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监督论文:会计信息监督的影响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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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监督论文:会计信息监督的影响综述

本文

(一)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利益动机冲突根据詹森和麦克林的REMM人性假设理论我们知道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是有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人,也毫无例外地遵循自利原则。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自利性体现为对审计收费和客户数量的追求。在对某一客户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总是尽量争取更高的收费;另一方面,面对有限的客户,注册会计师总是希望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能争取到最多的客户,甚至以竞价的方式拉抢业务,以最大化其收入。同时又由于当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所发布的审计报告不满时,最直接的制约方法就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从而试图改变公司的审计报告类型,所以,在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规范不完善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注册会计师为盲目追求自身利益而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利益驱动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利益导向的不一致性决定了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利益博弈。(二)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利益博弈分析1.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利益博弈模型的建立(1)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利益博弈模型的假设首先给出该利益博弈模型的假设条件:假设1: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且风险中立;假设2: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是一致的;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信息是完全的;假设3:上市公司的可选策略为真实披露或虚假披露其会计信息;审计机构的可选策略为公正审计(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或不公正审计(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假设4:上市公司选择真实披露其会计信息时的收益为R;审计机构选择公正审计时的收益为S;假设5:上市公司选择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产生的“操纵剩余”为△R,但是若审计机构选择公正审计,那么上市公司将无法得到“操纵剩余”△R;假设6:审计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与上市公司共谋,默认上市公司的会计操纵行为,选择不公正审计时,审计机构可与上市公司共同分割“操纵剩余”△R,即审计机构除得到自己的正当收益S外,还能得到上市公司“操纵剩余”△R的一部分△Rs;假设7:当上市公司有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动机而审计机构选择公正审计时,上市公司无法得到△R,从追求利益出发,上市公司有可能威胁更换审计机构,上市公司的这种可能的选择给审计机构带来

的负效用为T。(2)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利益博弈模型的构建根据以上的假设条件,我们可以构建出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之间的利益博弈模型如表1所示:从表1中得知,只要△R>△Rs,即上市公司操纵会计信息带来的净剩余大于零时,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审计机构进行不公正审计就成为该博弈的纳什均衡,这时双方均没有动力去改变自己的行为。(3)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利益博弈模型的扩展在以上模型的假设基础之上,我们再加上考虑到在证券市场上有证券管理部门会对上市公司以及审计机构的种种不良行为进行查处并且进行处罚,同时各种类型的投资者、债权人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对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的不公正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所以,我们为了研究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的行为需要进一步给出如下假设:假设8: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会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与其共谋进行不公正审计的行为有可能被发现。假设9:被有关管理部门和投资者发现和处罚的概率为X;假设10:被发现后对上市公司的处罚额度为C1;被发现后对审计机构的处罚额度为C2;假设11:上市公司选择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a,选择真实披露的概率为1-a;假设12:审计机构选择与公司合谋进行不公正审计的概率为b,选择公正审计的概率1-b。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和审计机构进行不公正的审计都有可能被发现并且被处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考虑应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不同的选择就有一个概率的问题,此时,在利益博弈模型的基础上,再结合扩展假设,构建出扩展的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利益博弈模型如表2所示:表2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博弈扩展模型注:表中上一个数据为上市公司的收益,下一个数据为审计机构的收益。(4)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利益博弈扩展模型的分析由表2我们可以得到:上市公司选择虚假披露的预期效用为:ZcK2=R(1-b)+b(R+ΔR-ΔRs-C1•X)①选择真实披露的预期效用为:ZcK1=R②那么,上市公司选择虚假披露和真实披露行为无差别时的概率a为:a•ZcK2=(1-a)•ZcK1将①式和②式带入上式,整理可得:a=R2R+b•(ΔR-ΔRs)-C1•X•b③同样,我们可以推算出:审计机构选择不公正审计的预期效用为:ZcK2=(1-a)•S+a•(S+ΔRs-C2•X)④选择公正审计的预期效用为:ZcK1=(1-a)•S+a•(S-T)⑤那么,审计机构选择不公正审计和公正审计行为无差别时的概率b为:bZcK2=(1-b)•ZcK1将④式和⑤式带入上式,整理可得:b=S-a•T2S+a•(ΔRs-T)-a•C2•X⑥从整理得出的③式和⑥式中我们可以看出:一

方面,加大对上市公司虚假披露和审计机构不公正行为的监督力度,即提高虚假披露和不公正行为被发现并处罚的概率X,那么上市公司的虚假披露和审计机构的不公正审计行为的概率将减小。另一方面,提高对上市公司的处罚额C1和审计机构的处罚额C2,加大对做假行为的处罚强度,也将使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选择做假行为的概率减小。通过以上对审计机构等市场中介与上市公司之间利益博弈的分析表明,证券市场管理部门和投资者可以通过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处罚来规范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从而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2.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监督失灵的原因分析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等市场中介机构之间的这一种失衡关系是上市公司选择虚假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中存在着委托人、被审计人员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原始委托人是指包括所有者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而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及所有者的分散、流动导致了原始委托人很难行使对上市公司的实际监督。同时,在我国又由于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权结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尚不健全,从而导致对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审计的实际上的委托人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这就形成了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聘请审计机构审计、监督管理者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必然会牵制审计机构等市场中介机构的行为,从根本上就破坏了审计关系中的平衡关系。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在审计的主契约下存在着包含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及审计费用标准等内容的子契约,审计机构在审计“交易”的子契约中明显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审计机构在同行业务竞争中让步、“迁就”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共谋也就成为了一种理性的选择。在证券市场中,为上市公司提供市场中介服务的其他各相关利益主体,在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处于同样尴尬的角色。这类市场中介机构既是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外在约束的主体,又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利益相关主体,他们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均会出现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由此,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导致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成了上市公司与各市场中介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妥协的过程。

上市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分析

(一)首先给出假设条件如下:假设1:上市公司有可能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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