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新规出台:匿名举报线索明确高校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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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新规出台:匿名举报线索明确高校应受理

京华时报讯(记者任珊)据教育部网站昨日消息,《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其中明确了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当署名、买卖或代写论文等6 种学术不端情形,若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可能面临撤职、开除、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该办法于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昨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称,近一个时期以来,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助长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的学术风气,造成了极为负面的社会影响。为此,教育部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很多高校也制定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严肃查处和曝光了一批不端行为案件。

此次出台《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是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因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复杂多样,《办法》主要列举了6 类行为,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不当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

《办法》中也对学术不端案件的举报受理机制予以明确。具体来说,高校应确定具体部门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或者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以及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应当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方式,《办法》规定,高校可结合其性质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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