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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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 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 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 线。直埋地敷设和穿金属管在混凝土板内暗敷的 电缆、电线可不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 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 (“重要的公共场所”一般指金融、剧场、展厅、 旅馆、医院、机场大厅、地下商场、娱乐场所等 公共场所。)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2.对于高层住宅公共部位消防疏散应急灯没 有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的设计,应按照 GB50368-2005第10.1.4 条要求提出意见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 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对于无设 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应提出应急 灯节能控制的措施(参与普通照明的应急 灯)。
浙江省建设厅于2011年6月出台了 《浙江省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 点》。相比而言,宁波市的《审查内容》 是一个提纲式的规定,而省里的《审查要 点》比较详细,包括了各系统规范的条文 和审查要点问题的分析。两者之间可以很 好的相互补充。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审查内容》实施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 期间发现了许多问题,主要是有关规范之 间的不统一或者相互矛盾造成的。为了统 一标准,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技术委员会电 气专业组召集宁波市五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多次进行沟通,达成了有关共识。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二、关于一、二类高层住宅公共部位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事宜。
1.对于住宅小区有关部位应该设置或原小区 已经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相关一、 二类高层住宅地上公共部位的消防联动控 制应配置到位,以满足强制性条文、强制 性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 对于住宅小区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的工程,审图可以不提意见(以当地 消防部门审查意见为准)。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3.对于有分户计量要求的建筑物内部局部区 域(如小型商业场所等),如果分别自成 配电系统不合理或有困难时,应采用独立 的供电分支回路(主要指消防应急疏散照 明系统)。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四、关于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 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事宜。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为了指导和统一宁波市建筑电气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 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宁波市建委的委托, 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技术委员会电气专业组 召集宁波市五家施工图审查机构,于2010 年底共同制定了《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 内容》,并与2011年正式实施。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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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保 护事宜。
按照GB50364-2005第 5.6.2 要 求,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 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 断电等安全措施。(此条为强制性 条文)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源自文库施
六、关于消防负荷取消过负荷保护的事宜。 按照JGJ16-2008第7.6.4条要求,对于突然断电 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 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此条为强 制性条文)。要求除热继电器动作于信号外, ATSE后的断路器也应取消过负荷保护(考虑到对 重要设备实时保护的上下级断路器应具有选择性, 故对上一级的断路器可以不再考虑过负荷的要求, 最好进行校验具体指标)。电动机组合式保护电 器(CPS)是具有独立结构形式的单一产品,实 现隔离电器、断路器、接触器、过负荷继电器等 分离元件的主要组合功能,其对消防设备的控制 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此类消防负荷主要针对:消防水泵、消防电梯、 防排烟风机。 主要依据:
(2009版《技术措施》第5.3.3.5条:对于运 行中不允许停电的负荷,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 等,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动作于跳闸,可动作于信 号)
(2008版《民规》第9.2.3条:突然断电将导 致比过负荷损失更大的电动机,不宜装设过负荷 保护。这些负荷有消火栓水泵、喷洒泵、防排烟 风机等)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2009版《技术措施》第11.10.17.2条: 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115%的电 动机额定工作电流,并应设置瞬时短 路保护,且宜选用无过负荷保护功能 的断路器;当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时,只作用于发送相应报警信号,不 应作用于跳闸断电)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一、关于住宅节能自熄开关使用场所的事宜.
1.对于住宅内一层门厅和无自然采光的电梯 前室、地下室走道的照明建议采用节能自 熄开关,设置与否不作强制规定。除此之 外,住宅内其他的公共部位照明均应采用 节能自熄开关。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一、关于住宅节能自熄开关使用场所的事宜. GB50368-2005第10.1.4条解释:住宅建筑的 公共场所和部位有许多是有天然采光的, 例如大部分住宅的楼梯间都有外窗。在天 然采光的区域为照明系统配置定时或光电 控制设备,可以合理控制照明系统的开关, 在保证使用的前提下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 反向理解规范的条文解释允许无天然采光 的场所可不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所以此类 场所的设置与否,审图可不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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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消控中心消防双电源切换箱所带 负荷事宜。
1.原则上按照 GB50116-98第6.2.3条规定 执行。既: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 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至于消控中心内部 的负荷,允许从本控制室的消防双电源切 换箱引接,以各自独立的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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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消防负荷配电系统和非消防负荷配 电系统分界点的事宜。
1.当单体建筑有自设专用变电所时,各系统 应从变电所低压母线处分开;当单体建筑 无自设专用变电所时,各系统可以从单体 建筑(住宅也可以为单元)进线总柜(箱) 处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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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地下室建筑,各系统应从变电所 低压母线处分开。对于单体建筑下面 的独立小型地下室(例如自行车棚等 场所),可按3.1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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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高层住宅公共部位消防疏散应急灯没 有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的设计,应按照 GB50368-2005第10.1.4 条要求提出意见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 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对于无设 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应提出应急 灯节能控制的措施(参与普通照明的应急 灯)。
浙江省建设厅于2011年6月出台了 《浙江省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 点》。相比而言,宁波市的《审查内容》 是一个提纲式的规定,而省里的《审查要 点》比较详细,包括了各系统规范的条文 和审查要点问题的分析。两者之间可以很 好的相互补充。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审查内容》实施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 期间发现了许多问题,主要是有关规范之 间的不统一或者相互矛盾造成的。为了统 一标准,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技术委员会电 气专业组召集宁波市五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多次进行沟通,达成了有关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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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一、二类高层住宅公共部位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事宜。
1.对于住宅小区有关部位应该设置或原小区 已经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相关一、 二类高层住宅地上公共部位的消防联动控 制应配置到位,以满足强制性条文、强制 性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 对于住宅小区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的工程,审图可以不提意见(以当地 消防部门审查意见为准)。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3.对于有分户计量要求的建筑物内部局部区 域(如小型商业场所等),如果分别自成 配电系统不合理或有困难时,应采用独立 的供电分支回路(主要指消防应急疏散照 明系统)。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四、关于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 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事宜。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为了指导和统一宁波市建筑电气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 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宁波市建委的委托, 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技术委员会电气专业组 召集宁波市五家施工图审查机构,于2010 年底共同制定了《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 内容》,并与2011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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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五、关于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保 护事宜。
按照GB50364-2005第 5.6.2 要 求,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 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 断电等安全措施。(此条为强制性 条文)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源自文库施
六、关于消防负荷取消过负荷保护的事宜。 按照JGJ16-2008第7.6.4条要求,对于突然断电 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 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此条为强 制性条文)。要求除热继电器动作于信号外, ATSE后的断路器也应取消过负荷保护(考虑到对 重要设备实时保护的上下级断路器应具有选择性, 故对上一级的断路器可以不再考虑过负荷的要求, 最好进行校验具体指标)。电动机组合式保护电 器(CPS)是具有独立结构形式的单一产品,实 现隔离电器、断路器、接触器、过负荷继电器等 分离元件的主要组合功能,其对消防设备的控制 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此类消防负荷主要针对:消防水泵、消防电梯、 防排烟风机。 主要依据:
(2009版《技术措施》第5.3.3.5条:对于运 行中不允许停电的负荷,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 等,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动作于跳闸,可动作于信 号)
(2008版《民规》第9.2.3条:突然断电将导 致比过负荷损失更大的电动机,不宜装设过负荷 保护。这些负荷有消火栓水泵、喷洒泵、防排烟 风机等)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2009版《技术措施》第11.10.17.2条: 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115%的电 动机额定工作电流,并应设置瞬时短 路保护,且宜选用无过负荷保护功能 的断路器;当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时,只作用于发送相应报警信号,不 应作用于跳闸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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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住宅节能自熄开关使用场所的事宜.
1.对于住宅内一层门厅和无自然采光的电梯 前室、地下室走道的照明建议采用节能自 熄开关,设置与否不作强制规定。除此之 外,住宅内其他的公共部位照明均应采用 节能自熄开关。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一、关于住宅节能自熄开关使用场所的事宜. GB50368-2005第10.1.4条解释:住宅建筑的 公共场所和部位有许多是有天然采光的, 例如大部分住宅的楼梯间都有外窗。在天 然采光的区域为照明系统配置定时或光电 控制设备,可以合理控制照明系统的开关, 在保证使用的前提下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 反向理解规范的条文解释允许无天然采光 的场所可不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所以此类 场所的设置与否,审图可不提意见。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七、关于消控中心消防双电源切换箱所带 负荷事宜。
1.原则上按照 GB50116-98第6.2.3条规定 执行。既: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 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至于消控中心内部 的负荷,允许从本控制室的消防双电源切 换箱引接,以各自独立的回路供电。
宁波市电气施工图审查统一技术措施
三、关于消防负荷配电系统和非消防负荷配 电系统分界点的事宜。
1.当单体建筑有自设专用变电所时,各系统 应从变电所低压母线处分开;当单体建筑 无自设专用变电所时,各系统可以从单体 建筑(住宅也可以为单元)进线总柜(箱) 处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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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地下室建筑,各系统应从变电所 低压母线处分开。对于单体建筑下面 的独立小型地下室(例如自行车棚等 场所),可按3.1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