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复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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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单剂在使用时往往受防治效果、使用范围和药害等因素制约,而且随着病虫害抗药性的增强,防治效果降低。目前,农药科研人员在研发新药的同时,主要通过复配来克服原有农药单剂的使用缺陷。然而,复配农药出现时间不长,尚没有统一的复配原则和标准,不利于复配农药的发展。本文主要针对近几年国内农药专家的研发经验总结整理而成。

1 农药复配剂的类型

农药混合剂按其作用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1 杀虫剂混合剂

为了克服单一杀虫剂存在的不足,将不同类型、不同作用方式的杀虫剂复配。目前主要有有机磷类与有机磷类、有机磷与拟菊酯类、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有机氮与氨基甲酸酯类以及有机氮与拟菊酯类等复配方式。这是混剂中品种最多的一类,截止到1998年底,在农业药检所注册登记的杀虫剂为4230个,其中杀虫混剂为1684个,占39.8% [1]。

1.2 杀虫杀菌剂混合剂

此类型主要用于拌种或土壤处理,发挥杀虫、杀菌兼治作用。如10%甲柳·酮乳油、35%马·酮乳油和40%氧乐·酮乳油等杀虫杀菌混剂等[2]。

1.3 杀菌剂混合剂

为延缓植物病原菌对内吸杀菌剂的抗性,常将内吸性杀菌剂与保护性杀菌剂复配使用。内吸性杀菌剂能被植物吸收,起到杀菌效果;保护性杀菌剂残留在植物体表,防止病菌入侵感染。如15%双·多悬浮剂[3]和40%三唑酮·多可湿性粉剂[4]等。

1.4 除草剂混合剂

将持效期长、短不同的除草剂搭配;将内吸传导性除草剂与触杀性除草剂搭配;根据杀草谱互补原理,杀单子叶杂草的除草剂与杀双子叶杂草的除草剂混用。如5.3%丁·西颗粒剂[5]和48%乙·莠可湿性粉剂[6]等。

1.5 杀螨剂混合剂

由于单一杀螨剂往往对螨的发育状况具有较大选择性,有效控制期差异较大,为了达到对各个发育阶段都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效控制期适当,常常将两种杀螨特点不同的药剂加工成杀螨剂混合剂。如5%阿维·达乳油和22%炔螨·噻

螨乳油等。

1.6 植物生长调节剂混合剂

通过促进或抑制植物生长,起到调节植物的局部或全株生长,提高产品品质和产量。如2%复硝酚钾水剂和1.85%硝·萘酸水剂等。

1.7 多功能混合剂

由杀虫剂、杀菌剂、肥料和微量元素等加工成的混合制剂,达到病虫兼治、促进幼苗生长的目的。

2 农药复配基本原则

2.1 混合剂的化学稳定性好

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在酸性介质中较稳定在碱性介质和水中易降解,这些农药不能和碱性农药配合,也不适合用强极性有机溶剂溶解的农药混合,一些通过转位的拟除虫菊酯高效体极易转回原来的结构状态,同时分解速度加快。[7]

2.2 混合剂中两种单剂的防治对象应基本相同

混合剂中只有两种单剂的防治对象基本相同,才能体现混用的的优点,不然就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两者混用后最好能取长补短,如提高药剂的速效性、降低毒性、提高对作物的安全性等。25%高氯·辛乳油[8]和44%氯氰·丙溴磷乳油[9]防治棉铃虫,混合剂都比单剂突出。

2.3 混合剂的两种单剂之间对病虫草的毒力应有增效或相加作用,但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应高于单剂

农药混用后对靶标生物的毒力可能产生增效、相加、拮抗作用[10],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也可能产生以上三种表现。因此对农药混合剂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能高于混合剂中毒性较高的单剂。如5%阿维·达乳油,毒性为低毒,制剂中阿维菌素为高毒,混剂的毒性降低主要是因为阿维菌素含量降低所致,但有的混合剂可增毒,如马拉硫磷和敌敌畏等。

2.4 混合剂对作物的安全性不应小于单剂

有些农药单独使用对作物安全,混合使用却容易产生药害。在配制时.必须

考虑对作物的安全性。如氟铃脲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害虫,因该药剂不仅对小菜蛾和甜菜夜蛾致毒作用较为缓慢,还会对十字花科蔬菜幼苗产生药害,开发成5.7%氟铃·高氯乳油和2.2%氟铃·甲维盐乳油,其新制剂的杀虫速效性大大提高,对作物的安全性也大大提高。

2.5 混合剂在农产品中残留不应大于单剂

残留时间较长和较短的的药剂复配,因减少了其用量,混合剂的残留量大大低于残留时间较长的单剂。如10%甲拌·辛粉剂防治花生地下害虫和3%敌·丁硫颗粒剂防治甘蔗蔗螟,混合剂的残留量较单用甲拌磷、丁硫克百威大大降低。

2.6 抗性原则

选择利用负交互抗性(即害虫对一种农药产生了抗性.而另一种农药对害虫的药效反而好)的农药品种,起码选择没有交互抗性(即害虫对一种农药产生了抗性,对另一种农药也产生了抗性)的农药。[11]菊酯类与有机磷、有机氮类农药没有交互抗性,可以混用。

2.7 混合剂中各单剂的含量必须都达到有效剂量

在室内条件下针对棉铃虫幼虫进行混合剂的配方筛选时,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在较低的含量下对有机磷杀虫剂都有增效作用,但加工成混合剂用于田间药效试验时,菊酯类药剂含量较低的配方药效都较低,其原因是田间药剂量易受到挥发和光解等环境因素影响,发挥致毒作用的药量比室内试验所用剂量大得多。只有两者都是有效剂量,在应用中才能发挥两者的联合作用。

2.8 混合剂中各单剂的持效期应尽可能相近

药剂的持效期长短是由其半衰期决定,在选择混合剂的单剂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半衰期应尽量一致,如果两者长短差异较大,就会导致一个单剂控制害虫的的作用提前丧失,另一个单剂因剂量过低也不能有效控制其危害。

2.9 混合剂的物理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要达到相关剂型的标准

由于两种单剂的理化性质差异较大,在溶剂和其他加工助剂中的稳定性不同,而且原药纯度、杂质、溶剂性质、PH、水分以及助剂等都会对复配剂的稳定性产生影响[12],所以在农药复配要严格按照其加工剂型的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工

艺和储存稳定性试验,使其物理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合格。

3 一般研究方法

3.1 优选配方与配比

研究农药复配,配方和配比优选是基础,针对防治对象首先在室内条件下测定目标农药品种的毒力,从农药毒力较高、作用机制不同、作用特点互补的药剂中选择两种单剂,然后进行联合毒力测定,筛选最佳配比。

3.1.1 单剂的选择

农药混合剂的开发应在农业有害生物对药剂尚未产生抗药性阶段进行,两种有效的药剂复配后才能得到更有效的混合剂。否则,用两种抗性较严重的药剂复配,即使增效倍数再大也不会得到田间防治效果理想的混合剂。例如,当害虫已对某种或某些杀虫剂产生严重抗性后,用这些药剂复配,有的虽可产生增效作用,但其增效幅度往往远抵消不了已产生的抗性增长幅度。如马拉硫磷+敌百虫对敌百虫产生抗性的泰安菜青虫仅增效32.9%,而该地经九年(1971-1980)对敌百虫抗性却增长了2772倍[13]。我国小菜蛾对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杀虫剂产生了高水平的抗性,室内毒力测定也证明氯氰菊酯(或高效氯氰菊酯)与辛硫磷复配有增效作用,但开发出的20%高氯•辛乳油或25%高氯·辛乳油在小菜蛾防治中难以控制危害,无推广价值[14]。

3.1.2 配比选择

两种农药进行复配,要根据两种单剂的独立和成本设计配比,一般按照等比关系设计5个比例。如丙环唑和苯醚甲环唑对水稻纹枯病病菌的毒力相当时,其配比可按1:1、1:2、1:4、2:1和4:1设计;甲维盐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对甜菜夜蛾3龄幼虫的毒力差异较大时,其配比可按1;40、1:20、1:10、1:5和1:2.5设计。两种药剂复配是否增效或增效程度如何,还预测定材料的来源、用药背景、发育状态、测定方法和环境条件有关。[15]

3.2 抗性风险评价

复配剂的使用寿命长短主要取决于防治对象对混合机抗性风险和使用频率。例如,小菜蛾在我国南方年发生世代多,开发用于小菜蛾的复配剂应进行抗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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