖金次之,季军奖金最低。
四、奖励发放方式1. 奖励发放时间:奖励将于每次比赛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获奖参与者的个人工资账户。
2. 奖励支付周期:奖励金将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发放。
五、奖励评选方式1. 单项奖励评选:单项奖励将由比赛评委团队和现场观众投票方式评选产生。
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2. 综合奖励评选:综合奖励将根据各项比赛的积分排名、参与人数以及个人表现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评选过程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其他事项1. 奖励名额限制:每次比赛活动的奖励名额有所限制,具体名额根据报名人数和针对比赛项目的要求确定,将于每次比赛前公布。
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各类学习竞赛和体育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加强对各类竞赛的组织管理,奖励在竞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学生为主体参加的“每月一赛”学习竞赛和十项体育竞赛活动。
二、竞赛管理1.“每月一赛”学习竞赛活动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在年初组织申报,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年举行的十项竞赛项目,每个学习竞赛项目给予2000元的组织管理费(含获奖学生奖励费)。
2.“每月一赛”学习竞赛活动设一、二、三等奖,由教务处颁发证书。
参赛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人数分别按参赛学生数的2%、4%、6%比例计算;参赛人数超过500人的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3.各类竞赛由申报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竞赛项目的人员或参赛组。
4.学校的十项体育竞赛活动由体育学院负责组织,并将竞赛方案和结果报教务处。
三、奖励办法1.学生参加“每月一赛”学习竞赛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申请与比赛相关课程(由承办单位确定)免试一科,成绩按优秀(95分)记;获二、三等奖的学生可申请与比赛相关课程(一门)分别加10分、5分,最终成绩均不超过班级学生成绩的最高分。
2.在十项体育项目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在比赛学期选一门课加分。
个人项目获得前8名的学生,第1-3名加10分,第4-8名加5分(越野赛第1-10名加10分,第11-20名加5分);集体项目前3名的学生加10分。
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班级学生成绩的最高分。
3.对组织竞赛活动的承办单位,学校将给予工作量奖励(28元/教分),由承办单位根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分配工作量。
参赛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竞赛,奖励工作量100教分;参赛人数在500人(含500人)以上的竞赛,奖励工作量120教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4年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2024年文体活动奖励细则为了鼓励和促进文体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力和参与热情,特制定本奖励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并对奖励的种类和条件做出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一、奖励种类1. 优秀个人奖励:对在文体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最佳演员、最佳歌手、最佳舞者等。
2. 优秀团队奖励:对在文体活动中合作精神突出、团队协作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最佳演出团队、最佳创作团队等。
3. 优秀作品奖励:对在文体活动中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最佳剧本、最佳音乐作品、最佳舞蹈作品等。
4. 优秀导师奖励:对在文体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指导和帮助,取得显著成绩的导师进行奖励。
5. 优秀志愿者奖励:对在文体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工作,表现出色、为他人付出辛勤努力的志愿者进行奖励。
6. 其他特别贡献奖励:对在文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广泛认可的个人或团体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文化传承贡献奖、跨界创新贡献奖等。
二、奖励条件1. 个人奖励:申请参与评选的个人必须在文体活动中担任重要角色,表现突出,获得评委一致认可。
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个人作品、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团队奖励:申请参与评选的团队需在文体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团队成员数量不得少于五人。
申请者需提交团队简介、团队作品、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
3. 作品奖励:申请参与评选的作品必须在文体活动中得到广泛认可,展现独特创意和艺术魅力。
申请者需提交作品说明、作品展示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导师奖励:申请参与评选的导师需拥有丰富的指导经验,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指导人员或学员的认可。
申请者需提交导师简历、指导作品及成绩、学员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5. 志愿者奖励:申请参与评选的志愿者必须在文体活动中表现出色,为活动顺利进行作出重要贡献。
申请者需提交志愿者工作证明、志愿者时长记录、活动组织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面向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专家、裁判员、监督员、仲裁员、工作人员、合作企业、承办院校及组织参赛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代表团设立相应奖项,具体规定如下:一、大赛奖励(一)奖励类别 1.选手奖励(1)各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或个人一、二、三等奖。
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2)按照所涉及的专业岗位特点,赛项尽可能将竞赛成绩或名次与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挂钩。
2.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各赛项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裁判员奖励基本条件: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作风正派、执裁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得到裁判团队及参赛师生的广泛认可。
凡有投诉记录的一票否决(恶意投诉除外。
优秀裁判员由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
4.优秀工作者奖励基本条件:在赛事筹备、组织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大赛各项制度规定,为赛事成功举办付出辛勤劳动,贡献突出,且获得参赛师生的好评。
推选对象:大赛赛项专家、监督员、仲裁员和赛务工作人员(含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
赛项执委会负责推荐赛项专家和赛项仲裁员;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赛区和承办学校工作人员;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赛项监督员。
5.突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颁发给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合作企业和承办院校。
合作企业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大赛筹备,资助大赛资金和设备,圆满完成大赛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的一致好评。
承办院校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全力保障技能大赛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大赛各项任务且获得参赛师生一致好评。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绩效评价负责推荐优秀合作企业。
赛区执委会负责推荐优秀承办院校。
推荐的优秀裁判员、优秀工作者和突出贡献奖由大赛执委会审核批准。
(二)奖励标准1.获得各赛项一、二、三等奖的团体赛参赛选手或个人赛参赛选手,授予相应荣誉证书;获得一等奖的团体赛参赛队或个人赛参赛选手,授予奖杯。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为了激发员工的创造力,提高团队的凝聚力以及促进公司文化的建设,我公司决定举办一系列比赛活动。
为了使比赛更具吸引力,我们特定制了奖励办法,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优秀表现。
一、比赛活动范围和奖励类型本次比赛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创意设计、项目管理、团队合作、销售业绩等。
通过这些活动,鼓励员工在各自领域发挥才华,提升个人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根据比赛活动的特点和目标,奖励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个人奖励:对在比赛中表现突出和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称号、特殊待遇等,具体奖励内容会针对每个活动的具体情况而定。
2. 团队奖励:对在比赛中形成优秀团队合作,并取得优异成果的团队进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团队旅游、团建活动等,旨在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创新奖励:对在比赛中提出创新想法、解决问题的员工进行奖励。
这种奖励形式主要是鼓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奖励可以是奖金、技能培训、专项资源支持等。
4. 荣誉奖励:针对那些在比赛中展现出卓越品质和领导能力的员工进行奖励。
这种奖励形式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在工作中追求卓越、超越自我,成为榜样和模范。
奖励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领导力培训等。
二、奖励评选和申请流程为了公正、公平地评选奖励,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评选和申请流程。
1. 比赛活动组织者将事先确定评选标准和评选委员会,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 比赛活动结束后,参赛员工将提交申请,包括个人或团队在活动中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和奖励类型的申请。
3.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比赛活动的要求和标准,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和评分。
4. 最终评选结果将由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和活动要求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员工颁发奖励。
三、奖励宣导和激励机制为了让员工充分了解比赛活动和奖励办法,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导和推广。
1. 在公司内部的通讯工具、公告栏、会议宣讲等途径,向员工宣传比赛活动和奖励办法。
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体育比赛奖励,鼓励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争创佳绩,推动我市竞技体育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东省体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竞技体育比赛的奖励工作。
包括省运会、全国锦标赛、全运会、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青奥会、奥运会等。
第三条市体育部门具体负责全市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的认定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运动员是指在市注册,代表市参加省级比赛,以及由市输送,代表省、国家参加全国及国际体育比赛的运动员。
本办法中所称全国锦标赛及以上赛事的输送教练员是指培养输送运动员到省以上训练单位的市级教练员。
所称省运会市级教练员是指市级训练单位的运动队教练员,输送教练员是指把运动员输送到市级训练单位的县级教练员或社会力量训练单位的教练员,主教练是指集体项目中负责队伍训练及主要比赛责任的教练员,助理教练是指集体项目中辅助主教练的教练员。
第五条对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奖励。
(-)对获得奥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IOO 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青奥会、亚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获得全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10万元、8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获得全国锦标赛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获得省运会单项一至八名的运动员及其市级教练员分别给予人民币3万元、1万元、4000元、3000元、1500元、IOOo元、800元、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30%的一次性奖励。
中学教师教学比赛奖励办法
中学教师教学比赛奖励办法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上的出色表现,经过研究和讨论,我们制定了以下中学教师教学比赛奖励办法:一、奖励内容:1.优秀教学表现奖:对在教学中取得杰出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创新教学实践奖:对运用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取得显著效果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3.学科竞赛指导奖:对在学科竞赛中,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教学团队协作奖:对在教学团队协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奖励条件:1.优秀教学表现奖:(1)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高度认可;(2)学生在考试成绩、学科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3)教学方法得到同行教师认可,并在同行教师中产生积极影响。
2.创新教学实践奖:(1)运用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取得显著效果;(2)通过创新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3)取得同行教师的认可,具有推广价值。
3.学科竞赛指导奖:(1)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在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2)在指导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培养,取得良好成绩;(3)具有良好的竞赛指导经验,得到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认可。
4.教学团队协作奖:(1)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团队协作成效;(2)积极分享教学经验,与团队成员共同提高教学质量;(3)在团队协作中获得学校和同行教师的认可。
三、奖励方式:1.表彰信和荣誉称号:对获奖教师发放表彰信,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奖金和奖杯:对获奖教师发放一定金额的奖金,并颁发奖杯作为奖励。
3.进修和培训机会:为获奖教师提供进修和培训机会,以进一步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我们中学教师教学比赛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可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意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比赛活动奖励方案
比赛活动奖励方案
在组织比赛活动时,一个好的奖励方案可以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提高比赛的参与率和竞争力。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比赛活动奖励方案:
比赛类型
1. 比赛主题
•确定比赛的主题和目的,如科技创新、体育竞赛等。
2. 参赛对象
•确定比赛的参赛对象,如个人、团队、学生、专业人员等。
3. 比赛形式
•确定比赛的形式,如作品提交、比赛演讲、竞技比赛等。
奖励方案
1. 奖项设置
•一等奖
–奖金:1000元
–奖状:一份
–奖品:iPad
•二等奖
–奖金:500元
–奖状:一份
–奖品:Kindle
•三等奖
–奖金:200元
–奖状:一份
–奖品:书籍礼包
2. 特别奖励
•最佳创意奖:100元礼品卡
•最佳表现奖:50元书券
•最佳团队奖:团队旅游券
3. 颁奖时间
•在比赛结束后的一周内举办颁奖典礼。
4. 奖励公示
•在比赛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上公示获奖名单和奖品。
注意事项
•所有奖品不可转让或兑换现金。
•如有发现作弊或违规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
结语
一个完善的比赛活动奖励方案不仅可以激发参与者的热情,也能提高比赛的品质和影响力。
希望以上奖励方案对于您组织比赛活动时有所帮助!
以上就是比赛活动奖励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的活动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I. 引言在组织比赛活动过程中,为了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和竞争力,制定合理的奖励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比赛活动的方案奖励办法,以激励和鼓励参与者的积极参与和优异表现。
II. 奖励等级为了根据参与者的不同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我们设置了三个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III. 奖励方式1. 一等奖- 奖金:获得一等奖的参与者将获得丰厚的奖金作为奖励,具体金额根据比赛活动的预算而定。
- 奖状:获得一等奖的参与者将获得一份精美的奖状,以表彰其在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
- 奖品:除了奖金和奖状外,一等奖的参与者还将获得一份特别定制的奖品,代表着他们在比赛中的卓越表现。
2. 二等奖- 奖金:获得二等奖的参与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金额低于一等奖。
- 奖状:获得二等奖的参与者将获得一份精美的奖状,以表彰其在比赛中取得的出色表现。
- 奖品:除了奖金和奖状外,二等奖的参与者还将获得一份特别定制的奖品,作为对他们参与比赛的肯定。
3. 三等奖- 奖金:获得三等奖的参与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金额低于二等奖。
- 奖状:获得三等奖的参与者将获得一份精美的奖状,以表彰其在比赛中展现的努力和进步。
- 奖品:除了奖金和奖状外,三等奖的参与者还将获得一份特别定制的奖品,作为对他们参与比赛的认可。
IV. 其他奖励1. 特别贡献奖- 对于在组织和筹备比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我们将颁发特别贡献奖作为额外的奖励和表彰。
- 特别贡献奖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方式和内容,并由组织方从奖励活动的预算中安排。
2. 参与奖- 对于参与比赛活动但未获得前三名的参与者,我们将颁发参与奖作为他们的努力和参与的认可。
- 参与奖将包括一份感谢信和一份纪念品,以作为他们参与比赛的纪念和证明。
V. 结论通过合理的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我们可以激励参与者发挥出最佳水平,并对他们的杰出表现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近年来,学生学科竞赛已成为学校教育中的重要部分。
学科竞赛不仅可以展现学生的专业才能,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奖励学生的学科竞赛成绩,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奖励办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科竞赛奖励的问题。
1. 优秀获奖者奖励学科竞赛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和发掘优秀的学生。
对于那些获得学科竞赛一等奖或特等奖的学生,学校应该给予特殊的奖励,比如提供额外的奖金、奖状以及专门的荣誉称号。
这种奖励措施可以鼓励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并树立起良好的学习榜样。
2. 奖励不同级别学科竞赛的难度和水平各不相同,因此,学校应该根据不同的竞赛项目和不同的级别划分奖项。
例如,对于国家级比赛和省市级比赛,奖励的金额和荣誉称号可以有所不同,以便能更好地奖励那些在更高级别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 奖励学科多样性学科竞赛的种类繁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等。
学校应该注重奖励学科的多样性,以激发学生在不同领域的学科竞赛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潜力。
例如,在学科竞赛奖励中,可以设立多个学科奖项,以鼓励学生参与不同学科的竞赛。
4. 鼓励团队合作学科竞赛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个人能力,还可以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学校应该设立团队奖项,对那些在学科竞赛中表现出色的团队给予特殊的奖励。
这不仅可以鼓励学生之间相互合作,在竞赛中共同取得好成绩,还能培养学生的协作和团队精神。
5. 建立奖学金制度学科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应该得到更好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学校可以设立奖学金制度,对那些在学科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给予经济支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继续深造和发展。
6. 考虑综合素质除了学科竞赛的成绩,学校也应该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来进行奖励评定。
例如,学生在学科竞赛之外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文艺活动或者体育锻炼等方面,也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和奖励。
7. 奖励参与者在学科竞赛中,不仅是获奖者值得鼓励和奖励,还有那些积极参与竞赛却没有获奖的学生也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各种比赛活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受欢迎。
为了激发大家的热情和参与度,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以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比赛活动中来。
二、奖励体系1. 积分奖励参与者在每次比赛活动中根据名次获得相应的积分,积分将会累积并记录在个人账户上。
根据积分的高低,我们将设立不同等级奖励,包括称号、奖杯、荣誉证书等,并在官方平台和社交媒体上公布获奖者的名单。
2. 实物奖励为了给予参与者更直接的奖励,我们将提供丰富多样的实物奖励,包括现金、礼品卡、赞助产品等。
实物奖励将会根据比赛活动的类型和规模来确定,我们将确保奖励的选择多样化,并充分考虑到不同参与者的需求和兴趣。
3. 差旅补贴对于那些需要长途旅行参与比赛活动的选手,我们将提供差旅补贴。
根据参与者的实际情况和比赛活动的地点,我们将提供合理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补贴,以确保选手能够顺利参与比赛,并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4. 媒体曝光对于表现突出的参与者,我们将积极提供媒体曝光机会,包括报纸、杂志、电视节目、网络平台等。
通过媒体的宣传,参与者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成绩,同时也可以为其个人品牌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三、申领流程1. 成绩确认参与者在比赛活动结束后,需要向组织方提交个人成绩证明和相关参赛证明材料,以作为申领奖励的基础。
组织方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认证和核实,并保证公正、公平地评判。
2. 奖励申请通过官方平台提交奖励申请,参与者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所获得成绩和所期待的奖励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我们鼓励参与者在申请中详细描述自己在比赛中的表现和心得,以增加申请的成功率。
3. 奖励发放经过审核和评估,我们将尽快为获得奖励的参与者提供相应的奖励,包括称号、实物奖励、差旅补贴等。
奖励将会以最快的方式通过邮寄、电子转账等形式发放给参与者,并通过官方平台公布。
四、注意事项1. 每项比赛活动的奖励规则将在活动开始之前向所有参与者进行明确说明,以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比赛奖励办法实施方案
比赛奖励办法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比赛活动,以奖励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
比赛奖励办法的实施方案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奖励设置。
1. 个人奖励,根据个人在比赛中的表现,设立一、二、三等奖,并分别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团队奖励,对于团队合作取得优异成绩的,设立团队奖,并给予团队成员相应的奖金和奖品。
三、评选标准。
1. 个人奖励的评选标准包括,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2. 团队奖励的评选标准包括,团队整体业绩、团队协作能力、项目成果等。
四、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员工可以自荐或被推荐参与比赛,提交个人或团队的成绩和材料。
2. 评选委员会评审,由公司内部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选,公正、公平地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3. 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在公司内部通知公告,并举行颁奖典礼。
五、奖励发放。
1. 个人奖励将在评选结果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奖金将直接发放至获奖员工的工资卡上。
2. 团队奖励将在评选结果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奖金将直接发放至获奖团队的团队账户上。
六、宣传推广。
1. 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公司网站、企业微信等渠道进行比赛活动的宣传,鼓励更多员工参与其中。
2. 在奖励发放后,公司将通过内部媒体进行获奖员工和团队的宣传,激励更多员工积极参与比赛活动。
七、监督管理。
1. 比赛活动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
2. 针对比赛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公司将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以提高比赛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八、总结。
比赛奖励办法的实施方案将通过严格的评选流程和公正的奖励发放,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以上是比赛奖励办法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员工积极参与比赛活动,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奖励方案
赣南师范学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各类竞赛奖励办法(修订)为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鼓励更多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的各类竞赛,不断提高我校总体参赛水平,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在原奖励办法多年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订如下:第一条奖励对象与范围(一)奖励对象:承担了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赛前学生辅导培训工作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经过一定的选拔、考核程序后,才具备担任赛前学生辅导培训工作的资质,且仅限于指导本人所从事专业学科教学相关的赛事。
赛前指导教师名单须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二)奖励范围:由省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或指定机构组织的正式竞赛(包括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以及其它各类实践技能竞赛、创新设计大赛等。
具体类别有:1.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举办的世界性竞赛。
2.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如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体育总局等)及共青团中央等主办的全国性竞赛。
3.省级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如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体育局等)及团省委等主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各类竞赛。
4.其它竞赛:指省级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省级或国家级艺术类一级协会、社团及新闻媒体等举办的有较大影响的民间赛事。
以下情况不适用于本奖励办法:1.凡未按学校要求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或未经学校批准自行参赛的;2.由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内以做试题的形式参赛,并且奖项系按照一定比例产生的各类竞赛;3.竞赛参赛队(作品)与奖项设置数量相同或参赛队(作品)数小于4的。
第二条奖励程序(一)赛前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应填写《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竞赛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竞赛举办单位或组委会的正式通知及组织章程等材料,于赛前按参赛项目管理归属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稿)艺体类:一、项目设置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作;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时津贴。
(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一)体育工作方面: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2、其它项目奖励(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2)教练员单项奖励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二)、艺术工作方面:1、区级大型团体比赛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其中一等奖第一名另嘉奖1500元并享受本年度九年级老师外出休养待遇)2、市级大型团体比赛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800元,三等奖1000元(其中一等奖第一名另嘉奖2500元并享受本年度九年级老师外出休养待遇)3、外聘专家指导必须由校行政讨论通过,比赛奖金按上述奖励的50%计奖,(如获一等奖第一名不再享受本年度九年级老师外出休养待遇)4、区级非团体项目及个人比赛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同一教师辅导同一项目的奖励封顶800元;5、市级非团体项目及个人比赛一等奖200元,二等150元,三等奖100元;同一教师辅导同一项目的奖励封顶1000元;五、运动员奖励:1、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比赛中得一分奖励10元,获得单项第一名嘉奖100元,累计嘉奖。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条例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条例一、奖励目的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组织、热情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表彰带队与指导教师取得的工作业绩,全面展示学院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实际才华,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知名度,特设立指导教师奖。
二、奖励范围1.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或市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学生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
国家级竞赛是指由教育部、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的全国性竞赛;市级竞赛是指由市教委、市劳动局、市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的全市性竞赛;参加华东地区或省际比赛获奖,按国家级比赛同名次奖金的80%计发。
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可相当于市级竞赛评奖;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以及其他各种名目、范围的竞赛经申请认定后,可按市级竞赛奖金的80%计发。
2.原则上一名教师可以同时指导多名学生,但同一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不宜多于2人,所获奖金由两人分享。
3.外出参赛前,应在校园网下载并填写《学院外出参赛申请表》,确定指导教师和由其指导的学生名单,经所在系(部)及教务处签署意见后,连同参赛通知书复印件交实训中心审核、同意,并初步认定等级。
三、奖励程序1.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奖可随时申报,于每年的6月、12月分两次统一审定颁发。
2.申请奖励的指导教师在校园网下载并填写《学院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奖申报表》,附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系(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实训中心。
获国家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由实训中心彩色复印后存档。
3.对应每一项获奖须填写一份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奖申报表。
同一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名学生获得不同等级奖项时,以学生所获得的最高奖项评定颁发教师指导奖。
同一名教师指导不同学生获不同等级的奖,对该教师的指导奖可以累加计算颁发。
4.以学院名义组队参加的各级各类团体比赛,如有获团体金奖,团体银奖和团体铜奖的,可参照本条例规定的获得相应级别、相应等级奖项的奖金数加倍计算颁发。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
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激发学生们参与比赛活动的积极性,展现他们的才华和能力,本校决定制定一项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
该奖励办法的目的是鼓励学生参与比赛活动,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奖励级别与方法为了体现学生们的不同水平和努力程度,我们设立了以下奖励级别:1. 一等奖:该奖项将授予在比赛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获奖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杯,并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活动。
此外,他们还将获得参加培训课程的机会,提升他们的技能和知识。
2. 二等奖:该奖项将颁发给在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学生。
获奖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以及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奖励,以资鼓励和激励。
3. 三等奖:该奖项将颁发给在比赛中取得一般成绩的学生。
获奖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学校特别设计的纪念品,以表彰他们的参与和努力。
4. 参与奖:为了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比赛活动,我们还将颁发参与奖给所有参赛学生。
他们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一份特别礼物,以表彰他们的勇气和努力。
三、评选与表彰为了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我们将组建一支评审团队,他们将负责对比赛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核。
评审团将根据比赛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学生的表现和成绩,综合考虑各项因素进行评选。
1.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将根据不同比赛活动的特点进行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性、技术水平、表现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评审团将根据这些标准对参赛作品或表现进行评估。
2. 表彰方式:学校将在校内或线上举办庆祝仪式,以表彰获奖学生的优秀成绩和努力。
获奖学生将受到校方和教师的公开表扬,并颁发相应的奖项和证书。
四、推广与宣传为了增加比赛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推广与宣传措施:1. 学校宣传: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海报等途径,向全体学生宣传比赛活动的重要性和奖励办法。
我们还将邀请往届获奖学生分享他们的经验和成就,以鼓励更多学生的参与。
2. 社交媒体宣传:学校将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关于比赛活动方案奖励办法的宣传内容,吸引更多学生的关注和参与。
小学美术奖励方案及措施
小学美术奖励方案及措施
为加大我校美术工作的力度,促进我校美术教学的发展,充分调动美术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比赛项目
市、区级美术各类比赛项目
二、奖励办法
学校根据每次比赛的级别以及获奖等第予以奖励,奖励方法如下(按每人次计算):
(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
1、上海市级比赛获奖: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2、金山区级比赛获奖: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二)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
1、上海市级比赛获奖:
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2、金山区比赛获奖: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3、朱泾镇比赛获奖:
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
(三)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环境布置美术组相关教师每人每次学期末获得1分考核加分。
说明:
1、六一庆祝活动、学校接受督导、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以及其他全校动员的活动看作学校重大活动。
2、一学期本项目加分累计每人不超过3分。
(四)美术教师工作采用参赛获奖奖励的形式进行鼓励,因此平时学生训练以及带队比赛不再颁发训练补助及加班费。
教师领取上述奖金以后期末一线教师考核中不再享受加分。
(五)采用本办法以后,如有上级的奖金,则奖给学校。
(六)同一作品(或节目、运动项目)获区级以上不同奖次后,学校按高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不同时享受两次。
三、本办法从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导处。
各类比赛获奖人员奖励办法
各类比赛获奖人员奖励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对各类比赛获奖人员奖励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对参加集团及上级各类比赛获奖人员的奖励。
2 术语和定义各类比赛:是指集团、业务系统、行业或党政机关举办的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比赛、业务技能比赛和文体比赛等各类比赛活动。
3 内容和要求3.1 集团积极举办各类比赛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集团、业务系统、行业和党政机关的各类比赛,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3.2 奖励办法:1)集团举办的各类比赛项目,比赛结束后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价值200元实物、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价值150元实物、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价值100元实物、优秀奖价值50元实物。
业务技能比赛年底奖励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2) 非官方业务系统(包括经营厂家)举办的比赛,省(市)区域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3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800元;全国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5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3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000元;3)非官方行业系统(包括行业协会、媒体或其他合法社会组织)举办的比赛,市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2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800元;省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8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5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200元;全国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5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3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2000元;4)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同级党、工、青、妇)举办的比赛,市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2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5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000元;省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5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3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2000元;全国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30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20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0000元。
学院文体类竞赛奖励办法
学院文体类竞赛奖励办法
为了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提高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体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鼓励学生为学院争得更多荣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经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同意,代表学院参加由学校主办或职能部门主办的校级各类比赛。
二、奖励标准。
1.团体项目: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一等奖)奖励800元,第三名(二等奖)奖励600元,第四名(三等奖)奖励500元。
2.个人项目(单项比赛):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一等奖)奖励200元,第三名(一等奖)奖励100元,第四名(三等奖)奖励80元。
3.校运会:按30元/分奖励运动员,学院田径队参照团体项目标准奖励,得分第一的班级奖励800元,得分第二的班级奖励500元,得分第三的班级奖励300元。
(班级得分相等,则以单项比赛获得高名次多者居前)。
三、其他。
代表学校参加校外各类文体竞赛获奖的,由学校进行奖励,学院不重复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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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比赛获奖人员奖励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对各类比赛获奖人员奖励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对参加集团及上级各类比赛获奖人员的奖励。
2 术语和定义
各类比赛:是指集团、业务系统、行业或党政机关举办的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比赛、业务技能比赛和文体比赛等各类比赛活动。
3 内容和要求
3.1 集团积极举办各类比赛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集团、业务系统、行业和党政机关的各类比赛,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3.2 奖励办法:
1)集团举办的各类比赛项目,比赛结束后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价值200元实物、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价值150元实物、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价值100元实物、优秀奖价值50元实物。
业务技能比赛年底奖励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2) 非官方业务系统(包括经营厂家)举办的比赛,省(市)区域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3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
1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800元;全国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5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3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000元;
3)非官方行业系统(包括行业协会、媒体或其他合法社会组织)举办的比赛,市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2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800元;省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18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5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200元;全国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5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3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2000元;
4)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同级党、工、青、妇)举办的比赛,市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2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15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000元;省级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5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3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2000元;全国比赛奖第一名(冠军或一等奖)30000元、第二名(亚军或二等奖)20000元、第三名(季军或三等奖)10000元。
3.3 奖励只奖给参赛获奖选手,其他人员如领队、老师、教练、助手、陪练等,一律不得享受奖励。
3.4 奖励只对经集团批准代表企业参加比赛的获奖人员,私自参加的比赛,不代表企业,不享受任何奖励。
3.5 参加多次各级同一类比赛(如市级选拔、省级复赛、全国决赛等)只奖励所获最高级别奖项,参加不同类别比赛奖项可重复计算。
3.6 比赛获奖人员奖金发放于每年年底一次性进行,和员工年终奖金同样列支,一同发放。
3.7 参加各级比赛奖给选手个人的奖品、奖金一律个人所有,比赛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由各单位办公室(综合部)存档。
3.8 对比赛获奖人员奖励程序:
1)每年12月底各单位申报获奖人员名单(行政处室以行政支部申报),申报表格见附件A;
2)各单位申报表经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报集团工会办公室;
3)集团将组织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企管中心、工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4)审查后的奖励名单报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
5)和集团员工年终奖同时造表发放获奖奖金。
4 检查与考核
集团工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对不按本标准规定执行的相关当事人每违反一项扣绩效考核分数2-5分。
对弄虚作假者收回奖金、取消荣誉称号,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5 附录
附录A:比赛获奖人员奖励申报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比赛获奖人员奖励申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
间:年月日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