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
中小学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中小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教师是指经学校同意,从校外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教师、客座教授、实习教师等。
第四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资格与条件第五条外聘教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与所聘教学科目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外聘教师的条件:(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
(二)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高级职务或者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四)其他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的专业人才。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选聘与聘用第七条外聘教师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出外聘教师的需求。
(二)学校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外聘教师的资格、条件、待遇等。
(三)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审。
(五)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外聘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可以续聘。
聘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章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管理制度,对外聘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一)学校应当为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二)学校应当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学校应当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聘用关系。
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
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背景和现状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普及,高校招收的学生日益增多,对教师的素质和数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招聘外聘教师成为提高教学质量和保证教学秩序的一种必要手段。
外聘教师也逐渐成为高校教学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现实中,外聘教师普遍缺乏管理和考核制度,这些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也难以保证。
因此,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
管理制度招聘与评选高校应当根据教学需求和外聘教师的教学经验、能力、素质、学历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实施具体的招聘标准和程序。
在招聘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考察和评价。
同时,对于招聘成功的教师,应当实施有效的考核制度。
权利与义务外聘教师是高校教学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式教师享有相同的教学权利。
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教学职责和义务,并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教学质量。
奖惩政策外聘教师的考核不仅仅是教学质量的问题,同时还包括教师的态度、工作效率和与其他教师之间的协作情况等方面的考核。
在考核结果中,应当注重奖励优秀的教师,同时对教学效果不佳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的教师进行惩罚。
考核制度教学质量的考核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是必须要考核的一个方面。
对于各门功课或课程的教学,建立起各门功课或课程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对教学的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工作情况的考核除了教学质量以外,对于教师的工作情况也应该进行考核。
比如教师的到授课时间是否及时、是否缺课等情况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考核。
同时,还应考核教师是否与同事之间合作良好,是否热爱学生、认真负责等方面。
总结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实际上也是在提升高校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管理和考核制度,不仅能规范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也能激发教师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教学成效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要从制度体系、要求标准、评价方式、奖惩机制等方面落实好管理和考核制度,预防制度设计的缺陷和不足。
普洱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普洱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普洱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与国内外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优质人力资源作用,规范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聘请对象及条件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指人事关系不在普洱学院,能够指导和参与学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促进交流合作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承担教学、实训指导任务,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或较强实践能力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或技术能手。
按照不同职责可分:(一)名誉教授(荣誉教授)名誉教授聘请对象是境外著名专家学者;荣誉教授聘请对象为境内著名专家学者。
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务;2.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界公认的专家学者。
(二)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聘请对象是社会知名人士及在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工作的专家学者,根据聘请对象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职责聘为客座教授或客座研究员。
应具备以下条件:1.博士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或管理工作中成就显著,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三)兼职教授兼职教授聘请对象是来到我校担任相关教学、科研任务的国内外学者和专家。
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受聘人愿意承担我校一定的教学、科研或指导研究生的任务,聘期内能保证在我校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四)来校兼课教师来校兼课教师聘请对象是来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外科研机构、教育教学单位或政府机关、企业等部门的合适人选。
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技能型教师)并具有较高授课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校外实训指导教师校外实训指导教师分为学生实训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实训指导教师。
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五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外聘老师的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外聘老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老师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特长。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三、外聘老师的选聘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出外聘老师的需求计划。
2. 教务处负责对外聘老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基本条件。
3. 通过公开竞聘、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外聘老师。
4. 学校与外聘老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老师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计划。
2.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 指导学生进行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
4.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5. 落实学校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五、外聘老师的待遇1. 学校根据外聘老师的职称、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特长,确定其薪酬待遇。
2. 外聘老师享有与学校在编教师同等的福利待遇。
3. 学校为外聘老师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教学资源。
六、外聘老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建立外聘老师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外聘老师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
3.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外聘老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外聘老师的管理与监督1. 学校设立外聘老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聘老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外聘老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外聘老师履行职责,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 学校设立外聘老师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外聘老师管理的监督。
4.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外聘老师,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旨在规范外聘老师的管理,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外包老师管理制度
外包老师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外聘老师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外聘老师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外聘老师,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外聘老师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机构的外聘老师管理工作。
三、基本要求1. 外聘老师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拥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2. 外聘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或培训机构制定的教学计划,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
3. 外聘老师要求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课或缺课。
4. 外聘老师要积极配合学校或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5. 外聘老师要求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不得对学生进行虐待或歧视。
6. 外聘老师要求注重个人形象和教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得体,言传身教。
四、管理流程1. 外聘老师的招聘学校或培训机构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外聘老师人数及专业要求。
在公开招聘时,公布招聘条件和工作要求,接受报名,并进行筛选、面试等程序。
2. 外聘老师的聘用经过面试和考核,学校或培训机构确定聘用名单,并与其签订合同。
外聘老师应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明确教学任务和报酬等具体事项。
3. 外聘老师的培训学校或培训机构为新聘外聘老师提供专业培训,包括教学技能、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4. 外聘老师的考核对外聘老师进行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外聘老师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提出改进意见、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5. 外聘老师的激励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老师进行奖励和提成,以激励其提高教学水平。
6. 外聘老师的管理学校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五、管理要点1. 对外聘老师的管理要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外聘老师的人格,尊重其教学特长,鼓励其创新。
2. 对外聘老师的管理要建立健全的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外聘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本公司老师外聘的管理制度
外聘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聘老师的引进、管理、考核和激励,提高公司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老师的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外聘老师的引进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效果。
第二章外聘老师的选拔第四条外聘老师的选拔应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公司教学需求,制定外聘老师岗位需求计划。
2. 招聘发布:通过公司官网、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简历筛选:对报名者进行简历筛选,初步确定面试候选人。
4. 面试考核: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其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师德修养等。
5. 背景调查:对拟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第五条外聘老师的选拔标准包括:1. 教育教学能力: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能够胜任公司教学任务。
2. 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3. 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第三章外聘老师的任用第六条外聘老师的任用应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外聘老师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教学需要和双方协商适当调整。
第八条外聘老师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教学职责。
第四章外聘老师的培训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外聘老师进行培训,包括教学技能培训、专业知识更新、师德教育等。
第十条外聘老师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外聘老师的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对外聘老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等综合评定。
2. 教学态度: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遵守教学纪律。
3. 师德表现:是否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是否关爱学生。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外聘老师的激励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外聘老师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老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重庆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08-04—23 16:42:16重庆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效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外聘兼职教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聘任符合条件的我校退休教职工、国内其他高等院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国内科研机构的在职或退休的科研人员、政府行政部门和国内企事业单位等实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我校兼职教师的情况.进入我校“教授流动站”的专家学者也属于我校外聘兼职教师,其聘任及管理按《重庆工学院教授流动站管理办法》(重工院〔2007〕46号)执行.二、聘任原则(一)按需聘任.外聘兼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及二级学院(部、中心)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开展聘任工作。
(二)总量控制.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数的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的25%以内。
按聘请2名兼职教师折合成1个专任教师计算编制.三、聘任条件外聘兼职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且愿意为我校的教学科研服务,自愿遵守我校师德规范、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或具有5年以上与所承担课程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保证教学质量.(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六)聘任为教授的,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为副教授的,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相当于副高级的学术技术水平,或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其余人员,原则上只能按讲师聘任。
初中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初中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师的定义外聘教师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从校外聘请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的人员,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外聘教师的选拔与任用1. 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身心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 外聘教师选拔程序:(1)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外聘教师招聘计划;(2)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对外发布招聘信息;(3)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人员名单;(4)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评价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5)经学校领导批准,确定拟聘人员。
3. 外聘教师任用:(1)学校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外聘教师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与权利1. 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维护学生合法权益;(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权利:(1)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2)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3)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权利。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定期对外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外聘教师的解聘1. 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经学校帮助仍无改进的;(3)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4)其他应予解聘的情形。
2. 学校与外聘教师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工程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试行)外聘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外聘教师的职责,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资格1、热爱职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
4、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经试讲后确认有较好的教学效果者;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担任专业教课或实训课程),企业能。
5、按我校的专业人才培养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聘用程序1、各系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二周确定下学期拟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报教务处审查和组织人事处备案。
2、各系(部)负责对符合我校外聘教师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以试讲、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初选并报教务处备案。
各系(部)须对应聘者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
基本资料包括:(1)《外聘教师登记表》。
(2)学历证书。
(3)职称证书。
(4)在读研究生的学生证。
(5)各类资格证书。
(6)身份证。
以上证件各系(部)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三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报组织人事处存档。
3、教务处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格职资审核后,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4、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外聘及兼职教师,由组织人事处与其签订《外聘教师用工协议书》,并向外聘教师解释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保证正常教学。
5、外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各教学系(部)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信息。
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学效果差者,各系(部)应及时停止试用,另聘他人。
5、特殊情况,各教学系(部)可在告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并经同意后,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
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质量强校的精神,加强师资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修订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外聘教师的定义1. 外聘教师是指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2.校外兼职教师是指学院聘请或校企合作企业中来校兼课的企业老总及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3.校外兼课教师是指学校聘请来校兼课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其他院校的教师。
二、聘任条件1、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
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和任课经验;来自企事业单位一线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实践项目开发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
2、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与所任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知识。
3、受聘教师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4、聘任教师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与教研活动,并接受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
5.接受我院日常教学管理。
三、管理和考核要求1.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的各项要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接受学校管理考核。
2.教务处、教研组平时要及时关心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做好课费时发放和服务工作。
3.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各教研组每学期组织二次有外聘教师参与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等问题,达到校企合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教务处、教研组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注意外聘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足额发放课时费和续聘的依据。
5.教务处应特别注意指导外聘教师在每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做好所有教学档案,并准时上交。
培训学校外聘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学校外聘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老师的资格要求1.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业绩;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能够适应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要求。
三、外聘老师的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发布外聘老师招聘信息;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3.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4. 学校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估;5. 学校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老师的岗位职责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2.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4. 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5. 配合学校开展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五、外聘老师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定期对外聘老师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老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3. 学校设立优秀外聘老师评选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外聘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外聘老师的待遇与保障1.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外聘老师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2. 学校为外聘老师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教学资源;3. 学校为外聘老师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保险;4. 学校关心外聘老师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休息和休假。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培训学校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 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培训学校的教学工作。
三、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1. 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制定外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
2. 通过公开招聘、推荐、选拔等方式,确定外聘教师人选。
3. 学校对外聘教师进行面试、考核,确定聘用人选。
4. 学校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教师的教学与管理1. 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2. 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按时到岗,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3. 外聘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学校对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教学质量不达标的,将予以调整或解聘。
五、外聘教师的待遇与考核1.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给予外聘教师相应的工资待遇。
2. 学校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2)教学水平低下,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经教育不改的;(3)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不宜继续担任教师职务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聘教师、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外聘教师、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为促进学科发展和对外学术交流,做好我院外聘教师和专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聘目的进一步提高医院医教研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知名度和影响力。
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讲座专家不在其列。
二、外聘教师、专家基本条件(一)在临床、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 60 周岁以下,博导、院士年龄适当放宽。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临床、科研、教学方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三、外聘教师、专家分类(一)外聘教师,聘用范围为国内外合作院校或其他各高校知名教授或科研教学工作者。
(二)特聘专家,聘用范围为国内外学科技术带头人、知名专家或科研领头人。
四、外聘教师、专家岗位职责(一)传授本学科核心技术,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市内、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二)协助科室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并帮助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三)协助做好本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四)指导提升医院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和教学管理能力。
五、外聘教师、专家申报流程(一)科室申请。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填写《外聘教师、专家申请表》,上报职能科室(科技与学科建设部、教学培训部、医务科、护理部等),如聘期结束需申请续聘,同时附上聘期合同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二)职能科室审查。
职能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项目研发、学术技术梯队建设、教学工作需要,对岗位及申报教师、专家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审核意见。
(三)分管院长审核。
初审后报相应的部门分管院长审核;并由人力资源科同时报人力资源科分管院长审核。
(四)主任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职能科室及人力资源科提交医院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五)公示。
获批的外聘教师、专家在医院内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外聘教师、专家协议签订,人力资源科备案。
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对象外聘老师指在某某学校以劳务派遣、兼职合同等形式,从事教学工作但不属于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
二、考核目的为了提高外聘老师的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此考核管理办法。
三、考核内容1. 教学表现:包括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法等。
2. 学生评价:学生对老师的满意度和评价反馈。
3. 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目标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4. 学科竞赛成绩: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取得的成绩。
5. 学术论文、著作等:是否有相关学术成果发表或著作出版。
四、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评估。
2. 不定期考核:学校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3. 学生评价: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可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考核标准1. 优秀:在教学表现、学生评价、教学效果等方面表现出色,达到预期要求。
2. 良好:在大部分方面表现不错,整体水平达到一定要求。
3. 合格:基本符合教学要求,但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4. 不合格:教学表现较差,未达到基本教学要求。
六、考核结果1. 优秀、良好:给予奖励鼓励,并可以考虑续聘。
2. 合格: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外聘老师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3. 不合格:暂停聘用资格,经培训提升后可重新考核。
七、其他事项1. 外聘老师考核结果应当建立档案,用于评选优秀教师、奖励等。
2.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外聘老师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以上就是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外聘老师能够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外聘教师: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优先聘用具有高级技术人才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型人才。
4.担任理论、实践课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专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6.原则上不超过57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实践教学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三、聘用程序1.各临床医学院及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要求审核在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学实际提出下学期所需外聘教师人数、专业和条件要求,上报实践教学部进行资格审核,同时附拟聘用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外聘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外聘的所有教师、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外聘人员管理制度1. 外聘人员聘用程序(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人员需求。
(2)通过公开招标、推荐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外聘人员。
(3)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外聘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关心学生,关爱同事,维护学校声誉。
3. 外聘人员考核(1)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晋升、解聘的依据。
4. 外聘人员培训(1)学校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2)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四、外聘人员考核标准1. 工作态度(1)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工作能力(1)是否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
(3)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 工作业绩(1)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标。
(2)是否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是否获得学生、同事的认可和好评。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外聘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外聘人员,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解聘。
3. 对考核结果合格的外聘人员,学校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和需求,续签聘用合同。
通过以上制度及考核标准,学校旨在提高外聘人员的管理水平,确保外聘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质量强校的精神,加强师资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修订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外聘教师的定义
1. 外聘教师是指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
2.校外兼职教师是指学院聘请或校企合作企业中来校兼课的企业老总及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3.校外兼课教师是指学校聘请来校兼课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其他院校的教师。
二、聘任条件
1、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
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和任课经验;来自企事业单位一线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实践项目开发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
2、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与所任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知识。
3、受聘教师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4、聘任教师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与教研活动,并接受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
5.接受我院日常教学管理。
三、管理和考核要求
1.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的各项要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接受学校管理考核。
2.教务处、教研组平时要及时关心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做好课费时发放和服务工作。
3.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各教研组每学期组织二次有外聘教师参与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等问题,达到校企合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教务处、教研组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注意外聘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足额发放课时费和续聘的依据。
5.教务处应特别注意指导外聘教师在每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做好所有教学档案,并准时上交。
6.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范围。
四、课时费结算与发放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所聘任教师的职称、工作经验、授课效果等情况具体确定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标准。
外聘教师的兼课金原则上每学期结束后发放。
根据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
现,在不超过课时费总额20%的范围内进行奖励和扣罚,如发生教学事故,课时费酌情扣除。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续聘及解聘
1、外聘教师的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学期末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2、聘期期满,聘约自动解除。
考核合格,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教务处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