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合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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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打造绿色、便捷、高品质的用餐环境,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现就用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餐厅必须为具备合法资质的餐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A.餐厅的法人所属为乙方单位或乙方的法人代表;
B.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若有虚假,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及上岗证,着装要整洁大方,服务态度良好,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旅
行社的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客人要协议以外的报酬,否则乙方承担客人所要求的一切经济
赔偿及法律责任。
5、餐厅必须保持内外干净、空气清新,餐餐清洁及消毒,冷气、麦克风及音响设备工作正常。工作人
员礼貌待客人,接团前需做好准备,开好空调,以便客人等候太长时间以及太热;客人用餐完后,清洁
卫生;与甲方工作人员保持友好合作态度。如甲方工作人员及客人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书面投诉,经甲
乙双方调查基本属实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扣罚餐费。
6.甲方使用乙方餐厅,双方以传真件为业务确认依据,该传真件内容包括行程、时间、人数、餐标等,并且双方均需签名盖章,不得随意涂改内容。
A、如遇特殊情况(包括餐厅停电),临时调换餐厅,需经甲方同意后确认。由此引起的任何投诉,全额
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计划餐标及菜单做餐,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同意后
方可执行;若事关紧急,以甲方的要求方式先行执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订餐,以结方式支付费用。价格不得高于相同情况下的其它公司的餐费价格。乙方
违约按餐费的 3%付给甲方违约金。
2、大宗业务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一定金额的定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3、在用餐过程中,甲方应爱护乙方餐厅的设施,如有损坏,可要求甲方协商赔偿。尊重餐厅工作人员
的工作,不能要求服务员作危险动作或者不合理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前往餐厅或者餐厅不能开业,则双方各自承担
相关损失,互不追究责任,同时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2、其它原因造成取消或者不能用餐,双方协商各自应负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结算,结算期以为结算单位。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经双方确认后约定时间接待,应提前有效工作时间 4 小时通知甲方,应当支付餐费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经双方确认后约定时间用餐,又不提前有效工作时间 4 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
一定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
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餐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游客用餐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
是游客故意、造成的除外,但乙方应当承担客人是故意或过失的举证责任。乙方造成游客随身物品损坏
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离开餐厅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餐厅工作人员过错造成客人随身物品丢
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协助调查查找的责任。
六、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 3 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
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和平协商解决,也可补充协议或双方修订变更本合同,履行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
甲方(公章):深圳职工国旅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