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机组锅炉掺烧褐煤的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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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W机组锅炉掺烧褐煤的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200MW机组锅炉掺烧褐煤的安全技术

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安全措施

1.1制粉系统:

1.1.1加强对锅炉制粉系统维护检修工作,对漏粉、漏

煤及时进行清理;运行中,严禁在制粉系统设备及管道上

进行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

1.1.2 锅炉磨煤机入口空心轴承侧应设焊接刮刀(现

#01锅炉没有,应增设),为了防止湿煤在磨煤机入口长

时间粘堵,运行人员必须对磨煤机入口进行检查,发现有

粘、堵煤时要及时进行清理干净。

1.1.3制粉系统各部防爆门及储煤筒仓防爆门,要按防

爆规定进行安装,防爆门完好率达到100%。

1.1.4对煤粉仓上盖的漏风,锅炉检修分公司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煤粉发生自燃。

1.1.5 要及时处理制粉系统各管道的漏粉和漏风,特别是当热风门不严、锁气器卡涩现象发生时,要及时更换和处理。

1.1.6制粉系统的温度、压力表应指示准确。

1.1.7 粉仓应保持低粉位运行,并定期降粉,最低粉位应降至0米,降粉时间为原7天改为2~3天一次,为保证安全降粉应#1、2粉仓分别进行。

1.1.8由于煤粉粒度,都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尤其是制粉系统在低出力运行或启、停过程,更应注意巡视检查。

1.1.9制粉系统木削分离器每班必须进行清理一次。

1.1.10当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应及时关闭吸潮门,注意潮管温度变化;定期派专人每天对吸潮管进行检查,如发现堵塞必须及时处理。

1.1.11 #01锅炉送粉绞笼在停止以前必须将送粉绞笼内的煤粉排净,方可停止运行,导向挡板应关闭严密,防止煤粉漏入绞笼侧,防止送粉绞笼内积粉自燃,。

1.1.12 停止锅炉制粉系统前,关闭原煤斗插棍,将给煤机上的煤排空后,停止给煤机,并将磨煤机内煤粉抽净后,方可停止磨煤机,切换风系统。

1.1.13锅炉停止时间超过48h时,必须将粉仓内煤粉烧净,防止粉仓煤粉自燃着火

1.1.14 有计划锅炉停炉时间超过72h时,必须将原煤斗内存煤和粉仓内煤粉烧净。

1.1.15 当制粉系统堵煤、堵粉、自燃等故障时,必须按《锅炉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1.1.16当发现制粉系统有自燃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磨煤机运行,同时采取措施将火源扑灭。

1.1.17 如发生制粉系统爆炸后,应紧急停用该套制粉

系统,处理后需全面检查,确认无火源时,方可启动制粉系统。

1.1.18 当粉位低,发生煤粉自流现象时,要就地检查喷燃器的来粉量,及时停止所对应给粉机的运行,并投油稳燃,防止锅炉灭火。

1.1.19 在高浓度、高速度含粉粒气流不断冲刷下,细粉分离器较容易被磨损,甚至磨穿,而产生漏风现象,因此,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磨穿现象,应及时修补。

1.1.20细粉分离器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粉粒的吸湿以及电荷等原因,壁面百叶窗导流器等部位会产生积粉,在细粉分离器暂停或检修时应及时清除,以防出现煤粉自然现象。

1.1.21 应定期清除细粉分离器进、排气通道的堵结部位。

1.1.22粗粉分离器在长时间运行时,易造成顶帽锥积

粉,要求停止制粉系统运行时,进行通风吹扫一定时间,否则,长期运行一旦达到一定的粉尘浓度时易造成爆炸。

1.1.23粉仓振打装置必须保证好用,以便烧光煤粉时随时使用。

1.1.24应保证CO2管路及蒸汽消防管路畅通,并储备一定数量的CO2,以备事故停炉时急用。

1.2燃烧系统:

1.2.1 发现有燃烧器喷口烧红时,应停止与之对应的的给粉机运行,并通风冷却。

1.2.2 锅炉灭火保护必须全程投入,防止锅炉灭火,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保护退出。因工作需要必须将保护退出时,必须请示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退出保护运行。

1.2.3燃烧器的火检检测装置应运行可靠,发现有积灰、结焦时应及时清除。

1.2.4 锅炉声光报警信号反应灵敏准确。

1.2.5运行人员要定期检查受热面的结焦情况,发现结焦和堵灰要及时处理,确保受热面清洁。

1.2.6当锅炉发生灭火时,要按《锅炉运行规程》中规定进行处理。

1.3 汽水系统:

1.3.1 认真执行中电投公司关于《防止锅炉“四管”漏泄措施》。

1.3.2加强燃烧调整及主、再热蒸汽温度的监视调整,及时合理调整减温水量,防止受热面管壁温度超过规定值。

1.4燃料混配煤及输煤系统:

(应由燃料分厂按我厂设备具体情况制定)。 2 技术措施

2.1 试烧期间首先将褐煤的掺烧比例控制在20%左右,

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掺烧比例,根据制粉系统和燃烧调整试验,以及锅炉热力计算确定最大的掺烧比例。

2.2 一次风速首先控制在设计值31m/s左右,当掺烧比例增加后,再根据实际掺烧试验及制粉系统干燥出力计算结果重新确定一次风速。

2.3 褐煤掺烧比例为20%时,建议煤粉细度不低于30~35%;当掺烧比例增加后,煤粉细度应由制粉系统出力和燃烧试验确定。

2.4 锅炉掺烧褐煤过程,必须对制粉系统运行参数严格监视和检查。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60℃左右,在不同掺烧比例下,进行制粉系统出力计算,确定一次风率和磨煤机入口温度。

2.5 粉仓温度应不高于磨煤机出口温度。

2.6运行人员应加强磨出口温度及粉仓温度的监视,发现温度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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