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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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作用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可以增强全体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学校工作的力度,能够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学生,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可以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涉及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以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工作计划、人员分工、责任目标。
2.招生情况。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生录取名单。
3.收费和社会捐资助学情况。开学初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和标准;学校结束时公布代管费支出的明细帐。
4.财务收支、招待费用开支情况以及基建项目招标情况,包括投标项目、程序、投标结果。
5.食堂、商店等集体资产的承包情况。
6.住房调整、分配情况。包括住房调整或分配的原则、方案、分配结果。
7. 教师职称评审、聘任情况,包括指标、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聘任的方案和结果。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公开的时间
1.召开教代会。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审议的程序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领导每季度通过教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校报、校园网、公开信、告示等形式,向教职工通报学校工作、执行教代会决议以及落实校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设立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住房改革、职称职级评定结果、工资奖金分配等,并公布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4.建立教职工代表监督制度。由工会组织教代会成员对落实校务公开情况及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按季、按月或随时公开;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教代会意见箱、举报箱等渠道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建立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形成书面材料,长期保存备查。
6.其它有利于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四、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校委会人员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书记和工会主席
成员:教代会全体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方案的研究与确定及工作考核、评比;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负责起草方案、监督、指导、信息反馈及各项工作的落实等;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的实施。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的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负责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群众意见反馈给有关处室,督促落实。
4.根据公开内容,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学校各部门的主管校领导对其处室的校务公开情况负有领导责任。办公室应对主管校领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