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非机车客运经营许可操作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摩托车、非机动车客运经营许可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摩托车、非机动车客运经营许可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届第92号)第四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准许在当地使用摩托车、非机动车从事客运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市级、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届第92号)第四十条规定,摩托车、非机动车客运经营的审批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拟从事摩托车、非机动车客运经营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
六、申请材料
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招投标时间)(二)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招投标时间)
八、行政审批数量:
有数量限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需要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情况、原有经营者的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一)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套,收费依据“桂价费〔2005〕31号”;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八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可以收取工本费。

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摩托车、非机动车客运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3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