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东阳法治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死者亲属关系证明(一)

兹证明(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生前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点)死亡。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如下:

称呼姓名现住地址(已去世的不需填写此项)备注(死亡的写

明死亡时间)

死者的

父亲

死者的

母亲

死者的

配偶

死者的亲生子女情况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

死者的养子女及继子女情况男/女男/女

注:所有证明材料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

派出所盖章:村、社区盖章:

签名:签名:电话:

二〇一三年月日

死者亲属关系证明(二)

兹证明(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生前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点)死亡。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情况证明如下:

称呼姓名现住地址(已去世的不需填写此项)

备注(死亡的写

明死亡时间)

死者的爷爷

死者的奶奶

死者的外公

死者的外婆

死者的所有兄弟姐妹情况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男/女

注:所有证明材料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

派出所盖章:村、社区盖章:

签名:签名:电话:

二〇一三年月日

申请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由医院或者镇派出所出具均可);

2.死者配偶在死者去世后有无再婚的婚姻情况证明(未再婚证明或新结婚证由东阳市江北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出具,死者生前的未再婚证明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

3.死者亲属关系证明(填好后需共同加盖村里和派出所二个印章);

4.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全体继承人须到公证处签字、拍照);

5.所要继承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存折、存单、银行存款证明、用地审批表、定点通知书、宗地图、拆迁协议书等);

6.有公证过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请提前向我处工作人员出具。

注:所有证明材料请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

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

联系电话:86698271、86628270、86698270

地址:人民路70号(吴宁工商所大楼4楼,东阳国土局旁)

申请存款(资金)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由医院或者镇派出所出具均可);

2、死者亲属关系证明(填好后需共同加盖村里和派出所二个印章);

3、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如没有第一顺序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所要继承财产的证明材料(如存折、存单、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基金存款证明、证券公司股票及资金证明等);

5、有公证过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请提前向我处工作人员出具。

注:所有证明材料请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

浙江省东阳市公证处

联系电话:86698271、86628270、86698270

地址:人民路70号(吴宁工商所大楼4楼,东阳国土局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