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
法学职业价值观
法学职业价值观
法学职业的价值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正义与公正:法学职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是追求正义与公正。
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应当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确保法律的平等适用,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2. 法治: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法学职业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应当尊重法律,遵循法律程序,推动法治的实施和发展。
3. 专业精神:法学职业要求具备高度的专业精神。
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 社会责任:法学职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应当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5. 诚信与道德:诚信和道德是法学职业的基本要求。
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应当保持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为个人私利而偏离职业操守。
6. 保密与隐私:法学职业涉及到许多敏感信息,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总之,法学职业的价值观强调正义、公正、法治、专业精神、社会责任、诚信和道德等方面,这些价值观指导着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的行为,推动着社会的法治建设和进步。
新时代新征程中青年律师的使命
新时代新征程中青年律师的使命
新时代新征程中,青年律师的使命是维护法律公正、捍卫正义,
为社会稳定和谐贡献力量。
青年律师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肩负着
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作为法律专业的代表,在新时代的征程中,青年律师要以国家法
律体系为依托,将法律精神融入实践中。
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法律的高尚性和公正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青年律师的使命在于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推动司法公正。
我们要
敢于挑战不公、不义,为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我们要树立正确
的价值观和专业精神,严守法律道德底线,以案件成败为导向,以正
确行为方式为准绳,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公正、权威的法律服务。
青年律师的使命在于推动法治与时俱进。
我们要积极学习与新时
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通过深入了解社会现实和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规范,积极参与法律改
革与解决社会问题,为法治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青年律师的使命在于助力全面依法治国。
我们要积极参与法治宣
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我们要推动
建设法治文化,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倡导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尊重法
律的信仰,为社会的法治化进程注入活力。
新的征程需要青年律师肩负起历史责任和社会使命。
我们要坚定
信念,不辜负时代赋予的使命。
只有在坚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正中,我们才能为实现中国梦、法治中国的伟大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当代大学生的使命与责任
当代大学生的使命与责任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我们需要担负起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责任,为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贡献力量。
以下是当代大学生的使命与责任的详细描述。
1. 学术使命:作为大学生,我们首先要完成自己的学业。
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各类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我们要把握学习机会,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培养批评思维和创新能力。
通过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我们可以为社会提供新的科技成果和思想观点,推动社会进步。
2. 社会责任: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
我们要关心弱势群体,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我们可以为改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公平做出贡献。
我们还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引导他人,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创新创业使命: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勇于创新和创业。
我们要敢于追求梦想,勇于尝试新的事物。
我们应该培养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创新创业,我们可以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创新和创业也是提高个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4. 文化传承使命: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传承和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我们要学习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精髓,宏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价值观。
我们要继承先贤的智慧和精神,传承中华文化的瑰宝。
通过文化传承,我们可以增强民族自信心,推动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
5. 国际视野使命: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我们要了解世界的多样性,关注全球性问题。
我们要积极参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与国际同龄人的交流,我们可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为国家和世界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结起来,当代大学生的使命与责任包括学术使命、社会责任、创新创业使命、文化传承使命和国际视野使命。
我们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关心社会问题,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勇于创新和创业,为社会创造价值;传承和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培养法治思维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社会责任感
培养法治思维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社会责任感培养法治思维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社会责任感法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
大学作为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阶段,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与社会责任感。
本文将就培养法治思维、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与社会责任感展开论述。
一、培养法治思维1. 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法学教育是培养法治思维的一项重要手段。
在大学法学课程中,学生可以学习法律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法治的概念和原则,培养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同时,法学教育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使他们能够理性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
2. 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高校应该建设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学校可以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的宣讲活动,邀请法学专家讲座,开展法律案例分析等活动,引导学生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法治宣传栏,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3. 培养辩证思维能力法治思维强调辩证思维,学生应当具备辩证思维的能力。
辩证思维是一种全面、客观、包容、概括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学生正确看待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
学生可以通过研讨班、辩论赛等活动,锻炼辩证思维能力,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1. 多元化的法律课程设置大学应该设计多元化的法律课程,涵盖不同领域和层次的法律知识。
除了基础的法律课程外,还可以设置一些专门的选修课程,如劳动法、人权法、环境法等,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法律课程,全面提升法律素养。
2. 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法律素养的提升需要结合实践进行教学。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法律实务实习、社会调研等活动,通过实际操作和体验,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作方式和重要性,培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关键在于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
学校可以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律鉴定大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兴趣和关注。
略谈对法律人的社会责任的认识
略谈对法律人的社会责任的认识【摘要】法律人作为社会的重要一员,应该承担着专业、公益、道德等多方面的社会责任。
他们在维护法律秩序、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
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法律人可以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能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法律人需要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在实践中不断践行社会责任。
只有在法律人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公民对法治的信任,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法律人、社会责任、专业责任、公益责任、道德责任、社会影响、责任实践、责任意识、重要性1. 引言1.1 社会责任的定义社会责任是指个体或组织对社会、对他人、对环境的义务和责任。
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等各个领域。
社会责任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要求个体或组织在追求经济利益的也要考虑到对社会的贡献和对环境的保护。
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
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和组织开始重视社会责任,认识到只有承担起社会责任,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和长远的成功。
法律人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法律领域,社会责任包括法律人的专业责任、公益责任、道德责任等多个方面。
法律人应该在自身专业领域内不断提升自己,保持专业素养和独立性,同时也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正义。
社会责任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重要的。
法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努力履行好自己的社会使命,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2 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是指法律人员在履行自身专业职责的对社会、对公共利益、对人民具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感。
作为社会公共知识分子和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法律人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正义、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大学生的使命践行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秩序
大学生的使命践行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秩序法治精神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当今社会,大学生作为新一代的接班人和社会栋梁,肩负着使命和责任,应当积极践行法治精神,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守法意识的培养法律是社会文明的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
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群体,应当率先培养守法的意识。
这不仅意味着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社会法制的变化和趋势。
只有具备守法的意识和知识,才能在实践中做到言行一致,不违法乱纪。
二、自我约束的要求自律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大学生使命践行的重要内容。
大学生必须自觉接受规范和约束,不仅要严格遵循校规校纪,还要牢记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以诚信为本,以责任为重。
只有自我约束,才能成为守法公民的榜样,进而影响和引领他人。
三、法制教育的加强大学作为智力的摇篮,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律知识融入课程体系,增加法学课程设置,开设普及法律知识的公共课程。
通过法制教育,让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激发他们对法治精神的兴趣和热爱。
四、志愿服务的参与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将所学所知传递给更多的群体。
同时,可以利用暑期和寒假等长假期间,参与相关实践活动,亲身感受法律实施的现场,增加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和理解。
五、自身素质的提升提升自身素质是大学生使命践行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之一。
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全面发展,大学生不仅要在学业上努力,还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和沟通能力等综合素养。
只有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挑战和变化,为法治建设贡献才智。
六、社会诚信的维护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力量,应当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通过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大学生远离恶意欺诈、不守诺言等不道德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角色转变和使命担当
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角色转变和使命担当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
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培养主体在高校,在于高校教师。
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工作在教育一线的高校教师,我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在“四史”学习中汲取力量,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人民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良知的代言人、社会道义的承担者和社会思想的风向标,保持高尚道德人格,自觉担负起历史所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一、正确定位师者角色早在1000多年前,韩愈先生就已为“师”这一崇高职业作出了明确的定义,“传道、授业、解惑”正是为“师”的三重根本角色。
可以说,在传统的教育理念中,韩愈先生的定义无疑是对教师职责和角色的最佳概括。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激烈的新时代对高校教师的角色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传统意义上的传道、授业、解惑。
高校教师要顺利实现自身理应担当的职责与使命,就必须完成一系列的角色转变,努力使自己成为言传身教的育人者、授人以识的传导者、纳人以虚的亲和者、率人以先的创新者、终身学习的践行者、“文化自觉”的传播者,作社会良知的维护者,为“撬动整个社会向上向善”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量。
二、为青年学生成长点一盏明灯新时代高校教师担负着“育新人”的使命,即要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当代青年有朝气、有梦想,是可爱、可信、可为的一代,但往往因为缺乏在艰苦环境中的锻炼,容易沉湎于“小我”感受、满足于当下快乐,甚至向往“佛系”生活。
因此,更需要擦亮人才培养的政治底色,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打底工程”。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通过讲好中国故事,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牢固树立至诚报国的理想目标,在他们成长的心灵中埋下一粒种子,为他们的成长之路点亮一盏明灯,引导他们脚踏实地、发愤图强,切实担负起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的责任。
赵秉志:法律学人要关注现实
赵秉志:法律学人要关注现实■人物名片赵秉志教授系我国著名中年刑法学家,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他是新中国培养的首届第一位刑法学博士,在老一辈刑法学家的培养和关怀下,近年来迅速成长为我国新一代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
赵秉志教授1987年至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期间曾长期担任法律系副主任和法学院副院长,并先后协助和主持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国家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点的工作,尤其是于1999年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并自1999年至2005年连续两届担任该基地主任。
2005年8月,为谋求学术事业更大的发展平台和空间以及促进中国刑事法学走向世界,赵秉志教授与数位同事一起到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创建了我国首家独立的、实体性、综合性的刑事法学研究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
2006年4月,担任法学院院长。
作为一名刑法学学者,赵秉志教授长期耕耘在刑法学教学研究第一线,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并兼及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等领域。
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二十多年来,他曾出版个人专著和文集17部,主编刑法学教材十余部,主编、合著专业书籍三百余本,合译专业书籍8本,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文章五百余篇,可谓成果丰硕,而且其中不少论著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是否关注重大现实法治问题,乃是衡量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的重要标志;关于重大现实法治问题的研究,尤其应当注意提倡集体攻关,营造社会氛围■民意要适当考虑,但绝不能盲从,更不能以民意公投来决定是否废止死刑。
以死刑“平民愤”不啻是对民众原始报复本能的放纵■有必要强调指出的是,即使被告人被鉴定有精神病,如果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样应当负刑事责任,只不过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随州案”谈司法精神鉴定记者:熊振林,湖北随州的一个普通农民。
法律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社会责任意识增强
法律专业人才作为社会精英,应当 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
担当精神彰显
法律专业人才在面对社会问题时, 应当勇于担当,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社会责任与担当的内涵
维护社会公正
法律专业人才应当坚守法律职 业道德,维护社会公正,确保
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律职业的特点与要求
专业知识与技能
法律职业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 业知识,包括法律理论、法律条 文、法律案例等,以及良好的法
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职业操守与道德
法律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高度 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遵守法 律法规,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社会责任感
法律职业人员需要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为维
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努力消除社会不公现象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 现。
推动法治建设
参与立法工作
监督法律实施
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提供 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法律体 系的完善。
积极监督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对 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揭露和制止,确保 法律的严格执行。
普及法律知识
0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 作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交 流与合作对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 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法律人才具 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加强与其 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共 同推动全球法治建设和发展。
THANKS
感谢观看
培养跨学科知识
鼓励法律专业人才学习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如经济学、社会学、心 理学等,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法律问题。
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强化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教师的责任与使命
教师的责任与使命说起责任可以说包罗万象,如学生的责任是要掌握为社会、为国家服务的本领;母亲的责任是生儿育女,培养孩子成长;士兵的责任就是掌握杀敌本领,保家卫国。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对社会、国家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
古人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古代大诗人陆游一生的责任感在于收复失地,为国土完整而奋斗。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写道:“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是一种何等的责任感。
雷锋、刘胡兰、黄继光。
历史上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不胜枚举。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无论古今,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只要存在就要有责任感。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责任感就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
简单地说传道授业解惑就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
一、要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坚定必胜的信心长期以来,应试教育占据中国教育的主流地位,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影响力在中国可谓是根深蒂固,无论校长、老师、学生还是家长都已经谙熟于胸,特别是校长和老师都驾轻就熟。
我们每个人都盯着学生的考分,忽略了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和闪光点。
这样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都得不到培养和发展。
目前的形势已经变了,学生追求的方向也发生了变化。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我们何必就盯着考试的分数呢目前的形势就是应试教育已经日落西山,素质教育正蒸蒸日上。
作为老师在认清形势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素质教育理论的精髓和实践方法。
在观念上尽快更新,把观念统一到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上来。
在更新观念的过程中,我们要有坚定的、必胜的信心。
有了信心,我们再结合实际,科学施教,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我们心中要记得“人人能成才,人人是人才”的素质教育理念。
二、统筹规划,建立制度,使学生明确方向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是培养学生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作为老师我们要从班级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和他们在成长中的需要。
在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出班级发展的正确方向,树立科学的教学理念,确立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并形成条文,成为全班师生的行为准则和追求目标。
律师的使命责任与担当
律师的使命责任与担当作为律师,使命责任与担当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也是我们肩负的重要使命。
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和实践者,我们既要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又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本文将从律师的使命责任与担当的内涵、重要性以及律师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等方面进行论述。
律师的使命责任与担当,首先体现在其为维护法律公正与公平付出的努力。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的代表,其首要任务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应当秉持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以法律作为准绳,坚守职业操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
律师要积极参与诉讼活动,以公平的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推动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改革与进步。
其次,律师的使命责任与担当还体现在其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作为法律的专业人士,律师应当时刻关注社会发展和法律变革,为社会实践和法制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律师要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律师也应当承担起宣传法律知识和普及法治理念的责任,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在律师职业实践中,具体的使命责任与担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律师应当忠实履行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
律师要始终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维护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律师要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保守客户的秘密,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其次,律师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律师要积极学习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律师要关注法律前沿和热点问题,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变革和司法解释,以保持自己在法律领域的竞争力。
此外,律师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
律师可以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和意见,推动立法、执法的合理化和司法公正。
律师还可以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保障。
律师通过参与社会法治建设,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论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改革路径
论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改革路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学人才逐渐成为社会急需的一种人才。
然而,当前我国法学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数量不足,更是存在着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因此,学界对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改革路径的研究也应运而生。
一、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需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国家需求进行科学定位。
从整体上来看,法学人才培养总目标应该是培养具备现代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家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才。
具体而言,需要实现以下目标:1. 热爱祖国和人民,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深厚的法律知识。
3. 具备优秀的法律实践技能和工作能力。
4. 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
5. 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6. 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7. 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二、法学人才培养改革路径为了实现以上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革路径,重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
1.教育内容改革(1)注重法学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教育质量和职业能力。
将法学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打通教学与实践的纵向与横向联通。
(2)拓展外语课程内容,加强外语能力培养,提高人才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及全球视野。
(3)重视人格教育,在培养专业法律人才的同时,注重个性和社会责任素养的培育。
2.拓展法学实践教育(1)建立各类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切实有效的入法场景式、实践导向、复杂情境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优秀法学人才创新精神的分层次实践教育体系。
(2)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向群众征询意见和建议,田野调研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法律解决方案,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调整法学人才培养机制(1)逐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
完善法学专业学习计划和学习评价机制,规范学业要求,促进教育与社会的融合。
(2)完善考试评价机制。
将个人素养、综合能力、创新精神等社会价值纳入评价指标,借助国际标准颁布法律专业认证,以加强内部持续性监督。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读书报告
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读书报告萨维尼(1779~1861),普鲁士王朝法学家,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立者。
萨维尼1800年开始先后在马尔堡大学和巴伐利亚州兰茨胡特大学任教。
1810年柏林大学创办后他到该校任教,达30年之久,在此期间曾一度兼任柏林大学校长和普鲁士王子的法学教师,并创办历史法学派刊物。
1842~1848年任普鲁士政府的修订法律大臣。
历史法学派主要代表,该派首创人胡果(1764~1844)的学生,贵族家庭出身。
1803年,《法国民法典》诞生,在拿破仑的铁骑之下,掀起了整个欧洲的法典化运动,当时的德国正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各地各有自己的法典体系。
1814年,当时颇具声望的法学家蒂堡发表了《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呼吁制定德国统一民法典,希望通过法典化运动促进德国文化和经济的统一。
萨维尼反对蒂堡的观点,《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一书由此而出。
全书共十二个章节,首先,萨维尼作为历史法学派,简单介绍了他眼里的法律。
萨维尼从法律最本质最初的起源谈起,认为法律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是一个独特民族所特有的根本不可分割的禀赋和取向。
萨维尼结合了罗马法,认为一切法律均起源于行为方式,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只不过最后假手与法学。
所以法律不是由法学制定者专断孕育的,是随着民族的变化而变化,民族的共同意志是法律的居所。
法律与民族的一般存在之间的叫政治因素,独特的科学性的存在为技术性因素。
法律就跟语言一样,本是民族共同保有之物,可是后来随着历史的演进,法律逐渐独立出来,成为特定阶级:法学家的东西,由此才变成如今的充满技术因素的东西,但是这不能泯灭法律最初的政治因素。
由此可以不仅可以看出历史法学派主张法律与民族精神、民族意志的重要联系,还可以看出历史法学派反对自然法学派关于存在“放之四海皆准”的自然法的观点。
萨维尼的民族性观点,就表明一定存在着多样性,多样性就根本不可能是普遍的真理。
而罗马法的普及是因为法律从最初的习惯法,由法学界加以技术性的提炼,而形成的学术法。
法学家的时代精神与历史使命
法学家的时代精神与历史使命摘要:我们的社会处于伟大的变革时期,变革的社会需要法学“巨人”。
法学家必须具备三种时代精神才能担负起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法学家的时代精神为:权利正义精神、创新精神和批判精神;法学家的历史使命为:开创中国的权利文化,构建中国的法治思想理论及培育中国的法律化道德思想体系。
关键词:法学家;时代精神;历史使命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谈到文艺复兴时代的人物特征时指出:“这是一次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
他们的特征是他们几乎全都处在时代运动中,在实际斗争中生活着和活动着,站在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进行斗争,一些人用舌和笔,一些人用剑,一些人则两者并用。
因此有了使他们成为完人的那种性格上的完整与坚强。
书斋里的学者是例外;他们不是第二流或第三流的人物,就是唯恐烧着自己手指的小心翼翼的庸人。
”[1]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对中国来说是“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时代,是从传统几千年的人治社会向现代科学的法治社会变革的时代,是从传统的伦理文明的自然经济社会向现代法律文明主导的科技型市场经济社会变革的时代,是从传统的权力主宰一切的社会向现代的权利主导一切的社会变革的时代……。
在这样令人振奋的时代中,“就法学界而言,也需要有自己的一批‘巨人’(或至少不都是恩格斯讲的那种‘庸人’)”[2]这样的法学“巨人”就是笔者所称的“法学家”。
法学家不是泛指以法律为专业知识的人的总称,法学家也不是仅以几篇文章或几本著作为其标志,法学家应该是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勇士,法学家应该是赋予法律以权利的灵魂并为法治文明而开拓的思想者和创造者,法学家应该是为正义而探索并能为之奉献生命的法学“巨人”。
这个伟大的不平凡的时代要求法学家必须具有三种时代精神才能承担起时代所赋予的三项历史使命。
一、法学家的三种时代精神法学家的权利正义精神。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价值与使命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价值与使命在当代社会中,法律服务工作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
法律职业不仅仅是一种职业选择,更是一种道义担当和责任。
本文将探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价值与使命,从法律公正、法律救济以及法律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法律公正法律公正是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价值和使命所在。
作为法律从业者,其首要任务是坚守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平的法律判断和裁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应该客观中立,不偏不倚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正义不受任何干扰。
法律公正不仅存在于司法机关,也存在于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过程中。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凭借专业知识和道德标准,为当事人提供客观、公正的法律建议和援助。
只有通过公正的法律服务,才能使法制得到更好的体现,使社会更加公平和谐。
二、法律救济法律服务工作的价值和使命还体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的过程中。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享有法律保护的权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纠纷和疑虑。
在这种时候,法律服务人员的职责是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法律救济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手段来解决争议。
法官和律师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和法律原则,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通过法律救济,当事人可以获得正当的权益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目标。
三、法律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价值与使命也体现在法律规范的制定和推广中。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益的重要工具,而法律从业者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法律的研究、制定和改革,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进步。
在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中,法律从业者应当考虑社会现实和公众需求,建立起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
同时,他们应该密切关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和有效实施。
总之,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价值与使命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法律公正和社会公平的追求,也包括法律救济和权益保护的责任,同时还包括对法律规范的贡献和推动。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读书笔记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读书笔记篇一:读后感读后感余秋雨说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读法学著作就是在塑造法学品质,摆脱常人对事物的看法,改造自己的思想从而改造自己的行为方式。
品味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感受到的是对法律宗教式的信仰;漫步萨维尼的《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深感法律立足民族精神之重要;畅游张中秋《比较视野下的法律文化》除了感叹教授的匠心独运,玄机暗藏外印象最深的是法律移植之慎重;信步大家孟德斯鸠之《论法的精神》对往理性和自由认识更加深刻;拜读哈特的《法律的概念》看到的是法界大家思想的碰撞和哈特独到的见解。
有人说了解西方文化最好了解其宗教著述,法律也是人类文化的积淀,况且法律与宗教的矛盾贯穿着整个西方文明发展史,所以要更好地研究西方法律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则是一部兼顾两者的很好的教材。
法律与宗教之关系犹如互相紧密缠绕的组成一条完整麻绳的两条单绳。
二者没有主次之分,亦无决裂点。
法律与宗教相辅相成,贯穿历史,结实牢靠,伴随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
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伯尔曼的观点:法律不仅包含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人的情感,人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人的信仰。
读书应该有目的,那就是结合当今,就目前来看,塑造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依然是有重大的意义的。
在中国重塑法律的信仰性最需注意的也是最难改变的是——由中国发达的集权制度衍生出来的各种社会关系对法律思维理念的巨大影响。
这种集权制度是建立在封建礼治之等级权利的基础之上的。
由于中国历来是一个不重视信仰的民族故最需注意的并非现代法律与传统宗教之间矛盾的调和。
诚然,佛教、道教乃至儒教始终贯穿着我国的宗教脉络,但具有像基督教那样对整个西方精神世界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的宗教始终没能出现在中国。
人们对法律所持的态度——信仰是判断一个社会是否业已达到真正成熟的法治社会,当然我们并非盲从,而是对包含着人类自始追求的正义、平等、自由等神圣精神价值的信仰。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对你的启发
法学专业领域的杰出人物及取得的成果,对你的启发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学专业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领域,吸引着无数优秀的人才投身其中。
在这个领域中,有许多杰出人物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执着追求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法学界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他们以自己的才智和勇气走在了时代的前沿,为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著名的法学家孟德斯鸠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名字。
孟德斯鸠是西方现代政治学和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政治论》被誉为政治学著作的典范之一。
孟德斯鸠以其独特的政治学思想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分析,为后人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他的所思所想,广泛影响了后人的研究和实践,为法学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智慧和经验。
近代的法学家著名的人物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著名法学家罗斯托设捷,他们通过其杰出的学识和卓越的才能,在法学界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霍尔姆斯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犀利的思维,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法律智者之一。
他在最高法院中的判决和观点,对美国法律的发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罗斯托设捷则是中国法学领域的杰出代表之一,他对我国法律制度和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见解,对法学研究和实践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这些杰出人物的成就和经历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他们的辉煌成就源于对法学的深刻理解和热爱。
他们用心灵和智慧去探索法学的奥秘,不断追求知识和真理,努力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法学的研究和实践开创了新的领域和方向。
他们的坚韧意志和不畏挑战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在追求卓越的道路上,困难和挑战是难免的,但只有坚定信念和不屈不挠的毅力,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他们的公正和勇气也给我们树立了榜样。
作为法学家,公正、客观和勇气是最基本的品质和道德准则。
只有以公正和正确的态度对待法学研究和实践,才能真正做到见义勇为,为社会的和谐和法治的建设贡献力量。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学习这些杰出人物的精神,并以其为榜样,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和综合能力,始终坚持真理和正义,立足本职工作,为法学领域的进步和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时期教师的责任与使命
新时期教师的责任与使命学校是传知育人的沃土,是文化散播的阵地,是思想再造的渊薮。
一、社会良知的代言人教师按照定义,就是指受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知识,以教书育人和知识创造为职业,具有强烈地社会责任感的群体。
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教师,必然能够反映公众心声,代表社会良知,引领社会风尚,维护社会秩序,滋润社会关系,推动社会进步。
正因为如此,大学才能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大写的人”。
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是教师的生存之道,也是教师长远发展之道。
所谓社会良知,即是指人类精神的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正义等等。
高校教师应该是这些基本价值的维护者,他们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充分实现。
教师除了献身于教书育人地工作之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以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是超越于个人,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之上的。
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在公众的眼里,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社会风气的好坏,知识创造的良否,人才培养的臧否,追根溯源,都会以高校教师为最终滥觞。
一个教师,就是一颗正义的火种,人们正是从教师身上,看出人才培养的性质,看出未来社会的走向。
教师应该是社会良知的守护者。
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他是社会良知的载体,他的言行影响所及,绝非限于自己,而是扩展到社会和国家。
因此,不管高校教师发展到哪个层次,都应是社会良心所在,它应该向社会传递民主、公平、理性、正义的基本价值理念。
二、社会道义的承担者不论我们生存于怎样的时代,总要和社会思潮发生林林总总的交集,一个普通人的思想态度、政治选择往往难以引人注目,但高校教师则大不一样,他们一旦表达出某种思想倾向,就可能产生巨大社会效应,相应的,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后果。
因此,教师除了具备知识渊博之外,更应该道德高尚,应该自觉守住底线,承担道义,用自己的人格支撑起一片理想的天空。
对于社会的不公平和阴暗面,应该坚定地予以抵制,并用自己的精神良知,传递正能量,来引导更多的人迈向光明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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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姚建宗教授在第二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稿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责任与良知——在中国法学会“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各位前辈、同仁,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出现在今天这样的一个会场中、站在今天这样的一个讲台上,我真的是既非常地感激又极其地不安!首先,我真的是感到非常非常地荣幸能够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与各位法学界的前辈和同仁见面!但我也的的确确非常非常地惶恐顶着这样的一种于我确实名实不符的名号在这里向各位汇报自己的点滴心得!“法学家”是一个非常神圣的称号,我的确是真实地感觉到自己还配不上这样的一种神圣称号!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我从四川东北部极其贫困的一个小山村来到县城读高中的时候,我的眼里满是惊奇: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电灯,第一次看到了电视,也第一次在电视和广播中听到了港台歌星以及内地歌星们演唱的一首首流行歌曲。
这一切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都特别的新鲜!但真正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那时候,一个个演唱流行歌曲的年轻男女,只要其所演唱的一首歌曲在祖国的大江南北被广泛传唱,也就是“流行”了,那么,大众传媒、追星族们都把首先演唱这首歌曲的歌星一概称之为“歌唱家”或者“青年歌唱家”,而我们的歌曲演唱者们也都不仅一概欣然接受而且还以此光环和名号堂而皇之走南闯北地走穴!然而,也就两三年光景,这样的“歌唱家”无论老幼,大多都消失或者沉寂下去了,代之而起的是又一拨流行的“家”与“星”们。
也许正是感受到了追星族们的这种喜好与口味的快速变化的人间冷暖与世态炎凉,也许大众传媒和追星族们也更加理性和成熟,总之,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即使依然是那些唱出了几首在中国大地上广受追捧的流行歌曲的歌星,包括这些歌星在内的人们也都不再以“歌唱家”或者“青年歌唱家”来分封或者自封名号第一、法哲学所涉及的是基于人的生活并以人的理想法律生活为旨趣的理想法律图景的法律思想造型问题,也就是最基本的可以作为所有法律的原点与原型的法律思想与法律观念的思想操作与思想实践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法哲学必须从真实的人的真实的生活出发并最终体现为对于真实的人的理想生活(当然包括法律生活)的思想关注,换一句话说就是,法哲学必须真正地面向真实的人的生活并最终回归人的生活。
第二、在一般意义上,所有的法哲学理论与流派所共同关注的主要问题乃是法哲学的存在基础、法哲学的问题及其展开与解决、法哲学的思维方式、法哲学与法律实践的关系和法哲学的发展等。
这些问题表明,我所关注的乃是法哲学的“元”问题或者说“元”法哲学问题。
尽管我并没有出版自己的著作,但个别成果的发表还是引起了我国哲学界的一些著名学者的高度关注和赞许。
(四)对于法理学课程教学改革问题的研究自从199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以来,我一直坚持在法律专业本科教学的第一线,主要给法律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主讲“法理学”课程。
我坚持把自己的科研心得不断地体现在课堂教学之中,并对“法理学”课程从内容、体系到具体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极具个性化的改革尝试。
、我坚持认为,作为法律专业学生必修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的“法理学”,其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中本功能,主要的并不在于为他们“提供有关法律的知识”,而在于为他们“灌输基本的法治理念”、“传播现律的精神”、“培育职业法律思维”、“塑造理想的法律职业人格”、从而使他们“具备优良的法律头脑”。
,我一直致力于尝试着把我国传统的“法律知识型”的“法理学”改变为“法律思维型”的“法理学”。
第二、我一直力图在教材建设和教学活动中弱化“法理学”的“教条化”与“说教”味,使之回归“理性”而“说理”。
第三、我坚持改变我国传统“法理学”的“僵硬”面孔,使之“生动”、“和蔼”而“有趣”,主要的目的就是力图使“法理学”回到真实的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中来,使“法理学”“生活化”。
我希望尽可能地使学习“法理学”的同学逐步明白:“法理学”的根基就在我们所过的平实、真切而生动的日常生活之中,“法理学”的各种理论问题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对“法理学”的“学习”是需要我们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在我们的真实的生活中去逐步体验、回味和领悟的。
而这样的一个体验、回味和领悟“生活之理”与“法律之理”的过程就是要使修习法律者逐步做到既可以明辨“生活之理”,又懂得法律运用的“法律之术”(Art of Law),还深谙“法理之学”(Jurisprudence)。
也就是使修习法律者逐步具有“法律的头脑”和“法律思维”的能力。
教科书《法理学——一般法律科学》,初步体现了我的上述认识和心得。
总之,正是在从事法学学术理论研究的这17年中,我在无意之中初步确定了自己的学术基调,那就是建设性的思想批判与创造性的理论反思。
也正是在从事法学学术理论研究的过程中,我也慢慢地体悟和品味出了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之下,面对现实的世界与现实的中国,作为当代中国的法学学者,所具有或者应当具有的使命、所担当或者应该担当的责任、所具有或者应当具有的社会良知以及基于自己的社会角色所具有或者应当具有的健康的生活态度。
二、中国法学学者的使命学者是以选择学术理论研究的方式来展现其生存方式与生活方式的特殊的一群人,思想与观念的创造乃是其具体活动的基本内容,以崭新的思想和观念来影响和改变社会成员以及整个社会的精神存在状态从而推动社会制度的变革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直接的目的。
作为学者中的一类,当代中国法学学者必须担当自己的使命。
这种使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学术理论使命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最大学术使命也就是承续人类法律文明共识,创造中国特色的法律思想智慧。
具体说来,一方面,中国法学学者必须高度尊重并认真而严肃地对待人类政治法律文明的共同成果,必须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之中接续和传承这种文明;另一方面,中国法学学者必须把中国自己的法律经验与法律智慧用学术理论的方式贡献于世界,从而丰富人类政治法律文明。
(二)社会实践使命法律是直接的社会实践方案,法学是最需要贴近社会实践的学问。
因此,一方面,中国法学学者尤其是从事理论法学研究的学者必须准确地把握社会实践,但只能是以思想的方式和理论的方式来把握社会实践,而不能以实践的方式平面化地直接把握和参与实践,否则,就不可能产生出真正的思想和理论;另一方面,中国法学学者必须从中国具体的法治实践出发创造性地提炼真正的学术理论问题,但同时必须在理论上自觉地与真实的实践保持相当的距离,否则,思想和理论与具体对策和操作方案混同,学术理论研究永远都走不出提供实践对策的无思想状态,学术理论和思想永远也不可能完成以思想和理论批判的方式审视社会现实从而引领社会变革、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重任。
正是这两种使命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中国法学学者具有或者应当具有的责任。
三、中国法学学者的责任学者的社会角色与学者的历史使命,必然包含并伴随着学者之为学者所绝对不可推脱的份内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一)学术责任学者是以思想的事务为生活轴心的一群人,为思想而生并为思想负责,是学者社会角色自我型塑的关键。
作为当代中国的法学学者,我们的全部学术责任就是为中国社会提供饱含时代精神并延续着人类法律文明的理想法律图景的观念模型,并在此基础上为中国社会的法律实践提供可供操作的思想方案。
为当代中国,也就是为全球化时代背景之中的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提供真正的崭新的法律思想和观念乃是中国法学学者最重要的学术责任。
(二)社会责任学术是为人服务的,是为人的生活服务的,也是为社会服务的。
作为学术成果表现形式的思想和观念,其社会意义就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整体生活状况尤其是对社会的人的精神存在状况的深刻影响上。
学术的这种社会意义和功能在学者方面就体现为学者的社会责任。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为依据现实社会的理想法律图景而型构在思想和观念上进行思想实践的各种可选择的路径。
因此,从思想的可欲性和实践的可行性结合的角度来探讨法律思想实践或者法律思想操作的各种约束条件,从而为法律的社会实践确定理论或者思想的参照,是中国法学学者的基本社会责任。
(三)个人责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术研究是最需要体现学者的个性化色彩的,但这种个性化的共性却又是真实地存在着的。
而学者作为学者的首要的共同性就是学者都具有或者应该具有独立自主的有尊严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
只有学者有尊严有人格,思想本身也才有尊严。
维护学者作为学者的尊严和人格也就是维护思想的尊严与高贵。
这既是作为学者个人也是作为学者群体的个人责任的体现。
如此看来,当代中国法学学者的个人责任就是,必须在自己的学术理论研究中时时刻刻地展现并践行着作为学者的人格与思想的尊严与高贵。
但中国法学学者担当其使命、践履其责任所必备的主体心灵条件,又必须是养成并恪守相应的道德良知。
四、中国法学学者的良知人们常说,学者是时代的代言人,学者是社会的良心与脊梁。
说到底,它们所表达的不过是学者必须忠诚与思想,必须忠诚于学术,必须忠诚于自己的社会角色。
一句话,学者必须具有学者的良知。
这种良知包括:(一)坚守理性的科学精神信服客观事实而遵从事物的内在逻辑,既不主观臆断也不人云亦云,更不贪天之功为己功,实事求是。
当代中国的法学学者必须自觉地维护学者的尊严,必须严厉谴责并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倡导优良的学风。
(二)追求法律生活真理说真话辨是非求真理是学者的本分。
中国法学学者追求的法律生活真理只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真理而不是绝对真理,因此,我们理应从学者的角度反对任何学术霸权与强权,倡导并践行法律真理的平等原则。
(三)表征时代精神与社会良知作为当代中国的法学学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不能仅仅只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方案设计者、更应该做现实社会实践的思想批评者与观念革新者。
(四)饱含平民情感,体现常人关怀当代中国的法学学者不应该以社会的精英自居,不能以时代和社会的“先知”自我标榜而傲然于整个社会,似乎从云端俯视着地上的芸芸众生,并时刻不忘以为小民百姓立规建制为乐为傲。
当代中国的法学学者必须把身架放低,真正以一种平等的现代人的健康心态而饱含平民情感体现常人关怀。
这些良知因素的实践体现与一贯坚持,必然要求中国法学学者确立一种崭新的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五、中国法学学者的生活态度人们常说,文如其人。
这句话所表达的另一种信息也许可以说是学者的生活态度决定并反映着其学术态度;学者的生活理念决定并反映着其学术理念;学者的生活境界决定并反映着其学术境界。
当代中国法学学者担当其使命、履行其责任、践行其良知,有赖于其逐步养成一种积极的、向上的、健康的生活态度。
这种生活态度主要内容是:(一)激情与理性共存学术理论研究需要的是理性,法律本身也就是远离激情的理性。
但法学学者从事学术理论研究却实实在在地需要对于所从事的学术工作的激情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