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竞赛裁判法(完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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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竞赛裁判法
(送审稿)
裁判员是竞赛工作的组织者和执法者,是使竞赛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因此,熟悉和掌握龙舟竞赛裁判工作方法是每一名裁判员所必备的基本要求。
1 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
总裁判长是大会裁判工作的组织者,应精通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由有组织该项运动竞赛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总裁判长负责全面领导和分配全体裁判员的工作,制定裁判组学习和工作计划,处理好竞赛、场地、器材和裁判工作等问题。领导好各裁判长的工作,团结全体裁判人员,使竞赛工作顺利进行。
1.1赛前准备工作
1.1.1协助主办、承办单位竞赛部门,提出选调裁判人员的计划和要求。
1.1.2根据比赛规程和规则,结合赛场实际提出场地航道布置要求和裁判所需器材清单。
1.1.3制定赛前裁判人员学习、工作计划和纪律要求。赛前组织裁判员学习。学习时间作如下安排:
第一天:宣布裁判员分工,学习竞赛规则。赛事规例和竞赛规程,检查航道、场地设施、比赛设备和比赛器材。
第二天:分组学习,制定小组工作细则和工作程序;领取裁判服装、器材、用具;检查落实未完善的赛场工作。
第三天:统一裁判工作方法;陆地模拟实习,水上全面实习,裁判员做赛前准备,裁判长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注: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担任比赛裁判长职务以上工作的裁判,应提前三天到达赛区参加学习。如需要,应提前一周到达赛区,对当地选调的辅助裁判进行培训及考试。)
1.1.4总裁判长负责对规则和裁判法进行讲解,组织对规则和裁判法的考试及试卷命题、主考、阅卷等工作。
1.1.5带领各裁判组检查场地器材,在各裁判组反复练习和实习的基础上,组织好赛前
的现场全面实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6安排裁判员对大会比赛龙舟、龙舟配套装置以及各队自备的划桨进行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标志,比赛龙舟统一编号。落实各队赛前的训练时间、航道、器材借用等有关事宜。
1.1.7竞赛前参加大会竞赛部门主持召开的联席会议,由总裁判长介绍裁判方法,解释规则和补充规定,对参赛队提出要求;回答参赛队有关竞赛规程和规则中不明确的问题(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如遇国际等重大比赛,总裁判长应将发言稿提前交大会竞赛部,并分发与会人员,以保证会议效果。
1.2比赛期间的工作
1.2.1在比赛中,总裁判长应全面掌握比赛进程,一般位于终点处,通过通讯器材与检录、起点、广播保持联系,解决比赛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每组名次和成绩。第一副总裁判长根据比赛需要具体指导检录或起点裁判组的工作;第二副总裁判长具体负责裁判员的管理和对外联络,裁判器材用具的管理。
1.2.2每场比赛完毕,组织各裁判组现场小结,提出改进意见。如遇争议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关现场资料和主管裁判组提供的情况报告。
1.3比赛结束的工作
1.3.1大会闭幕时,宣布比赛结果。
1.3.2比赛结束后,组织各裁判组总结工作,客观评价裁判员工作表现,写出裁判工作总结。
1.3.3审核成绩册,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大会竞赛部。
1.3.4督促各裁判组清还全部裁判用品和器材。
2 编排记录
2.1赛前准备工作
2.1.1熟悉和掌握大会竞赛规程,了解场地、航道、设备器材等情况及裁判员人数和水平,为竞赛编排分组作好准备。
2.1.2编排秩序册(含下列内容):
2.1.2.1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2.1.2.2组织委员会(包括其下设工作机构)
2.1.2.3竞赛委员会
2.1.2.4仲裁委员会
2.1.2.5裁判委员会
2.1.2.6代表队
2.1.2.7大会活动日程
2.1.2.8竞赛日程
2.1.2.9竞赛分组表
2.1.2.10比赛场地平面示意图
2.1.3编排竞赛日程根据规程规定,统计报名队数及各项、各组、各轮比赛所需要的时
间(包
括开幕式、表演项目、闭幕式所需时间),最后确定场次。编排时各组各项所需
时间可参考如下:(三组比赛龙舟)
250 米一般 4 —6分钟一组
500 米一般7 —9分钟一组
800 米一般10—12 分钟一组
1000 米一般13—15 分钟一组
如需变动起点,还要增加20 —30 分
钟。
2.1.4编排中注意事项
2.1.4.1每场比赛起点不宜变动,以保证比赛紧凑进行。尽可能将相同距离的男、女项目编在同一场内。
2.1.4.2一次赛事中有两个项目以上的比赛,先安排短距离后安排长距离。
2.1.4.3注意安排参加下一轮次比赛的运动队所需的规定的休息时间。
2.1.5分组和抽签
2.1.5.1各队未报到之前,根据竞赛规程、报名队数、竞赛日程确定竞赛方法。
2.1.5.2运动队报到后,参加裁判长、教练联席会议,组织预赛分组抽签。抽签顺序为:种子队先分别抽入各组;同地区或单位的队分别抽入各组;其他按报名顺序抽入各组。缺席的队由指定人员代抽,及时将抽签结果打印后分发各队。
2.1.5.3编排6 或8 条航道时,按附表(见第18 页至第25 页表格)方式进行淘汰赛。
2.1.5.4全部竞赛方案确定后,编成竞赛秩序单并分发各队和相关人员。
2.1.6编制裁判员所需表格
2.1.6.1抽签分组表
第XX届全国“屈原杯”龙舟赛抽签分组表
第XX届全国“屈原杯”龙舟赛抽签分组表(公开组)
2.162团体总分表
第XX届全国“屈原杯”龙舟赛团体总分表
2.163检录卡
注:1、此表按1-24号放大制作,方格内贴参赛队员大1寸半身照片
2、承办单位如制作运动员证(胸卡),此表可免用
2.1.6.4竞赛秩序单
时间
公开组1000米复赛第一组
9: 30
航道 1 2 3 4 5 6 单位
XX
XX
XX
XX
XX
XX
时间
公开组1000米复赛第二组
9: 40
航道 1 2 3 4 5 6 单位
XX
XX
XX
XX
XX
XX
2.165成绩表
公开组1000米复赛第一组
航道 1 2 3 4 5 6 单位 XX XX XX XX
XX XX 成绩 4'05"28 3'56"90
3'43"03 3'56"96
3'59"00 名次 5
2
1
3
4
备注
犯规
终点裁判长:
总裁判长:
2.1.6.6途中检查报告单
途中检查报告单 公开组米复赛第一组
航道
单位 犯规情况
处理意见
姓名 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
队长 号 22
23
24
像片
像片
像片
姓名
姓名
姓名 年龄
年龄
年龄
鼓手 号 舵手 号
1 2 3 4
姓名 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