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仓,省长,天下]“省长管粮”能否管好“天下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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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管粮”能否管好“天下粮仓”
近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辽宁、吉林两省中储粮下属粮库等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过程中,存在以陈粮顶新粮、恶意套取价差补贴等问题。
这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质疑中储粮为什么改不了“老毛病”。
事件曝光后,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对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
中国政府网4月22日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强调此事性质恶劣,要求进行彻查、依法问责,并举一反三,抓紧完善监管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如何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学者建议,在粮食流通领域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并加大反腐力度。
与此同时,今年年初中央再次强调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民间称之为“省长管粮”),更被各界寄予厚望。
学者为管好“天下粮仓”开出“药方”――“省长管粮”、反腐、第三方监管
据央视报道,一些中储粮粮库和粮商相互勾结,用陈粮顶替新粮赚取差价,每吨达700元,若买2万吨,差价可达千万。
“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我国建立粮食储备制度,就是为了确保粮食安全。
现在粮仓里出了‘硕鼠’,不能不引发人们对粮食安全的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研究室主任党国英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党国英认为,中储粮出现粮库和粮商用陈粮顶替新粮赚取差价的问题,主要问题是监管不力。
“在利益驱动下,有人就违法乱纪。
监管漏洞非常明显的情况下,腐败就容易发生。
”党国英说,“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粮食在流通领域质量的测定,应该有一个中立监管机构。
同时反腐不能松懈,要老虎苍蝇一起打。
”
在党国英看来,为了守住管好“天下粮仓”,近些年来,中央对粮食安全的投入越来越大,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就是突出地方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的体现。
“早在十多年前,我国就确立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这次是强化事权与责任。
”党国英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尤其是在粮食主产区,省长的责任就更应该强化,如果政府部门的责任和监管到位了,也就减少了粮食安全问题发生的可能。
”
“管好‘天下粮仓’的确任重道远。
粮食安全可以说也一直是每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之一。
”党国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现在我们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已经完全可以满足国内的需要,主要问题是我们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
中国的粮食安全要放在国际市场的大背景下来考虑。
”
国务院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省长管粮”的事权与责任
新年伊始,“省长管粮”成为一个频繁出现的关键词。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1994年,国务院首次提出了粮食省长负责制,即所谓“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此后在多个文件和规划中多次予以强调。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是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是国务院第一次以专门文件明确各省级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
陈锡文表示,《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进一步强调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
第二,对各省级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规定更全面、更系统。
《意见》明确的责任,涵盖了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重要内容,不仅强调了粮食的数量安全,还强调了粮食的质量安全、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以及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等。
第三,对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规定更明确、更具体。
比如,在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储备规模和完成时限,抓紧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定期将地方粮食储备品种、数量和布局等信息报送国家有关部门等。
在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方面,要求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重要农业基础设施抓紧建设等。
第四,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机制上更严格、更严肃。
《意见》通篇都在强调要建立健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各项制度与机制,特别是明确要求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了对各地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考核、追责和问责制度,增强了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严肃性,有利于形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长效机制。
“省长管粮”的十大责任
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
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
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省长管粮”管什么
“过去主要考核产能,这次主要考核库存”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不同时期,因国家粮食形势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省长管粮”的主要任务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据李国祥介绍,在粮食省长负责制建立初期,我国粮食生产多年徘徊,粮食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主要任务是增加粮食供给,平抑粮食市场价格过快上涨。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粮食供给过于充足,主产区普遍出现农民卖粮难,粮食省长负责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扩大主销区到主产区购进粮食规模。
2003年我国粮食出现大幅度减产,2004年我国又进一步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粮食省长负责制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当地的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不能下降,并要求扩大地方粮食储备。
但是,由于粮食储备需要占用大量资金,支付成本费用,很多地方没有储足粮食。
主产区的粮食收储主要由中央承担。
2015年又提出省长负责制,主要是这两年主产区的粮食又多得不得了,粮食库存积压得特别厉害,而主销区却不存粮食,实际上把粮食安全的责任主要推给中央政府来承担。
“中央政府花了很多钱,但是粮食储备的矛盾仍然很突出。
所以这次强调省长负责制是想让省长承担更多的责任,尤其是对于主销区来说。
”李国祥说,“过去省长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考核产能,这次主要是考核库存,要把地方库存存满,解决中央政府存量过多的矛盾和压力。
”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连续12年参与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的宋洪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粮食省长负责制不是只负责生产,主要讲的是以省为一个单元,由省长来负责粮食的供求平衡、市场调控,既有生产的问题,也有流通的问题,也有调控的问题,比如浙江省不是粮食主产区,是主销区,省长也要负责本省地域内的粮食供求平衡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部长徐小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粮食产销平衡区能不能采取措施保粮,能不能在省内自求平衡,特别是主销区不能认为我就是买粮食吃的地方,需要达到供求平衡的程度,才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衡量标准。
2001年“新粮改”给粮食流通增加了压力
改革开放初期,全国30个省份有21个是粮食输出区(即主产区,包括江苏、广东、浙江),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粮食可外销的省份只剩9个。
这样的划分使粮食优势产区能稳定地发挥地理资源优势,确保了粮食产能逐步提高。
但是,作为主销区的地区由于没有了粮食生产刚性任务和硬性要求,主观上缺乏粮食生产积极性,导致粮食生产处于逐渐下滑、耕地面积处于逐渐甚至大幅减少的状态。
数据显示,这些年占用耕地面积上升幅度较大的大多属于主销区。
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东南沿海地区粮食播种面积不断减少。
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5省区粮食面积9年减少1740万亩,产量下降19亿斤。
在全国粮食增产的大背景下,粮食生产地域重心由南向北逐渐转移,“北粮南运”的粮食流通格局进一步凸显。
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在国家确定的13个粮食主产区中,只有5个省份能够稳定地输出
粮食(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安徽),5个省份只略有盈余(江苏、山东、江西、湖南、河北),而辽宁、湖北、四川已经成为缺粮省份。
未来的粮食输出只能越来越依靠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少数几个省份,而我国7个主销区目前年粮食缺口在7000万吨以上。
13个粮食主产区和11个基本平衡区内部也在分化。
在这些地区,以省城、地级市为重点的区域正在形成新的实力强大的“主销区”,粮食生产越来越边缘化,粮食缺口也会随着城镇化而不断扩大。
“主销区”可能由目前的7个蔓延到大多数省份的省城,其中,成都最
为典型,整个成都平原,粮食安全缺口近400万吨。
此外,据知情人士介绍,作为主销区的地方,往往是经济富裕地区,从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提升粮食科技支撑能力,到扶持支持农民种粮、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乃至构建现代粮食流通市场、提高粮食储备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好的财力人力物力基础,但现在这种能力并没有充分发挥。
一些地方本来可以做到的可能做不到,本来可以做得更好的可能做不好,本来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可能难以解决,而一些粮食主产区由于财力所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粮食产能已接近极限。
国家粮食储备应主要放在主产区还是主
销区
“让主产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埋单是不公平的”
洪虎称,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财政是包干的,就给固定的数量,库存粮食增加的时候完全要地方资金配套,而粮食的主产省份大多是“财政的穷省份”,本来财政就困难,一旦出现卖粮难,还要自己掏钱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承担责任去存多余的粮食。
“像这样的责任应该转到粮食主销区。
这个地方发展经济把大量种粮食的农田改种经济作物,种经济作物的搞水产养殖,城市化建设推进很快占用了大量农田,你富起来了,粮食责任全部交给了主产区,我觉得这个是维护粮食安全责任的不公平。
现在我们主产区能调出商品粮的越来越少了,如果不采取差别化政策,不增加粮食主产区种粮积极性,从全国形势来看这对维护粮食安全是不利的。
”洪虎说。
在洪虎看来,国家应该在粮食主销区多建立粮食储备库。
“现在把大量粮食存在主产区而不是主销区,存在主产区的粮食损耗费用利息要求主产区承担。
一旦发生粮食安全或者粮食风险问题的时候,你得长途调运,从主产区把粮食调到主销区。
为什么不能在主销区国家有意识多建立粮食储备库,在主销区加大它的省长米袋子责任?这样才有利于从两头来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
”
谁来监管“省长管粮”?
今年2月,国家粮食局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各地要分别于2015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意见》进展情况报送国家粮食局,并及时反馈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个非常现实的情况是副部级单位的国家粮食局如何监管正部级的省长们?况且具体的考核标准并没有公布过,理论上是每年都要考核。
比如储备粮的情况,主销区不能仓库里面完全没有粮食,全部让主产区来储备;主销区的耕地面积不能减少,各省份做到了没有?类似的可以有很多指标。
“省长怕国家粮食局吗?不会怕。
省长管粮的直接约束手段就应该是总理过问。
”上述人士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部长徐小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要考核省长管粮不是国家粮食局、国家发改委哪一家能管得了的。
抓生产的事是农业部来抓,基础设施、各项政策补贴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搞项目,最终还是要靠国务院来把关。
而宋洪远则表示,不论什么级别,针对指标和任务都会有分工和分解,就可以进行考核了。
按照政府发的文件,就得是国家粮食局对省长管粮进行考核。
国家粮食局是具体落实单位。
此外,在李国祥看来,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还得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
据其介绍,国家目前还在进行粮食立法,在国内粮食领域,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法律予以约束,现行粮食管理依据的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