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申报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发起成员,其中:农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
2、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并形成有全体发起人签名的会议记录。
申报流程:
一、召开成立大会,确定合作社成员
二、制定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7、财务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8、章程修改程序;
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0、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质监局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社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社公章。
六、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6、财务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会计证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七、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八、主管部门(所在地农经管理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合作社章程及社员出资清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