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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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1.22•【文号】教政法[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取得的进展,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育部2012年11月22日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1.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07-10-31为增强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提高知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水平,结合《公务员法》,根据交通部、市交通委和区法制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本局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二、领导干部学法每年要有计划,有明确的学习范围、时间、重点内容。

三、领导干部学法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体讨论研究、组织观看法律、法规录像或自学等多种形式,并做好学习记录。

四、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领导干部法制专项讲座,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法律知识考试。

五、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法制培训。

六、领导干部在加强自身学法的同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工作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实际问题。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推进依法治教,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先进个人”的活动。

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若干意见》的原则和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创建活动,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先进个人”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广大教职工应当根据学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若干意见》的要求。

依法治校先进个人要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基本标准(一)建章立制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什么是依法治校

什么是依法治校

一、什么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就是学校遵循法制原则和法制精神,在职权范围内,依据《宪法》、法律、规章等规定,管理学校事务,开展办学、教育教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活动。

教育部2003年7月17日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文件),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二、为什么要推进依法治校?首先,实行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其次,实行依法治校是由学校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

再次,依法治校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学校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

第四,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三、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什么?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助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依法治校的内涵有哪些?(一)自主化管理所谓自主化管理,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本校教育决策、组织教育活动的权力,也就是说学校可以自行决定、处理本校事务的权力。

1、要积极推进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要致力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治政府。

2、要落实学校法人地位。

3、学校要建立起自主化管理的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决策的民主监督机制。

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的“母法”。

长堰中学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长堰中学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长堰中学依法治校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贯彻武汉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推动教育发展,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我校结合学校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法制组织领导我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始终把教育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能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体现出来,校行政班子能定期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学校法制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学校法制工作中的在重要问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

我校能建立健全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聘请王家河街司法所所长担任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全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协作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我校在每年的教育工作计划中,始终把法制建设工作体现在德育教育中,制订了《长堰中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和计划实施依法治校工作,任务到位,措施落实,期末有工作总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我校认真做好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制订《长堰中学普法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学年的学校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都把法制教育纳入进去,有法制教育月、普法宣传周、“四五”普法宣传活动等,并能按计划落实普法宣传的工作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及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政治学习、法律学习制度化,是确保学校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的重要手段。

我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经常和法制副校长一起研究、探讨相关的教育法律问题,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文件,并确定双周五为全校政治学习时间。

学校领导能积极参与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什么是依法治校

什么是依法治校

什么是依法治校第一篇:什么是依法治校什么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工程之一,是新时期的领导思想、领导方式在教育领域的体现。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年月,在第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强调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教育发展与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各级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校的概念理解从法律概念上讲,依法治校必然体现一种教育法律关系,即依法治校必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大要素构成。

把“依法治校”当作一个学理概念来理解,须从多视角把握其本质含义。

依法治校的主体界定从教育法律关系上看,因主体和对象不同,对依法治校有不同的理解。

从国家机关以学校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还包括其他行政机关对学校各项具体事务的依法管理;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是以学校的各项内部事务为对象,依法管理学校。

依法治校,小而言之,对学校自身的发展建设有重要意义。

学校管理者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势必推进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即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从而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并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利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同时,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利益,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

大而言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

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

目前,我国受经济发展、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概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

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8•【字号】教政法[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政法[2004]2号)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厅属中专学校:依法治校是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之一。

教育部对依法治校工作高度重视,曾于去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政法处。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安徽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遵循教育规律,实施规范管理,将学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基本形成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健全学校法制工作机制,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制工作队伍,保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

教育类法律法规等红头文件

教育类法律法规等红头文件

教育类法律法规等红头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少年教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成年人犯罪造成经济损害其父母有无赔偿义务问题的电话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无财产的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否适用罚款处罚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教委、文化部、国家体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颁发《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友情链接:巾秋家纺。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通知-川教[2010]2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通知-川教[2010]2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通知(川教〔2010〕24号)各市(州)教育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普通高等学校: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2007]292号)和《关于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175号)要求,经过公开申报、市(州)及省两级专家组评选、省教育厅复核、公示等程序,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名单已经四川省教育厅党组和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全面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观念创新,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来,依法治校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得到了普遍重视,各地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和经验。

望各地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学校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使之成为贯彻依法治校理念,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展现依法治校成效的示范基地,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本地区的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附件: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名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一月五日附件:第一批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名单成都市:成都市新都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都江堰市天马学校、四川省彭州中学、崇州市廖家镇中心小学校、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自贡市:自贡市沿滩区逸夫小学校、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富顺第二中学校、自贡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攀枝花市:攀枝花市大河中学校、攀枝花市第二小学校、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攀枝花米易县第一小学校泸州市: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四川省泸县第二中学、泸州市英才外国语学校、合江县榕山镇中心校、古蔺县太平中学、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叙永县江门镇中心校德阳市:德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市: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三台中学、江油太白小学、梓潼县自强初级中学广元市:四川省广元中学、四川省旺苍中学、四川省苍溪县五龙中学校、广元市实验小学校遂宁市:四川省遂宁中学校、四川省射洪县柳树中学、遂宁市船山区裕丰街小学校、射洪县金华镇初级中学校、遂宁市船山区顺南街小学校、四川省大英县回马中学内江市: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中学、四川省内江市翔龙中学、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乐山市:四川省峨嵋山市第一中学校、四川省峨嵋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乐山市沙湾小学、井研县马踏镇中心小学、乐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充市: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小学、南充市五星小学、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四川省南部中学宜宾市: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宜宾县第二中学校、宜宾市食品工业职业中学校眉山市:眉山市东坡区土地乡中心小学、彭山县青龙镇第一小学、四川省洪雅中学校广安市:四川省邻水县第二中学、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武胜县民族小学、华蓥市双河小学达州市:达县职业高级中学、达州市通川区第一小学、达州外国语学校、达县第三中学、渠县渠江二小、万源中学雅安市:名山县第三中学、四川省汉源县第一中学巴中市:巴中市巴州区恩阳中学、巴中师范附属实验小学、通江县实验小学、南江县下两中学资阳市: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小学、资阳市安岳县东方红小学、资阳市简阳市石桥镇初级中学、四川省乐至实验中学阿坝州:汶川县威州中学、松潘县川主寺镇中心校、红原县城关小学、壤塘县伊里中小学校甘孜州:康定中学校、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中心小学凉山州:西昌市第九小学、西昌市第二小学高校部分: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泸州医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结束——。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3年7月17日发布)教政法[2003]3号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出现了全新的局面。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

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普法学习内容

普法学习内容

周三晚普法活动学习内容一、普法常识1、什么是“12.4”法制宣传日?答: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答: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3、什么是“法律八进”?答: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宗教场所,统称为“法律八进。

”4、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人?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5、什么是“六五”普法?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6、“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答: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7、“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答: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为纪念这一特殊的日子,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最新)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最新)

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xx省教育厅印发的《xx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的精神,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水平,现决定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

一、指导思想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和谐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等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三、考评内容(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情况。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

校长、学校党群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情况。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

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情况。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浙教办函〔2020〕215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15号各高等学校:为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

各高校要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对照《意见》要求,分析当前学校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意见》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举措,以“重要窗口”标准推进本校的法治工作。

二、加强高校法治工作领导,落实法治工作职责。

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办学,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每学期研究学校法治工作不少于1次。

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确定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依法保障法治工作相关机构、人员、经费并将依法办学情况纳入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

三、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决策基本目录,每年年初拟定年度重大决策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重大决策要严格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

不符合程序规定以及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方案、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京教函[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京教函[2009]53号)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47号)要求,我委认真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我委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483件,其中决定保留335件,决定修改1件,决定废止86件,决定宣布失效61件。

专此函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注:1.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2.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未在清理截止日期之前完成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列入本表,并在序号中加“*”。

附件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注:1.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请将清理截止日之前已经完成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本表;2.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3.修改或者停止执行的条款一栏填写条款号码即可,如“第三条”。

附件3: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 注: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附件4: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 注: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2023年学校依法治校实施计划

2023年学校依法治校实施计划

2023年学校依法治校实施计划2023年学校依法治校实施计划在全国五五普法期间,为贯彻依法治教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及我区有关《涪城区教文体局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目标与重点,按照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和四落实要求,建立全面而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案。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不断丰富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保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巩固四五普法成果,以市五五普法实施规划为基础,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依法治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维护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

三、依法治校工作的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1、总体目标我校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将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监督机制完善化。

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加强,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

2、主要任务(1)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在2003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的基础上,根据宪法以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1.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各个行业、领域都要实现依法治理。

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使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实现依法自主发展和自我监督。

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切实转变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依法治校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

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

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

加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校是构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学法明理、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保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沪教委法[2011]2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0.18
【实施日期】2011.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法〔2011〕25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活动的通知》(沪教委法〔2010〕12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区县推荐和专家评审,现认定浦东新区南汇中学等56所学校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见附件)。

请上述学校再接再厉,不断完善学校的法治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本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定是本市普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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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意见的通知-黔教法发[2013]299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意见的通知-黔教法发[2013]299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意见的通知(黔教法发〔2013〕299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我省依法治校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2013年7月12日附件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下简称《依法治校纲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大力宣传《依法治校纲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中央提出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依法治校纲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各项具体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和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将《依法治校纲要》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认真学习。

学校要组织管理干部、全体教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治校纲要》学习活动;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校报、校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依法治校纲要》的精神和内容,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组织学习宣传《依法治校纲要》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1.07•【文号】教政法[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我部研究制定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教育部2016年1月7日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教育领域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闽教法〔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法〔2020〕1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深化对高校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专题学习,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对高校法治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高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于高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

二、认真对照《意见》要求,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的10项措施详细具体,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分析当前高校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意见》要求,研究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高校的法治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工作职责。

高校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切实加强对高校法治工作的领导。

要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独立设置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作为学校的管理部门,统筹行使相应职权,并适应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办学,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学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每学期研究学校法治工作不少于1次。

要充分利用校内法治教育资源和法学人才力量,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研究、督导和实施。

大学关于加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工作的意见

大学关于加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工作的意见

大学关于加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进程,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指出,发展民主,建设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是领导治理的基本方略。

认真贯彻精神,实行依法治校,把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二)学校是依法治校工作的主体,肩负着培养建设者和接棒人的重要使命。

学校把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学校深化改、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部门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原则与规定管理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方针在学校中全面贯彻。

(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学校参与各种社会经济文化活动越来越广泛深入,各种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对自身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随着教育改发展的逐步深入,教育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学校与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社会之间,已经形成了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

特别是在直接涉及学校、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等切身利益的关系及管理环节上,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越来越普遍。

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规范和解决,这对切实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把学校办成满意的大学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四)指导思想:以提升法治水平、增强民主管理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从实施依法治校的战略高度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出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稳定、发展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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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保[2003] 14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闽教研[2003]17号),请认真贯彻执行。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

市教育局指导和协调全市依法治校工作,具体工作由执法检查科承担,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也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并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出2004年度依法治校的实施计划,于12月30日前送交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同时送交2003年度依法治校总结)。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抓好“四五”普法工作,按照省、市“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教师和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师、师资“四落实”,加强教1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法律培训,切实落实“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真正把“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治校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教育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教育违法案件和各种纠纷,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积极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严格教师管理,完善学校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附件: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教育学校依法管理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03年11月26日印发2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研…2003‟17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教政法[2003]3号《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和领导。

省教育厅指导和协调全省依法治校工作,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研究处承担。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也要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意见》提出的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制订本地区、本校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保证依法治校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师生的法律素质。

要切实抓好“四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普法规划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法制教育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及考3核内容,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转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依法治校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理顺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学校法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要切实转变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管理教育事务。

要逐步建立健全对学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大教育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教育违法案件和教育纠纷,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要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清理,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校务公开活动,明确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附: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二○○三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教育学校管理通知抄送:教育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3年11月7日印发4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出现了全新的局面。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

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5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

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

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6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一)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筒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

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

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要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7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

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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