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特消防电气系统调试指导工具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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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特消防电气系统调试
指导工具书
目录技术服务标准流程
调试前准备
产品使用安装调试注意事项以及故障排除方法
一.火灾探测器类
1-普通编码型火灾探测器
2-非编码型火灾探测器
3-防爆编码型火灾探测器
4-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二,手动报警按钮类
1-手报
2-消火栓按钮
三.警报设备类
1-编码型火灾声光报警器
编码型火灾声报警器
编码型火灾光报警器
2-警铃
四.各项功能模块
1-总线短路隔离器
2-输入模块
3-输入输出模块
4-输出模块
5-中继模块
6-切换接口
7-手动接口
五.分布智能控制系统
1-火灾显示盘
2-总线制手动控制盘NT8310
3-多线制手动控制盘NT8309
4-广播系统
5-多线电话系统HDM2101
6-总线电话系统HDM3210
7-NT800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8-NT8005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9-FT8003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六.气体灭火控制系统
1-气体释放警报器(又称:放气指示灯)
2-紧急启停按钮
3-FT8030气体灭火控制器
4-NT8031火灾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
七.防火门监控系统
1-监控模块
2-防火门电动闭门器GA93-3C Ⅲ(LEWE-FWD)
3-门磁开关MC-57
4-NT8051防火门监控器
5-NT8052电源箱
八.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2-电压信号传感器
3-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
4-电流互感器
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温度传感器
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源箱
十一.家用报警控制系统
技术服务标准流程
1目的
为规范渠道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渠道技术服务人员日常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
3 职责
3.2技术服务人员
3.2.1负责渠道相关项目的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工作。
3.2.2负责客户的技术咨询讲解,及时解决用户的各种技术问题,接受并处理客户投诉和抱
怨。
3.2.3负责配合业务人员开展销售支持工作,有目标有针对性地介绍我公司的产品。
3.2.4负责整理和提供现场支持项目工程档案资料及必要的记录和报表等。
3.2.5负责技术方案、图纸、CRT及合同技术配置的制作及评审。
3.2.6负责客户技术培训工作。
3.2.7负责收集同行业产品信息、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3.2.8上级交待的一些其它工作。
4、程序
4.1 售前服务工作
4.1.1在工程项目前期如客户要求需对工程图纸进行优化,技术服务人员可配合客户进行二次图纸优化设计,并需说明优化设计后图纸仅供工程施工参考。
4.1.2技术服务人员需结合项目图纸及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配置方案,积极征求客户的意见,避免出现技术缺陷。
4.1.3工程施工前期,技术服务人员需对客户提供现场布线及设备安装指导,解答客户提出的技术问题,特别是对初次使用尼特产品的客户必须进行系统的产品施工布线培训,说明施工注意事项。
4.2 售中服务工作
4.2.1货物到达工程现场后,服务人员需到达工程现场协助客户核实现场货物数量及产品型号,并对控制器类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开机检查,如发现有货物破损或控制器类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等异常现象,需及时拍摄视频或者照片,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公司技术支持,帮助客户协调补充或更换设备。
4.2.2服务人员每次工程调试应带齐工具、各种控制器的操作手册和所有质量记录,并根据工程大小适当带一些备件。
4.2.3调试开始前检查工程线路:包括管线铺设、工程用线、线间电阻、线对地电阻、保护接地、核实已安装设备的接线,以上各项发现不符合规定之处应立即提出改正或修改意见,并填写《工程整改通知书》。
4.2.4调试开始后,向施工方索取施工工程图纸,了解工程情况(消防设备种类、各分区编码点的回路设置、工程公司人力安排等)。
4.2.5 调试过程中,根据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图纸和编码表,按照国家现行标准《GB50116-2013》的要求并结合施工方实际的控制需求,进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逻辑关系编写,并将编写好的逻辑关系程序下传至控制器主机,检查传输,确定传输成功。同时,记录调试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并配合施工方进行实际测试。
4.2.6调试完成后,整理所有调试资料和数据,并进行留存。做好与工程方和甲方的交接、交代工作,填写必要的表单,要求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4.2.7积极配合工程安装公司,在初步配合检测通过后,由工程安装公司向消防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配合整体验收,工程验收后,应填写我方提出的工程验收报告单。
4.3售后服务工作
4.3.2公司对于不欠款的工程提供售后服务时,执行以下几种服务:
4.3.2.1执行工程定期电话回访时,应确保系统运行良好,用户对我公司产品的操作和维修
方面无疑问。
4.3.2.2对工程常见的故障,实施电话指导。进行电话指导时,应确保用户明确操作方法和
步骤。需输出明确《电话记录》信息。
4.3.2.3在电话指导难于解决问题时,应尽快赴现场排除故障。
4.3.2.4对达到保修期的工程,服务人员应进行一次现场回访,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整体
检修、测试,并向用户说明工程现状及有偿服务相关规定。
4.3.3对于不予服务的用户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4.3.3.1欠款工程:对于欠款未开通的工程或欠款已开通的工程,应由销售部在催款清欠有
关函件中重点强调在甲方欠款期间,将不予调试、检测/验收、培训、维修等服务,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用户负责。
4.3.3.2对于不欠款且超过保修期的工程,如系统发生故障且用户因某种原因不配合公司进
行有偿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是否给予维修,如不予维修,应将设备等问题致函用户,并存入工程档案。
4.3.3.4在执行有偿服务时,必须先按照损坏设备,与公司确定维修价格,然后与用户说明
并在其付款后,才能实施维修。申请先维修后付款的,必须经过部门经理批示才可执行。
4.3.3.5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在保修期内进水的产品不予维修,按成本价更换同类型的产品。
其它系统产品或部件将根据损坏程度进行维修或更换。
4.3.4 产品问题反馈接收、传递、处理
渠道技术人员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合理化改进建议时可填写《产品问题反馈表》,反馈至公司技术支持。
6、服务标准
在职责权限内,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对特殊的要求,应向顾客做以解释,得到顾客的理解,必要时应渠道经理请示后再向顾客回复。
6.1日常服务工作标准
6.1.1不准做服务单以外的工作。
6.1.2不准说不负责任的话。
6.1.3不准接受有目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