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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中心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围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与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与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书(含执业书、职业书)与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围,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与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

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

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津外经贸职院人(2005)6号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机制和政策,参照人事局和天津市教委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如下:一、内部职称岗位设置和聘任原则根据学院专业设置的需要,结合各系部的实际情况,以各部门现有教师为基数设置岗位职数,原则上中级职数设置不超过基数的50%,副高级及以上职数设置不超过基数的35%,内部职称聘任原则上不超过上述职数的10%。

在不突破岗位设置职数的基础上,本着“不唯学历、资历,注重实绩”的原则择优进行内部职称聘任。

二、聘任条件(一)讲师的聘任条件1(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之一:(1) 取得硕士学位,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2) 本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四年以上,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3) 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

2(业务条件和科研能力上原则上要求具备以下五项中的四项:(1) 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2) 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年均400学时,行政管理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3)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本学科理论和实践有较好的认知能力,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一定了解;(4) 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熟练运用到教学过程中;(5) 有一定科研能力,符合下列一条:a.从事教学工作以来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b.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获奖论文一篇以上;c.参编或撰写各类教材;d.参与院级科研课题或精品课程工作;1e.获得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二)副教授聘任条件1(学历与资历(1) 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本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2) 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本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3) 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中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本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遵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要求,坚持岗职相符。

第三条岗位设置范围(一)工程系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党群、职教、政工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七)教育系列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培训教育专业技术岗位。

(八)档案系列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档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补充说明:(一)财务部门只设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二)人事部门、办公室设置政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三)信息中心设工程、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职称评定申报程序第五条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员工,由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条单位初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材料和评审资格进行初审。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材料及资格的审查把关,准确、客观的评价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

考试作弊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当事人2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将对相关人员和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报送材料:初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单位人力资源部。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 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 1. 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 1 . 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 1.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 1 .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 1 . 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 . 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中心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为强化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集团和远兴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2、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主管(不含主管)以下的行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区队办事员、正常班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职责综合管理部是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聘任原则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公司按照上级公司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四、聘任形式、条件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聘任有同级聘任、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形式,以及续聘、解聘和辞聘的管理。

1、同级聘任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

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网上可查;(2)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在规定时限以上,具体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时限为:①员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1年以上;②助理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1.5年以上;③中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2年以上;④高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3年以上;⑤注册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5年以上;(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4)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2、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可以高职低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责任与工作量的。

3、低职高聘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适用于单位有岗位,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优质】职称聘任红头文件-精选word文档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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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职称聘任红头文件篇一:红头文件玉溪市人事局文件玉人事通?201X?21号关于201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稳步实施和推进职称改革,确保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市201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年度公布的评审计划,按照推荐评聘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认真组织做好各系列拟晋升人员的申报推荐、审核、材料上报等工作。

1、今年的评审工作安排在5月至11月份,各承办评审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本年度所承办评审的各项工作安排,确定具体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2、对申报推荐评审的各类材料,承办评审的部门要认真进行审核整理,并于评审前十五天与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人事部门联系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申报高级不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的,统一由市直各系列承办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审核整理,并于省高评委评审计划的前一个月与玉溪市人事局联系进行资格审查。

3、各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材料审核验证、资格审查和材料整理上报等工作,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推荐评审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单位和本人。

4、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的质量和上报信息的准确,申报人员、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效的相关材料,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样式附后)。

5、“任职资格通知”文件下发后,承办评审的部门应及时按程序为评审通过人员办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将评审材料(含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按原渠道退回。

6、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除外),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卫生部关于调整职称系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层次。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应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二)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业务水平;(三)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临床技能;(四)具备继续学习和进修的意愿和能力。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附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医院人事部门。

(二)初审:医院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入下一步评定环节。

(三)评定:根据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综合考量。

(四)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评定结果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终审结果。

(五)公示:将评定结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任:根据评定结果,医院人事部门将聘任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称复审,对职称申请真实性进行审核。

第三章职称评定的标准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岗位匹配度:申请人的职位是否与申请职称的要求相匹配。

(二)学术论文: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课题研究等。

(三)临床技能:申请人的临床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包括病案分析、诊疗方案制定、手术操作等。

(四)职称评议:评定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第四章职称聘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聘任为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后,享有以下权利:(一)在医院内担任相应职务;(二)参与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决策;(三)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和福利待遇;(四)申报医院科研项目;(五)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向着专业化、技术化方向发展,形成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所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评审组织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进行评审、考核,聘用评定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裁决。

四、聘任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会计系列、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其中会计系列适用于财务相关岗位,政工系列和经济系列适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工程系列适用于工程相关岗位,档案系列适用于档案管理岗位,计算机及软件系列适用于信息中心管理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级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予聘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七、聘用程序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人总结,并提出竞聘意向。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22〕 8 号**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县中医院2022 年 6 月 10 日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材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密切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1 .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 20%、医技 10%、其他 2%、机动 1%。

2 .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XX县商务局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晋升及聘后管理办法

XX县商务局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晋升及聘后管理办法
(4)扣分项
①近2年无故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超过10次的每10次累加扣1分,每旷工1天扣0.5分;
②被省、市效能等部门检查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等处理的取消当年评定资格,被县效 能办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等处理的每次扣5分,被局本级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的每次扣3分;
③请病假每年累计超过90天的或请事假每年累计超过8天的,当年工龄不予加分(年假、产假不列入病、事假 范畴)。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岗位相符、能升能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商务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晋升及聘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 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或职务调整,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 。
.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聘任(晋升)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核准。
(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晋升)办法
1.按照县人社局批准的XX县商务局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采取综合评分,得分高的优 先聘任(晋级)。
.聘任晋级、续聘评分办法
(1)本评分方案分为三项: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
(2)基础分(40分)
(3)加分项
①申请人工龄1-4年加1分,5-9年加3分,10-14年加5分,15年及以上加7分(工龄按入伍时间计算,精确到月 份);
②申请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加1分;
③申请人担任(兼任)正股级干部加2分,担任副股级干部加L5分(以上股级干部任命以局相关文件为准);
④申请人近3年承担党建工作的,每年加1分(不足1年的,每月加0.08分);担任党支部支委的,加1分;

职称申报与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申报与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申报与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称与职务管理工作,强化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鼓励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注册证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有关申报及证书取得按国家规定执行,但需与所从事岗位工作相符,并按国家制定的申报审核文件进行审核。

3、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

二、公司职称申报审核管理(一)公司职称申报对象主要指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的中级、高级职称申报。

(二)公司职称申报条件1、取得国家相应技术或管理职称;2、与所从事的岗位工作相符合;3、在本公司连续服务1年及以上。

(三)审批流程1、申报人如实填写《职工职称申报审批表》,递交本岗位工作总结及相关申报审批材料。

2、综合管理办公室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审批材料进行审核和确认工作。

4、最后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四)相关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确保审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申报人对申报材料上的学历、从业经历、技术及学术成果等信息应如实填报,不得谎报虚报。

3、如发现职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谎报本公司工作业绩、剽窃他人项目管理成果的,公司将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

三、专业职务聘任管理(一)专业职务聘任的基本原则1、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表现、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聘任.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动态聘任原则,实行职务初聘、续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或解聘等能上能下的聘任办法。

(二)专业职务聘任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具有经国家机关部门评审、认定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行政管理、项目管理中公司确实需要的。

职称管理聘用办法

职称管理聘用办法

职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鼓励全处职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保证职称聘用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职职工,其他人员保持现有职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3条成立技术职称评定小组。

第4条技术职称评定小组组成:组长:处党总支书记副组长:处班子其他成员组员:处机关各科室责任人第三章管理原则第5条职称评定管理工作具体由处政工科具体负责。

第6条职称类别分为专业技术类(初级、中级、高级)和工勤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两类。

第7条各部门要按需设岗,职称聘用要实行量化考核。

第四章评审条件第8条工勤类:(1)初级工条件: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

(2)中级工条件: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并具备上一职称条件满一年以上。

(3)高级工条件: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并具备上一职称条件满两年以上。

(4)技师条件: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并具备上一职称条件满三年以上。

(5)高级技师条件: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并具备上一职称条件满五年以上。

第9条专业技术类:(1)初级职称: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

(2)中级职称: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并具备上一职称条件满两年以上。

(3)高级职称: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并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并具备上一职称条件满年三年以上。

(4)中级、高级内晋升需聘满一年。

第10条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五章具体评审程序、办法第11条所有人员聘用先由各部门、科室提出申请,报处政工科遴选,出具评审意见后报技术职称评定小组评定。

第12条评审采取百分制,具体内容见附表。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务与职称法》规定,职称是国家依法授予的,表示工作人员职务水平的荣誉称号。

为了加强职称聘任管理,提高职称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职称聘任管理实施办法。

二、职称聘任范围在本单位正式聘用并在编在岗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和管理职称。

三、职称评审条件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1)正常上(或结束)岗时间符合国家规定。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成绩,并能在所在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3)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创造一些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的成果。

(4)完成业务培训任务,取得国家规定的必须证书。

(5)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2、管理职称评审条件(1)正常上(或结束)岗时间符合国家规定。

(2)在管理岗位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独立承担管理任务。

(3)能够领导团队并达到组织目标。

(4)完美的管理能力,成功地实现了本单位的业务和管理目标。

(5)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职称评审程序1、申报职称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职称,包括填写《职称申报表》,以及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业绩报告等)。

2、推荐评议本单位应根据职称申报工作要求,组织推荐评议会,对职称申报人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由专业技术、管理等领域的高级工作人员、教授等名誉人士、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3、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中央和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成员应为同岗位和同级别的工作人员。

由本单位选派一位或数位所在领域的专家,分别对职称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定和评价,专家均应做出评审意见书。

4、公示公开评审完成后,成绩达到评审要求的申报人名单将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进行投诉,且同时需向评审机构补交相关证明文件。

五、职称评审结果1、聘任为某一职称之后,职称人员应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薪酬;2、未获得职称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3、可以对职称评审工作有不服时,可申请人事、纪委和纠察部门进行投诉。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事业单位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职称聘用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中国事业单位的发展,职称聘用已成为评价事业单位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职称聘用管理,促进人才培养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职称分类及聘用条件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将职称划分为四个层次: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

聘用牵涉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学历要求:初级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要求博士学历,特级职称要求在相关领域有显著的成就或贡献。

2.工作经验要求:聘任初级职称的人员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聘任中级职称需要有较多工作经验,聘任高级职称需要有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职称聘用需要根据不同职称级别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人员在相关领域具备相应的能力水平。

三、职称聘用程序1.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成立:每个事业单位应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2.申报与评审: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职称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面试或考核。

3.报批与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和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审结果报上级单位进行审批。

同时,在事业单位内部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4.职称聘用和发放:经上级单位批准后,事业单位将职称聘用结果通知申报人员,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四、职称聘用管理的监督与奖惩1.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聘用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聘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违规处理:对违规操作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取消职称聘用资格等。

3.奖励措施:对于在职称评审中取得特殊贡献或表现突出的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职称聘用管理公开透明为确保职称聘用工作的公开透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公布职称聘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公众公示评审结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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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

能够指导中、初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

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

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

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

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聘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

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聘任工作的组织第十一条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

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聘任的程序和管理第十四条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

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部门(或项目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

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职称津贴第二十条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附件1: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2、通过正规渠道取得本专业高级职称满5年。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学历、职称、工作年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3)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本专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4)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本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5)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大专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②取得非本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本专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③取得非本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专业中级职称为通过国家人事部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其他中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且发证机关应为以下某一机构:(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原单位所在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的原单位;(4)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6、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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