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乐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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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乐捐管理制度

奖励、乐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管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销售秩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奖励乐捐的原则

奖励乐捐的原则包括奖励乐捐有据原则,奖励乐捐及时原则,奖励乐捐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捐的原则。

1、奖励乐捐有据原则:奖励乐捐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励乐捐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励乐捐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励乐捐必须及时。

3、为了使奖励乐捐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励乐捐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捐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捐。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湘西州三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四、奖励基金的来源

1、乐捐所得款项。

2、公司所拨的专项奖励基金,由财务统计每年底统计销售总业绩后请示总经理具体拨款数目。

五、管理职责

1、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员工奖励乐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奖励乐捐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调查核实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励乐捐决定进行裁决。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的奖励乐捐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奖励乐捐实施细则,对本部门员工奖励乐捐工作的管理。

3、副总经理负责奖励的最终审批。

4、总经理负责特殊奖励的审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

1、对公司员工的一般奖励分为以下几类:通报表扬、

嘉奖、记功。

2、同时根据员工的日常表现,特设定以下专项奖励:当月优秀员工奖、服务质量奖、付出奖、微笑天使奖、最佳状态奖、最佳执行力奖、最佳推销员奖、销售冠军奖、最佳才艺奖、年度全勤奖、年度优秀员工奖,优秀主持人奖,总经理特别奖。

3、对团队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类:早会团队PK冠军奖、最佳执行力奖、功勋团队奖。

第二条奖励的形式

1、公司的奖励形式实行多元化,包含物质奖励与经济奖励,物质奖励主要为:旅游机会、物品的奖励等。

2、一般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具体参照各部门的奖励实施细则。

3、专项奖励:以现金奖励与物质奖励为主,具体参附表。

4、一般奖励与专项奖励不得同时进行。

第三条一般奖励执行程序

1、由员工本人或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励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将表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在收到部门提供的申报材料后,负责调查核实(不符条件者退回原申报部门或个人)。

3、符合条件者由行政人事部报至副总经理审批通过。

4、行政人事部发布通报表扬,经济奖励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四条奖励实施细则

1、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予以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现金30—200元:

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足以作为模范者;

⑵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无差错者;

⑶诚信务实,对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思考改进措施者;

⑷品行端正、拾金不昧、忠于职守,热爱工作,在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⑸爱岗敬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个人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效者;

⑹其他适合受到通报表扬奖励的情形。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予以嘉奖,并一次性奖励现金200—500元:

⑴在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成绩显著者;

⑵以优质的服务,受到宾客称赞,为公司赢得荣誉

评、警告、记过、解聘预警、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乐捐处罚

1、在给予以上行政处罚的同时,公司将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罚或行为处罚,其处罚具体标准根据乐捐实施细则而定。

2、对于初犯情节轻微者可实行行为处罚,累犯者加重处罚,行为处罚主要以打扫卫生为主。

第三条乐捐的执行程序

1、对于适用于口头批评、警告和记过的行为,各部门经理和行政监察人员有当场处罚权。

2、如发现有适用于口头批评、警告和记过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者可当场填写《处罚单》,经当事人和通知人签字后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对于适用解聘预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⑴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员工违纪事实和处理意见,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单》,送至行政人事部;

⑵行政人事部负责调查取证,填写意见;

⑶行政人事部填写意见后报至副总经理审批;

⑷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4、行政人事部月底负责统计本月的乐捐执行情况,并生成表格,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各留一份。

第四条乐捐基金账户的管理

1、由财务部以行政部经理的身份证至建设银行开户,财务经理负责密码的管理。

2、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乐捐基金银行卡的管理。

3、乐捐款项由财务每月1号从乐捐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再转入乐捐账户,行政人事部在进行核对。

4、乐捐款项作为公司的员工奖励基金和公司组织员工活动的基金。

第五条乐捐实施细则

1、本公司员工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予以口头批评,并乐捐5—30元:

⑴上下班忘记签到、签退者;

⑵上班时间未按要求身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者;

⑶上班时间吃东西,睡觉、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情节轻微者;

⑷经常在接电话时不使用标准用语(您好!三民文化!)者;

⑸带小孩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影响正常工作者;

⑹工作期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⑺扰乱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者;

⑻在规定的区域内,卫生维持不好或者打扫不合格者;

⑼因个人过失致使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⑽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2、本公司员工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并乐捐30—100元:

⑴上班时间在网上聊天、听音乐、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⑵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公司要求上交的材料,未按时上交者;

⑶因疏忽大意,在工作流程的任何环节出现错误还未造成损失者;

⑷未经允许,私自翻阅公司机密文件、报表或技术资料者;

⑸违纪者因对处罚不服而无理取闹或有打击报复言行,情节轻微;

⑹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⑺明知同事违纪,不制止也不检举者;

⑻私自使用公司消防器材者;

⑼工作考核中未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有偏袒行为者;

⑽请假或有急事离岗未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者;

⑾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3、本公司员工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并乐捐100—200元:

⑴不服从工作安排,且顶撞上级者;

⑵无故不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且态度恶劣者;

⑶利用职权公报私仇、丧失立场、包庇纵容下属违法乱纪行为者;

⑷上班时间在网上玩游戏、看电影者;

⑸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和培训者;

⑹指挥不当,致使下级发生重大错误,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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