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伦理案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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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售者往往会隐瞒自己的病史和遗传 史,结果就有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受者; 器官市场化最终将导致器官和移植质量 的下降。
所以基于对人类生命的尊严的尊重和商 业化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是禁止将 人类的器官和组织作为商品买卖,违者 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根据我国2007年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 第491号国务院令《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 偿的原则。
无偿给予他人才叫捐献,
若中间搀杂着金钱等物质
上的东西,就不能
称之为捐献。
二 Biblioteka Baidu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 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 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 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 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以此条例为准,该教师 的行为是不被赞成的。

四 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减轻病人的 痛苦,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给患者带 来新的伤害。医务人员虽然有责任帮 助那些器官衰竭、面临死亡的人重新 获得生命,但对供体的健康和生命同 样负有保护的责任,不能因为受体的 需要,而放弃对供体生命的救治或健 康的维护。
如芬兰355号法律(1985年颁布)第三部分 规定:“医疗介入不应该造成对健康的 严重危险或是严重损害。器官摘除一定 不能包含任何可能导致捐献者死亡或永 久残废的可预见的危险。”
分析
一 1、对于迫于贫困或其他压力下的“自愿” 应该禁止,器官移植技术不能只为有钱的强 势人群造福而给弱势人群带来更大的风险和 伤害。 2、将人体变为商品或变相作为商品 ,是对 人类尊严的亵渎和侮辱 ,是人类文明的倒 退 ,更严重的是它可能是人会导致一系列 的违法犯罪活动,如盗窃、走私人体器官。 人体器官商业化损害了人类的价值观。
器官移植伦理案例
案例
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 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 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 他的理由:
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 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 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目前虽能坚持 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 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要想彻底改善该地区的教学条件,必须从以 下措施出发:
1
针对办学硬件不 足的问题应该加 大硬件投入倡导 社会捐助文体器 材课外书籍地域 偏远的贫困农村 应整合条件集中 办学。
2
全方位加大教育 投入。尤其是贫 困农村的比例要 进一步加大教育 经费必须专款专 用各级财政必须 每年公布教育投 入的详细情况接 受公众监督。
3
因地制宜发展贫 困地区经济充实 地方财政。
西班牙第426号法令(1980年颁布)第二 部分规定,器官的摘除不仅对捐献者的 生命没有威胁,而且由于它的缺失也不 会严重削弱捐献者正常运作的身体功能 。
五 个人的付出不可能使当地办学 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毕竟个人 的能力还是有限的。如果该教 师捐出角膜,不仅影响自己以 后的生活质量,而且对该地区 的教学条件的改善起不到实质 性的作用,因此他的牺牲是不 必要的。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而使一个人失明, 这是不人道的。他是属于活体捐献, 且活体器官捐献的一个最基本的伦理 学原则是不危及供体的生命和健康, 对其未来生活不致造成大的影响。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 定 》中规定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摘取活体器官前,应 当评估摘取器官可能对活体器官捐献人 健康产生的影响,确认不会因捐献活体 器官而损害捐献者正常的生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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