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科刑法考前聚焦有答案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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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聚焦 40 题
[考点1:罪刑法定原则]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是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更好地保护国民的自由与人权 罪刑法定不仅直接限制国家刑法权,还会限制到所有国家刑法权上,包括制刑权、量刑权、求刑权等,司法人员不能超出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办案
B.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但行政法规与规章、习惯、判例、国际条约都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
成文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当然要求
C.事前的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刑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禁止溯及既往的原则,从旧兼从轻,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D.扩大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其解释结论则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
方法被允许并不意味着结论被允许
[考点2:刑法的解释]
2.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BCD)
A.刑事被告人不能作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正犯而成立犯罪,那么,当其教唆他人为自己毁灭证据时更不成立犯罪,这属于当然解释
只能是帮助其他人毁灭、伪造证据
B.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成立行贿罪,那么,因被勒索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也不成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属于允许的类推解释
一个严重的行为都不认定为行贿,那么一个更轻微的行为也不会被认定为行贿,是一种当然解释,同时是比较类似的条文进行解释的,属于允许的类推解释或有利益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D.将寻衅滋事罪中的“公共场所”解释为包含“信息网络”、将“公共场所秩序”解释为“公共秩序”,属于扩大解释
这是司法解释的结论,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规定的公共场所都包括信息网络,比如强制威胁一个妇女直播给大家看,就不属于在公共场所猥亵
D.将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解释为仅限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行为,属于限制解释
任何以暴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都可以称为绑架,但此处的绑架仅仅只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绑架行为,当然还包括绑架以后被他人收买的妇女儿童
[考点3: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3.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说法错误?(ABD)
A.《刑法》第 201 条第四款中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消极构成要件要素是指没有这个要素就构成犯罪,没有这个就不构成犯罪比如:389第3款(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这里是处罚的阻却事由,是规
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这是正确的
B.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行贿罪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都属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
受贿罪在理论界的通说认为受贿罪中的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且只需要承诺就可以了;行贿罪中的通说认为是主观目的,但也有一种认为是客观的
C.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完全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盗窃罪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完全违背他人意志
D.诬告陷害罪中“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属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是指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检举失去实,本身就不是犯罪,在这里只是一个注意规定
[考点4:不作为危害行为的成立条件]
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说法错误?(AB)
不作为义务的来源:(1)凡事行为人对危险的来源处于支配、控制地位,则对这个危险有防止的义务;(2)或者行为人对脆弱的法律主体有照顾照看的关系;(3)或者在行为人支配的领域
行为人要有结果回避的可能性,不履行义务导致的法益侵犯与作为导致的法益侵犯具有等价性
A.甲深夜驾车经过山区偏僻路段,将路边的受伤者乙转移到高速公路服务站门
口后离去,但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的,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甲事实上使被害人更容易得到救助,没有侵害法益,与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B.甲出门前发现其点燃的蜡烛可能倾倒,容易引发火灾,但未采取任何防止措施,后来蜡烛倾倒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在火势蔓延之际,路人乙发现后未报警的,甲、乙都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放火罪
甲造成了这个危险,故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但乙报警的义务不等于救火的义务,所以乙的行为也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C.甲追赶小偷乙,乙无路可逃而坠入湖中,遂向甲求救,甲置之不理,眼睁睁看着乙被淹死的,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本身乙坠入湖中的行为甲不负责,但乙可能淹死,甲就有救助的义务了,能救不救的,成立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罪
D.甲男假装熟睡,任由邻居幼女乙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而不予制止的,甲成立不作为方式的猥亵儿童罪
甲有义务阻止幼女的这个行为,因为这其实是猥亵儿童的表现,所以成立不作为的猥亵儿童罪
[考点5:结果加重犯]
基本犯罪行为导致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有的犯罪可以对其他人发生加重结果,有些犯罪规定只能针对特定的人实施,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定是过失,有的犯罪故意的会成立其他的犯罪
5.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些选项正确?(BD)
A.甲绑架乙后又故意杀乙,致使乙在逃跑中摔死的,成立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
要把死亡归于杀人行为,不能归于绑架行为,这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结合犯,成立绑架罪一罪,法定刑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B.甲为拐卖儿童丙,将丙的母亲乙打成重伤的,成立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 只要是拐卖行为致使被拐卖妇女、儿童及其家人、亲属死亡、重伤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这里不仅包括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还包括他们的亲属 C.甲强奸妇女丙,将前来阻止自己的乙打成重伤的,成立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指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必须是导致被害妇女重伤、死亡,针对其他人的应当数罪并罚
D.甲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乙的财物,由于乙的躲闪,将路人打成重伤的,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是致人被害死亡,不仅包括被抢劫人,还包括其他人
[考点6: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会影响到一罪/数罪,既遂/未遂,过失/故意,诈骗、敲诈勒索、抢劫对因果关系的进程有特殊要求
如果行为人行为导致了一个危险,危险现实化了,就认定为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其他因素介入,如果是异常介入因素大到独立导致危害结果,那么原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断
6.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正确?(BCD)
A.甲冒用他人信用卡到商场刷卡消费,收银员乙识破真相后仍将商品处分给甲的,甲、乙的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甲的行为与结果间没有因果关系,被乙的异常因素介入了,中断了因果关系,相
当于是乙送给甲的
B.甲与素不相识的乙争吵,甲推了乙一掌,乙倒地后因诱发脑血栓而死,甲的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甲能否成立犯罪取决于是否具有故意、过失的责任心理
特殊疾病、体质不会导致因果关系中断的,这种情形属于因果关系错误的情形,不影响到故意犯罪的判断,故意、过失取决于罪过心理
C.甲故意杀害乙,致其昏迷,甲误以为乙死亡,为毁尸灭迹,将乙扔到水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的,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属于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事前故意,没有杀人行为就不会有后者的死亡,只是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与行为人想的不一样而已,该情形不影响犯罪成立
D.甲杀害儿童后逃离,儿童的父亲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导致儿童失血过多而死亡的,甲的作为行为与乙的不作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 甲制造了儿童可能死亡的危险,乙没有阻止结果的发生,两者之间都有因果关系;如果父亲履行了义务,仍没救活,就没因果关系;如果乙把儿童送往医院的途中爆胎了,乙没有其他的作为导致儿童死亡,因为乙接管了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全部归于乙
[考点7:单位犯罪]
7.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CD)
A.某国有公司领导甲等五人经研究决定,私分数额巨大的国有资产,对该国有公司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甲等五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
任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只有单位才能成立的犯罪,如果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则可以认为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但只有五个人,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B.甲所经营公司一直亏损,后来甲主要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获取利益的,甲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为了犯罪设立的公司、盗用公司名义为个人、公司成立后以犯罪活动为主要活动的,应评价为自然人犯罪;
C.监狱长甲要求在押罪犯乙“赞助”了本监狱 100 万元办公费,之后将乙予以释放的,监狱成立单位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想象竞合犯
监狱本身成立单位受贿罪,受贿以后私放在押人员的,只能追求其中负责的自然人的责任,私放在押人员罪不能构成单位罪
D.某工厂为了骗保,厂长甲决定放火焚烧厂房,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50 万元保险金的,该工厂成立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
放火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单位实施放火的,只能处罚自然人;但是单位可以成立保险诈骗罪
[考点8:正当防卫]
8.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BCD)
A.乙明知甲运输毒品,认为自己“黑吃黑”,甲也不敢报警,于是使用暴力抢劫甲的毒品,甲在反抗中将乙打成重伤的,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只要对方的行为能评价为不法侵害,就能构成正当防卫
B.甲知道乙在飞机上安装了一小时后爆炸的定时炸弹,为了逼迫乙拆除炸弹而
将乙打伤的,属于针对乙的不作为的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也可以是作为或者不作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C.甲被乙追杀,在逃跑过程中捡起一块砖头砸向身后的乙,把乙砸成重伤,并把正好经过的丙砸成重伤的,甲砸伤乙成立正当防卫、砸伤丙成立假想防卫
甲一直以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丙没有不法侵害,甲属于实事认识错误,构成假想防卫,有过失的属于过失,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D.乙用迷药麻醉他人劫取了财物,经过现场的甲追赶乙,将乙打伤后为他人夺回财物的,甲虽然不成立特殊正当防卫,但成立一般正当防卫
财产犯罪人在财产犯罪行为结束后,现场被人发现,随后追赶的整个过程中强力夺回财物的,属于正当防卫
[考点9:罪过]
故意要求到行为人认识到所有违法事实,并且希望、放任结果的发生
9.甲路经某村废弃厂房,听到院内有狗叫,遂翻墙入院,用院子里的砖头将狗(价值300元)砸死后出卖。
事后发现,该院落原为废旧工厂,但乙于年前买下,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居住的场所。
经侦查发现,两年内甲已经盗窃两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BCD)
A.甲客观上仅盗窃了价值 300 元的财物,不成立“盗窃数额较大”情形的盗窃罪
B.甲没有认识到入“户”盗窃,故不成立“入户盗窃”情形的盗窃罪
客观上是入户盗窃,但行为人行为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不成立入户盗窃 C.甲用院子里砖头将狗砸死并出卖的,不成立“携带凶器盗窃”情形的盗窃罪
携带凶器必须是行为人之前就已经带着凶器
D.无论甲是否认识到盗窃的次数,都应成立“多次盗窃”情形的盗窃罪
多次盗窃中的“多次”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只要行为人客观上满足多次(2年内3此以上),就属于“多次盗窃”的情形
[考点10:事实认识错误]
10.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些选项错误?(ABCD)
A.甲意图盗窃枪支,实际上却盗窃了弹药的,由于甲客观上盗窃了弹药,主观上仅具有盗窃枪支的故意,故甲成立盗窃枪支罪未遂,而过失盗窃弹药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当一个犯罪规定有多种对象(选择性罪名),当行为人在两种对象之间发生的实事认识错误的,按照具体实事认识错误中实事认识错误的原则,按照客观上的行为定罪,甲成立盗窃弹药罪
B.甲开枪杀乙,但没有瞄准,打死了丙的,属于方法错误,无论按照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甲对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方法错误,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犯罪,具体符合说成立过失犯罪;如果是对象错误,不管是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都成立故意犯罪
C.甲为杀害其丈夫乙,准备有毒咖啡打算等丈夫晚上回家后给丈夫喝,随后甲去超市购物,在此期间乙偶然提前回家喝了咖啡而死亡。
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之前的行为只是一个故意杀人的预备行为,丈夫偶然回家,行为人在丈夫喝咖啡的时候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只能成立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
合
D.甲误将盗窃毒品的犯罪分子乙当作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成立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无论是盗窃毒品还是贩卖毒品,作假证明包庇,都属于包庇罪,但主观上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客观上是包庇罪,抽象的认识错误,应在重合的范围内定罪,所以成立包庇罪
[考点11:刑事法定年龄]
11.甲(十五周岁)对其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ABCD) A.绑架他人后殴打他人,致使他人抢救无效死亡,但证据证明殴打时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
绑架中包含了非法拘禁的内容,非法拘禁之后使用暴力殴打他人致死的,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
B.盗窃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将被害人打成重伤的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评价为故意伤害罪,有学者认为成立事后抢劫
C.通过修改个人信息成为警察,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
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法律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D.拐卖妇女过程中强奸被拐卖的妇女的
拐卖妇女的行为甲不负责,按照当中的强奸罪定罪处罚
[考点12: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与既遂的区分]
行为人着手实行行为了吗?犯罪得逞了吗?没得逞是意志以内的原因还是意志
以外的原因?
结果加重犯、结合犯都具有未遂的情形
12.关于故意犯罪形态,下列哪些选项错误?(ACD)
A.甲发现乙在盗窃丙家财物,为了帮助乙能够顺利盗窃财物,甲在门外望风,后来乙盗窃了丙家价值5万元的财物,但甲在望风过程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乙成立盗窃罪既遂
乙总是构成盗窃罪的既遂,甲客观上没有为乙的行为提供任何帮助,主观上甲也不知道乙在为其望风,乙压根不成立犯罪,两人之间没有共犯关系
B.甲开枪射击乙,但未击中乙,乙却受惊吓而昏厥。
甲误以为乙中弹倒地,又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
行为人一直以为自己的行为能够既遂,采取防治措施的,构成中止,同一案件成立中止,肯定不成立未遂
C.甲故意杀人,当导致被害人重伤时就放弃了杀人行为的,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与故意伤害罪既遂的想象竞合犯
中止的重罪导致了一个轻罪的既遂,属于重罪的中止导致的实害结果,应当减轻处罚
D.甲为勒索钱财绑架乙,因担心案发而杀害乙,但乙被及时赶到的警察解救的,由于乙未死亡,对甲都不应适用绑架罪中“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法定刑
属于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害人没死,属于未遂
[考点13:中止的认定与造成损害的关系]
13.甲以杀人故意杀害丙,致使丙重伤后,甲顿生悔悟,正要将丙送往医院抢
救时,路经此地的乙却使用暴力阻止甲的抢救行为,导致甲未能完成抢救行为,最终丙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BCD)
A.甲的杀人行为与丙的死亡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由于异常的介入因素导致了丙死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B.甲为防止丙的死亡作出了真挚的努力,即使丙死亡,甲也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
在甲的杀人案件中丙没有死亡,是由于乙的行为才导致丙的死亡
C.甲虽造成丙重伤,但不成立故意伤害罪,仅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应减轻处罚
既然评价为了故意杀人罪中止,之前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D.乙阻止甲救助丙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考点14: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14.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C)
A.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致使丙死亡的,即使甲、乙的故意内容和罪名不同,甲、乙仍然成立共犯,对死亡结果都负刑事责任
共犯的成立与罪名无关
B.甲邀乙一起去杀害丙,但事后证明乙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由于乙不负刑事责任,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共犯的成立与责任能力无关,间接正犯要求支配、控制他人的行为,只有支配控
制他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才能认定为间接正犯
C.甲(18周岁)为乙(15周岁)盗窃望风,乙窃得1万元的,即使乙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不成立犯罪,但甲、乙也成立盗窃罪的共犯,甲不成立间接正犯
不能认为达到法定年龄的人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一起犯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一定构成间接正犯,还是要看有没有支配控制,这里甲是从犯
D.甲指使乙等多人聚众斗殴,混乱中致使丙死亡,但查不清楚谁导致丙死亡的,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乙等人虽然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但应按照聚众斗殴罪论处 甲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对于聚众斗殴导致人死亡的后果,按照法律拟制,成立故意杀人罪,对其他人不适用法律拟制的规定。
聚众斗殴罪的成立只能是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
[考点15:正犯与共犯]
15.关于共犯,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BCD)
A.杀手甲、乙、丙分别封堵被害人出入建筑物的前后门及其附近路口,最终甲将被害人杀死的,甲、乙、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甲乙丙为了杀死被害人,结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不管是哪一个部分导致了结果发生,都应当认定为整体的责任,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B.甲邀约乙为自己盗窃汽车望风,在甲盗窃过程中,乙打电话告诉甲自己不再望风,甲在乙离开后将汽车盗走的,乙成立盗窃罪中止,甲成立盗窃罪既遂
甲总是构成盗窃罪的既遂,乙没有起到帮助作用,而帮助行为中止的认定,不要求阻止实行犯或阻止结果的发生,只需要结束帮助行为
C.甲指使乙(14周岁)盗窃他人财物,乙与丙(15周岁)共同盗窃,乙窃取了2万元,丙窃取了1万元,无论认定甲是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还是教唆犯,其犯罪数额都是3万元
乙和甲在违法层面成立共犯,乙的数额是3万元,因此甲的数额也是3万元 D.甲唆使乙将丙的财物盗走,但乙误以为甲将其财物赠与自己,遂将财物拿走的,甲虽然不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但成立盗窃罪的教唆犯
乙自己没有盗窃故意,不成立盗窃罪,甲教唆乙,引起了乙的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的教唆犯
[考点16:共犯从属性理论]
16.一般公民甲唆使15周岁的警察乙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乙因而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刑讯逼供。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如果认为教唆犯和间接正犯的区别在于被指使者是否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则甲不成立教唆犯
认为15岁不能成立刑讯逼供罪,因此甲也不成立教唆犯
B.刑讯逼供罪属于真正的身份犯,要求实行犯必须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故甲不成立刑讯逼供罪的直接正犯也不成立间接正犯
C.如果教唆犯中教唆对象只要具有事实上的责任能力即可,则乙是刑讯逼供罪的实行犯,甲是刑讯逼供罪的教唆犯
D.根据选项C的观点,甲的行为属于“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罚
[考点17:共同犯罪的几个特殊问题]
17.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错误?(BC)
A.甲利用5岁的幼儿走私毒品的,成立走私毒品罪的间接正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适用“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
5岁的幼儿完全没有辨别能力,因此肯定有支配控制的行为,是间接正犯,在分则里有规定该行为从重处罚,所以不适用总则中的规定
B.甲借用乙家菜刀。
某日乙要求甲归还菜刀,并告知甲自己要杀死正上楼的邻居丙,甲仍将菜刀还给乙,乙一转身就将丙砍死的,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
甲明知乙马上要实施犯罪,还提供了菜刀,应当认定为帮助犯
C.甲使用暴力抢劫丙,将丙打倒在地,知道真相的乙帮甲捡走了财物,丙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对丙的死亡结果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承继的共犯,两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但甲的暴力行为在前,丙的死亡和乙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乙不对丙的死亡成立刑事责任
D.乙以抢劫的故意正在对丙实施暴力时,知情的甲在乙的背后举枪威胁丙(乙不知情),丙被迫交付财物给乙的,甲成立抢劫罪的片面共犯,以共犯论处
甲为违法实事提供了作用,片面共犯也以共犯论处,但没有共犯意思的一方不成立共犯
[考点18: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
18.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正确?(BD)
A.甲抢夺乙的财物,致使乙摔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成立抢夺罪与过失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