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自查报告_检查报告.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_检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积极参与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特殊物资的集中采购。加强医院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预防和防止腐败,实现合法采购和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院实施政府采购自查自纠的情况做一简要报告。
一、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
为加强医院管理,推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精神,及时更新和修订。主要规定如下:1 .各种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系统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系统包括《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
殊采购的规定》等。购买设备、医用耗材和试剂的系统。这些文件涉及许多职能部门,并涉及广泛的采购。医院不仅有政府采购条例,还有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医院采购标准化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建立。
各采购部门应根据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规定和相关金额的限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医院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使所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人员都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按照指定采购的,采购协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金额未达到起点或超出政府采购范围不足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相关规定,少量零星采购由采购部门按规定直接采购。医院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包括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书、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第二,建立互补采购模式,规范采购行为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设施项目、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做了较好的预算。按照规定报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部门依法行政和采购意识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业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招标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行采购模式初步形成。
各部门的采购情况如下:1。药品方面,药剂科参与省级卫生部门
的集中采购,采购总额为人民币元,实际采购额为人民币元。政府部门参与集中招标的比例占采购总额的93.31%。参与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实际采购总额为人民币3元,政府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93.73%。2.对列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特种设备,总务物流部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招标范围内的,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范围外的,还应当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参与政府采购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参与政府采购的金额为人民币元。3.对于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和设备,设备部委托机构对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和设备进行招标采购。对于医用耗材,由省级卫生部门组织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评部门进行公开招标。对于范围以外的部分,委托机构邀请招标。参与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与政府的集中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元。参与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与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与政府的集中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元。4.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我院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外科病房综合楼项目。此后,有资质的机构被委托在医院进行了10次公开招标和4次公开招标。其中,政府招标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元,政府采购金额为人民币元。5.凡达到政府采购额度的专项资金,一律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总额元将由受委托机构公开邀请。
三、加强采购监督管理,推进廉政建设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实际工作,以建立和完善采购制度为重点,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应当参与院外招标采购的监督工作。在医院内部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和审计人员参与开标和评标。财务部门掌握支付和审计程序,共同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款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努力保护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推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