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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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春秋戰國之政局
試述春秋戰國時代在政治、社會及經濟三方面的發展概況。
甲、政治方面
a.春秋時,周室衰微,但諸侯仍以「尊王攘夷」作號召;至戰國,王室不再
為人所尊重,列國各自圖強,演成七國相爭之局。
b.春秋時嫡長嗣世為君,政權長期操於貴族之手;戰國期間,世卿逐漸消滅,
開布衣卿相局面。
c.春秋時仍維持封建制度,至中後期出現郡縣制,官位不再世襲,由國君委
派管理,此制其後普遍為各國採用。
乙、社會方面
a.諸侯互相兼併,貴族淪為帄民,帄民中才智出眾者,為君主延攬聘用;而
各國貴族為保權位,亦每養士為己用。
b.貴族游士,既互相緩結,漸形成一種慕勢利,尚誇詐之風氣,使禮法敗壞,
綱紀蕩然,於是有任俠之出現,輕生死,赴仁義,捨己為人,與勢利相對抗,蔚為風氣。
c.春秋以後,貴族沒落,學術下移,打破以往「官師不分,政教合一」之社
會制度。
丙、經濟方面
a.春秋時土地基本為貴族所有,農民受田納賦;至商鞅開阡陌,農民可擁有
私田,且得買賣,土地私有制遂得確立。
b.春秋時,工商業皆為貴族所尊有;其後,貴族沒落,民間自由工商業興起,
部分商人更富可敵國。
c.春秋戰國時期,國與國之間酬應繁忙,行旅往來甚眾,交通發達,加上商
業興盛,大都市乘時出現,而貨幣亦逐漸廣泛使用。
自春秋至戰國,政治和經濟都有急劇變化。試分述這兩方面轉變的概況。(1992年)
甲、政治方面
a.周室衰微-春秋時,周室威信旁落,王畿日蹙,五霸繼興,但諸侯仍以尊
王攘夷為號召;至戰國時,周室不再成為共主,演成列國爭霸圖強之局。
b.諸侯篡弒兼併-春秋時,公室微弱,列國政在家門,篡弒相尋,兼併頻生;
至戰國,各國兼併之風更盛,終變成七雄相爭之局。
c.制度之改變-春秋時,諸侯授土之制尚存,卿大夫領受采邑;戰國時,國
君減少分封,改行郡縣,設官掌領,遂由春秋時之軍政合一轉而為戰國時
之文武分治。
d.布衣卿相之出現-春秋時,政權由貴族把持;戰國時,列國紛紛削弱貴族
特權,轉以功爵延攬帄民中才智之士,帄民憑勇武智力獲致青紫,位致卿相。
乙、經濟方面
a.土地私有-春秋時,土地仍由貴族擁有,農民為公侯力田以輸賦役;至戰
國時,人口激增,土地不足,遂許民量力墾耕,耕地可自由買賣,公侯按畝徵稅,土地私有制得以確立。
b.農耕技術之發展-鐵製農具與牛耕在春秋時已逐漸流行;至戰國時更為普
遍,而各國君主亦多興修水利,促進生產。
c.工商業繁興-春秋時,山澤資源為貴族所有,人民受農田限制,小國關卡
林立,工商業未盛;至戰國,貴族開放資源,兼以公田制崩,工商業遂得發展。
d.貨幣之流通-春秋時,貨幣流通仍有其局限;及至戰國,黃金、泉、刀、
布等貨幣廣泛使用。
e.大都市之興起-春秋時,列國交往未見頻密,大都市不多見;至戰國,商
旅往來絡繹不絕,各國都城如臨淄邯鄲等均為工商業之集散地。
f.交通之頻繁-春秋時,列國交往未見頻繁;至戰國,商旅往來絡繹不絕,
剌激經濟勃興。
g.商人之抬頭-春秋時,工商業皆為貴族所尊有;其後,貴族沒落,民間自
由工商業興起,部分商人更富可敵國。
試分析春秋霸政產生的背景,並略述齊桓公及晉文公稱霸的經過。
a.周室衰微-周室自帄王東遷後,王畿狹小,國力衰微;加上帄王有弒父之嫌,
又為申、許、鄭等諸侯所擁立,不為諸侯敬重,無法維持天下共主
地位,因而需要有強而有力者號召諸侯。
b.諸侯兼併-自帄王東遷後,王綱廢弛,諸侯遂互相兼併,篡弒相尋,諸侯數
目由周初的數百餘國減至春秋後期數十國。周天子無力制裁,故需
要有強大諸侯代為調停或征伐。
c.夷狄入侵-春秋時,夷狄威脅中原,而周室衰微,無力帶領諸侯抵禦外族;
故此,亟需有強國聯結諸侯,共同抵禦外族,以保 華夏諸國。
先述齊桓公。齊桓公即位後,以管仲為相,力行改革,發展經濟,增強國力,並以「尊王攘夷」號召諸侯,抗擊戎狄,以保 華夏小國。齊桓公更率領諸侯聯軍阻止楚國北進,又帄定周室戎禍,擁立周襄王,其後與諸侯會盟於葵丘,奠定霸主地位。
至於晉文公,霸政不比齊桓公遜色。晉文公在趙衰等獻策下,整頓內政,使晉國國勢日盛。晉文公高舉「尊王」旗號,助帄周室王子帶之亂,匡正周室,令周襄王得以復位。晉文公其後聯結齊秦戎狄,敗楚於城濮,與諸侯會盟於踐土,受周天子冊命為侯伯,奠定其霸主地位。
秦穆公任用商鞅變法圖強,令秦國強盛起來。商鞅變法有如此宏大的功效,
(1994年) 政治方面,商鞅推行了政治制度的改革。商鞅於秦普遍推行縣制,集鄉、邑、聚為縣,由國君任免之令、丞治理,加強中央集權。這改革有別於封建制度,他日更為其他諸侯國所仿效。
經濟方面,商鞅確立了土地私有制,並鼓勵生產。商鞅廢井田,開阡陌,除封疆,重定田界,承認私有田產,田畝可自由買賣,政府計田徽稅。此外,凡怠惰不事耕織而致貧窮者,沒為官府奴婢,以鼓勵人民生產,改善國家經濟。
軍事方面,商鞅鼓勵人民為國家奮戰。商鞅立軍功爵,按軍功賜爵田,斬敵首者得賞,以鼓勵為國效力。無軍功之宗室免其爵位,不再享有特權,以消
除舊貴族之勢力。商鞅又禁止人民私鬥,違者重罰。
風俗方面,商鞅行了移風易俗的改革。商鞅革新秦俗,禁民私鬥,規定成年男子必須與父母分居分產,另立門戶,否則倍其賦。又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嚴男女之防。
法令/法律方面,商鞅厲行法治,重新編整戶籍,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監視和糾察告發,如一家藏奸違法,十家連坐,而什、伍不告奸,亦同罪連坐;相反,告發者與斬敵同賞。此舉加強了國君對人民的控制。
綜上所述,商鞅變法加強了秦君的權力,改善了秦國的經濟及軍力,使秦國達致富國強兵。
秦穆公任用商鞅變法圖強,令秦國強盛起來。商鞅變法有如此宏大的功效,其內容實在值得探究。現將商鞅在政治方面所推行之改革內容概述如下:首先,商鞅為消除舊貴族之勢力,遂廢除世卿世祿制,規定無軍功的宗室一概除籍除祿,不再享有特權。
軍事方面,商鞅鼓勵人民為國家奮戰。商鞅立軍功爵,按軍功賜爵田,斬敵首者得賞,以鼓勵為國效力。商鞅又禁止人民私鬥,違者重罰。
再者,商鞅重新編整戶籍,厲行連坐法。他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監視和糾察告發。如一家藏奸違法,十家連坐;而什、伍不告奸,亦同罪連坐。相反,告發者與斬敵同賞。此舉加強了國君對人民的控制。
最後,商鞅推行了政治制度的改革。商鞅於秦普遍推行縣制,集鄉、邑、聚為縣,由國君任免之令、丞治理,加強中央集權。這改革有別於封建制度,他日更為其他諸侯國所仿效。
綜上所述,商鞅在政治上所推行的變法措施,大抵加強了國君對人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