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教师“传帮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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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
“传、帮、带”制度
(试行)
指导思想:
师资队伍建设是高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青年教师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希望和未来,因而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了使我院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熟起来,使青年教师的培养、发展有章可循,特制订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
一、“传、帮、带”的对象
凡新进我系的具有硕士以下学位(含硕士研究生)或讲师以下职称(含讲师)、年龄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原则上均属于“传帮带”制度的对象。
二、“传、帮、带”的指导教师
“传帮带”的指导教师由年轻教师所在教研室选派并经系部认可。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教师担任。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年轻教师2人。
三、“传、帮、带”工作的时限
“传帮带”工作的时限原则上为一年,特殊情况根据需要,由指导教师或年轻教师提出申请可再延长一年。
四、传、帮、带制度的具体内容
1.双方都定出具体帮带目标与计划,签订工作责任书。
2.老教师要把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作风传给青年教师。
3.老年教师要把在教学上、科研上的经验教训、掌握的知识传给青年教师。把自己使用过的有价值的资料(试卷,题解、文章报告、译稿、科研记录等)传给青年教师。
4.新教师应主动把课前准备的书面教案、课后布置批改的学生作业以及听课评课记录等定期(一般每两周一次,最少每月一次)交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要相应的写出书面评语,教研组和教务处要分别进行督促检查。
5.帮带期间,新老教师双方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并及时进行评课反思,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
6.新教师每学期开一次成长汇报课,写一篇教学心得,指导教师写上指导性意见。
7.新教师在帮带期满时,在老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有质量的总结报告一篇。
传帮带同我院的其他制度一样,有待于在实践中,在执行中不断完善,修改,充实,提高,使其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