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贷款委托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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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按揭贷款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买方、委托方):
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委托方):
身份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受托方):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252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将位于天津市的房屋出售给甲方,双方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已经最终确认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佰 _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因甲方资金不足,特通过丙方向银行申请房屋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为
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用于购买上
述交易房屋。
第三条:因乙方所有的该处房产为银行贷款购置,所以乙方在同甲方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之前,需将以上述房产为抵押物的原银行贷款一次性还清,原贷款银行为,贷
款本息余额预计元(¥)。因乙方资金不足,特申请丙方为乙方垫资
元(¥)用于偿还原贷款银行的贷款本息。乙方承诺在交易过户之后立即用甲方支付的房款向丙方偿还上述垫资。
第四条:房屋首付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自行交接房屋首付款。
□甲乙双方做交易资金托管。
第五条:在甲方的借款申请被银行批准之后,乙方与丙方约定时间,由丙方协助乙方办 1
理原贷款银行的提前还款以及交易房屋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丙方有权利在替乙方还款前要求甲乙双方按丙方要求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受托人为丙方指定员工。
第六条:在交易房屋的抵押登记解除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办理交易房产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在相关手续的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清偿完毕证明、□交易过户凭证(包括契税发票和房产证原件)、□
户口本、□身份证、□乙方收取房款存折原件(账
号)、、等原
始凭证交由丙方收押直至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如甲乙双方未按上述约定办理公证委托手续或交付证件,丙方不予垫资。
第九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办理垫资还款、抵押登记注销、交易过户以及再抵押登记等手续,丙方按垫资时间(从丙方垫资之日起至乙方还款之日止)及相应比例收取服务费,由方支付:
垫资时间以一个自然月为一周期,每满一周期方向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直至乙方偿还垫资额为止;各周期收费标准如下:
垫资时间在15日之内的,按垫资额的2%收取;
垫资时间在16-24日之内的,按垫资额的3%收取;
垫资时间在25-30(31)之内的,按垫资额的4%收取。
丙方另行收取抵押登记服务费壹仟元整(¥1000元),由方承担
第十条:如丙方垫资额高于元(¥),则乙方应于丙方垫资前向丙方提供相当于垫资额的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债务,具体担保方式如下:
■保证:保证人一:乙方配偶,身份证号:,保证人承诺对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愿意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及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代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保证人二:,身份证号:,保证人承诺对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愿意以其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代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抵押:抵押物状况:
□质押:质押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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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方应于丙方垫资前按垫资额的 % 向丙方支付定金
元(¥);丙方垫资后,该定金直接转为垫资服务费。
第十二条:方应于每满一个自然月时向丙方支付一次服务费,不满一个自然月的的,于乙方偿还垫资款时向丙方支付垫资服务费,直至付清为止。如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日计算向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丙方最晚应于银行放款后3天内归还乙方应得款项。(应得款项为总房款额减去垫资额)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2、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过户延迟或过户不能的情况,由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以及丙方造成的损失;
3、如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方监管首付款,则甲方须于垫资之前向丙方交存首付款。
4、甲方需承诺除非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以任何理由撤消已批准通过的借款申请。如发生擅自撤消借款申请的情况,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丙方及贷款银行的损失,或直接从甲方所交存的首付款中扣除。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2、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工作,包括撤押、公证以及与甲方的立契过户等手续;
3、乙方应保证所交易房产符合天津市上市交易的规定,并按正常程序办理房产产权转移手续。第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房屋进行实地查询和认证;有权对乙方尚欠银行的贷款本息的数额及相关手续进行查询和认证;
2、如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做首付款的资金监管,甲方在支付首付款后,丙方应积极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的交易过户手续,并在乙方过户之后及时按甲乙双方要求转交首付款;
3、丙方应妥善保管甲乙两方提供的资料、文件、证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文件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乙两方同意,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谋取其它任何利益。
第十七条:如在丙方给乙方垫资之后,乙方未用该笔资金偿还原贷款银行的欠款或在偿还欠款之后不配合甲方或丙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在交易过户中乙方的上述房产因产权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过户手续,丙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丙方为其垫付的贷款。如乙方无法在3个工作日偿还,丙方有权直接处置(变卖或拍卖)上 3
述所提及房产以及其他担保物,乙方及保证人应放弃一切抗辩的权利,乙方还应从逾期还款之日起按日计算向丙方支付垫资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乙方原因给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丙方因处理此类情况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欠付的各类费用)。
第十九条:甲方与乙方或其它第三方就所购房屋的价格、税费、权属、面积、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由甲乙两方自行解决,与丙方无关。甲乙双方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保证人的,保证人需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十一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均提请天津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二十二条:其他
甲方:
授权代理人:
乙方:保证人:
授权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