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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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实施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随着我县经济的迅猛发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大。为了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能快速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结果,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危害,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科学依据,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环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应急监测办法。

2、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强化我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快速、高效、科学、有序和协调一致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到响应迅速、出动快速、监测及时、数据准确、处置有效、减少危害、控制和消除污染。

3、适用范围

3.1 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3.2 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3.3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严重污染事故。

3.4 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5 污水、废弃物的非正常排放导致的污染事故。

3.6 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7)《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0)《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剧毒化学品名录》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4)《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

1、当涂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机构

当涂县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组,在当涂县环保局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当涂县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组,下设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技术管理小组、现场监测小组、分析实验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当涂县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机构组成与职责

2.1 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2.1.1 组成

组长:蒋安民副组长:夏齐良

组员:张业霞、陆勇、姚冬香

2.1.2 职责

①对全县应急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事故发生时具体领导应急监测工作,指挥应急监测网络中县监测站的应急监测工作;

②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关系。快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与应急监测状况;

③审批应急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统一上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情况。

2.2 技术管理小组

2.2.1 组成

组长:夏齐良

组员:张业霞、陆勇、姚冬香

2.2.2 职责

①负责应急监测任务的接收和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

②负责应急监测全程序的质量控制,确定污染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

③负责报告的录入、审核报送,负责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收集和管理;

④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库、危险源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

2.3 现场监测小组

2.3.1 组成

组长:陆勇

组员:张业霞、姚冬香、胡斌、吴军

2.3.2 职责

①负责参与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和现场监测方案的补充和修改;

②负责迅速判断污染物种类,立即开展布点、采样和现场测试,不能现场测试的立即加入保存剂密封贴标签后送实验室测试;

③负责应急监测仪器、采样器具、人身防护装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4 分析实验小组

2.4.1 组成

组长:夏齐良

组员:张叶霞、王涛、邵世山

2.4.2 职责

①在现场采样测试组出发后,做好分析前各项准备;

②承接样品后,迅速对样品进行分析测试。

2.5 后勤保障小组

2.5.1 组成

组长:张业霞

组员:靳民富

2.5.2 职责

①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车辆安排;

②负责将现场样品及时送到实验室;

③负责应急监测工作的其它后勤事务。

三、技术要求

应急监测严格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所有参加应急监测活动的人员都必须执证上岗,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监测人员认真填写监测记录、报告、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应严格按照站《质量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及时报告县环保局、县政府,并提出应急建议。

四、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类型与级别判定

1、事件类型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分为以下四种: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的泄漏、扩散事故,易燃易爆物的泄漏爆炸事故,

溢油事故,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事故等。

2、事件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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