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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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最新版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病历在医疗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电子病历的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最新版》。

本办法旨在规范电子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等环节,以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病历的长期保存、安全可靠。

2. 电子病历保存应当采用国家认可的技术手段,实现病历数据的实时备份、定期备份和异地备份。

3. 医疗机构应当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丢失。

4. 电子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15年。

特殊病例需延长保存期限的,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电子病历保存场所,确保病历数据的安全、保密和便于查阅。

6. 电子病历保存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历被篡改、删除和泄露。

7.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8.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销毁制度,对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进行合规销毁。

9. 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保存管理档案,详细记录病历保存、备份、查阅、销毁等情况,以便于审计和监管。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1)及时性:医务人员应当在与患者诊疗活动结束后及时完成病历书写。

(2)真实性:病历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经过及医务人员的行为。

(3)完整性:病历应包含所有必要的医疗信息,确保诊疗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规范性:病历书写应遵循医学专业知识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2. 书写要求(1)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伪造。

(2)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简写,除非是公认的标准缩写。

(3)病历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破坏等安全事件发生。

2. 确保电子病历系统稳定运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提升医疗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医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实施。

四、制度内容1. 电子病历安全等级划分根据电子病历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关键性等因素,将电子病历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一级电子病历:涉及国家秘密、患者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电子病历。

(2)二级电子病历:涉及患者隐私、重要医疗信息的电子病历。

(3)三级电子病历:一般医疗信息的电子病历。

2. 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措施(1)一级电子病历:1)采取物理隔离、网络隔离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2)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实行权限管理;3)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4)对数据传输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露;5)对系统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恢复能力。

(2)二级电子病历:1)采取网络隔离、数据加密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2)对操作人员进行审查,实行权限管理;3)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4)对数据传输进行加密,防止数据泄露;5)对系统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恢复能力。

(3)三级电子病历:1)采取数据加密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2)对操作人员进行审查,实行权限管理;3)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4)对系统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恢复能力。

3. 电子病历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1)系统定级:根据电子病历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关键性等因素,确定电子病历安全等级。

(2)系统备案:将电子病历安全等级和保护措施向相关部门备案。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一、前言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旨在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患者隐私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病历已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确保电子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及质量管理。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病历在存储、传输、备份、恢复等环节的安全、可靠。

2.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15年。

对于特殊病例,如罕见病、疑难病、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3. 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病历在保存过程中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具体措施包括:(1)实行权限管理,严格限制对电子病历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权限;(2)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对重要电子病历实行加密存储,提高数据安全性;(4)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止外部攻击导致数据泄露。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5. 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权益不受侵犯。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提供了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电子病历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反映患者病情及诊疗过程;(2)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容易引起误解的词汇;(3)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楚、表述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撕毁;(4)病历书写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病历内容的合规性。

2. 病历书写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等;(2)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3)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4)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等;(5)医嘱、药物使用记录、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6)转诊、会诊、出院记录等。

门诊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门诊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门诊电子病历管理规定一、前言为确保门诊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电子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我院门诊电子病历的管理。

二、病历保存管理1. 门诊电子病历应采用我院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稳定、可靠。

2. 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自动备份:每日自动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

(2)数据恢复: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至最近一次备份状态。

(3)访问控制:对电子病历的访问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修改病历。

(4)操作记录:记录所有对电子病历的操作,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

3. 门诊电子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5年。

4. 保存期满后,经医院批准,可对电子病历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5. 门诊电子病历的保存介质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病历数据的完整性。

6. 严禁任何人擅自删除、修改、泄露门诊电子病历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 医院应定期对门诊电子病历保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安全。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要求(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病历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医嘱等。

(3)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病历书写应采用打印或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应具有法律效力。

2. 病历书写时间要求(1)初诊病历应在就诊当日完成。

(2)复诊病历应在就诊当日或次日完成。

3. 病历书写责任(1)初诊病历由接诊医师负责书写。

(2)复诊病历由复诊医师负责书写。

(3)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需由指导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电子病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1. 成立电子病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电子病历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预案内容1. 电子病历数据安全(1)加强电子病历数据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2)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系统漏洞。

(3)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因系统故障、人为操作等原因丢失。

(4)制定电子病历数据恢复预案,确保在数据丢失后能够迅速恢复。

2. 电子病历系统安全(1)加强电子病历系统的用户管理,严格控制用户权限,确保用户身份真实可靠。

(2)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3)制定电子病历系统应急预案,确保在系统故障、网络安全攻击等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3.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1)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2)对电子病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对电子病历信息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 应急处理(1)发生电子病历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预案实施1.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

2. 各部门、科室按照本预案要求,落实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责任。

3. 定期对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进行评估,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五、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电子病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电子病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规定一、概述医院电子病历的管理是为了提高病历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交流效率,有效保护医疗信息安全,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医院电子病历管理的规定。

二、病历数据管理1. 病历数据采集与存储(1) 医院应采取合法、科学、安全的方法,对患者病历数据进行采集。

(2) 采集的病历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医院应设置合理的病历数据备份制度,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2. 病历数据传输与交流(1) 医院可以通过内部网络或专用线路,传输病历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医院禁止使用非法或未授权的途径传输、交换病历数据。

(3) 在病历数据交流和传输过程中,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

三、病历访问和使用管理1. 病历查阅与授权(1) 在医务工作需要的范围内,医务人员可以查阅和使用电子病历数据,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

(2) 医院应建立明确的病历访问权限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访问权限进行授权和管理。

2. 病历数据安全与保密(1) 医院应设立完善的病历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病历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2) 医务人员在使用病历数据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或滥用病历数据。

(3) 医院应加强病历数据的防护措施,防止黑客攻击、病毒侵扰等危害病历数据安全的行为。

四、病历归档与保存1. 病历归档(1) 医院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对电子病历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2) 归档的电子病历应注明相关信息,确保病历的溯源和查找。

2. 病历保存(1) 医院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管理的要求,制定病历保存制度。

(2) 电子病历的保存应满足法定保存期限,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保存,保证病历的可读性和完整性。

(3) 在电子病历保存期满后,医院应制定病历销毁制度,对已过期病历进行安全销毁。

五、病历数据质控1. 病历数据准确性检查(1) 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数据质控机制,定期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质量检查。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二十三、电子病历的灾难恢复计划
23.1制定电子病历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以应对可能的自然灾害、技术故障等突发事件。
23.2确定灾难恢复的关键业务流程和恢复时间目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病历系统。
23.3定期测试灾难恢复计划的有效性,确保各项恢复措施能够顺利制,对病历管理中的伦理问题进行监督和审查。
7.3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病历专项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八、电子病历的应急预案
8.1制定电子病历系统故障、数据丢失、网络攻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3在发生电子病历系统故障时,确保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系统,保障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
九、电子病历的监督与考核
11.3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感。
十二、电子病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2.1医院应积极开展电子病历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12.2参与国家和地方电子病历相关标准制定、政策研究和项目实施,提升医院在该领域的专业影响力。
12.3与其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电子病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15.2更新和维护工作应不影响正常医疗活动,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医疗服务中断。
15.3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时,应充分考虑临床需求,优化系统功能,提高用户体验。
十六、电子病历的归档与销毁
16.1制定电子病历归档和销毁的具体规定,明确归档和销毁的流程、标准和责任人。
16.2归档电子病历应确保长期可读性,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格式和存储介质。
25.3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总结,作为改进电子病历管理的依据。
二十六、电子病历的变更管理

电子病历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电子病历的安全、保密和可靠性,维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订立本《电子病历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敬重患者隐私,确保病历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使用和管理电子病历的各个环节,包含但不限于病历的创建、存储、传输、查阅、修改、打印、复制等。

第三条定义•电子病历:指通过电子方式记录和存储的患者个人信息、疾病诊疗信息和医疗处理过程的文档记录。

•保密性:指对电子病历信息的保密和防止未经授权人员取得及使用的本领。

•完整性:指电子病历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无窜改。

•可用性:指电子病历的信息能够及时、可靠地供应给有权查阅和使用的人员。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创建和存储第四条病历数据手记•病历数据的手记必需以患者的真实情况为依据,医务人员应准确记录患者个人信息、病史、疾病诊断和治疗等相关信息。

•手记的方式和工具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医疗机构审查确认。

第五条数据录入•确保全部数据录入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录入人员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并操作有关流程和系统的权限。

•禁止随便更改、删除或窜改电子病历中的数据。

•保证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本领,防止数据丢失。

第六条病历存储•电子病历的存储应采用特地的服务器,并设置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破坏。

•存储设备应定期检测,并及时修复故障,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病历数据存储的时间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超出存储期限的电子病历应进行备份和归档处理。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传输和沟通第七条电子病历传输•病历信息的传输应采用加密方式,确保传输过程中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禁止通过不安全的网络进行电子病历的传输,包含但不限于公共Wi—Fi、非授权的网络设备等。

第八条电子病历沟通•医务人员之间在沟通电子病历信息时,应确保沟通渠道的安全性。

•禁止将电子病历信息发送至非授权的个人电子设备,禁止通过非正规的社交工具进行电子病历沟通。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电子病历信息的安全,确保患者隐私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电子病历信息的系统、网络、设备、人员以及相关业务活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数据安全(1)电子病历信息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分级,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对电子病历信息进行加密存储、传输,确保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3)对电子病历信息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因系统故障、人为操作等原因丢失。

2. 用户安全(1)用户登录系统时,应使用合法的身份认证,如用户名、密码等。

(2)用户密码应定期更换,并遵循复杂度要求。

(3)禁止使用他人账号登录系统,严禁将用户名、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他人。

3. 系统安全(1)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系统漏洞。

(2)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设备,防止非法访问和攻击。

(3)对系统日志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 人员安全(1)对涉及电子病历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权限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只能访问其职责范围内的电子病历信息。

(3)对违反电子病历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信息安全监督与检查1. 定期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安全自查,确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3. 对违反电子病历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电子病历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是为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1. 安全保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应用必须有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保证只有合法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病历数据。

2. 使用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提供清晰明确、易于操作的用户界面,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病历记录和查询。

应用必须支持多种病历格式,如文字、图片、视频等,以满足医生按需记录和查看病历信息的需求。

3. 数据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要求,以保证病历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

应用必须能够自动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4. 用户权限管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支持不同角色和权限的用户管理。

医务人员应该有适当的权限来创建、修改和删除病历数据,而患者和其他非医务人员只能查看相关信息。

5. 可追溯性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具备良好的追溯性,即能够准确记录每一次访问和修改病历数据的人员和时间。

应用必须有日志功能,记录用户的操作行为,以便审核和追溯。

6. 应用升级和维护规范:电子病历应用需要定期进行升级和维护,以修复漏洞和改进性能。

应用升级时必须进行充分的测试,确保新版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7. 人员培训规范:医院和机构必须对所有使用电子病历应用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应用的使用方法和规范。

培训内容还包括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知识。

通过遵守以上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可以提高电子病历应用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医疗信息的质量和保密性。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引言概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指对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病历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纸质病历,成为医疗机构管理和交流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一、电子病历的安全性1.1 网络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保护电子病历的安全。

1.2 数据加密:医疗机构应对电子病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病历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非法获取。

1.3 访问控制:医疗机构应设立权限管理机制,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电子病历,保护患者隐私。

二、电子病历的完整性2.1 数据完整性:医疗机构应确保电子病历的数据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删除或篡改病历内容。

2.2 数据备份: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2.3 数据恢复:医疗机构应建立数据恢复机制,能够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快速恢复病历数据,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

三、电子病历的可读性3.1 字体规范:医疗机构应统一规定电子病历的字体、字号,确保病历内容清晰易读。

3.2 排版规范:医疗机构应统一规定电子病历的排版格式,包括标题、段落、表格等,使病历结构清晰。

3.3 图片附件:医疗机构应规定电子病历中图片附件的格式和大小,确保图片清晰可见。

四、电子病历的传输和交流4.1 标准化格式:医疗机构应采用标准化的电子病历格式,以便于不同系统之间的传输和交流。

4.2 数据一致性:医疗机构之间在传输和交流电子病历时,应确保数据的一致性,避免数据丢失或错误。

4.3 安全传输:医疗机构应通过安全的传输通道,如加密的网络连接,保证电子病历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或泄露。

五、电子病历的合规性5.1 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等,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

5.2 规范标准:医疗机构应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标准,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与电子病历相关的技术人员。

三、电子病历的定义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

四、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和检查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书写、修改、审核和传输,确保电子病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技术人员负责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安全管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五、电子病历安全管理措施1. 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安全功能:(1)用户身份验证:医务人员使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保操作者身份的唯一性。

(2)访问控制:根据用户角色和权限,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访问。

(3)操作日志:记录用户对电子病历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便于追溯和审计。

(4)数据加密: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2. 电子病历的书写、修改、审核和传输应符合以下要求:(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修改病历应保留原记录,修改原因、时间、修改人等信息。

(3)审核病历应确保病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馈审核意见。

(4)传输电子病历应选择安全可靠的通道,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3. 电子病历的存储和管理:(1)电子病历存储应采用专用存储设备,确保数据安全。

(2)电子病历存储环境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安全措施。

(3)电子病历存储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2)开展系统性能优化,提高电子病历系统的响应速度和用户体验。
20.2升级管理
(1)制定电子病历系统升级计划,确保系统功能的持续更新和技术升级。
(2)在升级前进行充分测试,确保新版本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二十一、电子病历系统的监督与评估
21.1监督机制
(1)建立电子病历系统监督机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5.1培训
(1)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病历系统操作培训。
(2)定期对在岗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病历相关知识的培训。
5.2考核
(1)设立电子病历操作考核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考核结果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六、电子病历质量控制与改进
6.1质量控制
(1)建立电子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对电子病历质量进行评价。
16.2信息共享
(1)推动电子病历系统与其他医疗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提高医疗信息利用效率。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患者病历在不同部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
十七、电子病历系统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17.1指标体系建立
(1)制定涵盖电子病历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2)设立质量改进小组,对电子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6.2质量改进
(1)根据质量评价结果,对医务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和指导。
(2)建立持续改进机制,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不断提升电子病历质量。
七、电子病历隐私保护与合规性审查
7.1隐私保护
(1)加强医务人员隐私保护意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隐私保护责任。
11.2证据保全
(1)建立电子病历证据保全制度,确保在法律诉讼中能够提供完整、有效的电子病历证据。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指针对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加工、公开等全流程、各环节,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手段等,确保电子病历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有效保障电子病历信息安全。

适用于所有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4.1 临床医师:负责电子医疗文书的规范书写和记录。

4.2 护士:负责电子护理文书的规范书写和记录。

4.3 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管。

4.4 信息科:负责电子病历系统技术支持。

电子病历的创建、记录与保存应当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5.2.1 临床医师、护理人员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记录病历,同时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本人账户,并定期排查隐患,保障个人账户安全。

5.2.2 信息科负责电子病历系统技术支持,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保证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并确保系统对电子病历的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具备追溯能力。

5.2.3 电子病历服务器为专机专用,不得接入光驱、软驱、U 盘,严禁擅自安装任何软件。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工作站系统参数和软件配置。

电子病历资料只能存放在医院内部服务器中。

5.2.4 患者出院后2 天内,临床医师将电子病历打印形成纸质病历,并保证二者内容一致,纸质病历整理后归档至病案科。

归档病案原则上不能修改,如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应经病案科、医务科等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对电子病历进行修改与重新归档,封存病历不允许修改。

5.2.5 不得私自传阅患者电子病历,因科研、教学等用途需调阅电子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方可调阅。

5.2.6 门(急)诊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 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 年。

医务科负责电子病历的日常监管,对违规操作导致资料泄露的人员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追究违规人员法律责任。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的安全、完整、可靠和合法使用,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从信息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从事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的全部人员,包含医疗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第二章电子病历信息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三条电子病历信息的分类1.电子病历信息依据其敏感程度和机密性等级进行分类。

2.分类原则包含但不限于病例信息、治疗信息、患者个人信息等。

第四条电子病历信息的访问权限掌控1.医院应依据员工岗位职责,合理调配电子病历信息的访问权限。

2.员工个人账号和密码应严格保密,不得私自转借或泄露给他人。

3.医院应定期进行权限审核和调整,确保只有必需的人员能够访问相应的电子病历信息。

第五条电子病历信息的传输和存储安全1.电子病历信息的传输应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信息被窃取或窜改。

2.电子病历信息的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防止信息的丢失或损毁。

3.电子病历信息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并保管在不同的地方,防止紧要信息丢失。

第六条电子病历信息的审计和监控1.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信息的审计和监控机制,对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和监测。

2.对操作异常或可疑的电子病历信息访问行为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

第七条电子病历信息安全意识教育1.医院应定期开展电子病历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员工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认得和理解。

2.新进员工应在入职培训中接受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电子病历信息的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2.医院应建立违规行为处理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处理的公正和公平。

第三章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九条责任订立1.医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相关部门和岗位应明确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每个人员都应履行相应责任。

电子病历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系统访问控制(1)电子病历系统用户需进行实名注册,并设置复杂密码,定期更换。

(2)系统应设置用户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角色分配相应权限,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信息。

(3)系统应记录用户登录日志,包括登录时间、登录IP地址等信息,便于追踪和审计。

2. 数据安全(1)电子病历系统应采用加密技术,对存储和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2)系统应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介质上,并定期进行恢复测试。

(3)系统应设置数据恢复机制,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快速恢复。

3. 系统安全防护(1)电子病历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复系统漏洞,确保系统安全。

(2)系统应设置防火墙,防止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

(3)系统应设置入侵检测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并阻止非法访问。

4. 用户培训与意识教育(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用户进行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2)系统应提供操作手册和帮助文档,方便用户了解和掌握系统操作。

5. 应急处理(1)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护系统安全。

(3)安全事件发生后,应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责任与考核1. 系统管理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病历已逐渐成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主要形式。

为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制度,明确电子病历保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

2. 电子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5年。

对于特殊病例,如罕见病、疑难病、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

3. 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病历在保存期限内真实、完整、可读、可追溯。

电子病历的保存应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防止数据丢失、篡改、泄露等风险。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病历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备份情况等。

5. 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导致的电子病历丢失、损坏等紧急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数据备份、恢复、紧急处理等措施。

6. 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保存期限内,不得无故删除、修改电子病历。

确需修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保留修改记录。

7.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加密传输等手段,确保电子病历在保存、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8.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对保存设备的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操作设备。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1)真实性: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医务人员的行为。

(2)完整性:病历内容应全面、详尽,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及时性:病历应及时书写,确保病程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规范性:病历书写应遵循国家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机构内部规定。

2. 书写要求(1)病历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无涂改。

(2)病历内容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描述。

卫生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卫生部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病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法》和《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方式存储、传输和管理的病历资料,包括纸质病历的数字化和原始电子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电子病历的采集、存储、使用、传输和销毁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真实性原则:电子病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安全性原则: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安全;(四)完整性原则:电子病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应保持病历内容的完整性;(五)连续性原则:电子病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应保持病历信息的连续性。

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第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查询、修改、删除等功能;(二)病历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功能;(三)病历信息的备份、恢复和迁移功能;(四)病历信息的安全防护功能;(五)病历信息的访问控制和审计功能。

第七条电子病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二)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便捷性;(三)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稳定性;(四)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使用规范,明确电子病历的使用范围、权限和流程。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电子病历的管理,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的审核制度,对电子病历的采集、录入、修改和删除等活动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电子病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电子病历的安全防护,防止电子病历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第四章电子病历的培训与监督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电子病历使用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电子病历管理水平。

电子病历_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_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隐私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2. 临床科室:负责电子病历的生成、存储、使用和归档等工作,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医师:负责电子病历的书写、修改、审核和签字等工作,确保电子病历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护理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录入、核对、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确保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电子病历安全管理措施1. 电子病历访问权限管理(1)设立电子病历访问权限,仅限于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2)对访问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其身份真实可靠。

(3)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电子病历访问权限,避免无关人员非法访问。

2. 电子病历数据加密(1)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非法窃取。

(2)采用先进的加密算法,确保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

3. 电子病历备份与恢复(1)定期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因意外事故而丢失。

(2)建立电子病历数据恢复机制,确保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4. 电子病历访问记录(1)记录电子病历的访问日志,包括访问时间、访问人员、访问内容等信息。

(2)定期检查访问日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 电子病历安全培训(1)对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定期开展电子病历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电子病历安全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电子病历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病患的用药安全性。

然而,电子病历的管理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为了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病患的隐私和信息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子病历管理办法。

一、电子病历保护办法1. 信息存储: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存储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

所有电子病历应备份至少两个以上的服务器,防止数据丢失。

2. 数据加密:电子病历中的敏感信息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病患的隐私安全。

3. 权限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权限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操作进行权限划分,严格控制病历信息的查看和修改权限。

二、电子病历的准确性1. 原始信息录入:信息录入环节应该确保准确性,避免错漏。

2. 数据一致性:各部门的信息应相互协调一致,统一标准。

3. 校验机制:建立严格的数据校验机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电子病历的可追溯性1. 记录修改:电子病历中的修改记录应明确记录,包括修改时间、修改人员以及修改内容等。

2. 访问记录:建立访问日志,确保对病历信息的访问进行监控和记录。

3. 操作审计:定期开展电子病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四、电子病历的共享与交流1. 标准化:统一电子病历的格式和标准,方便不同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2. 接口对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与其他医疗信息系统的接口,实现互操作性。

3. 安全性:共享电子病历时,要确保传输链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五、电子病历的备份和存储1. 定期备份: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 存储安全:备份数据应储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数据的意外遗失。

3. 数据归档:医疗机构应对老旧的电子病历进行归档处理,保留相关信息,确保长期存储的可行性。

六、员工培训与管理1. 培训机制:医疗机构应针对不同岗位员工,进行电子病历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电子病历管理意识和操作能力。

2. 管理制度:制定电子病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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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电子病历安全管理
一:电子病历机房基础设置建设
对中心机房进行标准化改造,确保机房的环境,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雷,防火,防盗,动力系统符合国家机房建设标准。

意外停机必然造成灾难性后果。

所以有条件的话,必须还要做好异地备份的工作。

磁盘与光盘库混合式分级存储归档病历对于要长期安全存储的归档病历,采用蓝光光盘库与磁盘混合式“3-2-1”存储策略实行分级存储,“3”即把一份病历文档数据做3份备份,“2”指病历文档数据保存在2种不同介质中,分别是磁盘和蓝光光盘,“1”指其中一份必须是可移动的,离线的,异地永久拷贝。

把归档病历备份在2中介质中混合存储,能有效降低存储介质风险,防止由于磁盘坏道,光盘盘面损坏等因素影响病历存储安全,分级存储是根据病历的重要性,访问频率,保留时间,容量,性能等指标,把归档病历分别采用在线,近线,离线三种存储方式相互配合,在数据分级策略和数据自动迁移存储技术控制下,既可保证病历文档数据的访问速度和安全性,又可扩充存储容量,技术方案经济,节能,满足海量病历集中安全归档,存储和访问管理需求。

构建高可用性网络平台由于电子病历要求具有很高的可用性,因此,需配备一台专用的防病毒服务器,安装具有统一,集中,智能和自动化的防病毒管理工具,客户端安装放病毒软件及个人防火墙软件。

二.电子病历打印问题:
书写医生的当事人,不得私自让病人打印病历,以免病人以及当事人利用病历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三.电子病历签名问题:
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电子签字以确保电子病历的有效性。

签字人可以选用数字证书管理机构(CA)提供的签字服务,或选用电子病历系统自带的签字机制。

所有签字机制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签字人应合理使用自己的电子签字,避免他人越权使用签字设备。

在签字设备损坏、被盗或遗失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接受或可能接受其签字的医疗机构。

电子病历采用电子签字生效原则。

电子签字进入电子病历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电子病历生成的时间;确认使用自动电子签字系统的,电子病历进入自动电子签字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电子病历的生成时间。

四.电子病历发生医疗事故
电子病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应当将存储于电子病历存储机构数据库中的电子病历打印,在电子病历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

五.电子病历的保管
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电子病历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书写病历的当事人应该妥善保护患者的电子病历。

参与电子病历书写的人员,应当维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未经病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透露、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

电子病历档案的留存留时间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纸张病历的存留年限。

医院和电子病历存储机构应当做好电子病历的保管工作,对电子病历严格管理,避免数据被篡改、伪造、隐匿、窃取和毁坏。

电子病历的销毁必须得到医疗机构主管部门的批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销毁电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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