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村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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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村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时间已经过半,我们在这个时间召开镇村干部会议是十分必要的。在此,我就全镇1-6月份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作以简要回顾,并对后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及当前的工作讲几点意见,请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1-6月份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运行情况:

前半年,我们陆续召开了经济工作会、人代会和党委工作会等多个会议,多次对今年的工作任务、目标、措施进行了明确。客观的说,通过半年的实践,总的情况是好的,成绩是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元潭高寒边远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元潭村上春季至今,已修建架通安沟8米跨度的石拱便民桥,桥头引线120米,填方加宽工程230方,修复粉刷元潭大桥,改变元潭桥十多年半边无栏杆、安全设施差的状况,改线放宽加固学校桥头250米公路石埝,完成了公路沙石化铺修,修建小安沟、瓦屋场、红岩、大屋场、阳坡5个组80多户400多人的饮水工程,正在筹划建设村2层3间130平方的村卫生室楼房;八岔河流域治理工程中,共投入水泥90吨,投入炸药1吨配套,地埝压顶11000米,修桥4座,修路5.5公里,加固修复地埝12处220米;上马石重点村扫尾工程顺利竣工,修桥1座,修路1公里,四改三建53户,投入

资金5.3万元;河口回龙重点村建设中,修路3公里,修桥1座,移动土石方6740方,投入爆破器材1吨配套,投入资金1.5万元,解决了部分群众行路难问题,为出省公路的打通奠定了基础;生态移民30户,85%已搬迁入住新房;建成了覆盖全镇的农村无线电话基站,发展电话100门;联通、移动公司新发展移动电话用户350户;网络公司已启动我镇光电网络建设,预计10月底开通运营数字电视。二是农业生产井然有序。今年,我镇农业在遭受大旱和“五号病”的影响下,在调整工作思路和策略的前提下,工作目标不减,工作力度不减,农业生产有序开展。上半年,全镇夏粮总产达到1029.8吨,夏播面积达12223亩,种植中药材20多个品种2060亩。全镇共完成造林1000亩,实施退耕还林500亩,历年退耕还林补造1500亩,义务植树8万株,经济林科管10万株,实施天保工程23万亩。全猪存栏1454头,羊存栏421只,鸡存栏4200只。三是社会大局稳定。以创建“安全峦庄”为契机,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条块运作、社会参与”抓社会稳定的工作格局。农用车、防汛、地质灾害、矿山、校舍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除;民主法制建设广泛纵深开展,社会治安得到加强,信访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违法犯罪苗头有效遏止,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发展的环境十分和谐。

但问题也相当突出,形势相当严峻。一是产业发展势头减弱。

处于“千百万”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和村支部换届这个特定阶段,我们的产业发展受到不该有的影响,半年来没有大的进步;二是计划生育工作有一定的漏洞,个别村竟然再次出现超生现象,整体水平严重滑坡;三是各村、各单位工作不平衡,有的村、单位半年过去了,没有给群众办一件实事;各人、各干部之间的工作不平衡,忙的满头汗,闲的抱手转,不干工作的还有意见。这些问题的产生,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干部的思想严重滑坡,不负责任,当和尚不撞钟,还想着什么时间涨工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断然、有力、有效措施,迅速加以扭转和遏制。希望大家在会后认真反思,认真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思想上、工作上的、措施上的差距,对个别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制度严查重处,争取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有新的起色。

关于下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

一、认真负责地做好农民减负工作。今后一段时间,给农民减负工作将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是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在农民减负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特别是在执行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等工作上,成绩尤为突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与好评。但依然存在一些隐性问题不可忽视。如有些村“一事一议”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筹资筹劳程序不到位,涉农政策落实公示不到位,镇上对各村、各单位的涉农收费动态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汲

取寺坪镇牌楼河村事件的教训,绝不允许损民、伤民、扰民事件在我镇发生,各村、各单位务必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农民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减负政策,牢固减负就是促增收、保稳定、促发展的思想,切实做好农民减负工作。具体的工作是:一要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减负工作是经济责任,也是政治责任,各村必须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狠抓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农业、纪检、财政、司法等单位要联手互动,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监管,前移关口,防患于未然。二要应该执行减负政策。要严格执行农业税免税政策,确保免税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摊牌和乱收费行为;要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制度,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丹凤县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资筹劳只准用于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必须由村委会提出,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参加会议,三分之二的参会人员讨论通过,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减负办备案方可执行。未经申报、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得实施,擅自违纪筹资筹劳造成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在

项目启动前要大力宣传动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探索实施“投工投劳承诺制”,筹劳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量民力、量村力而行。要认真落实政策范围内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结合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工作,固定公示内容、范围和时限。要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加强监督,不得在规定范围外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要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各村每年不得突破300元。三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镇纪委、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在近期内组成农民负担收费专项治理组进入村组开展治理活动,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扎实安排,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必须大力配合。治理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当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行业收费及其他筹资筹劳当中的程序不到位问题。对治理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区别对待,无法挽回的既往不咎,可以制止和纠正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以补救,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四要加大对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查处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办发[XX]19号)的规定,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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