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1-2章)【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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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考试的试题均以客观题形式出现,其内容将体现全面考核的思想,本章的所有内容都可能会在考题中出现。考试大纲和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内容仍将是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命题的重点。

本章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一课程的基础,亦是重点,在近年历次考试中所占分值较大,为30~40分。本章涉及的知识点较多,题型主要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综合题,其中综合案例题出现的概率比较大。考生在复习时需熟记并理解各知识点,尤其是对各种会计法律和法规的记忆。熟悉解题思路,总结答题技巧,即可轻松得分。

【常考考点】

(1)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管理。

(3)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档案。

(4)单位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5)会计机构及其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代理记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工作岗位和会计工作交接。

(6)法律责任的概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大纲要求】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三、会计核算(1)总体要求(★★★)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3)会计档案(★★★)

(4)其他(★)

四、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会计机构的设置(★★★)

(2)代理记账(★★★)

(3)会计从业资格(★★★)

(4)会计人员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5)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6)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六、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概念(★★★)

(2)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3)萁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核心讲义】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称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用于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我国当前实行的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的以财政部长签署命令(部长令)形式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如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2.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例如《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政部分别于2006年2月15日和2006年10月30日以文件形式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38项)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表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制定机关主要表现形式

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

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

发布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

国务院财政

部门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小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在《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中已作明确规定,形成了会计工作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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