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合同(签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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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东亚.上北小区)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

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0年9 月25 日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经营行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就(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相关事项委托乙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用途: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对本物业红线以里户门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特殊约定的项目提供运行、维修、养护服务,房屋普查及装修服务。

第四条执行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案》(见附件一);实现本物业的服务目标:房屋完好率98%;设备完好率100%;养护率100%;维修及时率90%;

第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由甲方组织乙方人员提供服务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不包括规定内容的其他维修项目另行协议。

第七条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年。自年月日0时起至年月日24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业主的委托,结合北京市相关规定、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方案》及《运行维护工具材料清单》见附件二,确定实施标准、实施效果、管理目标及服务必备的工具材料;制订年度房屋普查工作计划及普查后的维修工作计划;

2、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运行养护服务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与考核;组织乙方工程维修人员执行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运行维护方案》以及年度房屋普查工作并组织维修;

3、考察并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合格的受托方,根据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其合格的受托方资格进行年度评价。

4、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甲方制订的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乙方进行考核,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立即纠正,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下发整改通知单,扣罚1-2%的服务费;三次发整改通知单的取消合格受托方资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遵照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有偿服务的项目、内容、工时预算收费标准。

6、定期召开管理例会,与乙方沟通运行维护服务情况,共同组织安排乙方员工的学习、教育、文化生活。

7、制订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

8、乙方服从甲方对人员的工作安排,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在维保期内损坏,施工单位不能及时修复的或甲方要求进行其它维修服务的,乙方不再另收取人工费,材料由甲方提供。

9、户门以里设备设施在维保期内损坏,施工单位不能及时修复的,项目各部门主管及项目领导有权安排乙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不再另收取人工费,材料由甲方提供。正常入户维修服务按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受托方资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2、乙方为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服务的具体实施者,接受甲方管理与考核;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要求,并与甲方共同努力实现管理目标;

3、派出工程技术、维修技术服务人员 20 名,但保证高压电工8名,弱电工2名,高压配电室24小时有人值守。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上岗证,如甲方认为上述人员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乙方在三日内调整,除此之外人员调整调离应征得甲方同意;

4、运行维护服务为日常服务及24小时值班服务,每项工作完毕要求人退、场清、物归原处摆放整齐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在甲方的指导下完成每年度房屋普查工作及普查后的维修工作;日常装修管理中,在工程主管的指导下完成装修监督及验收工作;

5、执行甲方员工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工作流程可由乙方制订并经甲方同意或执行甲方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6、依照《运行维护工具材料清单》准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7、定期组织专业技术、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类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审核;

8、接受上级及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产权人、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在年终客户满意度调查中设备设施管理与有偿服务的满意度值不低于95%;

9、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服务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保安、清洁、绿化等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遇节假日、参观、上级领导视察等特殊活动应服从甲方的特殊安排;各种公共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随时投入运行。

11、乙方应根据实际工作,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冬夏两季要有防寒、防暑等措施。

12、在使用和处理化学危险品时,要严格遵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化学危险品包括:机油、柴油、酒精、漂白水(粉)、天那水、红药水(稀释后的盐酸)、灭鼠灵、喜康、敌敌畏、家虫清(除虫菊)、呋喃丹、百菌清、辛硫磷、甲胺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代森锌、喷香剂、空气清新剂等。

13、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维保期过后,出现的跑、冒、滴、漏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其他有关资料;

2、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规范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列为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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