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通用8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通用8篇)【篇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同学们: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的讲座,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
第二,我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月份某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
第三,我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场成材。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靠法律,依靠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购买物品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年月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⒈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讲座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和同学们:今天我来讲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完全成熟的心理和缺乏生活经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特别是在面对网络、游戏、影视等多种娱乐方式时,很容易误入歧途,犯下违法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健康地成长,远离犯罪。
一、明确违法犯罪的危害首先,未成年人要明确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行为是违法的,比如说盗窃、抢劫、欺诈、打架斗殴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破坏社会的秩序,还会对受害者造成很大的伤害。
一些犯罪行为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例如死亡、伤残、进监狱等,这些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轻易触犯法律,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二、培养正确的社交价值观其次,未成年人要学会正确的社交价值观,培养自己健康的心理和行为。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成长期,需要不断地从社交中获取各种信息和经验,因此他们的社交能力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社交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互相的尊重、理解和沟通,必须建立在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上。
我们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能因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侵犯别人的权利和利益。
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和自由,不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还必须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学会沟通和妥协,不要过分攀比和攀比。
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再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方式。
但是,在网络中也存在许多危险和不良信息,如网游、色情、赌博等,这些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让未成年人学会正确使用网络,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要教育未成年人要遵守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不要随意散播不良信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参与网络赌博和违法行为。
四、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最后,未成年人还应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社会,服务社会。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PPT课件
青少年犯罪分析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 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 “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
了未 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青少年犯罪分析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 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
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 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易受外界因 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 黑”。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 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 的影响,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
❖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 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
我国的法律体系介绍-法律体系
❖ 1 宪法
10、未成年人保护法
❖ 2 行政法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3 民法
❖ 4 商法
❖ 5 经济法
❖ 6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7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 8 刑法
❖ 9 诉讼法
违法与犯罪
❖ 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 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 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犯罪则 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 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 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 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 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 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 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这就 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 和犯罪的界限。
法治课: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
法治课: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各位同学大家好,非常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来上一堂法治课。
今天我们法治课的主题是“预防青少年犯罪”。
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各种青少年犯罪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
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因为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和对法律的无知致使他们犯下大错,最终追悔莫及!今天这堂法治课就是要消除你们对于法律的无知,让你们敬畏法律,远离犯罪!一、课前互动:辨析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一)同学互动:请同学谈谈你认为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犯罪了会怎么样?(二)请同学们来判断一下下面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和犯罪?(1)两个同学被迫给三个高年级学生一人买一瓶汽水;(2)一个同学从班上另一名同学那儿抢来了一本漫画书,看完后装进了自己的书包;(3)三个高年级学生拦住一名低年级学生要钱,要到了五毛钱;-1-(4)两个学生拿着水果刀威胁一名学生要钱,要到了五角钱。
(三)大家对于违反校纪校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心里清楚吗?学校的校纪校规内容大部分是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设定的,主要包括(请五位同学参与互动,将卡片上的内容读出来)(1)携带管制刀具;(2)打架斗殴、唾骂别人;(3)偷窃、故意毁坏财物;(4)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处理条款:普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处理条款。
所以违反校纪校规的后果不只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那末简单。
轻则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送到工读学校接受管教,重则拘留甚至坐牢。
普及三个基本法律点:(1)强拿硬要任何财物都会构成违法;(这里的强拿硬要任何财物能够被替换成上面我们提到的各种不良行为。
所以套-2-用概念后我们得到……)(2)金额大或手段恶劣都可能构成犯罪;(3)年龄小,构成违法或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
(四)关于青少年立功从轻处理“年龄小,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这句话的几层意思:第一请同学就这句话谈谈你们的理解。
概念普及:①青少年虽然年龄小,做坏事犯了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看到在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犯罪的青少年往往会受到社会上成年人的诱骗,那些成年人告诉他们,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只会被公安机关教育一下就送回家里,这种说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六五”普法讲座主讲人:李文俊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
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近半数。
其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以上。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三、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七、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1、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2、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4、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讲座PPT
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 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 理。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 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01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19 国家助力戒除儿童网瘾
案例:一名13岁的少年因迷恋上网络游戏,患上了严重的网瘾综 合症。他在网吧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层高楼跳下自杀身亡。 其父母认为,该网络游戏含有严重的血腥暴力内容,而开发商在 销售、经营时却故意隐瞒真相,没有进行相关提示,对未成年人 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导致孩子的不正常死亡。据此,该父 母起诉网络游戏开发商赔偿损失,并要求其在今后开发的此类游 戏中注明未成年人不宜的警示语。
01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12 暴力等不得向小孩传播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 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 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13 食品等不得对小孩有害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是社会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环境的变化,青少年犯罪的数量不断上升。
为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对青少年普及法律基础知识,并加强法律教育。
本文将通过讲座的形式向大家介绍青少年犯罪和法律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犯下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对于青少年犯罪,我国法律有特殊的处理程序和制度。
青少年犯罪表现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打架斗殴、涉毒、涉黑等。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家庭环境:一些家庭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未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引导。
2. 学校教育:一些学校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给予学生足够的法律知识和道德修养的指导。
3. 社会环境:一些社会不法组织利用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完善,容易被其蛊惑,从而引诱他们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4. 个人因素:青少年自身对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容易受到负面影响,追求刺激和创新,导致产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综合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措施:1. 家庭教育:家长应重视家庭教育,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树立正确的行为示范。
家庭应成为孩子的第一堂法律教育课堂。
2. 学校教育:学校应加强法律教育,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实践教育和道德品质的培养。
3. 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努力: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投入,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和相关培训。
4. 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培训和教育,让他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后果,从而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律观念。
五、青少年犯罪的惩罚与改造对于青少年犯罪,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惩罚,更应注重其改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有完善的刑罚和法律程序。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讲稿(同名22988)
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青少年朋友们:大家好!按照中共北古城镇党委副书记付佐松同志的安排布署,今天很高兴和各位青少年朋友一起学习交流有关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称你们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
但在适用法律时,都称谓为“未成年人”。
一.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
为预防和整治校园暴力,今年3月昆明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今后,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2周岁至17周岁,有以下严重不良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学生,将送交工读学校进行为期10至15天的法制教育矫正措施。
届时,派出所在办理涉校案件时,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如有需要送工读学校的学生,将对学校提出建议,经县、区教育局、公安局审核同意后,送至工读学校(昆明市金殿中学)进行法制教育矫正。
这8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工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物品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夜不归宿: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从劳动教养的决定程序来看,公安机关是事实上的审批机关,劳动教养管理所是执行机关。
接下来,我就给青少年朋友们讲两个违法案例来介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措施:昆明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昆劳管字(2010)第XX号。
青少年犯罪预防专题讲座
青少年犯罪预防专题讲座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然而,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今天我们特别举办了这场青少年犯罪预防专题讲座。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犯罪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
其中,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较为常见。
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低龄化趋势明显。
现在有不少未成年人在 14 岁甚至更小的年龄就开始实施犯罪行为。
2、团伙作案增多。
青少年往往喜欢拉帮结派,三五成群地共同作案,增加了犯罪的危害性。
3、犯罪手段成人化。
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手段越来越残忍和狡猾。
4、犯罪动机简单。
很多青少年犯罪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好奇或者模仿,缺乏深思熟虑。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犯罪呢?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1、家庭因素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不良的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比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溺爱放纵、疏于管教等,都可能使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出现偏差。
2、学校因素学校教育的缺失或不当也会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
一些学校只注重学生的成绩,忽视了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还有些学校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导。
3、社会因素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诱惑很大。
例如,网络上的暴力、色情信息,不良影视作品,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等,都可能使青少年受到侵蚀。
4、自身因素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还不成熟,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危害青少年犯罪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也给犯罪者自身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对于受害者来说,身体上的伤害可能会伴随一生,心理上的创伤更是难以愈合。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课稿
刚满16岁的王某和 刚满 岁的王某和1 岁的王某和 初中毕业后就没有继 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 吧,吃、喝、住所需 成了他们每天要面对 于是,他们通过QQ 于是,他们通过 作案方式。 作案方式。 经查, 年来, 经查,近1年来,该 年来 伙作案41起 伙作案 起,盗得价 元的电脑主机及配件 价卖出, 价卖出,所得的数万
7日,小龙的尸体被村民发现,连云港市公安局刑 日 小龙的尸体被村民发现, 局刑警大队开始侦查。 局刑警大队开始侦查。费小林只好放弃敲诈小龙父 公安机关的悬赏公告——提供破案线索奖励人民币 公安机关的悬赏公告 提供破案线索奖励人民币 厚的兴趣。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发财机会吗? 厚的兴趣。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发财机会吗? 日晚, 月1日晚,费小林潜至当时受重点怀疑的小磊家, 日晚 费小林潜至当时受重点怀疑的小磊家, 小磊家的猪圈。 日上午, 小磊家的猪圈。2005年10月7日上午,费小林趁和 年10月 日上午 单独来到一间公用电话吧, ,单独来到一间公用电话吧,拨通公安机关悬赏举
律规定处罚的行为。 律规定处罚的行为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 十八周岁的为成年人。 十八周岁的为成年人 所以青少年犯罪既包括未成年人中的少年犯罪 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也包括成年人的青年 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 十八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 十八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
3、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主要是办理
九讲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
主讲: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 李小云 主讲:
1、什么是青少年犯罪? 什么是青少年犯罪?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 青少年犯罪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 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 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
2、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材料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今天在坐的学生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日常生活中,很多学生行为习惯差,自我约束能力差,慢慢的一步步误入歧途,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目前,每年有数千名未成年罪犯被收监关押改造。
因此,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对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及国家未来的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下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首先我们先来一起了解下,未成年人有哪些不良行为习惯。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那么,这些不良行为有哪些表现呢?这里有几句顺口溜来形容:有些同学真糟糕,前后左右乱了套;上课总想把课逃,找人要到网吧找;不比学习谁更好,只比穿戴谁新潮;考起试来才动脑,八仙过海想偷抄;集体观念无处找,一说劳动就偷跑;哥们义气不得了;打架斗殴把架吵;当起小偷真勤劳;日伏夜出像野猫;为了弄钱走歪道,杀人抢劫都敢搞,坏事做尽被人告,最后乖乖进监牢。
下面给大家分别谈谈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现实表现。
1、旷课、厌恶学习,考试作弊。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学生喜欢旷课,有的纯粹是贪玩,有的是对学习产生厌倦情绪,有的可能是对老师或某些同学有意见、有隔阂,不愿意去学校,也有的是结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利用旷课的时间从事一些不健康的活动。
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旷课、夜不归宿;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败坏了学习风气,很多同学,拿起书本头就大,身在曹营心在汉;上课不是趴桌上,就是寻机乱捣蛋;晚上出去乱游荡,夜不归宿太正常,考起试来包偷看,不看?!保证考鸭蛋!我们学生正处于接受教育阶段,一些学生因为旷课养成不良习气,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可以说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号,必须引起重视。
(看图片)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
很多未成年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头发弄着竖起来,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凌晨的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绝身亡。
预防青少犯罪法律讲座
详细描述
近年来,网络游戏在青少年中越来越受欢迎,但由于缺乏适当的监管和引导,一 些青少年沉迷于游戏,甚至为了游戏中的奖励而实施暴力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危 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家庭暴力下的青少年犯罪
总结词
家庭暴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需要家庭成 员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干预。
详细描述
在家庭暴力环境下成长的青少年往往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 容易产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如自卑、冷漠、反社会等。这些 心理和行为问题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例三:贫困环境下的青少年犯罪
总结词
贫困环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解决。
家长应当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引导孩子树立正确 的法律观念。
03
培养责任感和独立性
家长应当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独立性,让孩子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
束和自我决策。
学校预防
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律 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学校应当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师生 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
完善司法体制与机制
加强司法公正
完善司法体制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透明,保障犯罪嫌疑人 的合法权益。
强化司法监督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防止司法腐败和不公,确保案件得到 公正处理。
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根据青少年特点和发展需要,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建立独立的 少年司法体系,为青少年提供专门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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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讲座
三、 预防、避免犯罪的做法
“十戒”
第六是戒“毒” 第七是戒“赌” 第八是戒“惰” 第九是戒“散” 第十是戒“妒”
第一是戒“贪” 第二是戒“奢” 第三是戒“骄” 第四是戒“假” 第五是戒“黄”
第一是戒“贪”
首先培养正确的消 费观,抵制畸形消 费,不能染上吸烟、 喝酒等不良习气,; 其次要通过正当途 径,获得合法利益, 古人说:“君子爱 财,取之有道”, 禁止采取如上所述 的偷、抢等手段取 得财物。
如某地所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单独作案的1257人中占42.9%, 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1675人占总数的57.1%, 三人以上团伙犯罪的73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 数的24.9%。 未成年人结伙犯罪影响大,连续作案多,危害广, 成员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 起打,你吸我也吸。 从众心理还加剧了团伙犯罪,某市公安局破获的 以刘发辉(男,16岁),王超(男,15岁),李育武 (男,17岁)三人为首的16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犯 罪团伙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由起初的6人发展 起来的。
由于玩游戏机输钱,阿文赊了机室老板1万多元, 而且负债数额与日俱增。老板不耐烦,拼命催他还钱。 阿文心虚了,但他不敢向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他 绑架了邻居家的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他没 有如愿以偿地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了,这时他才 16岁。 阿文被绳之以法,法院以绑架勒索罪判他无期徒 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
3、青少年犯罪手段向团伙化、成人化方 向发展,但同时又表现出一定的幼稚性
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 伙作案,他们往往是结伙行动,一起 作案,一拍即和,一哄而起,互相壮 胆,具有纠合性特点。此外,青少年 犯罪虽然体现出精选目标、精心策划、 周密安排,分工负责等成人化作案手 段,但因为年龄与智力的关系,他们 在作案时仍表现出一定的幼稚性。
[法制教育讲座稿--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关于青少年犯罪知识讲座
[法制教育讲座稿--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关于青少年犯罪知识讲座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今天我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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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讲座“让明天更美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讲座主讲人:谢孟军时间:2016年2月25日地点:邻水县柳塘乡初级中学主题:让明天更美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
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称英雄,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
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青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具体案例分析:一条围巾撕裂6个家庭—杭一女高中生命丧同学之手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
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
令所有人惊异的是:5名加害者竟是死者的同学。
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
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
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
一位办案多年的资深警官对记者说,杀人分尸,且出自连杀一只鸡都害怕的青少年之手,让人震惊。
这位警官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
过去一般比较常见的是以大欺小、偷盗、抢劫、打群架等等,类似这起集体将同窗杀害并肢解的恶性事件应是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新问题。
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
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
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
”当文静、柔弱的女孩子,开始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时,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真的需要重新思考和反省。
随后,记者采访了杭州市青少年热线心理咨询师杨迪老师。
听到又一起学生杀人案,她感到非常痛心。
“这起命案再次折射出我们长期以来在孩子教育中的一个缺陷——‘对生命尊重’的教育缺失。
”“这导致我们的青少年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生命的漠视。
除了伤人,杀人,还包括自杀。
”她说,正是由于学校和家庭情感教育的苍白,更强壮、更聪明的青少年一代,反而少了善良之心、同情之心。
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社会更关注的是孩子或学生如何去竞争,而如何爱护、同情、帮助别人慢慢淡出。
“这种冷漠是最可怕的。
”蓝疾速网吧熊熊大火2010年6月15日晚23时许,4人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刘某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
然后,4人一起来到现场。
16日凌晨2时许,宋某某、张某经刘某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由宋某某将汽油点燃。
归案后,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他们交代,当夜幕降临之后,网吧的门被锁上了,他们不知道,认为网吧内无人,才实施纵火。
其本意是烧掉网吧,不想烧死人。
那个亲手点燃汽油的宋某某,放火时是个留着鸡冠头、两侧各染几缕白道的问题少年,后来在少年犯管教所里已经留起了小平头。
他回忆起伤天害理的那一幕,痛心不已,他说:“在管教所里,我晚上经常会想起放火那件事,睡不着觉。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
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
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
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
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
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
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
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青少年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教育无效或失败的直接后果。
惩罚从来不是目的,教育的目的是使人生敞亮,使人生的终极可能性敞亮。
毫无疑义,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其中的问题虽然是复杂且多方面的,但这样的追问亦是必须的:青少年犯罪与道德救赎的可能在哪里?主要由社会性需要产生的犯罪动机(1)“友情动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友情”动机,实质上是“哥们义气”。
“哥们义气”既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精神需要,更主要的是社会性需要,因为“哥们义气”是维系青少年犯罪团伙的纽带,也是青少年犯罪团伙头子控制团伙成员的枷锁。
某所连续三年摧毁的21个犯罪团伙中,受“哥们义气”影响参加团伙的占70%以上。
(2)报复动机报复也是青少年很普遍的强有力的犯罪动机。
近年来,因报复产生的违法犯罪动机占很大比例。
报复动机会引起违法青年实施殴打、伤害、破坏等暴力行为,也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恶性案件。
如报复恋爱对象的杀人碎尸案件,报复领导的持枪杀人案,报复教师的持刀杀人案,报复司法人员的反革命爆炸案等,它会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违法犯罪动机。
流氓犯罪团伙首犯黄某,1987年在某中学读书时,一天在露天电影场看电影,对同校女生陈xx耍流氓动作,被在场的陈xx之父出面制止。
事隔12年后的1992年12月1日下午6点左右,黄与同伙路过五金厂办公室,掏出断肠刀对陈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索赔损失费xxxx元。
厂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出面制止,黄当即大打出手,砸乱办公室门窗,摔碎茶杯,并向厂方勒索现金。
(3)妒忌动机妒忌是一种派他心理,往往在缺乏道德修养和心胸狭隘的人身上较为严重。
妒忌也可成为违法犯罪动机,而且往往与报复动机混杂在一起。
妒忌的产生有各种原因,他人的声誉、地位、财富、爱情和幸福等都能使某些人滋生妒忌心。
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这种妒忌心发展到强烈时,就会变成违法犯罪动机,以至对人进行毁谤,伤害和杀人。
有时妒忌动机可以酿成恶性案件。
(一)受人文环境及不良文化影响化优秀的文化可以促人上进,而低级、庸俗的文化只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目前的文化市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内容。
同时,各级电视传媒大量引入港澳台影视作品,其中不乏渲染暴力凶杀、淫秽色情的情节,这些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更有甚者,许多别有用心的人将各种渲染色情、恐怖、暴力等情节的书刊杂志充斥在校园周边,使青少年滋生了贪图享受的思想。
(二)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近年,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在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等不良习惯应运而生。
加之,坑蒙拐骗、唯利是图、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较大影响。
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三)受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有的家长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条,对于子女要求不求实际,过于严格,导致子女觉得理想与现实中的反差过大从而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这样极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用花言巧语拉下水。
有的家长本身就存有不良恶习,只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对子女关爱太少,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最终发展为犯罪。
(四)学校教育错位的影响校本来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
教师对教育事业、对学生应该是一种尊重、关爱、信任与平等的的态度。
而在个别教师的观念中,学习成绩是衡量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对学生的情感投入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
这样引发了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侵害,激活了个别青少年犯罪行为。
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1、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
针对现在青少年喜欢卡通、动漫的特点,将法制宣传知识融于这些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寓教于乐。
2、构筑学校防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关心。
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接受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
3、构筑家庭防线。
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4、构筑法制防线。
对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