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6.大庆市马铃薯种植收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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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F—2007—005
合同编号:
大庆市马铃薯种植收购合同
种植人(甲方): 签订地点:
收购人(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承诺在本村地块种植马铃薯亩,并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种植,在年月日以前,共向乙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马铃薯吨。在完成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承诺按约定数量、质量标准收购并无偿提供田间技术指导。
第二条马铃薯的质量标准:薯块单体重量克以上,表面干爽无混泥、无冻伤、无腐烂、无病害,机械损伤、青皮的马铃薯不超过 %。
第三条马铃薯每吨收购价为元。收购时,若市场价格
上涨,收购价格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四条马铃薯由甲方送货到乙方收购点或乙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如扣杂,基础扣杂率不超过 %或双方协商确定扣杂率。
第六条货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由甲方所在村统一结算),现金当场结算(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乙方不得欠款或代扣各种税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5%—25%)的违约金。
2.乙方应根据自身的日收购能力制定有利于双方的收货安排计划,并提前告知甲方。因乙方安排不当造成甲方不能当日交货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部分价值的(1%—20%)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种植及由于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种植人(甲方)签章:收购人(乙方):(章)
地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章)
邮政编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什么是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指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另一方所接受,关键是看发出的要约对对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对方表示了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双方还必须要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2、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