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患者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使用专用处方;
• 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
• 按照《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
• 门急诊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首诊医师应亲自诊查,
建立病历,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相关资料;
• 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
专用处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执业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 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
⑤注意具体细节
注意:对麻醉药品的敏感度个体间差异很大,所以阿
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用量。
2.选择给药途径
3.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
4.调整药物剂量
5.镇痛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及处理:
5.镇痛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5.镇痛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三.癌痛治疗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使用非阿片类药更安全
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
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 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2.3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
《中华人民国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给予 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 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 责任: ……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精神 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
或可耐受的。 • 阿片药的呕吐、镇静不良反应,一般出现在用药最初几 天,数日后症状多自行消失。 • 对阿片药不良反应,进行积极预防性治疗,多可减轻或 避免发生。
误区五:使用度冷丁是最安全有效的止痛药
• 度冷丁止痛作用只有吗啡的1/10; • 其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的清除半衰期长(13-14h,为杜冷 丁的4倍),且有潜在神经毒性及肾毒性;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长期慢性疼痛患者复诊
•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2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门、急诊)
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 • 开始阿片类药物治疗后,患者应至少每周就诊1次,以便调整处方。当 治疗情况稳定后,可减少就诊次数。经治医师要定期随访患者,每次随 访都要评估和记录镇痛效果、镇痛改善情况,用药及伴随用药和副反应。
2.3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 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如疼痛已缓解,应尽早转入二
阶梯用药,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 对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在用药剂量和次数上应放宽。
• 由于吗啡的耐受性特点,晚期癌症长期使用阿片类镇痛药(如吗啡),无
极量限制,即应根据个体对吗啡等阿片类镇痛药的耐受程度决定用药剂
量,但应严密注意监控不良反应。
• 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 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哌替啶。
强阿片类镇痛药
+/- 辅助用药
重度疼痛
弱阿片类镇痛药
+/- 辅助用药
中度疼痛 轻度疼痛
扑热息痛
+/- 辅助用药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阶梯给药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不 同 镇 痛 镇 痛 镇 痛 效 果 比 较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③ 按时给药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④个体化给药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 口服度冷丁口服吸收利用率低,多注射给药,不宜用于癌
痛等慢性、长期治疗; • 易产生耐药性; • WHO已将度冷丁列为癌痛治疗不推荐的药物。
误区六:终末期癌症病人才能用最大耐受剂量 阿片类止痛药
• 阿片类止痛药的用药剂量个体差异较大; • 阿片类药无封顶效应,如果病情恶化及疼痛加剧,可通 过增加剂量提高止痛效果; • 对任何重度疼痛病人,无论肿瘤临床分期及预计生存时 间长短,只要止痛治疗需要,都可以使用最大耐受量阿
分类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 神药品 剂型 注射剂 其他剂型 控缓释制剂 第二类精 神药品 一般患者 一次常用量 不得超过3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特殊情况应注明 癌痛和中、重度慢性 疼痛患者 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盐酸二氢埃托啡: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量。
• 癌症疼痛病因控制及疼痛消失后,随时可安全停用阿片类 止痛药。 • 吗啡日用量在30-60mg时,突然停药一般不会发生意外。
• 长期大剂量用药,应逐渐减量停药:
▫ 在最初两天内减量25%-50%,继后2天减量25%,直至 日用量减至30-60mg时停药; ▫ 减量时,观察病人的疼痛情况,即:有无腹泻等症状, 如果疼痛评分>3-4,或有戒断症状时,应缓慢减量。
让癌症患者无疼痛
• 是癌症患者的权利;
• 是医务人员的责任;
• 是全社会的人道主义义务!
误区三:止痛治疗能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
• 止痛治疗的目的是缓解疼痛,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 • 止痛治疗的最低要求是无痛睡眠。 • 止痛治疗更高要求是:让病人达到无痛休息和无痛活动, 以真正实现改善病人生活质量的目的。
误区四:使用阿片药出现呕吐、镇静等不良反 应,应立即停用阿片药
• 除便秘副作用外,阿片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大多是暂时性
二.癌痛的药物治疗
癌痛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口服是癌痛治疗的最佳选择 能口服的患者尽量选择口服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阶梯给药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阶梯给药原则
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处方管理办法》附件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 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 二”。
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建立病历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 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人员培训和考核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 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2. 麻、精药品处方的开具
2.1开具处方的要求
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 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2.3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 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患者有效的用药
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和治疗方案的调整。
• 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患者建立长期的医疗关系。使用强阿片类药
物之前,患者与医师必须对治疗方案和预期效果达成共识,强调功能改
2.3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 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2.2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住院)
•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
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特别注意:
• 二氢埃托啡:一次用量,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 盐酸哌替啶: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
疼痛患者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
×××医院 临床药学室
目录
麻醉药品的使用
癌痛的药物治疗
癌痛治疗的常见误区
一.麻醉药品的使用
1. 医师处方权的获得
2. 处方的开具 3. 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1.医师处方权的获得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 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
• 长期得不到有效止痛治疗的癌痛病人,容易出现因疼痛导 致的与神经病理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发展为
难治性疼痛。
• 及时、按时用止痛药更安全有效,而且需要的止痛药强度 和剂量也最低。 • 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对疼痛程度的评价应相信病人 的主诉,应尊重患者的评价和表达的自身疼痛程度,任何
人都不能主观臆断。
• 对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随用药时间延长,出现胃
肠、肝、肾、血小板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 • 对于慢性癌痛需要长期用止痛药的病人,使用阿片药更安全, 阿片类药物长期用药无肝、肾等器官毒性作用。 • 对于非甾体抗炎药剂量达到限量时,如果疼痛仍不能满意控 制,应当选用阿片类药物镇痛。
误区二:疼痛剧烈时才用止痛药
片药,以达理想疼痛缓解。
误区七: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不可避免会成瘾
• 癌症疼痛病人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治疗,尤其是口服及其 它长效制剂按时给药,发生成瘾(精神依赖性)的危险性 极小。 • 国外研究实验报告:用阿片类药发生精神依赖性的危险低
于4/10,000(4/11,882例)。
误区八:一旦使用阿片类药,就可能终生用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