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理论真题考点精解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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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考理论真题考点精解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备考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对于知识点的巩固和强化必不可少,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考生们能够通过做历年真题强化应试能力,提高复习效率。
《2018理论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集了2012年至2017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五个科目的真题,严格依据“三大本”理论法部分的篇章体例进行编排,以知识点为分类标准,真正达到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缝衔接。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理论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
第一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1)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1)
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13)
第三章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 (39)
第二编法理学 (41)
第一章法的本体 (41)
第二章法的运行 (73)
第三章法的演进 (91)
第四章法与社会 (96)
第一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第一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01-01,单)
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
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官员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
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
【解析】A选项错误。仅有法律体系并不能建成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涉及到立法、法律实施、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因此本选项错误。
B选项错误。在我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故B选项错误。
C选项错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共同发挥法律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作用,因此不能把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排他性”手段。C选项错误。
D选项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正确。
【答案】D
2.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01-59,多)
A.落实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
B.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建立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
D.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确立“法律中心主义”的观念
【考点】依法治国
【解析】A项正确。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宪治国,而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A项正确,不选。
B项正确。国务院新闻办2011年10月27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可知,B项正确,不选。
C项错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
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第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从上述论述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但是,我国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并不以司法独立为基础。故C项错误,应选。
D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并非要确立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故D项错误,应选。
【答案】CD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2012-01-03,单)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考点】依法治国基本理论
【解析】A选项不正确。选项中列举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但劳动监察部门接受应聘者投诉作出行政决定形成的不是判例,且劳动法该条已经规定了禁止歧视,不存在弥补法律漏洞的问题。
B选项正确。根据劳动法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这一歧视做法,该行为就是一种依法行政的行为,合法合理,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C选项不正确。投诉者依据劳动法的禁止歧视、平等就业原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部门不应对投诉者批评教育,更不能不予答复,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
D选项不正确。虽然我国劳动法关于就业歧视的规定并未具体到星座,只涉及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但招聘单位的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公平就业的原则,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依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