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合集下载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

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双方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第二条施工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项目: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限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1、甲方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铁路施工道口安全协议

铁路施工道口安全协议

xx铁路xx标工程线设置道口安全协议书甲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铁路xxxx标指挥部(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xx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xx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xx铁路铺架管理办法、xx 铁路工程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甲方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规定,在不影响甲方施工及安全的条件下,同意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施工: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施工地段xxxx道口施工:DKxxx+xxx三、乙方施工相关内容乙方在xxxx设置宽度约3m的临时道口一处,车辆人员通过密度较大,影响工程线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必须报铺架项目部调度室备案。

四、安全管理(一)乙方需要在工程线上设置临时道口时,应制定专项方案报监理审查,由建设指挥部批准。

(二)乙方必须遵守临时道口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

(三)乙方的临时道口设施符合道口的基本要求,使用前必须经铺架单位及监理验收合格,报监理和建设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启用。

(四)乙方设置的临时道口必须有防护栏杆并加锁,安排专人看守,看守人员必须是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道口防护备品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有关道口的规定配置。

看守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道口设备并及时对轮缘槽进行清扫,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五)乙方设置的临时道口以关闭为定位,工程完工后及时撤除,并报监理及建设指挥部。

(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机具、车辆管理,施工车辆、机具、材料应远离铁路正线外侧至少2m,不得侵入正线限界,因施工需要占线时应提前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作业。

(七)甲方如有列车通过临时道口时,减速慢行,并提前100m 鸣笛,通过该区段时应长鸣笛。

五、施工计划提报按照xx铁路公司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提高的施工计划施工,严禁超范围作业。

铁路安全协议书

铁路安全协议书

铁路安全协议书第一篇:铁路安全协议书甲方:月山车站乙方: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一、施工内容: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新月待焦联络线K2+850至K3+600,马村矿专用线K0+000至K0+400三、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四、安全防护内容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

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

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行车及设备的安全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及设备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否则造成的影响及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进行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业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由专人向甲方提报作业内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运用及调车作业计划编制。

6、乙方作业车辆在甲方站内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领导,并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轨道车及施工车辆进入营业线,须甲方同意。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昆明电务)威红范文

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昆明电务)威红范文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协议名称:昆明铁路局威红线通道改造工程二标段安全配合协议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铁路病害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昆明铁路局昆明电务段(乙方)按照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规定》(铁办[2008]190号)和《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08]387号)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行车、设备安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本标段工程包含了8座框架涵的施工,拟建1-3.0m框架涵90.39m。

(1)威红线K42+920新建下穿涵工程,施工内容:1-3.0m框架涵9.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威箐车站至鲁番车站区间三分田隧道出口。

(2)威红线K44+917新建下穿涵工程,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3.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威箐车站至鲁番车站区间。

(3)威红线K45+313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4.06m,改移道路长103.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威箐车站至鲁番车站区间。

(4)威红线K54+570新建下穿涵工程,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2m,拆除/恢复路基右侧边沟20m,框架涵出、口处围栏50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鲁番-上西铺区间,干塘子隧道与家竹箐隧道之间。

(5)威红线K62+220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2.06m,拆除/恢复路基左侧排水沟28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下西铺大桥小里程端。

(6)威红线K63+212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9.06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

(7)威红线K64+435新建下穿涵工程, 施工内容: 1-3.0m框架涵11.06m,拆除/恢复左侧天沟20m,右侧路基侧沟18m,本工点位于威红线上西铺车站至红果车站区间。

2024年外委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年外委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年外委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与郑州铁路局工程管理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编号:郑工管外施合【_____】号)乙方承建许禹地方铁路改建工程Ⅲ标段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铁路交通安全,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健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以下协议:一、施工内容:二、施工地段:三、施工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安全防范内容:施工期间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五、乙方应付责任和义务: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订确保铁路交通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施工前一天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施工前及结束后人员和机具距带电体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

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应付责任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施工负全面监督责任,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铁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在有可能影响甲方电力设备及牵引供电设备安全地段,甲方应派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护人员担任安全监督检察员。

3.甲方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

4.甲方应提前作好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调查工作,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明施工防护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

5、由甲方负责办理停电手续,确认停电后通知乙方施工,施工结束乙方撤离至安全地带后通知甲方销记。

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铁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行车、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安全,根据铁道部和xx铁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第一条工程项目:第二条施工地址:第三条甲方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xx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线路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

线路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

线路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工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安全责任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职责。

3.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工人人身安全。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1. 乙方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人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2. 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施工现场管理1.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分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2. 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噪音、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四、事故处理1. 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

2. 乙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一、前言电务营业线施工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正常运营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电务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协议书,以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二、协议内容1. 施工前准备1.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和要求,提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1.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1.3 施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电务营业线的运行情况和安全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线路运行造成影响。

2. 施工现场管理2.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工艺和操作要点,并进行现场演示和指导,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正确、安全地进行施工作业。

2.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2.4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包括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施工设备和工具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设备编号、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设备和工具的使用过程可追溯。

3.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培训,明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4. 施工人员安全管理4.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施工要求。

4.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要点,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4.3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出勤记录、工时管理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

办理铁路安全协议书

办理铁路安全协议书

办理铁路安全协议书
【铁路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铁路部门):_________
乙方(合作单位/个人):_________
鉴于甲方负责铁路的运营管理工作,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在铁路沿线进行作业或其他活动,双方为确保铁路行车安全,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铁路行车安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列车运行时刻表、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乙方了解铁路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铁路安全要求。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铁路安全操作规程。

2. 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计划或作业方式。

3.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发生。

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作业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三、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导致铁路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资料或培训,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安全责任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语】。

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南昌铁路局文件南铁办发〔2008〕222号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局属各单位(防疫站、疗养院除外),江西、福建铁通分公司,南昌铁道通信事业部,电化维管段,武夷山合资铁路公司,泉州合资铁路公司,龙岩合资铁路公司,海沧合资铁路公司,福建地铁办公室,龙厦铁路指挥部,南昌枢纽西环线工程指挥部,京九(武九)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铜九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福州、厦门车站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福州杜坞与江阴、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建设筹备组,福建港口铁路支线建设筹备组: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路局重新修订了《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综合利用天窗的有关规定2.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3.施工方案审查流程图4.施工计划申报流程及相关表格5.《派遣证》格式6.《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7.维修天窗作业项目8.维修天窗管理簿册格式9.电务部门点外作业项目10.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11.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023年最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2023年最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选文档)

2023年最新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选文档)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篇一乙方:项目部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20__】289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2024年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年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2024年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为确保营业线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施工安全协议书:一、承包方应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营业线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管理证书,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承包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划分、施工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确保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安全管理制度需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每个人员都了解安全规定和施工现场的风险。

三、承包方应组织专业的施工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纠正。

同时,营业线工程施工期间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保障施工区域的边界和安全通道的畅通。

同时,承包方应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向施工人员提供充足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在营业线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与项目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获取工程进度、施工方案变更和风险情况等信息。

同时,承包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

六、承包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规定,熟悉施工区域的风险情况。

同时,承包方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承包方应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施工人员应严禁酗酒、吸烟和吸毒等行为,严禁违反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如发现施工人员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九、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以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1. 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大,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适应市场需求,建设新的交通运输设施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

然而,在建设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重要的设施不得不在已有的铁路营业线旁边建设。

而这就需要在施工时关注铁路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力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也要确保铁路运营不会受到太大的干扰。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本协议旨在就铁路营业线临近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监测手段、应急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促进工期的顺利推进。

2.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近铁路营业线的建设项目。

3. 安全责任3.1 施工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工期内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质量负责。

3.2 工程师的责任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工程师,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施工现场工程师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和监控,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消除隐患。

3.3 作业人员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可以正确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要求所有作业人员遵守《铁路法》及《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铁路营业线安全。

4. 安全保障措施4.1 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防护体系,确保施工场地距离铁路营业线的距离合法合规,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物品和人员误入铁路营业线范围内,对施工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4.2 监测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专用的监测设备,对铁路营业线的振动、位移、沉降、变形、渗水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危害的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营业线的平稳安全运行。

4.3 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清晰明确应急处置措施、责任人、应急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处置,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5. 评估报告和验收施工单位在项目安全保障方面需要编制详细的安全评估报告,因施工可能对铁路营业线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且报告内容应当详实、充分、合理,保证铁路营业线的安全。

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xxxx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细则运送业各基层单位,各房产建筑段: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建立“集中统一、安全可控、运送有序、施工高效”旳施工管理体系,减少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持续稳定,现将《xxxx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附件2:限速施工速度对比表附件3: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图、施工安全风险卡控表附件4: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措施附件5:年度施工(含集中修安排)轮廓计划表附件6:月度施工计划表和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附件7:月度施工计划编制管理措施附件8:维修周(日)天窗计划表附件9:临时增长施工办理流程附件10: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件11:营业线施工协调、预备会制度附件12:施工组织框架图附件13:维修配合作业告知单附件14:工程车辆停留、转移及运行组织措施附件15:施工引起旳LKJ基础数据换装办理流程附件16: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附件17:施工临时缩小限界申请表附件18:天窗点外上线作业计划表附件19: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附件20:地方铁路、专用铁路中特殊区段旳施工管理制度附件21: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附件22: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表附件23: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二○一六年三月三日xxxx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旳和根据为加强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超限超重货品运送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铁路总企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铁运〔〕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补充规定》(铁总运〔〕180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107号)文献,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本措施。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

行业资料:________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29 页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第一章施工安全协议营业线施工必须签订协议,没有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核、审批协议,内容规范,措施具体,严格把关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分别签订。

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章施工防护第一节施工办法一.施工防护规定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设备故障和灾害地点,均应设置防护。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人员担任。

施工负责人可指派驻站联络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向第 2 页共 29 页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

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二.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1.立即使用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各地方铁路公司,局属各单位: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国家铁路局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同时废止。

铁路局2021年9月30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邻近区域,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作业。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各参与单位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5: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工务段)乙方:(施工单位)为加强在营业线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二、施工地段:线区段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至2 年月日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一)共同安全职责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5]133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任组长,甲方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

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①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②施工计划申报办理;③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④协助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施工涉及本专业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安全施工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

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

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

(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3.乙方组织施工前,必须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4.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

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7.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停用信联闭、石方爆破等需封锁线路或慢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05]481号)。

(本条只针对局外施工单位)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和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配合单位、监护人员无故不到场,影响施工计划执行的,追究配合单位、监护人员和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部、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为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甲方主管部门:(盖章)乙方主管部门:(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铁路局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代表:年月日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甲方:(电务段)乙方:(施工单位)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1. 施工项目:2. 作业内容:3. 地点和时间:4. 影响范围:二、施工责任地段:线区段;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 乙方(施工单位)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2)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和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1)严格按照对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进行配合施工;(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中对甲方设备要求和甲方的《设备维护规则》要求配合施工。

五、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制订具体条款)1.2.3.……六、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一)共同安全职责1. 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任组长,甲方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

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并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

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3.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求组织施工。

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 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

具体配合内容:(1)开工前对本单位维护管理的设备现状调查。

(2)按《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计划申报。

(3)提供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 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涉及本专业的的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并进行检查签认,确保本单位维护管理的既有设备良好运用。

3. 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 甲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对因监督(监护)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自身维护管理的既有设备情况,提供自身维护管理的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

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 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

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2. 乙方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3.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4. 乙方组织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通知甲方,告知施工计划安排情况、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5. 未经甲方同意或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7. 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损坏既有设备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 乙方要严格执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