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轧钢高线安全生产检查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识别和控制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轧钢高线,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安全检查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

每年还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实施计划,必要

时制订《安全检查表》。

第六条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定时、定

人”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防止职业危害,促进

安全文明生产。

第七条凡因安全检查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

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生产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二章综合安全检查

第九条综合检查本厂、车间、班组三级,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

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在普遍检查的基础上要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第十条五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得具体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职责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

贯彻、“五同时”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纪律、安全规章制度的制

订和实施、发现和查明安全隐患及整改和复查、安全组织、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厂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

组级每班一次。

第十二条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查阅各种安全生产台帐和资料。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对安全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故意对抗检查者,有权向生产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厂级、车间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发出检

查通报。

第十四条班组应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

录本》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查看,并签名确认。发现需要进行考

核的问题时,车间有提出考核的权力。

第三章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专项安全检查由各车间的主管领导、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每季度

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轧钢厂专项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加热

炉系统专项安全检查、消防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轧钢机系统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专项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在第二天汇总检查结果,并把编辑好的书面

和电子版本上交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应当日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

确认,在征求生产厂长提出考核要求,并发出检查通报。

第四章其它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轧钢厂根据气候特点及季节的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电、

防台风等工作,进行预防性的季节检查。

第十九条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发动员工

不定期地对本厂或本岗位进行群众性的安全、卫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汇报生产厂长。

第五章检查通报

第二十条综合安全检查(厂级、车间级)、专项安全检查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均需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一条其它安全检查必要时也可发出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负责根据检查结果编写,并征求生产厂长,

提出考核要求。

第二十三条检查通报由安全管理员统一集中保存,并建立专门台帐。

第六章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

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隐患整改必须遵守“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

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第二十六条由于条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防范措施和限

期整改计划,使整改工作做到项项有交待,条条有着落。

第二十七条轧钢厂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报告上级部门。在问题未解决

前,要米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轧钢厂《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管理员签发,并接收和保存“反

第四十条 本制度所指本厂均代表轧钢高线。

检查时故意对抗检查人员,不配合、拒绝、破坏和干扰检查的考核 责任人 200 元,责任人班组的班长和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各考核 100 元。 对隐患整改不重视、不积极或不整改的,责任人、责任人班组班长、 车间主任各考核 200 元。 第八章 附录 馈联”。 第三十条 车间或班组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时,车间主任、班组长、整改 责任人应立即着手整改,不可拖延,如对隐患整改不重视或不积极 整改,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车间主任、班组长、责任人的责 任,并予以严格考核。 第三十一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生产安环部制订,一式两联。安全隐患整改 后,责任人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 ,并返回“反馈联”给安 全管理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考核由各车间主任执行,并征求生产厂长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考核金额由车间主任报送综合管理员。 第三十四条 考核资金直接从责任人工资扣除。 第三十五条 每缺一次安全检查考核责任人 100 元。 第三十六条 检查结果不上报或检查不记录结果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填写、不反馈的,考核责任人 100 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