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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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Leabharlann Baidu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把握是学好行政法 的关键,但它只是前提性条件,不能替代具体学习方法。在 对具体内容的把握上,有以下几点值得考生参考:“实”是 重点。凡是教材、法律规定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内容是 司法考试的重点所在。因为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作为 一种职业资格,它主要测试的是入门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 因此,司法考试的性质决定其偏重于那些具有实际操作价值 的内容。例如,行政法概述、行政诉讼概述这两章,作为编 写教材是不可缺少的,但作为司法考试则是不重要的,因为 概述所涉及的是入门所要掌握的基本原理,在法律实务中, 它不会成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也不会成为律师辩护的理由。 相反,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类的内容,则几乎是司法 考试必考的内容。因为司法职业每天所面对的是生活中发生 的案件,而行政案件所要分析的首要的问题是能否提起行政 诉讼。
“本质”是关键。司法考试经常出现的题型是这样的题, 它所考的不是你对某项制度或规则是否知道,而考的是你对 这项规则或制度的本质的把握。这种题假定你具备这方面的 知识,因为司法考试的门槛是大学本科,已具备了相当的基 础知识,所要考的是你对该项知识的运用或把握。这就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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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是考点。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有所微调。调整无非 是考试方法和考试内容两个方面。去年的司法考试,考试方 法上的调整如论述题的增加;考试内容上的调整如证据方面 的内容,由于有新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出台,证据方面的 考题占了六分。在总分约 40 分的比例中,6 分的分值应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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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行政诉讼 法》,对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维护依法行政有积极的意义。 依法行政的根本就是要体现我们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
1、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后,老百姓的眼界更宽广了,观念更 新了,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也开始思考,从行政命令到依法而 行;对政府的效能、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加关注,要求也更 高。以是否合法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这 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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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新《行政诉讼法》将 于 20xx 年 5 月 1 日实施,为正确理解与适用新《行政诉讼 法》,最高人民法院于 20xx 年 3 月 6 日至 8 日举办全国法院 新《行政诉讼法》视频专题培训班 。通过参加培训学习, 使我受益匪浅,我认为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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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你对这项知识或规则性质或本质的把握。如我们都知道行 政指导行为不可诉,但所谓行政指导行为的关键在“不具有 强制力”,因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称为行政指导行为;也因 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不可诉。这里的关键是具备强制力, 而不在于是否行政指导。对于名为行政指导,实为行政强制 的行为,仍然可诉。再如行政调解行为不可诉,但调解行为 的本质在于建立在自愿基础,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故此不可 诉,对于那些名为调解,但实为强制的行为,仍然是可诉的。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本质的把握是关键所在。在司法考试中, 所谓的干扰项,“迷惑”项,所谓的“陷阱”,实际正是针对 此所设立。这就要看考生是否被“迷惑”、“干扰”,是否掉 进“陷阱”。而能不被“干扰”、“迷惑”,不致掉进“陷阱”, 关键在于对制度、规则的本质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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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诉讼法》是公民权益的保护法,是对公民实体 权益的救济,体现了没有救济就没有权益的观念。《行政诉 讼法》是落实公民程序性权利的保障法。从宪法的角度看, 也是公民获得独立司法保障的法律,体现了权力和权利的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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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占了比较高的比例。今年的司法考试,新的内容增加了行 政许可法、行政应急和政府采购法三个部分。尤其是行政许 可法,它裹挟了许多新的现代政府的理念,几乎是必考的内 容。需要考生注意。
“特”是题眼。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很多,这恐怕也是 司法考试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考”的重要原因所在。但其 所涉及的内容在考试中并不能等量齐观。有的具有出题价值, 有的不具有出题价值。具有出题价值的部分我们可以称其为 “题眼”。就像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必须有“新闻眼”一样, 应对司法考试也需要有“题眼”。题眼究竟何在呢?“特”往 往是题眼所在,即那些特殊的制度、特殊的规则即是题眼所 在。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规则往往 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 诉讼的特殊规则也往往是题眼所在。对于考生来说,应对于 此,一个比较有价值的方法是比较,将两种制度、两种规则 比较着去把握,在比较中你可以找到特殊规则所在,同时也 就能够找到题眼所在。
3《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法,它体 现了对行政机关依法监督的目的。《行政诉讼法》的施行, 通过对违法行政行为的个案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审判,对 行政人员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促进行政主体加强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
4《行政诉讼法》是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 懂法、用法的法律。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促使行政机关的 工作人员及受委托执法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法律,对法律 条款进行认真的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更应当熟悉 理解,掌握应用。我们在学习、贯彻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的 过程中,不仅要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更应当深刻理解 和应用这些法律法规来为工作服务,避免走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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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把握是学好行政法 的关键,但它只是前提性条件,不能替代具体学习方法。在 对具体内容的把握上,有以下几点值得考生参考:“实”是 重点。凡是教材、法律规定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内容是 司法考试的重点所在。因为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作为 一种职业资格,它主要测试的是入门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 因此,司法考试的性质决定其偏重于那些具有实际操作价值 的内容。例如,行政法概述、行政诉讼概述这两章,作为编 写教材是不可缺少的,但作为司法考试则是不重要的,因为 概述所涉及的是入门所要掌握的基本原理,在法律实务中, 它不会成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也不会成为律师辩护的理由。 相反,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类的内容,则几乎是司法 考试必考的内容。因为司法职业每天所面对的是生活中发生 的案件,而行政案件所要分析的首要的问题是能否提起行政 诉讼。
“本质”是关键。司法考试经常出现的题型是这样的题, 它所考的不是你对某项制度或规则是否知道,而考的是你对 这项规则或制度的本质的把握。这种题假定你具备这方面的 知识,因为司法考试的门槛是大学本科,已具备了相当的基 础知识,所要考的是你对该项知识的运用或把握。这就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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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行政诉讼 法》,对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维护依法行政有积极的意义。 依法行政的根本就是要体现我们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
1、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后,老百姓的眼界更宽广了,观念更 新了,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也开始思考,从行政命令到依法而 行;对政府的效能、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更加关注,要求也更 高。以是否合法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这 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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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新《行政诉讼法》将 于 20xx 年 5 月 1 日实施,为正确理解与适用新《行政诉讼 法》,最高人民法院于 20xx 年 3 月 6 日至 8 日举办全国法院 新《行政诉讼法》视频专题培训班 。通过参加培训学习, 使我受益匪浅,我认为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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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你对这项知识或规则性质或本质的把握。如我们都知道行 政指导行为不可诉,但所谓行政指导行为的关键在“不具有 强制力”,因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称为行政指导行为;也因 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不可诉。这里的关键是具备强制力, 而不在于是否行政指导。对于名为行政指导,实为行政强制 的行为,仍然可诉。再如行政调解行为不可诉,但调解行为 的本质在于建立在自愿基础,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故此不可 诉,对于那些名为调解,但实为强制的行为,仍然是可诉的。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本质的把握是关键所在。在司法考试中, 所谓的干扰项,“迷惑”项,所谓的“陷阱”,实际正是针对 此所设立。这就要看考生是否被“迷惑”、“干扰”,是否掉 进“陷阱”。而能不被“干扰”、“迷惑”,不致掉进“陷阱”, 关键在于对制度、规则的本质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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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诉讼法》是公民权益的保护法,是对公民实体 权益的救济,体现了没有救济就没有权益的观念。《行政诉 讼法》是落实公民程序性权利的保障法。从宪法的角度看, 也是公民获得独立司法保障的法律,体现了权力和权利的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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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占了比较高的比例。今年的司法考试,新的内容增加了行 政许可法、行政应急和政府采购法三个部分。尤其是行政许 可法,它裹挟了许多新的现代政府的理念,几乎是必考的内 容。需要考生注意。
“特”是题眼。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很多,这恐怕也是 司法考试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考”的重要原因所在。但其 所涉及的内容在考试中并不能等量齐观。有的具有出题价值, 有的不具有出题价值。具有出题价值的部分我们可以称其为 “题眼”。就像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必须有“新闻眼”一样, 应对司法考试也需要有“题眼”。题眼究竟何在呢?“特”往 往是题眼所在,即那些特殊的制度、特殊的规则即是题眼所 在。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规则往往 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 诉讼的特殊规则也往往是题眼所在。对于考生来说,应对于 此,一个比较有价值的方法是比较,将两种制度、两种规则 比较着去把握,在比较中你可以找到特殊规则所在,同时也 就能够找到题眼所在。
3《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法,它体 现了对行政机关依法监督的目的。《行政诉讼法》的施行, 通过对违法行政行为的个案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审判,对 行政人员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促进行政主体加强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
4《行政诉讼法》是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 懂法、用法的法律。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促使行政机关的 工作人员及受委托执法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法律,对法律 条款进行认真的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更应当熟悉 理解,掌握应用。我们在学习、贯彻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的 过程中,不仅要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更应当深刻理解 和应用这些法律法规来为工作服务,避免走上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