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处罚依据
二级建造师处罚依据二级建造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担任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作为一项重要的职业,二级建造师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否则将面临处罚。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以及工程质量等方面,介绍二级建造师处罚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建造师职业道德、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建造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职业道德依据1.建造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职业道德准则,不得违法违规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活动。
2.建造师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不得为谋取私利而违背工程质量规定。
3.建造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不得泄露工程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等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三、工程质量依据1.建造师应当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建造师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3.建造师应当积极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二级建造师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以及工程质量等方面。
建造师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自身的职业操守和工程质量,否则将面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在工程建设中,建造师的职业道德和工程质量是保障工程质量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希望广大建造师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升职业素养,为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建实务中的法律法规解读
二建实务中的法律法规解读二建实务是指二级建造师的实际工作内容与技能要求,而在二建实务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二建实务中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一、建筑法律法规概述建筑法律法规是指在建筑行业中,用于规范建筑活动和管理建筑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它们是建筑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验收与交付的全过程所需要遵循的法律依据。
常见的建筑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建筑工程的承包商、设计师、施工人员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中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该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提出了要求。
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并且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提出了要求。
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施工标准和规范,施工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于建筑工程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要求。
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证。
同时,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解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指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实施细则。
该条例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进行,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可靠、安全合格。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3、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撤销。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
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整理难点部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旳方式包括协商解除、随时解除、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其中,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协议旳情形包括: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旳;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旳规章制度旳;③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旳;④劳动者同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毕本单位旳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旳;⑤因规定旳情形(即以欺诈、胁迫旳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旳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旳)致使劳动协议无效旳;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旳。
2.劳动协议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旳,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协议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旳,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旳劳动协议,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旳时效期限为1年。
4.根据《产品标识与标注规定》规定,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旳标识必须真实, 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②有中文标明旳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③根据产品旳特点和使用规定, 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重要成分旳名称和含量旳, .中文对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旳, 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 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④限期使用旳产品, 应当在明显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有效期或者失效期;⑤使用不妥, 轻易导致产品自身损坏或者也许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旳产品, 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阐明。
5.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立案旳时间为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6.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旳, 保修期应当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破(交)工验收旳, 自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汇报之日起计算。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二建法规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法规部分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大全。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要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责任、程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实施、管理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休假等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法》:主要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及相关纠纷的法律处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主要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检测、验收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方法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要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条例》:主要规定了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二级建造师的法律定义及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级建造师指具备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管理
相关专业的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具有相关施工管理经验并经评审合格的人员。
申请二级建造师资格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二、二级建造师的职责与权利
作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中有监督权,可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二级建造师的法律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二级
建造师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二级建造师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二级建造师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1.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和安全。
2.建筑法规: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二级建
造师需要遵守并执行。
3.基建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指导,二级建造
师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
为了提升二级建造师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建议二级建造师定期参加相关的
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二级建造师也可以通过参加专业考试提升自身职业地位和发展空间。
六、结语
总的来说,作为一名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工程
质量和安全,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建筑工程的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二级建造师们能够不断努力,成为行业的精英。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重点
二建《法规》考前必背重点1、现行旳建设行政法规重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都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P4(必考点)2、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长其义务旳规范,不得增长本部门旳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旳法定职责。
P53、法人应当具有旳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旳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
P74、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尤其法人三大类。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P8(必考点)5、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完毕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旳材料款,假如不准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6、代理具有如下旳法律特性:(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行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当以被代理人旳名义实行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旳行为;(四)代理行为旳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P10重要(必考点)7、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旳营业场所和对应资金;(2)有可以编制招标文献和组织评标旳对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本法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组员人选旳技术、经济等方面旳专家库。
P128、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毕;(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旳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重要(必考点)书面委托代理旳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旳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旳,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024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考点1:法的效力层级同一机关制定①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②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③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法律、行政法规)谁制定谁裁决不同机关制定④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1)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法规,则适用地方法规(2)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⑤部门规章之间冲突国务院裁决⑥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⑦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对自己的物权利。
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权能)四项权能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能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担保物权对他人物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考点3: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法人代表人。
考点4: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考点5: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考点6:抵押权清偿顺序(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课件
二级建造师法规课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二级建造师作为建筑行业的中坚力量,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为了提高二级建造师的综合素质,加强法规知识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
本课件将围绕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的法规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以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二级建造师。
二、二级建造师法规课件内容1.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体系(1)概述:介绍我国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构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
(2)重点法规:详细讲解《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核心法规。
2.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1)概述:介绍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合同类型,包括总分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2)合同签订与履行:讲解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
(3)合同纠纷处理:介绍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概述: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安全生产责任:讲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介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等。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1)概述: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质量管理责任:讲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
(3)质量管理制度:介绍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
5.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1)概述:介绍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环境保护责任:讲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二级建造师是指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能够独立承担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施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确保二级建造师的工作权益以及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二级建造师的行为。
下面将对二级建造师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对二级建造师的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该法规定了建筑施工的程序、质量和安全要求,明确了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要遵守本法的规定,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二、《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要求。
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要遵守本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则,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措施,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施工中要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要求,明确了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级建造师在工程施工中要根据合同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加强了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二级建造师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六、《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和管理要求。
二级建造师所在的施工企业要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保证施工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专业能力。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
二级建造师中的法规法规知识点整理法规法规是指对某一领域的规定、要求、标准等的总称。
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法规是考生必备的知识点。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这些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1.建筑法《建筑法》是建筑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定义、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保修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建筑市场监管条例《建筑市场监管条例》规定了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主体的认定、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信用服务等方面。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标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方面。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
3.建筑工程质量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损失的界定、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期限等,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等。
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四、其他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明确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性。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其中《法规》科目是必考科目之一。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整理了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层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4、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二、招标投标法1、公开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邀请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
3、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4、中标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三、合同法1、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权利。
四、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
二建法律法规
二建法律法规二建法律法规1. 前言二级建造师是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具有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
作为具备高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建筑专业人员,二级建造师不仅要掌握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与二级建造师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法规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对建筑行业的管理和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筑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合同和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条款,以便在项目招投标阶段能够正确、合法地进行操作。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建筑垃圾的处理和管理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条例,以便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正确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
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是建筑行业的核心要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该条例,以便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达标。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程序和监理机构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该条例,在建筑工程监理阶段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监理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二级建造师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中担任部分或者全部的安全管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法规1.《建筑法》:内容包括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建筑工程的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要涉及房地产经营、开发、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法规。
3.《城镇建设规划法》:规定了城镇建设规划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编制要求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包括人员组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法和程度等。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工地洗浴、废弃物处理、饮用水供应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等。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处理等。
三、施工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建筑施工发包和承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的管理办法,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质量责任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定。
四、施工过程安全管理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用电设备检验、线路敷设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包括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和危险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3.《建筑施工机械操作员培训、考核和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机械操作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驾驶证颁发和训练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法规概述二建法规是指建筑行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是考生须要熟知和掌握的重要内容。
合格的二级建造师必须对这些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并能够正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以下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二建考试中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于1997年颁布实施,其目的在于规范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担保、建筑市场监管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3年颁布实施,主要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规范。
重点知识点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检测与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四、《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重要的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建筑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二建考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法规之一,该条例于2004年颁布实施,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重点知识点包括: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等内容。
六、《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二建考试中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重要规范之一,该规范由建设部颁布实施。
重点知识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与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批准等内容。
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二建考试中常考的法规之一,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一、法规概述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知识是重要的考察内容之一。
二建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二、建设法相关知识点1. 建设法的立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规,于1994年4月发布,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做了具体规定。
2. 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建设法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同第一、法律法规第一、科学技术第一等。
这些原则为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强调了各方在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
3. 建设工程的审批程序根据建设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才能实施。
这一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在审批程序中,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各项程序的申报和审批,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时间限制。
4. 建设工程的招标环节建设法对建设工程的招标环节也做了详细规定。
在进行工程招标时,需要遵守公开招标的原则,并且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同时,法规还规定了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和结果公示的程序。
三、质量管理条例相关知识点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体系。
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目标的确定、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程质量评审等内容。
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合格的二级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
2. 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设备的质量控制等各方面的要求。
合格的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这些措施,并能够在实际工程中加以实施。
3. 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条例强调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级建造师的管理,规范二级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二级建造师执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专业服务的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级建造师管理制度,加强对二级建造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二级建造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二级建造师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第六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第七条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标准规范等。
第八条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分别设置,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程实践等。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三)取得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第十一条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第十二条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第三章二级建造师注册第十三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四)无犯罪记录;(五)无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不良记录。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是众多考生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关卡。
掌握好相关知识点,不仅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更能为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的精华总结。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效力层级遵循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二)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具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等特征。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二级建造师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二级建造师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二级建造师的地位和作用也逐渐受到重视。
作为一项专业职业,二级建造师担负着工程建设的重要责任和任务。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修订,以规范二级建造师的行为和规范建筑工程的实施。
本文将对二级建造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一部涉及建筑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
其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监理责任和建筑师的资质要求。
二级建造师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品质和安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规范城乡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
对于二级建造师而言,该法规对建筑工程的规划和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级建造师应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合理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中,二级建造师必须遵守招投标法的规定,确保招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在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守该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规范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维护建筑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保护环境的基本法律法规。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中,二级建造师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对二级建造师相关法律法规的简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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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
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
2Z201052 质权
质权人的权利 质权人的权利
与义务
质权人的义务
出质人的权利
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 不得擅自转质
留置财产
2Z201053 留置权 留置权人的权利
留置权的实现
行为的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 变更、转让和消灭 力的关系
住宅用地期满续期权利 履约的义务 支付出让金的义务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
2Z201056 物权的保护
登记的义务
2Z201060 建筑法
【考试大纲】
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2Z20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 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企业的 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机关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分类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2Z20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含义
专业技术人员 执业资格种类
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
30 30 20∕专业 20∕专业
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考试大纲】
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 2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
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
宪法 民法 商法 经济法 行政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刑法 诉讼法
表现形式
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 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刑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合同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侵权行为
债的消灭
履行 抵销 提存 混同 免除 当事人死亡
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著作权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
专利权 商标权
专利权的主体 受让人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侵权与保护
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例外工程
(六类)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 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
许可证管理 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执 业资格共同点
(1)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 (2)均需要注册 (3)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 (4)均须接受继续教育
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
招标发包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
直接发包
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禁止规定
禁止违法采购
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资质管理 联合承包
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 关于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 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问题引起的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处理 例外情形
资质的认定——就低不就高
转包
法律责任
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分包的资质管理
总包合同中有约定
对分包单位的认可
经建设单位认可
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 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内容
权利 义务
主体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变更
的变更
内容变更
自然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 协议终止
的终止
违约终止
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要式法律行为
行为的分类
不要式法律行为
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成立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2Z201043 掌握代理制度
本课程知识体系
知识体系
考试题型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2000 合同法 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单选题
共60题,每题1分。每题4个备选项中, 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2.多选题
共20题,每题2分。每题5个备选项中, 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 误选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 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2Z201031 公民 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2Z201032 公民 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 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 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
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
【考试大纲】
2Z201011 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 2Z201012 掌握考试管理 2Z201013 掌握注册管理 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 2Z201015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2Z201016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
2Z201012 掌握考试管理
法律法规
监理依据
有关的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监理的内容
监理的权限
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工程监理任务的承接
独立监理
履行监理合同 公正监理
法律责任
与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责任 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
2Z201070 招标投标法
【考试大纲】
2Z201071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 2Z201072 掌握投标的要求 2Z201073 掌握联合体投标 2Z201074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2Z201075 掌握开标程序 2Z201076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2Z201077 掌握中标的要求 2Z201078 熟悉招标程序 2Z201079 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申领条件
(八项)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效力
最高 仅次于宪法 低于宪法和法律
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 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 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司法解释 国际公约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缔结的协议
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 具有法律效力
2Z201030 宪法
【考试大纲】
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代理的含义 代理的种类
代理人与被 代理人的责
任承担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 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 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 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
代理的终止
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
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
债的概念 债的发生根据
(1)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责任承担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3)总、分包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责任
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1)国家重点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强制监理范围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五大类)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Z201071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 及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
公开原则 公平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范围的确定(5项) 强制招标项目 规模标准(关键数字必须熟记)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5项)
法律责任
2Z201072 掌握投标的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2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
法律形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 规章
部门 规章
地方 政府 规章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 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各部、委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 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2Z201040 民法
【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