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_
未成年人保护法考核试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考核试题1、不满()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民事活动。
[单选] [单选题]A、九周岁B、十周岁(正确答案)C、十一周岁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位居住。
() [单选] [单选题]A、十七周岁B、十六周岁(正确答案)C、十五周岁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
[单选] [单选题]A、被抚养权B、被监护权C、受教育权(正确答案)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单选] [单选题]A、16周岁B、18周岁(正确答案)C、20周岁5、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选] [单选题]A、10B、16(正确答案)C、126、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营业性()的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单选] [单选题]A、舞厅B、影剧院(正确答案)C、酒吧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单选] [单选题]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正确答案)B、不承担责任C、视情况而定8、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单选] [单选题]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正确答案)C、人身自由9、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单选] [单选题]A、发育、成长(正确答案)B、安全、健康长寿C、生活、教育10、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单选] [单选题]A、图书(正确答案)B、报刊C、音像制品1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
[单选] [单选题]A、职业教育B、青春期教育(正确答案)C、特长教育12、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单选] [单选题]A、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正确答案)B、简陋C、临时修建的1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的()。
学法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学法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多选题)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ACD)。
正确答案:(ACD)A、国家行政机关职务B、民主党派的领导职务C、国家审判机关的职务D、国家检察机关的职务2、(单选题)(A)戒毒是禁毒法中规定的新的戒毒措施。
正确答案:(A)A、社区B、戒毒所C、看守所D、监狱3、(单选题)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C),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C)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4、(单选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下列哪项权利是国家安全机关不能行使的?(A)正确答案:(A)A、起诉B、拘留C、侦查D、预审5、(单选题)违反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C)。
正确答案:(C)A、法律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6、(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B)的组织。
正确答案:(B)A、进行专业服务B、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D、有独立的经费或者行政职能7、(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B)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正确答案:(B)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8、(多选题)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正确答案:(ABCD)A、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B、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C、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D、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9、(多选题)(ABCD)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正确答案:(ABCD)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一切国家机关C、各政党D、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10、(单选题)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C)正确答案:(D)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B、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公开C、只有对实名的举报才应当进行调查核实D、举报事项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贵人签字并督促落实11、(多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涉及(AC)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学作业答案
民法学作业答案民法学作业答案1.如何认识民法的性质?(一)民法原则上是私法。
私法是相对于公法而言的。
我们强调民法是私法,但并不否认民法的某些规范句有公法性质。
因为民法总则的规定,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中的许多规定,都是不能以当事人的合意加以变更的,属于强行法即公法,但它们不占据民法的主体,民法的大部分规定仍属于可以以当事人的合意加以变更的任意性规定,因此,民法原则上为私法。
(二)民法是权利法民法的基本内容就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1、民法以规定权利为本位的法律。
如我国《民法通则》就以专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其规定也是围绕如何保护民事权利的实现而展开。
2、民法的具体内容大多为授权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一种用规定主体有权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方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从民法的具体内容看,其规范大多是授予民事主体以民事权利。
(三)民法是市民法在现代社会,人类生活可区分为国家社会生活和市民社会生活。
民法就是以调整市民社会生活为己任的。
民法的大部分规范都把民事主体设定为一个有着自身利益追求的市民,并对他们的利益加以肯定和保护。
2.试述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就是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问题。
(一)在民商分立体例下,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
商法调整的对象是民法调整的一部分,商法的基本原则来源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许多制度也来源于民法。
但商法与民法也存在区别:1、主体上的不同,民法的主体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主体,商法的主体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
包括商自然人和商法人;2、调整的范围不同民法既调整财产关系亦调整人身关系,商法则只调整财产关系;3、商法比民法更具有国际性,由于国与国商业交往的需要,商法就具有较强的国际性,而民法的许多制度,如婚姻家庭制度则更具地域色彩。
(二)在民商合一体例下,民法统帅商法,商人被看成民事主体的组成部分,商行为被看成是民事行为的组成部分。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1、胎儿也有继承权?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哪些组织能向法院申请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4、哪些机构能作为被监护人的临时监护人?被指定监护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5、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自己的近亲属、其他人或组织事现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因突发情况导致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怎么办?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7、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法律未明文规定禁止,即可以。
8、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9、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10、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由法人承担。
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道其实际权限的,该合同对法人仍然有效。
所以,选聘法定代表人非常重要,一般由控股股东的自然人担任。
11、什么叫做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1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什么?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七周岁的幼儿、精神病人等没有能力完全行使民事权利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能独立地参与和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他们的行为必
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授权。
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任何人在确认交易之前都有权知道自己正在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所带来的后果。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果并没有能力进行准
确的分析和评估,因此,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他们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所以他们的民
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这条规定是基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和尊重,以避免他们受
到不当的侵害,同时也使得其他人在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交易时,更加小心谨慎,以
免因为未注意到他们的身份而导致自己的不法得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进行,代理人必须在符合
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代表其所受委托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种
代理关系是一种法定代理,其效力和权利义务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三、代理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委托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可以说是无效的。
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在法律上没有能力进行独立的法律行为,其法律行为必须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授权,而这种代理关系应当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解决和处理。
同时,为了避免代理人权力的滥用
和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在代理关系的约束下,我们应当充分地尊重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意志和利益,让他们在得到充分保护的同时,享受到相应的权利便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说明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证明材料一、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不能正确辩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按照法定程序,认定并宣告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二、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一)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该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与该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人。
第二,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与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关系;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如果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也应当一并提交人民法院。
根据《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终止。
(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由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该公民的健康状况和日常表现,收集有关证据,作出正确的判决,以保护该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医学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
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如对鉴定结论有怀疑的,可以重新鉴定。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
论述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公民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在法律上,公民行为能力被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这些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芳龄、智力、精神状态和法律认定等方面。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全部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力。
这种能力通常在18岁时获得,即法定成年芳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包括签订合同、购买和出售财产、受益和承担义务等。
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认为是一个人成熟和独立的标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种能力的限制主要基于个人的芳龄、智力或精神状态。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部分智力受损者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
这些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协助或代为行使民事权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无法在法律上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状态。
这种状态通常出现在严重精神病患者、智力严重受损者和其他丧失法律行为能力的人身上。
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的人需要依靠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全权代为行使民事权利,并接受社会的特殊保护和照顾。
公民行为能力的种类及划分标准主要基于个人的芳龄、智力、精神状态和法律认定等方面。
不同类型的行为能力在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影响。
我们应该在生活和工作中充分理解和尊重不同类型行为能力的人,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帮助和保护。
个人观点: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类型的公民行为能力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价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独立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展现成熟和独立的一面。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需要得到社会和法律的特殊关爱和保护,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应该以包容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不同类型行为能力的人,促进社会的多样性和和谐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公民行为能力的了解和宣传,通过各种途径传播有关公民行为能力的知识,以提高社会公众对这一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学龄前教育机构需知的法律知识
学龄前教育机构需知的法律知识一、学龄前儿童的责任能力我国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0~l0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学龄前儿童(0~6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了纯受利益的行为有效外,其他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统统为无效。
比如:接受压岁钱这个行为是有效的,但是把自己的压岁钱花出去就得由父母来代理,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花钱的行为还没有完全的认知,必须得由父母来做,所以这个阶段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教育机构针对学龄前儿童承担的是什么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其他可以作为监护人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以及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监护是一种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而设立的特定保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监护人履行的职责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等。
在法律规定中没有将亲权之外的教育机构列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幼儿园等早期教育机构承担不等同于监护人承担的责任,其只承担“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而这个“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也不等同于监护人的“监督、保护”。
因为这里有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孩子只有在幼儿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中发生损害时,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才承担责任。
但是有监护责任的父母等监护人的监督保护则是无时间限制的,无论何时何地监护人都有“保护”孩子的责任。
三、学龄前儿童在教育机构中受到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责任问题1.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因精神缺陷、年幼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独立的民事行为的人。
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特别的保护和关爱。
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提供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从监护、协助、财产保护和人身权利保护等方面,论述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一、监护监护是最重要的保护措施之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成年人或者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负有照料、抚养、教育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
监护人应当尽力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和教育等必需费用。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民法典还强调了监护人的权限和义务。
监护人应当尊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愿,尽可能做到与其现实利益相符。
同时,监护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相关民事手续,比如签订合同、维护权益等。
此外,监护人还需履行相应的报告义务,定期向有关机关报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确保其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协助协助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需要他人的协助和照料。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权请求有关机关或者社会团体提供协助,并鼓励公民和组织积极参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照料和帮助。
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公民和组织也应当给予其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协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清洁等;提供医疗照料,包括健康监护、医疗费用支付等;提供教育照料,包括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
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参与,促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社会生活中融入、发展和享受平等权益。
三、财产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保护是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和增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并负有明确的知情义务。
监护人应当按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和需要,妥善处理其财产事务,并定期向有关机关报告财产管理情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流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流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鉴定。
下面将介绍一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的流程。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这些机构通常是由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疗机构设立的。
鉴定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鉴定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鉴定条件。
接下来是鉴定阶段,鉴定机构会组织专业人员对被申请人进行评估和鉴定。
评估过程通常包括面谈、观察和测试等,以了解被申请人的精神状态和智力水平。
评估人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能力进行评估和判断。
评估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的核心结果,其中包括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鉴定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鉴定报告需要经过鉴定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盖章,确保其合法有效。
最后是鉴定结果的审查和确认。
鉴定机构会将鉴定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法院,由其进行审查和确认。
审查过程主要是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如果鉴定结果被确认有效,被申请人将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的流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专业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鉴定机构和评估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鉴定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法律和社会中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关爱。
只有通过鉴定,才能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鉴定结果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以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
总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什么是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通常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他们由于未达到法定年龄或精神状态上的限制而无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意志和权利,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表其行事。
购买人要求的行为能力合同订立需要购买人具有特定的法律行为能力,这是合法、有效、保障购买人权益的基础。
购买人具有特定法律行为能力的要求如下:1.达到法定年龄:购买人应当年满18周岁,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精神状态正常:购买人没有精神疾病等影响意识的疾病或缺失,能影响其正常理性判断的情况。
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才能独立进行购买行为,否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其进行相关的合同订立行为。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他们在缺乏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不具有独立的法律行为能力,是不能与商家进行合同的签署和交易的。
对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没有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或者其法律行为不得对他人或者法人财产造成损害,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有关组织、个人代为处理”。
并且《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意思表示或者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商家不应该与无行为能力人订立买卖合同,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同时也可能会对商家的利益产生损害。
无行为能力人购物的解决方式无行为能力人如果需要购物,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由其代理人与商家进行合同订立和相关交易。
对于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该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控,避免发生无法承担的损失和责任。
同时,商家在面对无行为能力人购物时,也需要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并明确告知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及其代理人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法律权益和商家的利益。
总结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有限,所以商家在面对其购物需求时,应当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为准则,同时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相关的代理和合同订立行为,以避免发生合同无效和法律纠纷等问题。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身故险的限制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身故险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以下简称身故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但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身故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为防范道德风险,法律规定禁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身故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者,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所以,既使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仍是未成年人。
父母可以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投保身故险,但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身故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限额。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限额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为10万元;其他地区均不得超过5万元;该身故保险金额是指累计身故保险金额的限额。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
《通知》充分考虑了风险保障类产品和长期储蓄类产品的不同特点,对如何计算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定。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身故险,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
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账户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
此外,由于航空意外身故险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该身故保险金额部分也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限额之中。
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划分标准
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划分标准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一个人依法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即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进行了行为能力的划分。
1. 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指由于年幼、智力障碍、精神病等原因,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人。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7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患有智力障碍或者精神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都属于无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2. 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由于年幼或者其他原因,在部分民事活动中缺乏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需要由法定代理人辅助或者临时代理人代为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7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依法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都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进行某些特定的民事行为时,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或者临时代理人的同意或者协助。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即能独立并有效地实施民事行为的人。
“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我国法律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法律中,对行为能力的划分不仅仅是根据年龄,还会考虑到个体的智力、精神状况等因素,并且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可能会有特殊的划分标准。
例如,在婚姻法中规定,男的年满22周岁、女的年满20周岁即可完全行使结婚自由。
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确保民事活动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对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来说,法定代理人的参与可以保护他们的权益。
同时,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行承担其行为带来的民事后果。
总之,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的划分标准是:无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7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病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7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根据法律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法律中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与应用
法律中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与应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然而,并非所有人在法律上都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些人由于不同的原因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那么,什么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本文将探讨法律中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与应用。
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指由于精神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使个人无法辨认或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情况。
具体而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原因,使其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无法独立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
第一种情况是精神疾病,即由于精神疾病所导致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属于严重精神障碍的人才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确定需要由专业医生或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另一种情况是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均为未成年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才能进行民事活动的,否则其行为将无效。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保护有关。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相对较弱势,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人群往往需要其他人的关心和照顾。
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机构和个人有义务保护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遭受不当侵害。
其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签署合同或进行其他民事活动时,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以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这是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利益,防止他们在无法理解后果的情况下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分类和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整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自然人'民法典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获得民事权利能力的生命体。
一般认为,出生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与母体相分离;二是出生时必须是活体。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自然人主体的延伸,为自然人属性,以户为单位。
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即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按照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主体法人/\法人即法律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是指以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一般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我国《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
法人分类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注意:营利不等同于赚钱,只有将赚的钱分配给法人组织体的构成人员(股东),才属于法律上的盈利性。
法人分类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
Don't rely too much on friends, human nature basically has a bad sid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比如儿童、残疾或者精神有问题的人。
这些人一般需要制定法定代理人行使民事行为。
很多人不知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里有着哪些内容。
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比如儿童、残疾或者精神有问题的人。
这些人一般需要制定法定代理人行使民事行为。
很多人不知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里有着哪些内容。
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规定。
一、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注意: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
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_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有三类,分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因为能力人。
那这种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划分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另外,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所以在教育法律法规中,我们一般按年龄来区分这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了。
试题再现小明刚上一年级,父母在外务工,无法将小明带在身边,可以将小明委托给( )A.小明上初中的姐姐B.小明的同学C.小明九十多岁的奶奶D.小明刚刚结婚的叔叔【答案】A。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 为人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
案例14 赵某是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出租车司机,他刚 从银行办完事准备开车离开,突然听到女子 大喊“抢劫”,随后见一男子从银行冲了出 来,手中拿着一女士手包骑上摩托车逃跑。 赵某立即发动汽车紧追劫匪,最终将劫匪撞 倒,劫匪的一条小腿被撞断。赵某需要为劫 匪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吗。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 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 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 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
案例12 小唐、小宋等是同事,下班后大家一起吃饭、 娱乐,其间大家都喝了一些酒。小唐要开车 回家,小宋称自己家与小唐家离得不远,要 搭乘顺风车,其他同事都劝他们直接打出租 车回家,但是两人坚持开车回家。在回家的 途中出了车祸,小宋成重伤,小宋要求小唐 赔偿他的损失,小唐称小宋是自己要求坐车 的,责任应当由他自己承担。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 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 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 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 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
案例11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阿辉被阿龙的货车撞成 高位截瘫,经公安机关认定阿龙负事故的主 要责任,阿辉负次要责任。经法院审理,阿 龙同意赔偿阿辉80万元,但提出自己现在资 金紧张,可以先给付7万元,其余每年支付4 万余元。阿龙分期给付的要求合理吗。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 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 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九条
案例6 夜晚的二环是宁静的,小虎、小龙两人是赛 车迷,这晚两人约定跑二环路一圈,看谁的 速度快。两人在互相追逐的过程中,突然孙 某从隔离带穿到路中间。小虎、小龙先后撞 上孙某。经过抢救,孙某双腿截肢。小龙、 小虎对连带赔偿孙某损失没有异议,只是不 知道他们之间如何确定责任份额。
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保护民事行为的执行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未满七岁的儿童以及精神病患者等无法理性判断与行使民事权利的人。
为了保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中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保护措施。
本文将就民法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义务和权益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关系中具有一定的义务和权益。
他们虽然无法自主参与或签署合同,但在与其有关的事务中,他们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例如,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都是不可推卸的。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健康和人格尊严也应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保护,民法典首先规定了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对于无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等,法院可以指定一名合适的人充当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民事权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保护措施。
这主要包括财产代管、财产保险和财产行为监督。
财产代管是指法定代理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
财产保险则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进行保险保障,以防止意外损失。
财产行为监督则是指法定代理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不受侵害。
二、对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的民事行为的处理在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的民事行为中,法律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害了他人的权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权机关有责任进行赔偿。
例如,未成年人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破坏他人财产,其父母要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于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处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签署合同,但在一些情况下,通过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其完成合同的签署。
如果合同违反了权益保护的原则,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无效宣告或者部分无效宣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法律规定,一些人由于某种原因,是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就需要他相应的监护人为此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未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八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即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不需要二者都具备,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是“或”的关系,只要二者具备其一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法律责任
(一)当事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承担或在承担民事责任时受到限制,但是他们或她们在侵犯他人权利或利益时应该是直接侵害人,所以他们或她们是不能摆脱成为民事被告的风险。
不过虽然他们或她们是被告,但是承担责任或部分责任的主体却是他们或她们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关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监护人的责任有了新的规定,虽然在表面上的不同不是很大,但是其深层的价值观变化还是很大的。
新的条文如下: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综上所述可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两种。
其中他的民事活动由它的法定代
理人代理;同样其自身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赔偿费用,减轻其民事责任。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