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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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学》作业

第一次网络教学作业(第一章----第三章)

一、名词

1、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

法等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

2、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学主要探讨国家如何运用行政权力对商品经济活动(商品生产经营者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执法的规律,藉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的效率与效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工商行政管理学一方面属于行政管理学的范畴,另一方面又与经济学、法学等众多学科相交叉,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学科,是管理学科中经济行政管理学的分支体系。

3、工商食官制:“工商食官”制度是周代,尤其是西周春秋时期工商业发展的基本制度。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指当时的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他们必须按照官府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和贸易。在这种制度下,周王室和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属司空管辖。这些手工业作坊的各类生产者称为百工,他们既是具有一定技艺水平的工匠,又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管理者。

4、外部不经济性:外部不经济性,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

其他消费者或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其包括正、负两方面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

二、简答题

1、工商行政管理的特征:

1.综合性。

工商行政管理是管理内容的多样性和管理过程整体性的统一。市场是各种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市场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关联性,决定了市场监督管理的综合性。工商行政管理要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许可和确认,要对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要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等等,其监督管理的内容多、范围广。同时,各项管理内容相互关联,使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如:市场主体从进入市场,到参与竞争、退出市场,都处于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之中。

2.程序性。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的经济监督职能的组成部分,必然要体现国家意志,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进行监督管理,而法律、法规则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必然要求依法监督管理,其实际工作过程就是行政执法过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等监督管理活动的实施,必然要求有严格的规范性程序,力戒主观随意性。建立科学的规范性程序,严格依程序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特征。

3.超脱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与市场主体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不会与其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它只是依法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它没有部门自身利益的影响和制约,能够超脱于部门利益之上,可以公正执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

4.关联性。

工商行政管理并不直接使用经济手段调控,但本质上属于经济的国家宏观管理范畴,是通过行政监督管理手段,以致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得以顺利实施,从而实现国家的宏观整体调控目标。同样,工商行政管理不直接干预经营者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依法对经营者的市场行为进行个案微观监督,以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中,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监督具体联系在一起。

2、建立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性:

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必要性,取决于其对经济和社会的积极作用。一、市场经济秩序的实质是对经济利益关系的规范;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为各市场主体从事市场活动创造共同平等的法律环境;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抑制和减少市场经济运行中许多不可控因素;四、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于维护政治稳定具有客观的作用;五、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反映顾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

3、工商行政管理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市场经济行为具有的特征:

1、自主性

2、平等性

3、法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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