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大棚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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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温室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一、概况及承租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板桥堡村十里河花卉产业基地号温室大棚栋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 m2。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壹年半(每年按14个月计算),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即:在壹年半租赁期内甲方共赠送3个月乙方免费使用)。

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每年(按14个月)租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小写:¥45,000.00元)。壹年半(按21个月)租金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小写:¥67,500.00元)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预付款贰万元整( 小写:¥20,000.00元)。

3、乙方提出需要整改的地方全部达到乙方要求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剩余价款贰万伍仟元整( 小写:¥25,000.00元)。

4、租用期限满一年后应提前一个月支付剩余半年(按7个月)租金人民币贰万

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22,500.00元)。

4、乙方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提供温室大棚及设施完好,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2、甲方须确保为该土地及大棚产权的合法产权所有人,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及法律责任以及乙方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大棚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大棚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

4、大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全权独立进行,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以及散布影响乙方经营的消息,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5、若遇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好相邻关系。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大棚结构,擅自增加装饰、设施、设备;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擅自转租和变相租赁该大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租赁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水、电、煤等费用:服从园区统一管理,统一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要完善防火措施,做好冬季除雪工作,维护园区整体形象,因设施、设备及火灾等因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要对现有大棚现状及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性完全认可后,方可签约。合

同期内乙方要爱护设施、设备,如遇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时通知甲方维修,保障良好运营。合同结束后,乙方交给甲方的设施、设备要完好。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租用期限满后,乙方若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使用;

2、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性拆迁,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要协助乙方,与政府协商按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项目补偿,截止未到期的租金由甲方一次性返给乙方;

3、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时可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6、本合同如与国家政策、法律相勃,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承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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