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后挤压伤者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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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发布】2008重大灾害后挤压伤者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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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ATMENT OF CRUSH CASUALTIES FOLLOWING MASS DISASTERS

备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肾脏内科付平主任负责翻译

CONTENTS

I. First-line approach to casualties at the disaster field

III.1. Defining intervention before the rescue

III.2. General approach to the victim immediately after rescue

III.3. Approach to oligo-anuric victims

III.4. Approach to victims with some urinary output

III.5. Other measures

II. Second line treatment of crush syndrome casualties (approach to the casualties at the field hospitals or at the moment of admission to the emergency ward)

IV. 1. General approach at admission to hospitals

IV. 2. Medical treatment at admission to hospitals

IV. 2.A. Treatment of hyperkalemia

IV. 2.B. Treatment of hypocalcemia

IV. 2.C. Fluid resuscitation

V. Third line treatment of crush syndrome casualties (Treatment of ARF during the clinical course)

V.1. Treatment in the oliguric period

V.1.A. Conservative treatment

V.1.B. Dialytic interventions

V.2. Treatment in the polyuric period

USH_GUIDELINES_China_version_(MS)_May_08.part1.rar (295.0k)

TREATMENT OF CRUSH CASUALTIES FOLLOWING MASS DISASTERS

USH_GUIDELINES_China_version_(MS)_May_08.part2.rar (286.12k)

重大灾害后挤压伤者处理指南

国际肾脏病学会ISN下属肾脏救灾行动组/无疆界医生组织2008年5月成都

1 灾难现场的现场处理

1.1 救援前对干预措施的介绍

1.2 救出后立即进行的一般处理

1.3 少尿-无尿患者的处理

1.4 有尿患者的处理

1.5 其它措施

2 挤压综合征的二线治疗

2.1 入院即刻的一般处理

2.2 收入院时的医疗处理

2.2.1 高钾血症的处理

2.2.2 低钙血症的治疗

2.2.3 液体复苏

3 挤压综合征导致急性肾功衰(ARF)的处理

3.1 少尿患者的治疗

3.1.1 保守治疗

3.1.2 透析治疗

3.2 多尿期的治疗

1 灾难现场的现场处理

本方案对灾难发生后最早期的干预措施进行了描述,包括了灾难现场及现场临时医院的处理。由于难以进行实验室检查,诊断的主要依据来自临床观察,治疗方案应参照这些临床发现。

1.1 救援前对干预措施的介绍

在接近受损建筑时,首先要考虑到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因为还有可能出现再次坍塌。所以,对于已经部分或者全部倒塌的建筑物,绝对不建议医疗或医疗辅助救援人员自己试图解救被困人员。如需确定被困人员的位置,应向经验丰富的救援队求助,或取得其他救援人员及民众的协助。即使在废墟中被困5天甚至更长时间,被困人员仍可能获救(Sever,2001; San, 1993)。很多伤者可能出现挤压综合征,因此必须迅速采取措施,积极预防肾脏及其他系统的并发症。

为达到这一目标,有必要了解以下规则:

(1)如果灾难现场发现尚存活的被困人员,在其被困期间,应尽可能在其四肢找到一条可用的静脉,并建立静脉通道以1L/小时的速度输入等渗盐水(每小时每公斤体重10-15ml)。

(2)通常在45-90分钟之后被困人员就可被解救出,而静脉补液应该在整个过程中持续进行。如果救援时间延长(有时达4-8小时),则应对补液量进行相应调整。

1.2 救出后立即进行的一般处理

被困者一旦从废墟中解救出来,首先检查生命体征;同时确定创伤的类型;并开始“初步的检查”。如果初步观察显示患者清醒,能言语,定向力完整且能移动四肢,那么毫无疑问患者呼吸道通畅,能正常呼吸,大脑供氧充分,且没有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这种情况下,如ABCDE检查未发现严重损伤,则按以下步骤进行常规处理。

如患者无反应,且有明显的潜在致命性(大多是穿透性或开放性)外伤,应按照当地情况进行处理。在重大灾害中,现场只能处理存活几率大于50%的患者;也就是说,受伤非常严重且救治无望的患者往往被忽略了(Pepe及Kvetan)。但是,如果灾难规模不大,且有足够的医疗救护人员,则可以通过抬举下颌的方法保持患者呼吸道的通畅。如果患者有活动性出血,可采取简单的止血措施(如止血带,压迫绷带,缝合等)。同时,应寻求帮助并尽可能早地将患者转运至最近的医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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