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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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正文:----------------------------------------------------------------------------------------------------------------------------------------------------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根据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举办高等医学教育提出以下意见:一、各类高等学校(办学机构)增设医学类[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及预防医学等,现阶段包括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检验(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等,下同]本、专科专业,报教育部,教育部征求卫生部同意后审批;增设相关医学类[指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及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下同]、药学类本、专科专业须根据各地区相关专业人才需求,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本科专业报教育部备案。

教育部将适时对专业目录进行调整。

二、根据今年3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发的《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和非医药卫生类高等专科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

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应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将会同卫生部派专家组对申办学校相应专业的办学条件、实习条件和师资情况进行评估。

具备条件且确实需要的由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招生。

三、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 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 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 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 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 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 高。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 主办学的权利。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 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 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 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 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 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 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 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 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护理学专业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护理学专业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护理学专业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护理学专业一、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是我国教育部颁布的一项关于医学专业的教育标准,旨在规范和提高医学教育的质量,培养高水平的医学人才,满足社会对医疗和保健服务的需求。

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其中护理学专业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护理学专业的深度和广度护理学作为医学领域的重要专业,既需要深度的医学知识,也需要广泛的人文关怀和沟通技能。

在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护理学专业的教学内容涵盖了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医学学科知识,同时也包括护理理论、护理技术、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课程。

这种深度和广度的教学内容有助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为未来的临床护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护理学专业的价值护理学专业在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护士作为医护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担着照顾和照料患者的重要任务。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医学知识和专业的护理技能,同时也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责任感。

护理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合格护理人才,他们能够胜任各类医疗机构和护理机构的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对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健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护理学专业是医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既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护理技能,又需要关注学生的人文关怀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对护理学专业的要求非常高,这也促使护理学专业向更加深入和广泛的方向发展。

我认为,护理学专业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学科本身的重要性,更体现在对患者健康和医疗服务质量的保障上。

五、总结和回顾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对护理学专业的要求体现了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护理学专业作为医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度和广度的教学内容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为未来的医疗服务和护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浅析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浅析

21
形成性评价体系
探索形成性评价,多年来坚持教学病历 书写并由专家修改,
修改后反馈实习医生再次书写病历,
实习医生二次修改病历再次交于专家修 改
甲状腺教学查房 示例
22.如何正确处理考试与学习之间 的关系?
提倡进行综合考试,以鼓励学生融会贯 通地学习;提倡学生自我评估,以促进 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的形成。同时,考试 频次和类型应注意发挥考试对学习的导 向作用。
教育进行全面客观的“自查诊断”,认真查找 学校医学教育与国际医学教育的差距,明确学 校医学教育的改革方向,为实施医学教育更大 力度的改革奠定基础。
(2)专家组进校考察-----2015年10月
专家组首先听取学校关于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 式、课程整合、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和质量保 障等方面的自评报告。然后,针对考察重点, 分组实地走访考察。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访 谈和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结束前,专家组提 出认证建议,形成对学校的初步认证报告,并 向学校进行简要反馈。
15.《标准》中明确了哪几方面人员在课 程计划制定方面的重要地位?
《标准》提出了课程计划从制定到管理的具体 要求,明确了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 重要地位。
16.《标准》对课程计划的核心要 求主要有哪些?
(1)《标准》详细列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 自然科学课程,生物医学课程,行为科学、社 会科学及医学伦理学课程,公共卫生课程,临 床医学课程等六类课程的基本要求;
浓厚的学术氛围,提倡创新和批判性思维,促进教 学与科研相结合; (3)提倡教师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 程,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 及科学精神; (4)必须加强对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 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32.《标准》对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活动有哪些要求?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教指委委员第二次修订第四稿)前言现代中医学高等教育始于20 世纪50 年代中期。

半个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不断发展。

目前,独立法人建制的中医药院校有23 所,开设中医学(含民族医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有73 所,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注重办学特色,使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高等教育50 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医高等教育规律,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适应21 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医高等教育的要求,为了促进中医学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医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科教育标准。

因此,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尤其是中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学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医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提供依据,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开办中医学本科教育提供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医学专业(本科)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等制定。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16•【文号】教高[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前言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

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

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五、教师 (教师数量满足教学、科研、教学改革的需求) 聘任政策
–教师资格认定与聘任 –必须明确规定教师职责 –师德高尚、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相称 –定期对教师进行业绩考核
师资政策及师资培养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政策保证教学、科研、服务职能平衡,确保人才培养 中心地位 –建立教师参与教育计划制订和教育管理决策的机制 –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提供教师专业发展机会
三、学生成绩评定 学业成绩评定体系
开展考试方法的研究、对考试类型和评定方 法有规定和说明 改革考试方法:OSCE、CCS、Mini-CEX、 DOPS等(重在质量) 形成性评价(核心在于“反馈”)
目的:改进、完善、发展 手段:反馈 形式:学习记录、实习手册、测验(不计入总 成绩)
三、学生成绩评定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解读
感谢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王维民的多次有关报告和交流
鲁映青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全球及区域医学教育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全球学院校质量)
《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
AMEWPR (2001)
《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
IIME(2002),针对教育结果(毕业生能力) 《明日医生》:英国 《医学院校的评估与认证》:澳大利亚 《医学教育计划认证标准》:美国 《医科学生教育的学习目标》:美国 《医学课程模式》:日本
医学教育标准的启示 • 医学教育国际化是当今医学教育发展的趋势 • 医学教育在教育的各个环节有全球的共识和标准 • 医学教育标准是医学教育的灵魂,是教学实施与改革的出发 点和检验医学教育结果的落脚点 • 遵循医学教育标准是学校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培养高水平医 学人才的必由之路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百年中国医学教育的第一部标准,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 意义重大 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 提出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前言医学教育承担着培养医学卫生人才的重任,和全民健康息息相关。

自2008年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来,我国的本科临床医学教育认证工作逐步开展,成立了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颁布了《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试行)》,初步建立了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与国际权威医学教育认证机构广泛交流与合作中,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得到国际同行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在2020年前“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国医学教育标准,教育部医学教育研究基地于2014年成立了“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实施战略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

课题组根据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并结合十年来积累的认证经验,对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试行)(2008版)》进行全面修订。

此次标准的修订,主要依据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orld Federation for Medical Education, WFME)2012年修订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Basic Medical Education: WFME Global Standards for Quality Improvement(The 2012 Revision)》,保留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一临床医学专业(试行)(2008版)》中适用的内容,并参照了澳大利亚医学理事会(Australian Medical Council, AMC)《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评估与认证标准(2012版)》(《Standards for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of Primary Medical Programs by the Australian Medical Council 2012》)、英国医学总会(General Medical Council, GMC)2009版《明日医生》(《Tomorrow’s Doctors》)和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The Liaison Committee on Medical Education, LCME)2013版《医学院校的职能与结构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Functions and Structure of A Medical School》)等资料。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备工作方案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备工作方案
XX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备工作方案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建设快速高水平发展,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来我校进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这是关系我校临床医学教学水平和办学声誉的大事,一附院作为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是专家组考察临床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为做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9号)以及教育部临床专业认证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Ø进一步规范实习医生病历、实习教学记录本等重要教学档案资料的管理;
学生技能
Ø按照内、外科专家组制定实习医生技能训练要求和方案组织培训;
Ø结合学科特点,将技能训练项目落实专业负责,落实学生技能训练责任制,科室带教人员相对固定,建立负责和追责制;
教学资源
教学条件
(平台、设备等)
Ø教室、教学平台、设备的数据统计
Ø组织丰富多彩教学订制度
Ø在医学部指导下,与二院共同修订临床教学管理的关键制度、流程,如试卷分析、实习安排、教学查房、出科考试、病历修改等,下发学科系、实习科室严格执行;
Ø梳理教学部、学科系、实习科室三层次资料目录,统一规范格式;
汇报材料
Ø准备认证汇报及相关材料;
Ø教学资料、档案的规范填写,注重过程和痕迹管理;
Ø教学质量监控——360度评教
规范资料
Ø自查落实近三年教学资料并规范整理与管理;
Ø进一步规范近五年试卷等重要教学档案资料的管理;




过程管理
Ø实践教学关键环节的规范与质量建设;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
【年(卷),期】2008(000)010
【总页数】2页(P19-20)
【作者】无
【作者单位】卫生部;教育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4
【相关文献】
1.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J], 无;;
2.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J], ;;
3.卫生部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 [J], 文竹;建宇;李杨
4.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J],
5.《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印发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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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试用)》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试用)》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试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3.12.04•【文号】教高司函[2003]228号•【施行日期】2003.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试用)》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8号)各有关高校: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医学教育国际标准的出台,为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深化改革与发展并逐步走向世界提供了有利契机。

为适应医学教育的国际发展趋势,提高我国医学教育质量与水平,我司设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本土化研究与实践"项目,并于2001年委托中国医科大学,在其主持的我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宽口径医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基础上,联合相关院校,组织专家编写了《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试用)》(以下简称《教学基本要求》)。

该《教学基本要求》参阅了日本和欧美等国家的文献资料,征询了医学教育、教育管理专家、有关领导等两千余人的意见,历经近两年数次讨论与修改,并经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最终组织专家论证后,将研究成果--《教学基本要求》报给我司,同时报来专家建议向学校推荐试行的意见。

此次制订的《教学基本要求》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本要求、专业目标和专业基本教学内容等三方面,针对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提出了培养要求的核心内容。

《教学基本要求》的制订原则为只针对教学效果、不对教学过程,鼓励各校自主制订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并可供教师、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参照执行。

《教学基本要求》的制订,同时也为医学教育质量的监控提供了参照与衡量标准。

经研究,我司决定将《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试用)》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高校接此通知后,认真学习研究,对照本校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大纲进行补充调整,积极开展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中国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的医学教育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和教育部共同监管。

中国的医学教育标准主要体现在医学本科教育、临床医学硕士(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医学继续教育等层面。

以下是一般性的中国医学教育标准要点:
1.医学本科教育:
培养目标:医学本科教育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学人文素养的医学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医学本科课程通常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模块。

学生通常需要进行一定时期的实习和临床实训。

2.临床医学硕士(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教育:
培养目标:临床医学硕士教育旨在培养在医疗卫生领域从事高层次、高技能专门工作的专业人才。

研究方向: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如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等。

3.博士研究生教育:
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学术领导力的医学科研人才。

研究方向: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医学研究方向,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4.医学继续教育:
目的:医学继续教育旨在满足医生在不同阶段的职业发展需要,提高医生
的临床水平和专业素养。

形式:这可以包括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如培训班、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和更新。

有关最新的医学教育标准和要求,建议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官方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2012年12月目录ﻩ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知识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临床能力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宗旨和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教育计划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学生成绩评定ﻩ13四、学生ﻩ16五、教师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教育资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教育评价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科学研究 (24)九、管理和行政ﻩ52十、改革与发展2ﻩ6—1 —前言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实现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现代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抢抓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在规模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高与突出特色、注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教师版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教师版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教师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知识10问一、认证的概念医学教育认证是指由指定的机构、采用既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医学院校或培训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估的外部质量评价机制。

主要目的:一是评判教育项目是否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二是鼓励医学院校不断改进与完善以促进教育质量发展。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号),通过学校自评和外部专家考察评审,以确定临床医学专业在教育教学方面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或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帮助学校找出弱项或差距,指出改进医学教育的方向,保证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认证的机构认证由“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医学院校领导与管理人员、医学学术专家、医学教育专家、临床医生、医疗卫生职业协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员等。

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宏观指导和审批,工作委员会负责认证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落实。

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处理日常事务。

三、认证的专家专家组由工作委员会任命,受其委派实施现场认证考察。

成员为6或8人。

8人组中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5人、秘书1人。

6人组中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1人。

根据学校需要,可邀请境外专家(2人)参与认证。

秘书处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时,原则上征求学校意见。

四、认证的内容依据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教高[2008]9号)。

具体认证以下内容:(1)硬件建设:大学办学的必备条件;(2)内涵建设:办学宗旨、人才培养模式与质量、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等;(3)办学过程中每一项有利于促进学生能力培养、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保证等实际工作;(4)注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5)注重社区或农村医疗卫生实践;(6)推进课程纵向和横向的整合;(7)拓展学生的国际交流经历;(8)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9)教学工作亮点与优势、不足与对策、计划与目标。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本知识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本知识

江苏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宣传动员手册江苏大学医学院二零一七年六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本知识1.医学教育认证的形式与宗旨医学教育认证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既定标准和程序对医学教育机构进行审核与评估的过程。

形式:同行评议;外部质量审核。

宗旨:达到最基本的要求,同时鼓励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尊重院校合理的自主权和学术自由。

2.什么是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08)9 号),通过学校自评和外部专家考察评审,以确定临床医学专业在教育教学方面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或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帮助学校找出弱项或者差距,指出改进医学教育的方向,保证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3.医学专业认证的目的与意义(1) 更新教育思想,促进创新发展,提高人才质量;(2) 依据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对学校医学教育进行全面客观的诊断,查找目前医学教育的不足,明确改革方向;(3) 促进医学院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衔接;(4) 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进入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平台。

4.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原则(1) 保证认证过程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2) 尊重教育机构的办学自主权和教育模式的多样性;(3) 重点考察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目标、办学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实现状况,并确认呈报材料的有效性;(4) 确保认证标准的稳定性和认证程序的严肃性,在广泛收集客观证据和信息的基础上得出认证结论的建议。

5.医学院校申请临床专业认证态度(1) 诚信求实;(2) 为改进而认证;(3) 为发展而认证。

6.专业认证的关键是什么?专业的教学是否适合学生毕业后进入该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是否符合该专业资格证书或执照的申请条件。

7.临床专业认证的形式有哪些?认证的主要形式为听取自评报告、专家组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三种。

8.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过程学校自评、专家组进校考察、形成认证报告三个阶段。

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促进医学教育改革

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促进医学教育改革

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促进医学教育改革摘要: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是目前医学院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解析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发展背景与现状、认证程序及重点考核内容,学习首家获得认证的汕头大学医学院在医学教学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阐明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对促进医学教育改革的意义。

关键词: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医学教育改革教育部、卫生部颁布教高[2008]9号文件“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标志我国医学专业认证的开始。

汕头大学医学院成为首家接受认证的学校。

[1]专业认证工作是医学院校目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1.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背景与现状1.1背景1998年,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

2001年6月,wfme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2001年7月,who西太区办事处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cmb的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ime)随后制订了“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

1.2现状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

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

2006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成为国内首家以wfme《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进行试点性认证的学校。

2008年2月,在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公布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试行)。

2008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布教高厅函[2008]7号文件“关于成立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和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08年3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专家首次以《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试行)为依据,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学专业(包括五年制、六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医学专业)进行了试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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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前言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

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

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制订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也于2001年7月出版。

2002年,教育部召开医学教育标准国际研讨会,研究国际医学教育标准,部署国际标准“本土化”的研究工作。

会后,教育部、卫生部设立专门项目,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组建了“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

课题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为依据,在总结我国医学教育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七年制医学教育教学与学位授予工作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都必须达到的各项教育要求,研究拟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标准已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以修业五年为基本学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为适用对象,只对该专业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面提出最基本要求。

本科医学教育是整个医学教育连续体中的第一个阶段,其根本任务是为卫生保健机构培养完成医学基本训练,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为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在各类卫生保健系统执业奠定必要的基础。

医学毕业生胜任临床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依靠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职业发展和持续医疗实践才能逐渐形成与提高。

本标准全国通用,但承认不同地区和各个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各个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

本标准转变指导方式,不提出具体的教学计划、核心课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为各学校的个性发展及办学特色留下充分的改革与发展的空间。

本标准反映了医学教育面对的国际趋势、国内环境和社会期待,是制订教育计划的依据和规范教学管理的参照系,各医学院校都应据此制订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自身教育评估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本标准用于医学教育的认证工作,一般情况下该过程包括学校自评、现场考察、提出认证建议和发布认证结论等实施步骤,不适用于医学院校的排序。

“中国医学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拟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过程中,以教育部有关医学教育政策为依据,借鉴了1994年以来各项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

同时,为促进我国医学教育能与世界医学教育协调发展,课题组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2003年版本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和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为参照,并参考了有关国家的医学教育的标准与要求。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医学毕业生的质量是衡量医学院校教育质量的最终标准。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

毕业生作为一名医学从业人员,必须有能力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必须能够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这取决于医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培训和科学方法的掌握。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一)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二)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三)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四)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

(五)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六)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七)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应该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八)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九)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十)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应考虑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十一)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十二)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二、知识目标(一)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二)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三)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四)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五)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六)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的医学知识。

(七)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八)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九)掌握中国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

(十)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三、技能目标(一)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

(二)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四)内、外、妇、儿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

(五)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技术,选择最适合、最经济的诊断、治疗手段的能力。

(七)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针对临床问题进行查证、用证的初步能力。

(八)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九)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

(十)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的能力。

(十一)结合临床实际,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

(十二)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三)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四、宗旨及目标(一)宗旨及目标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的过程中,医学院校(指独立设立的医学院校和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必须依据社会对医学的期望和区域发展需要,明确其办学宗旨和目标。

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

(二)宗旨及目标的确定医学院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需通过各方面人员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使全校师生周知。

【注释】●教育宗旨和目标可以包括本地区、本校的政策和特殊性问题。

●各方面人员包括学校的领导、医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用人部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主办者。

(三)学术自治医学院校要依据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制订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

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应该得到大学社会人文学科及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同时努力加强大学各学科间的融合。

(四)教育结果医学院校必须根据上述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订合适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教育计划医学院校制定的教育计划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注重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的协同,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一)课程计划1.医学院校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2.制订课程计划需要教师、学生的参与和理解。

3.课程计划要明确课程设置模式及基本要求。

4.医学院校应积极开展纵向或(和)横向综合的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

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者之间的比例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二)教学方法医学院校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批判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关注沟通与协作意识的养成。

【注释】●教学方法包括教与学的方法,鼓励应用引导式、问题式、交互式等模式。

●进入生物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教学阶段,鼓励采取小班、小组方式教学。

(三)科学方法教育医学院校要在整个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及循证医学原理的教育,使学生养成科学思维,掌握科学研究方法。

(四)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医学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思想道德课程。

(五)自然科学课程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自然科学课程,为医学生学习医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打下基础。

【注释】●自然科学课程通常包括数学及物理、化学等。

(六)生物医学课程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适量的生物医学课程,为医学生学习临床专业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注释】●生物医学课程,通常包括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等课程的内容,还包括体现这些生物医学内容的整合课程等形式的课程。

(七)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1.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和医学伦理学课程,以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课程计划中要安排人文素质教育课程。

【注释】●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通常包括心理学、社会医学、医学社会学、医学伦理学、卫生经济学、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等学科的内容。

●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通常包括文学艺术类、医学史等知识内容。

(八)公共卫生课程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公共卫生课程,培养学生的预防战略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其掌握群体保健的知识和技能。

【注释】●公共卫生课程通常指预防医学和(或)卫生学等课程,涵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以及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卫生毒理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保健学等有关内容。

(九)临床医学课程1.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临床医学课程及临床实践教学,提倡早期接触临床,利用模拟教学进行临床操作基本技能的初步训练。

2.课程计划中必须制订临床毕业实习大纲,安排不少于48周的毕业实习,确保学生获得足够的临床经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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