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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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一、简介:本次规划的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地块范围,即东至安溪路和良渚博物院,南至新104国道,西至华兴路,北至东苕溪,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65平方公里。

二、现状情况:规划区内用地一半为农田,现状的建设用地以工业用地和村镇居住用地为主。

三、规划目标:通过对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的历史文化的发掘,生态景观的改良利用及质量的提升,为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形成一个生态旅游系统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遗址公园内以历史文化认识发展为主线,同时辅助于生态景观绿地,并对遗址公园周边的山地森林绿化加以系统改良,共同形成一个-----集遗产保护、文物展示、文化交流、生态旅游为一体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四、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一核两心三片”的结构形态。

一轴:文化景观轴从良渚博物院沿良渚港河至古城。

一核:古城核心保护区由东南西北四周的城墙以及雉山、凤山围合而成,是整个良渚遗址保护的核心。

两心:良渚广场、良渚博物院良渚广场是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主入口,游客集散与换乘中心。

良渚博物院是文化景观轴的起点,良渚文化的集中展示传播处,同时还是一个国际学术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

三片:西部保护区、南部保护区和北部保护及传统村落区西部保护区位于古城的西侧,以生态保护和文化堆积层保护为主。

南部保护区位于古城的南侧,以生态保护和文化堆积层保护为主。

北部保护及传统村落区位于古城的北侧和东侧,以生态保护和文化堆积层保护和传统村落为主。

五、道路交通规划:以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外围的城市快速通道为依托,综合考虑交通出行方向与交通方式,建立一个各级道路功能明确,道路空间富有变化、畅通、安全、便捷、景观化的路网系统。

六、绿化系统规划:规划充分利用山、水自然资源,结合公园、街头绿地、建筑小品等设施,精心设计,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地融合,形成“古城为核心,湿地为依托,绿廊为轴线,远山为对景”的空间景观构架。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引言大遗址①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史最具代表性的综合物证和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

近年来,我国实施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初步建立了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

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积极保护下,各地重要大遗址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异彩纷呈。

考古遗址公园正是在大遗址保护发展到一定阶段,具备了一定基础后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②。

与其相伴而生的还有考古遗址公园文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它是解决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矛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一、相关概念界定国家文物局发布的《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中,将考古遗址公园定义为:“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③。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立项要求编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般来讲,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指的是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期,对各种可能拟定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的论证,以及对项目本身是否可行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并进行效益预测④。

就考古遗址公园而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⑤,主要指在对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立项之前进行投资决策,借助科学的预测技术体系和对大量信息资料、公园拟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和系统评估,从而得出可行、不可行抑或哪种项目方式更优的结论的过程。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为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服务,提出最佳的建设方路径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目的(一)为项目决策提供预测和科学依据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涉及文物利用的有关建设项目,在项目决策前进行可行性研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决策前期,组织专业团队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有助于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

(二)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风险和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即是通过对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实施途径的科学分析,预测项目实施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提出项目实施中有可能出现的有利面、不利面,并提出专业预测和解决建议。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重要性和原则,并详细介绍了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及实施和管理。

通过对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意义和未来发展方向。

文章指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对于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加强管理和实施措施。

未来,需要更多的努力来完善规划,促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不断发展,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国的珍贵文化遗产。

【关键词】关键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背景、重要性、原则、具体要求、实施、管理、意义、发展方向、文化遗产保护、努力。

1. 引言1.1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我国丰富的考古遗址资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考古遗址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需要有针对性的规划和管理。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考古学、地理学、生态学、旅游规划等多个领域的知识,需要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

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同时也要使遗址得到更好的利用,促进文化旅游的发展。

通过规划,可以合理利用资源,提升公园的整体形象,增加对游客的吸引力,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自然环境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发展方案和管理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为后人留下更丰富的文化遗产。

2. 正文2.1 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背景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背景主要是指在我国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考古遗址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需求,国家开始加大对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的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文化遗产面临破坏和丧失的风险。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逐渐成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背景也包括国家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考古遗址公园作为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附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国家⽂物局⼆○○九年⼗⼆⽉⼆⼗三⽇1.评定内容⼀.考古遗址公园的资源条件1.遗址价值遗址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突出代表性2.公园规模与内涵遗址公园范围内必须包含集中体现遗址价值的核⼼部分、区域及相关内容。

3.区位条件交通可达性遗址公园周边交通设施完善,能够⽐较便利的到达飞机场、⽕车站、公共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具有⼀级公路或⾼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及交通⼯具。

相关资源遗址公园所依托的遗址本体属于或毗邻世界遗产地、历史⽂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旅游区等,能够形成规模效应。

周边设施遗址公园周边具备与其规模、游客容量相匹配的配套住宿、餐饮等服务设施。

社会经济遗址公园所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定⽔平、发展潜⼒较⼤,能够形成地区经济和遗址公园的良性互动发展。

遗址公园建设过程中保证社会稳定。

4.基础条件政策⽀持地⽅政府对遗址公园建设、管理给予稳定的政策⽀持。

资⾦⽀持遗址公园的建设、运营资⾦状况良好,得到地⽅政府、企业、个⼈等各个⽅⾯的⽀持。

利益相关者⽀持遗址公园的建设在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基础上,得到包括政府、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地⽅社区、当地居民等⽅⾯的⽀持和协助,保持社会稳定。

⼟地权属遗址公园范围内的⼟地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争议,有相应权属证明⽂件。

管理权属遗址公园的管理权属、管理机构清晰明确。

*5.环境条件空⽓、⽔、噪声等环境质量遗址公园周边空⽓、噪声、⽔体等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公共卫⽣遗址公园周边公共卫⽣条件良好,环境整洁优美。

景观环境遗址公园周边环境植被覆盖率、绿化率⾼,风貌协调,优美舒适。

⼆.遗址的考古、研究与保护1.考古⼯作⼯作基础遗址的考古调查、发掘、资料整理、研究等⼯作已经开展并取得如发掘简报、发掘报告、资料汇编等系列成果,有⼀定基础。

⼯作规划具有完备的考古计划,并按规划开展⼯作。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为了保护和利用好我国丰富的考古遗址资源,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于20XX年正式实施。

这项试行要求旨在规范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其效益和管理水平。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规划编制要求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1.保护为主。

保护是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基本原则,公园规划要注重保护遗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其历史和文化价值的传承。

2.体验为重。

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应注重游客的体验感受,提供多样的参观和观赏方式,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同。

3.可持续发展。

公园规划应兼顾保护和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保育和可持续利用,为公园的长期发展做好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1.阶段划分。

规划编制分为初步调研、规划设计和最终编制三个阶段。

初步调研阶段包括对考古遗址的调查和评估,了解遗址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规划设计阶段包括确定公园的景观布局和设施规划,提出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

最终编制阶段包括完成规划方案和编制规划报告。

2.调研评估。

调研评估要对考古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环境条件和保护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为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要综合运用考古学、建筑学、规划学等多学科知识,科学评估遗址的重要性和保护难度。

3.景观布局。

公园规划要根据考古遗址的特点和体量,设计合理的景观布局,突出遗址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要注意保护和利用的平衡,合理划分开放区和保护区,保留遗址的原始面貌和特征。

4.设施规划。

公园规划要配置适当的设施,包括停车场、游客中心、展览馆等,提供便利的服务和信息。

要注意设施的规模和布局,避免对遗址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5.保护措施。

公园规划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包括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和游客管理等方面。

要制定细化的管理办法,确保遗址的长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三、试行效果评估为了确保规划编制要求的实施效果,要对试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修订完善规划标准。

评估的内容包括遗址保护状况、游客体验和管理效果等方面。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制定本要求。

适用于确需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下简第二条规划称遗址公园,的大遗址。

规划必须以文物保护规划为依据~符合文物保护规划中展示规划的原则和要求~是遗址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应在科学保护遗址的基础上~充分、准确阐释遗址的价值~评估相关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确定遗址公园的定位、建设目标、内容等。

第四条规划须遵守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并与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规划编制工作需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类,甲级资质单位~或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等相关甲级资质单位~与在该遗址从事过考古工作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共同完成。

第六条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说明、规划图纸及附件。

1第二章规划说明第七条规划说明应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说明规划的原则、目标和思路~对各项规划内容进行阐述~文字表达应准确、清晰、科学、规范~并与规划图纸保持一致。

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概述,,二,资源条件与现状分析,,三,总体设计,,四,专项规划,,五,节点设计,,六,投资估算。

第八条概述内容包括:,一,遗址概况:应包括遗址名称、位置、时代、性质、范围、遗存构成和历史沿革等,,二,编制依据:应包括有关法律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考古与科研成果以及相关规划等,,三,规划范围:应说明规划范围和面积、遗址公园范围和面积,,四,规划目标:应明确遗址公园定位及建设目标,,五,规划原则:应围绕规划目标~从考古、保护、研究、利用、管理等不同层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原则。

第九条资源条件与现状分析内容包括:2,一,文物资源:明确遗址的价值与价值载体~评估价值载体的保存、保护状况及利用条件~以及遗址公园范围内其他文物资源条件。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浅谈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民精神文化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了人们休闲、旅游、教育的新场所。

如何规划一座具有文化内涵和旅游价值的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一个方案设计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的案例,浅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具体步骤和要点。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一个以考古发掘的文化遗产为主要展示内容、以旅游、文化、科学、教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开放性公园。

国家考古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正确认识和合理规划考古遗址公园,不仅有助于保护和展示史前、历史和文化的遗产,还可以促进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

(一)调查与研究阶段在规划考古遗址公园前,必须全面了解、调查与研究遗址及其周边环境,评估资源价值、自然条件、社会影响等因素,系统分析,并提出方案不同选择,并确定最终方案。

(二)原则性设计在规划设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必须遵循以保护为主、以利用为辅的原则。

把遗址的文化内涵和保护要求作为设计的核心;遵守保护原则和市场的利用原则,考虑到人文要素、自然环境要素、生态经济要素等方面,使公园建设具体可行性,设计切实可行且具体实现措施,为后续建设提供基础。

(三)详细设计在规划设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时,要有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包括绿地、景观、水系、建筑、道路、设施、标识系统等方面设计。

要考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公众教育等方面。

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设计的要点(一)保护与利用并重保护是遗址公园设计的核心和灵魂,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文物保护第一的原则,合理考虑遗址本身的地质、生态、气候等自然要素,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建立长期保护机制,保护好考古遗址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与旅游是遗址公园设计的一体,要紧密结合,构建文化旅游体系。

在遗址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文化产品开发,在吸引游客的同时,传达文化价值。

园区底部中心设置文化遗址陈列,配以音像多媒体、模型、图文等丰富的展示形式,展示遗址的文化内涵,让游客能够快速领略到遗址和当地的历史文化。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
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设计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购物场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旅游商品种类丰富,特色突出。
餐饮场所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建筑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食品卫生符合相关餐饮服务标准。
信息服务
网络、电话、邮政、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备方便使用,线路畅通,收费合理;能够接收移动电话信号。
*5.宣传推广
出版宣传
重视与遗址公园及遗址相关的印刷、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和发行,加强对遗址公园的宣传。
媒体推介
10积极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加强对遗址公园的宣传和推广,提高遗址公园的知名度。
品牌经营
具有独特的品牌形象并形成外在品牌标志;注册、运用自身的品牌标志,树立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
4.基础条件政策支持Fra bibliotek地方政府对遗址公园建设、管理给予稳定的政策支持。
2资金支持
遗址公园的建设、运营资金状况良好,得到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各个方面的支持。
利益相关者支持
遗址公园的建设在充分听取各方面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基础上,得到包括政府、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地方社区、当地居民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助,保持社会稳定。
导览设施与服务
有语音导览等自助导览设备。提供多语言服务;有高素质、稳定的讲解员队伍;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适合不同观众群体的讲解词,讲解兼顾专业性、科学性、生动性;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交通设施及服务
公园游览(参观)路线布局合理、顺畅,出入口、停车场地布局合理,满足人员及车辆出入、停放要求,道路条件便利、安全;园内交通工具清洁环保,提供便利的交通服务;所有设施与遗址及其景观环境相协调。

30.《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

30.《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导则(试行)国家文物局目录目录 (I)1总则 (1)1.1基本概念 (1)1.1.1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1)1.1.2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 (1)1.1.3专项评估 (1)1.1.4开放状况评估 (1)1.1.5满意度调查 (1)1.2评估总目的 (1)1.3评估原则 (1)1.4评估实施流程 (2)1.5评估依据 (3)1.6规范性引用文件 (3)2评估内容 (4)2.1评估总体框架 (4)2.2专项评估 (5)2.2.1专项评估目的 (5)2.2.2专项评估依据 (5)2.2.3专项评估内容 (5)2.3开放状况评估 (16)2.3.1开放状况评估目的 (16)2.3.2开放状况评估依据 (16)2.3.3开放状况评估内容 (16)2.4满意度调查 (18)2.4.1调查目的 (18)2.4.2调查要求 (18)2.4.3调查内容 (18)3评估结果 (19)3.1评估权重 (19)3.1.1专项评估权重 (19)3.1.2开放状况评估权重 (24)3.1.3满意度调查权重 (25)3.2评估成绩 (25)3.2.1评分总规则 (25)3.2.2专项评估得分 (26)3.2.3开放状况评估得分 (26)3.2.4满意度调查得分 (26)3.2.5评估总分值与成绩 (27)3.3评估报告 (28)1 总则1.1 基本概念1.1.1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

1.1.2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是依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公园管理机构在公园日常运营和管理中相关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公园建设成效等的综合评估。

1.1.3 专项评估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依据本导则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资源维护、管理与服务情况进行的评估。

1.1.4 开放状况评估由专业机构或专家根据公园管理机构提交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年度运营报告,对游客接待、财务状况等能够反映经济、社会影响力和运营成效的内容进行的量化评估。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1.10.12•【文号】文物保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引导,全面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我局组织制定了《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

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国家文物局2021年10月12日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为明确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定位,做好“十四五”时期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大遗址是实证中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资源。

做好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

“十三五”时期,我国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管理模式。

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开放服务、队伍建设、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36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开放,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多点启动,考古工作基地(站)、遗址博物馆等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良渚遗址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

遗址公园申报条件

遗址公园申报条件

遗址公园申报条件
遗址公园是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向人们展示过去的辉煌和悲壮而建立的公园。

对于一个遗址公园的申报条件来说,首先要考虑的是遗址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只有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才能申请成为遗址公园。

遗址公园的申报条件还包括遗址的保存状态和环境条件。

遗址的保存状态应该良好,没有过多的破损和破坏。

同时,遗址周围的环境应该整洁美观,能够提供一个适合游客参观的环境。

遗址公园的申报条件还包括公园的管理和维护能力。

申请遗址公园的单位应该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维护能力,能够保证遗址公园的安全和整洁。

同时,申请单位还应该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包括游客接待、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遗址公园的申报条件还包括申请单位的资质和经验。

申请单位应该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研究和保护的能力,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和团队。

同时,申请单位还应该有一定的财力支持,能够保证遗址公园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遗址公园的申报条件包括历史文化价值、保存状态和环境条件、管理和维护能力,以及申请单位的资质和经验。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遗址才有可能申请成为遗址公园,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历史文化遗产,感受历史的魅力。

遗址公园平面规划方案设计方案

遗址公园平面规划方案设计方案

遗址公园平面规划方案引言遗址公园是一个集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公园,其规划需要考虑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公园的实用性和美观性等方面。

本文将就遗址公园的平面规划方案进行探讨。

遗址公园的概述遗址公园是以历史或文化遗产为依托、集文化、旅游、观光、娱乐、健身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公园。

在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中,需要充分考虑到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公园环境艺术品的设计、公园景观的塑造等方面。

平面布局设计基本要求遗址公园平面规划方案的基本要求如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特色。

在公园的规划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到遗址公园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展示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和特色。

•安全、便利、舒适。

在公园的规划建设中,需要考虑到游客的出行便利、游览安全和舒适度等方面,以提高公园的实用性和美观性。

•现代化和可持续性。

公园的规划建设需要考虑到公园的设施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以及公园的可持续性,以确保公园的长期性和持续发展。

具体方案•中央景点设计:以遗址文化为主题,按照主、次、枝干发展,针对每种文化要素进行分类开发,有针对性地设计出中央景点。

中央景点应突出文化传承的主题,如历史遗迹、文化博物馆、纪念碑等。

•外围景点设计:为配合中央景点,采用廊式设计,保留遗迹,挖掘文化,在各个角落中设置独具特色的景点。

外围景点设计主要包括:游步道、自行车道、小型文化馆、餐饮区、安全岗亭等。

•小区景点设计:针对公园内的小区景点进行设计,以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

小区景点设计主要包括:儿童活动区、健身区、休息区、浪漫爱情区等。

•绿化规划设计:公园的绿化规划设计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地形、气候、土壤情况和文化特色等进行设计。

同时,应合理配置绿化植被,营造出好的景观效果。

建设管理为了保证遗址公园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应采取如下措施:•核心设计组织配备专项人员,统筹监督方案的实施过程,解决实际问题。

•配置专业团队,实施建设过程管理和市政设施的建设,以保证遗址公园设施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
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7.25
•【文号】国土资发〔2016〕83号
•【施行日期】2016.07.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
通知
国土资发〔2016〕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部已取消了“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审批”和“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

为加强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的事中事后管理,有效保护地质遗迹资源,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部修订了《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现予发布执行。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7月25日附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00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初探——以两城镇考古遗址公园为例

00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初探——以两城镇考古遗址公园为例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初探——以两城镇考古遗址公园为例[1]骆畅曹珊李蕊芳【摘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近两年来新兴的一种规划类型,它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

[2]是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展示结合公园规划设计的综合规划类型。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台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对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的探讨与研究尚且较为缺乏。

本文首先解读了考古遗址公园概念,同时分析和研究了国内外考古遗址公园的实际案例,在城市规划专业背景下对于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设计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系统总结国外大遗址保护利用经验和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以两城镇考古遗址公园为例,归纳和总结出对于考古遗址公园这一新兴类型案例的规划与设计方法。

【关键词】考古遗址公园;两城镇遗址;规划设计;保护;展示1.解读考古遗址公园1.1.中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历程考古公园的发展在我国已发展多年,早在80年代北京就开始兴建考古遗址公园,其中包括圆明园遗址公园、皇城根遗址公园、明城墙遗址公园等。

随着更多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工作的不断出现,近5年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相关的政策和文件,明确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这一概念,并清晰体现了这一概念的酝酿和发展历程。

为促进考古遗址保护、展示与利用,规范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有效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国家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2009年制定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提出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这一概念。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间。

”[3]考古遗址公园具有其特殊性,考古遗址公园应该具有对于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功能,同时可以作为面向大众开放的公共空间提供游览、休憩等功能的综合场所。

汉长沙国历史博物馆场地与建筑关系的思考

汉长沙国历史博物馆场地与建筑关系的思考

汉长沙国历史博物馆场地与建筑关系的思考作者:王铎来源:《美与时代·城市版》2022年第09期摘要:针对汉长沙国考古遗址公园内正在规划的汉长沙国历史博物馆(暂定名称)设计中面临的场地与建筑关系的问题,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梳理出宏观和微观尺度上,二者在认识和处理方面的设计策略,提出以城市文脉、绿色建筑、复合功能为中心的设计原则。

关键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建筑场地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正式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定义、管理主体、立项与评定要求、相关管理机构职责及相应奖惩制度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自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与公众见面。

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一系列公园管理实践全面展开,公园管理体系由先行试点步入规范化建设阶段。

自20世纪80年代起到“十一五”期间,可以称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1.0版本。

2019年,恰逢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0周年。

经过10余年探索创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管理、评定、考古、规划、建设运行、评估监测、行业平台、行业品牌的全流程指导实现闭环。

这可以称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2.0版本。

汉长沙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历程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发展历程息息相关。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汉代长沙国的王陵遗迹相继被发现。

这些遗迹分布于南起岳麓区天马山,北至望城区风篷岭的湘江西岸山丘上,区域总面积达30平方公里,共26座大型陵墓。

这些陵墓处于湘江西岸的低矮山丘和台地上,背山面水,地表均可见巨大封土堆积,封土上则有大量植被覆盖。

长沙国王陵大体上以岳麓山和谷山两座山系为中心展开,可以分为一区三片:谷山区、戴公庙片、咸嘉湖片、天马山片。

2011年3月,为加强遗址保护、增强城市软实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推动长沙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陵墓群分布较为集中的谷山区域建立考古遗址公园,即汉长沙国考古遗址公园。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1.03.08•【文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文物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文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示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各地文物主管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文物资源专题调查和专项调查,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标准,结合建立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及时将文物资源的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

二、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

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和要求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部分应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2.03.15•【文号】文物考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物考发〔2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考古遗址保护管理水平,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修订了《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

现予公布,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2022年3月15日附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考古遗址的研究阐释和保护利用,规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有效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研究阐释、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文化空间。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管理工作,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考古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和运营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支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

对于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条考古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开展可行性论证,评估考古遗址条件、地方经济社会条件及管理条件等,科学、审慎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政策、经费和用地保障。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古遗址,可向国家文物局提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请:(一)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文物保护规划已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三)具备考古和研究工作计划;(四)具备符合文物保护规划的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1.03.08•【文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文物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文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示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各地文物主管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文物资源专题调查和专项调查,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标准,结合建立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及时将文物资源的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

二、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

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指标和要求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部分应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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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12-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规划适用于确需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下简称遗址公园)的大遗址。

规划必须以文物保护规划为依据,符合文物保护规划中展示规划的原则和要求,是遗址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应在科学保护遗址的基础上,充分、准确阐释遗址的价值,评估相关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确定遗址公园的定位、建设目标、内容等。

第四条规划须遵守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并与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规划编制工作需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类)甲级资质单位,或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等相关甲级资质单位,与在该遗址从事过考古工作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共同完成。

第六条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说明、规划图纸及附件。

第二章规划说明第七条规划说明应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说明规划的原则、目标和思路,对各项规划内容进行阐述,文字表达应准确、清晰、科学、规范,并与规划图纸保持一致。

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概述;(二)资源条件与现状分析;(三)总体设计;(四)专项规划;(五)节点设计;(六)投资估算。

第八条概述内容包括:(一)遗址概况:应包括遗址名称、位置、时代、性质、范围、遗存构成和历史沿革等;(二)编制依据:应包括有关法律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考古与科研成果以及相关规划等;(三)规划范围:应说明规划范围和面积、遗址公园范围和面积;(四)规划目标:应明确遗址公园定位及建设目标;(五)规划原则:应围绕规划目标,从考古、保护、研究、利用、管理等不同层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原则。

第九条资源条件与现状分析内容包括:(一)文物资源:明确遗址的价值与价值载体,评估价值载体的保存、保护状况及利用条件,以及遗址公园范围内其他文物资源条件。

(二)区位条件:评估遗址公园与所在区域的城乡区位关系、外部交通条件等情况。

(三)社会条件:评估遗址公园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人文资源条件、地方政府政策与资金支持、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管理等情况。

(四)环境条件:评估遗址公园所处区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风貌、场地内建设现状、基础设施条件与公共卫生条件等。

(五)考古和科研条件:评估考古工作历史、现状、研究成果,以及现有考古工作计划和遗址公园建设之间的关系。

(六)管理条件:评估遗址保护规划实施、管理运营体制机制、相关保护与管理设施建设、开放展示与游客服务等情况。

(七)相关规划分析:分析遗址公园规划与文物保护规划的关系,分析遗址公园所在区域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涉及遗址公园规划范围的建设、管理要求和规定。

第十条总体设计内容包括:(一)阐释与展示体系规划包括阐释与展示策划、阐释与展示结构等内容。

1. 阐释与展示策划:应在文物保护规划中已有展示原则和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资源条件与现状分析构建价值阐释框架,确定阐释与展示的对象、定位、主题、内容、方法等。

2. 阐释与展示结构:应根据阐释与展示策划,构建展示空间关系,包括展示分区、展示流线、重要节点等。

(二)遗址公园总体布局包括功能分区、交通组织、设施分布等内容。

1. 功能分区:一般应包括遗址展示区、管理服务区、预留区等,并可酌情细化。

规划区域内具有重要自然、人文社会资源的,可划定专门的相关资源展示区。

相关资源展示区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划保护要求,并与遗址展示区相协调。

其中:1)遗址展示区:是以遗址展示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仅限于空间位置、形制和内涵基本明确的遗迹分布区域。

2)管理服务区:是集中建设管理运营、公共服务等设施为主的区域,一般应置于遗址保护范围之外。

3)预留区:是考古工作不充分或暂不具备展示条件的区域。

预留区内以原状保护为主,不得开展干扰遗址本体及景观环境的建设项目。

2. 交通组织: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根据阐释与展示结构,合理体现遗址整体布局并组织交通系统,保证遗址展示区的可达性和遗址公园服务质量。

应严格控制遗址公园内入口、集散广场与停车场的规模,妥善处理新建路网与遗址的关系。

遗址公园内道路不宜过宽,铺装材质应慎用柏油等现代材料,避免过于现代化和人工化。

1)应进行出入口设计,确定游人主、次和专用出入口,及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与停车场的位置、布局与规模要求。

2)路网设计应优先考虑遗址布局和道路体系,并根据各分区的活动内容、游人容量和管理需要确定具体路线、分类分级、交通设施配备,明确道路形制与铺装特色等。

3)主要道路应具有引导游览的作用,易于识别方向。

游人大量集中地区的园路要做到明显、通畅、便于集散。

3. 设施分布:应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严格控制设施数量和规模,淡化设计,确保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应落实策划阶段所需展陈、标识、管理设施,并结合游客需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的数量、规模与位置。

1)展陈设施:可包括现场保护展示设施、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考古工作站等。

应根据实际保护展示需求及文物保护规划要求,合理选择展示方式并设置展示建构筑物等展示设施;设施建筑风格应简洁,与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相协调;重要节点的展示方式应因地制宜;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考古工作站、遗迹现场展示等建构筑物应严格控制体量,根据功能需求科学测算具体的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2)标识设施:包括标识牌、解说牌等。

应根据相关规划中的阐释与展示体系要求,配合展示方式组织与展陈设施设置,明确标识系统的阐释内容、标识位置、方式与样式等。

标识样式应具有可辨识性,并与环境相协调。

3)管理设施:可包括遗址公园管理中心、管理用房、安全防护设施等。

管理设施应结合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等展陈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考虑,严格控制设施数量和规模。

应根据遗址公园管理需要,合理确定管理设施的功能、位置、体量、建筑风格等。

4)公共服务设施:可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商亭、厕所、观景亭、停车场、换乘点、垃圾桶、座椅等。

应根据游客容量、遗址公园建设规模和服务需求,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与规模等。

(三)总体景观控制包括景观空间布局、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公共环境塑造等。

1、景观空间布局:应从总体上把握、提炼符合遗址演变规律的景观特征,以及遗址周边自然资源特色,防止过度人工化,并区别于一般城市公园。

应按照遗迹的分布特征规划遗址公园整体空间架构。

2、建构筑物风貌控制:应提出建构筑物的风格、体量、规模、立面及建筑语汇等控制要求。

3、公共环境塑造:应提出必要的环境设施的控制要求和设计原则,以及遗址公园整体氛围、游客秩序、园内各类经营行为的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专项规划内容包括:根据公园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专项规划内容,可包括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管理运营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竖向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内容应遵循文物保护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尽量减少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符合相关专业法规、标准及规范。

(一)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考古与研究实施方案,应以遗址公园为主要工作区域,明确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的考古工作目标、任务、研究课题等。

(二)管理运营规划包括遗址公园管理架构、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宣传教育计划。

1、遗址公园管理架构:应在与遗址公园所在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遗址公园运营管理的目标、战略和架构,明确遗址公园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制度等构想。

2、遗址公园运营模式:应明确运营主体和运营机制,进行游客与市场分析,对遗址公园建设、运营维护资金来源与回报(社会、经济综合效益)提出保障建议。

3、宣传培训计划:应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资源、主题等;制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式和团队建设目标等。

(三)基础设施规划如遗址公园范围较大、建设情况复杂并对原有基础设施管网改造较多,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道路建设、电力电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各专项规划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原则,尽量减少基础设施改造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础设施管线应避开考古遗迹,主要设施应避免影响景观。

(四)竖向规划应根据遗址埋藏深度、遗址保护要求、遗址公园场地自然状况、建设特点和使用需求等,在尽量保持原有地形地貌的情况下,标明场地控制点标高、排水坡度、坡向等,测算土方平衡等。

(五)综合防灾规划遗址安全防范情况复杂的,应根据实际灾害因素制定综合防灾规划,包括防洪、防震、防火、防盗、防雷规划等。

并根据主要灾害因素,按照相关标准合理确定灾害防治和避险的标准,提出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节点设计内容:(一)应在总体设计的指导下,科学选择遗址公园重要节点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

节点选择应包括遗址公园主要遗址展示节点、景观节点、主要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重要设施等。

(二)节点概念性设计应包括节点总平面设计、三维形象示意、建设控制要求等。

第十三条投资估算内容:根据规划内容,提出遗址公园相关项目实施的投资估算。

第三章规划图纸第十四条规划图纸与内容:(一)区位图:标明遗址公园所在地在国家、省、市等不同行政辖区的位置、所涉及的行政区划关系。

(二)遗址公园范围图:在标准地形地图上划定遗址公园范围及规划范围,明确边界和坐标点。

(三)遗存分布图:根据最新考古工作成果标明遗址的各类遗存分布情况,及其与遗址公园规划范围的关系。

(四)文物资源分析图:分类或分级表达文物资源保存、保护和利用现状,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

遗址公园范围内如有其他文物资源的,可绘制相关文物资源分析图。

(五)区位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公园的外部交通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周边基础设施分布等,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

(六)社会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公园所处区域周边相关社会资源分布、现状及与遗址间的空间关系。

(七)环境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公园所处区域周边自然资源分布,地貌特征,以及建筑、道路、植被等环境要素。

(八)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提供现状用地平衡表。

(九)考古和科研条件分析图:标明已开展考古工作的区域、历次考古工作成果、待开展考古工作的区域和实施计划。

(十)管理条件分析图:标明遗址现行保护区划范围、已实施的各类规划措施、现有管理和展示设施分布与规模、开放展示区域与游客服务设施等,可通过系列图纸表达。

(十一)相关规划分析图:标明本区域涉及的其他相关规划以及涉及遗址公园的相关要求、计划实施的建设项目情况等。

(十二)阐释与展示规划图:根据展示与阐释体系规划,表达阐释与展示结构,标明展示分区、展示流线及重要节点分布。

(十三)总平面图:在准确标识考古遗址现状的基础上清晰表达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内的主要规划内容,如主要展示对象、道路交通、设施分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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