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属地管理手册》的指导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旧城区改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旧城区改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5•【字号】庆政发[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旧城区改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庆政发〔2013〕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旧城区改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5日关于加强旧城区改造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切实维护土地收购储备(以下简称土地收储)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旧城区改造土地收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旧城区改造土地收储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通过开展旧城区土地收储,我市旧城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功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切实提高,有效破解了旧城区改造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闯出了一条以地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新路。
实践证明,土地收储是旧城区改造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在大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历史进程中,建立科学高效的土地收储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二、旧城区改造土地收储要坚持依法规范的总体原则。
在实施旧城区改造土地收储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规范,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具体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公开预约、竞价出让的原则。
政府主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将旧城区改造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按年度计划实施收储,分阶段有序推进旧城区改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9•【文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19日)2010年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一些地区开展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仍存在人口集聚多、经济规模大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精神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保障,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任务(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经济发达镇工作实际,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等职能,完善基层政府功能。
理顺县(市、区、旗)和经济发达镇的关系,做到权责相称。
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有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机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先后颁布出台了许多重要的法规措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正在向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推进。
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各级机关部门普遍感到工作任务重、机构编制紧、正常运行难,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呼声十分强烈。
为了使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由南通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议并牵头,成立专门课题组,就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走访、座谈和书面问卷相结合的办法,就市级机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及有关县(市)区相关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结构状况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及分析。
一、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它要与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十五”以来,南通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在机构编制管理、统筹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机构编制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协调,基本形成了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
(一)从机构编制数量上看,南通市现辖六市三区,2001年以来,经过两次机构改革,市级党政部门由原来的64个调整为50个,减幅达22%;县(市)党政机构由平均40个调整为31个,减幅达23%;市、县(市)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19125名精简为15300名,减幅达20%。
机构改革后,除全市党政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幅明显、财政负担压力有所减轻外,政府职能转变也迈出扎实步伐,有效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效能的提高。
(二)从机构编制管理上看,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为统领,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强化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20.07.29•【字号】云农经〔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村镇建设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政策法规精神,全面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一)全面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导主动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履行主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工作导向,压实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保障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必要经费,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实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实力量,迅速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村级组织要健全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各地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指导建立完善村规民约,运用自治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纠纷和违法源头管控。
各县(市、区)要将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村民小组宅基地信息员相关报酬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减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0.2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指导意见》制定背景是什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提出明确要求。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抢险救援救灾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大国储备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主要有哪些内容?《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物储备、多元保障、快速投送、统筹管理能力等建设任务,以及配套制定的地方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和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等。
具体包含以下内容:(一)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编制实施的目的和总体要求,是指导各地立足抢大险、救大灾应急物资需求,夯实实物储备基础,拓展多元储备渠道,强化快速投送能力,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社协同、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二)具体任务。
一是提高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力。
主要是立足于强化应急物资基层基础,加强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特别是重点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储备库(点)建设。
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全国县级储备库(点)覆盖率达到100%,2030年前,力争实现多灾易灾地区乡镇级储备库(点)全覆盖。
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各地根据灾害风险形势,动态评估本行政区域风险,中风险及以上地区应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并留有一定冗余;中风险以下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可视情调减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所需物资或按较低响应等级储备。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
可。 2019年6月16
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通报等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开展针对性执法。
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批复,依法
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应在期限届满时或者应事故发生单位
应当退回移送案件的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因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行政监察、司法
机关建议等需要开展监管执法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回复、告知相关办理情况。
2019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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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手册》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执法活动
主要情单形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
1.1 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
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1.2 适用范围
1.本《手册》是指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
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
内部规范,仅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部适用,不得在
2019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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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法治观念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严格文单明公击正此执法处是编一个辑整母体。版文副明标执法题、样公正式执法要强调,
严格执法也要强调,不能畸轻畸重。
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推进全民守法
#加强法律宣传,全社会信仰法律。
卢梭: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17•【字号】渝建质安〔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持续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我委制定了《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3月17日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为持续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环境。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培育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8个,培育重庆市优质工程奖30个、巴渝杯优质工程60个、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90个、市政金杯奖20个,培育市级工法80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显著提升,培育市级安全文明工地90个,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10个。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21•【字号】宁政办发〔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和《关于统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0〕60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法治思维,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透明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1年,各区、街镇基本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
2023年底前,基层政府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开放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25•【字号】津审函〔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中央驻津单位: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8年10月25日附件天津市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和“营商环境的指标就是改革创新的指标”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总抓手,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按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18〕28号)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中心(含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统称“中心”)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在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和审批标准化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各部门内部资源整合,以更快更好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在现有各级专业“中心”的基础上,统一整合并更名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服务的各项权力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要做到“只进一扇门”,切实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增强政务服务的精准化、标准化、便捷化,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03•【字号】吉建规[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建规〔2012〕1号)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和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三化”统筹战略的要求制定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保障和促进全省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城乡综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从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城乡规划工作做得更好。
(二)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
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也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各地要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坚持城乡统筹,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实现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的规划目标,推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提高依法行政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2.24•【文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24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各地区各有关方面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对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清醒看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
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22•【字号】琼府〔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2017〕1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2月22日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在总结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创立“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
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关于发挥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优势,形成基层党建工作合力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发挥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优势,形成基层党建工作合力的探索与思考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机构改革力度的加大,我国在工商、税务、海关、质监、交通、司法等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实现了垂直管理,绝大部分垂管部门普遍存在下属单位层级多、基层组织比重大、干部职工数量多等特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这些垂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既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又要接受横向属地党的工作部门领导;既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的工作,又要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加强指导,负起责任,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纵向横向的工作关系,发挥条块结合的双重优势,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合力,已成为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好垂直管理部门系统党建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不到位,“三会一课”流于形式,不按期换届和按程序发展党员,个别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规范,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
二是“不平衡”的问题。
属地推行党建工作、督导党建落实,针对具体情况不同,工作的方法、节奏、力度也不一样。
基层垂管部门抓党建有的做得有声有色,有的照搬照抄。
系统内用同一标准衡量基层支部工作,有时也存在好的很好、差的极差,两头冒尖,不够平均。
三是“不健全”的问题。
有的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缺失,党员学习无计划,党日活动无方案,经不起检查。
党建考核机制有待完善,考核指标较为笼统,难以量化,且缺乏及时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制约手段。
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严格,对于一些应由班子集体决定的工作事项擅自作出决定,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
四是“不突出”的问题。
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难以入脑入心,效果不明显。
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混同于一般群众。
少数党务干部对党务知识缺乏系统培训和基本了解,抓党建工作缺乏荣誉感和价值认同,对党务知识不爱学习、不善钻研。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苏人社发〔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8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社厅联系。
附件: 1.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2. 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送审表3. 标准规范评审意见表4. 评价试题评审意见表5. 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目录(第一批79个)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13日附件1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技术资源建设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职业资格改革的重要环节,对完善多元化评价方式,树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导向,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还存在评价标准更新滞后、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开发修订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机制,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反映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现就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评价技术资源体系(一)构建多层次职业标准。
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中国某某HSE属地管理管理指引
中国某某HSE属地管理管理指引目的为落实HSE直线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工作、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属地管理范围和职责,细化HSE管理,控制各项HSE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指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外全资机构;中国某某控股的投资企业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等适当方式贯彻本指引,或根据本指引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术语1.属地指员工(公司员工或承包商)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施工现场),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2.属地管理是指工作现场的每一个员工对自己属地区域内人员(包括自己、同事、承包商和访客等)的行为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作业过程的安全、物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环境的整洁等进行协调和控制管理。
3.属地主管即是属地的直接管理者。
权责1.各经营单位总经办(综合部)负责办公室区域(含施工现场办公室区)的属地安全管理。
2.各经营单位HSE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总经办(综合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各项目上项目负责人是属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区内属地安全管理。
4.各项目HSE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班组或承包商落实工作区域、设备等的属地安全管理。
规程1.HSE属地划分1.属地划分原则遵循层级管理、直线责任的原则,逐级推进,从公司领导班子到一线员工均应有自己的属地,人人有属地,人人有责任。
2.各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属地划分,属地划分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办公室、施工现场的平面图,对工作区域(办公室)、设备设施机房、职能权限等进行无盲区的属地范围划分;3. 属地管理过程中如出现属地划分区域(责任)重叠或空白的情况,由上级属地负责人重新进行属地责任划分;2.HSE属地标识2.1各单位必须对属地划分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显著区域设立明确清晰的属地标识牌,在属地标识牌上明确相关属地责任人及其管理范围和职责;2.2关键属地区域(施工现场、重要设备实施机房)要有明确的标识,属地标识牌包含但不限于注明属地区域名称、风险等级、属地主管及紧急联系信息;2.3HSE属地标识牌应满足《中国某某品牌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2015年版)要求。
加油站HSE属地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加油站HSE属地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加油站HSE属地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1. 应建立HSE属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加油站的HSE管理策略和目标。
2. 安全责任制度:- 确定加油站的安全责任人和各级负责人。
- 安排并组织HSE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程序。
- 建立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调查程序,定期进行事故和紧急情况演练。
3. 安全设施和管理要求:- 确保加油站内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 进行HSE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 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 事故管理和应急响应:- 建立事故管理程序,包括事故报告、紧急处置和善后处理。
- 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和演练,确保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地应对。
5. 健康管理和职业卫生:- 确保加油站员工的健康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标准要求。
- 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
6. 环境管理:- 确保加油站的环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 实施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隐患。
7. HSE绩效监控和改进:- 建立HSE绩效评估和监控体系,定期检查和评估加油站的HSE 绩效。
-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跟踪和监督执行。
请注意,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加油站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仅为示例,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加油站HSE属地管理实施细则(二)下面是一份加油站HSE(健康、安全和环境)属地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
请注意,具体的属地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国家和所适用的法规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制定具体的属地管理实施细则前,建议根据当地的法规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1. HSE管理责任1.1. 加油站经理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HSE管理工作,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2. 确保加油站员工了解并遵守HSE政策、标准和程序。
1.3. 指定HSE管理代表,负责日常HSE管理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22•【文号】•【施行日期】2016.09.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9月22日)为加快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强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
改革试点要有利于推动解决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明确、分解及落实,有利于调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新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平稳过渡。
——强化履职尽责。
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
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
——确保顺畅高效。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省级环保部门对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监察的管理,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
2018年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市委组织部要求,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明确如下要求,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高度重视。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确保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和任务的基本依托。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高度,把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运行科学化水平。
二、严格工作标准。
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组工干部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
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在加深理解领会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
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所属基层党组织实际,明确具体措施和安排,开展相关工作,要通过检查、指导、调研等方式推动落实,确保所辖党组织设置和运行符合规定。
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要严格规范换届工作,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违反机关纪律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各级党组织调整设置和换届选举要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各工委、区委直属党委(总支)所属党组织调整设置和换届选举情况要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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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属地管理手册》的指导意见
为了落实油田公司关于各单位编制《属地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事业部于2014年9
月26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属地管理手册》编写工作的通知,并于10月期间针对油田《属地管理手册编写指南》和基层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代表开展了2次讨论。
经过讨论研究,对基层岗位如何编制《属地管理手册》总结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供各单位参考。
一、如何正确对待《属地管理手册》编制工作
1、油田公司印发的《属地管理手册编写指南》的内容在以往的工作中均有涉及,不是新东西,除了编写增加了工作量外,实施运用中并没有增加工作量,请各位员工不要有排斥的心理。
2、《属地管理手册》是将岗位工作用一条主线进行串连,使得责任更加明确、工作范围更加具体、工作要求和标准更加清晰,使执行者和监督管理者都能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而与之无关的要求可以大幅度简化甚至取消。
如此,不但不会增加工作量,反而可以减少工作量,执行力也可以得到大幅度提升。
3、《属地管理手册》的编制不能机械地模仿编写指南,须从实际出发,本着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克服迎和审核的心理,力求将《属地管理手册》编制成为基层员工真心接受、爱不释手的工作手册。
4、《属地管理手册》可以修订,但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大的方向和基本要求不能频繁改变,做法和要求应逐步固化,逐步形成习惯,从而形成文化。
二、对《属地管理手册》编制范围的建议
1、为了有效实施《属地管理手册》的编制工作,事业部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决定本次编制工作先期针对基层站队直接从事生产运行的岗位开展。
具体建议如下:
●处理站(注气站、联合站):主岗、副岗、值班工程师岗(工艺、设备工程师)、维护
岗、维护工程师岗、仪表岗、自动化工程师、电工、电气工程师、轻烃装车岗(迪
那)。
●采气队:采气工岗、采气工程师岗。
●转运站:轻烃装车岗、压缩机/卸气岗、值班工程师岗。
●化验室:化验工岗。
2、岗位风险和职责类似的岗位可不单独编制《属地管理手册》,但在手册中应具有针对性的表述。
如维护岗中的钳工、车工、起重工等。
三、对《属地管理手册》内容的建议
1、属地划分
①以简要文字描述属地划分和岗位角色,简要体现不同专业岗位的差异。
不片面强调属地的物理空间属性,应重点关注属地区域内的装置、设备、设施等;特别是维护、仪表等岗位,建议以装置单元划分,如乙二醇再生装置、脱水脱烃装置、凝析油外输泵房等。
②绘制属地划分简图,以示意为目的,能标注出主要生产单元的区域位置即可。
③属地职能要求的内容在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里体现,不单独编制章节。
④不同岗位属地可以重复或交叉,但关注点应各有侧重,具体差异在属地责任划分中体现。
2、属地责任
①以人事科2011年组织制定的《岗位说明书》和安全环保科2014年组织修订的《岗位QHSE职责》为基础进行梳理。
②尽可能明确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应该承担的责任。
如油气处理站副岗的属地责任其中2条:
●参与临时施工作业的实施和管理,负责监督落实既定安全措施。
●按时对现场生产装置和设备设施进行巡检,负责发现和报告参数异常、设施设备缺
陷等情况。
③工作内容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本岗位人员直接动手完成(单独负责)的工作。
●组织、监督、指导、参与的工作。
●关注、干预等工作。
例1:处理站主岗组织开展装置简单故障处理,对处理措施和结果负责。
例2:处理站副岗对外来人员实施引导和干预,负责纠正和制止相关不安全行为。
④明确岗位责任时,要避免单点思维,应根据生产区域和工作任务统筹考虑,做到全覆盖,不能出现工作无人管、责任无人担的状况。
必要时可以运用RACI表进行划分。
⑤属地责任与岗位人员之间应尽可能做到一一对应,尽量避免职责上的重叠。
3、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
①按照《属地管理手册编写指南》要求明确属地范围内的静态危害。
②按照以下几步明确属地范围内的动态风险:
●按时间顺序列出属地生产活动。
●分析每一活动的最大风险及引发事故的条件(一到三项即可)。
●明确临时活动须开展JSA的要求,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要到具体的环节。
●明确每一项活动应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4、工作标准
①与岗位操作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或条款。
②明确岗位执行的管理标准,重点关注如果做不到位会引起较严重安全后果的,应尽可
能明确。
③明确属地“低老坏”及最佳实践案例。
5、属地能岗配套
①明确岗位应具备的相应资质。
②明确岗位《能力评估清单》,至少包括应掌握的属地内装置、设备工艺原理,应掌握的
技术标准,应掌握的操作规程,危害、风险及相应的消除削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专用工具的掌握与运用(JSA等)。
③明确培训、考核与评估等内容。
6、履职考核
①明确考核周期。
②明确考核程序(每一个属地主管的考核人和考核方式)。
③明确考核清单,如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衡量标准(能力评估情况、履职情况)。
④考核结果沟通、分享与公示。
⑤考核结果的运用。
四、《属地管理手册》编制的时间建议
请克拉作业区于11月5日前完成编制第二处理厂副岗的《属地管理手册》,英买作业区于11月5日前完成编制油气转运站装车岗的《属地管理手册》,牙哈作业区于11月15日前完成编制注气站压缩机维护岗的《属地管理手册》,迪那作业区于11月5日前完成编制维护部采气工的《属地管理手册》,事业部领导小组将在本阶段编制工作完成后组织讨论。
然气事业部《属地管理手册》编写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