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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司章程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充分体现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管理体制在现代市场发展中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办法依据《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的单位、部门、均适用本《规定》。 1.3 在此之前所有与本《规定》有违的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此后如有新的规定以行文为准。 第二章企业的体制、领导机构 2.1 本公司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总公司---项目公司---施工班组三级管理;财务管理实行二级核算二级管理模式。 2.1.1 总公司统一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劳务、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指挥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均衡生产、经营,在经济上进行各项经济、指标的总体核算。 2.1.2 项目经理部(厂、分公司、站)中心任务是参与工程竟标投标承揽任务,组织劳务组合,生产配置,合理使用资金、材料,保证优质高效的目标实现。2.1.3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终身责任人,且对工程项目施工拥有决策权和行使全面指挥权,对项目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2.2 公司建立党支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培训管理人才,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监督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和企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经理在

(完整版)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一、目的 (2) 二、经理职责 (2) 三、副经理职责 (2)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2) 五、财产管理制度 (4) 六、财务管理制度 (4) 七、车辆管理制度 (4) 八、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5) 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

一、目的:为加强监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监理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二、经理职责: 1、全面主持监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2、组织、策划监理公司整体运作,完善管理模式。 3、主持参与或审查重大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组织制定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标准;下达、落实公司决议,发布公司各类文件、通知、通告等。 5、负责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责任。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7、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文件的签发。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副经理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质量方针。 2、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和完成好交办事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事情要及时向经理报告。 3、受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4、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及落实工作。 6、在分管范围的工作中,除重大的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外,有权自行处理问题。 7、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8、受经理委托认真搞好公司的考核工作。 9、在经理外出期间,代理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1、考勤:为加强人员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混凝土 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周志明、张伟、杨左萍共同出资设立“贵州天坤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 第三条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墙体材料、外墙面保温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销售;机械化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细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出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召

监理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

一、组织结构图

二、职责分工 【总经理】 ●贯彻执行董事会章程,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和制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经营及财务计划进行审 核与规划; ●制定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和批准公司的管理目标、管理架 构、人员聘用; ●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任免各部门领导和总监,并授予相应的职 责和权限; ●适时管控公司监理等经营业务,确保实现公司管理目标; ●负责提供所需资源以满足公司的管理需求; ●负责(或授权)公司对外文件的签发及各类业务合同的签订;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等文件; ●定期召开公司会议,传达贯彻集团和董事会议精神、指示,检查、 布置、协调公司各项工作;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 ●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管理工作; ●负责兼管业务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承接与协调集团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协助总经理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部】 ●负责管理及协调各项目监理工作; ●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实施及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和落实,组织 培训和学习有关工程建设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负责监理工作的质量检查、测量、监控及评定; ●负责检查各项目监理各类文件记录及资料管理; ●负责公司测量和检测仪器的管理,定期送检进行校准; ●负责监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并上报,主动、及时、有效 地提供改进建议; ●负责对监理项目监理工作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做好监理工作不 合格控制; ●参与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实施纠正和整改 措施; ●负责对项目监理资料、竣工资料的审查,并及时组织资料的归档; ●负责实现监理过程的策划,编制监理大纲,审查监理规划和细则; ●协助解决现场项目监理部实际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协助项目 总监审核施工单位的重大项目施工方案。 【综合部】 ●负责公司日常的内外接待、联络、通知、协调、会务组织等工作; ●负责公司文件、行政文书、档案收发管理以及文件的上传下达; ●负责公司会议纪要的记录,督促会议纪要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 情况;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黄鹤路69号xx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五金工具、阀门、管道配件、卫生洁具、机电设备、包装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王某 出资额:1000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时间:2016.8.19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

建筑劳务公司章程

2016建筑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0:00????来源:综合指导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 住所:*** 2.**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建筑公司章程

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和出资 时间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章附则

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2人出资设立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县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水电暖安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二条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由3 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提防工程专业总承包;消防专业总承包;水利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园林古建工程总承包; 城市照明工程总承包;管道安装工程总承包;体育设施安装工程总承包。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首期实缴出资额 ______ 万元,二期出资 ________ 万元,于__年__月__日之前缴足。 第六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差额交付期限承诺一览表。(以表格形式附上)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长期。临时租用营业场所,以租用期限申请登记,续租或购买固定营业场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已缴纳出资额。按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应向公司书面说明出资合法继承人。出资合法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股东资格能力,由公司股东会考察后讨论通过。 第十条公司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股东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知情权、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或推选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

(完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理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 第十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黄鹤路69号xx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五金工具、阀门、管道配件、卫生洁具、机电设备、包装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王某 出资额:1000万元 出资方式:认缴 出资时间:2016.8.19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版)

(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围、营业期限及 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 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 经营场所1:; 经营场所2:; ……) 第六条公司经营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围涉及《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2、公司设立时或减少注册资本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得低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

建筑公司章程

建筑有限公司 章程(拟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三人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认缴岀资额、出资期限及 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郑重承诺:将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第八条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账户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岀资证明书应第九条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H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FI期; (六)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岀决议; (A)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岀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时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工程监理公司章程

工程监理公司章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章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章公司和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为水利工程投资者、建设者提供科学严谨的监理、优质的服务,确保投资者的建设项目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同时,通过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多方资源,使其为股东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税收。?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贵州省昭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851000。?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设监理。?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房屋工程建设监理为主业。?

建筑工程公司章程

2016建筑工程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 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以房屋建筑、装饰及道路建设等为主。 第二章公司经营方式: 公司以XX、XX、XX、XX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股份分别为XX、XX、XX各占总股的20%,XX占总股 份的10%,其中10%作为办公场所、仓库、工具设备租赁费, 其余20%作为公司的公积金,以备公司发展壮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动用公积金。 第三章公司经理权利和义务: 1、由四人组成的董事会共同选举或聘任的经理,应主持 公司的生 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负责本公司工程来源及工程所用资金的储备工作,制定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措施及计划,带领本公司的管理及工作人员在建筑行业树立起良好的公司形象。

3、负责并监督公司财务年、季、月度的审查工作,以及 公司当年利润(在扣除20%的公积金后)按股份的分配工作,及对外界一切事物的处理工作。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设专人管理,并随时接受股东的监督、审查工作。 2、公司在正常运转中所出现的一切非工程所用的费用, 必须由董事会中三人及二人以上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出现的公司资金流失由财会人员负责。 3、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工、材料费用由工程负责人签字 并报公司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并入帐。 4、对大型工程项目的投标或其它所能出现的费用,必须经董事会共同协商、表决后方能生效。否则出现的公司资金流失由财会人员自行负责。 5、建立建全公司的一切凭证及帐薄,作到日结月清,帐 目清楚财会人员负责年度分配工作,努力推动公司的经济快速 发展。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各股东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章程,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经济的快速发展。 2、股东对公司的各项职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

最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最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风险告知: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由3 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总承包;提防工程专业总承包;消防专业总承包;水利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 园林古建工程总承包;城市照明工程总承包; 管道安装工程总承包;体育设施安装工程总承包。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首期实缴出资 额_____ 万元,二期出资 _______ 万元,于 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 日之前缴足。 第六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差额交付期限承诺一览。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缴出资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出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期实缴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缴纳时间: 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认缴出资差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差额交付时间: 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②股东姓名或名称: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监事会组织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㈡检查公司财务; 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㈤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㈥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㈦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㈧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㈠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㈡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㈢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总经理会议; ㈤公司章程规定及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范围 第六条监事议事以监事会会议的形式进行。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 第七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主席指定的监事负责召集。 第八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至少提前五日将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但在紧急情况下除外。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㈠会议日期和地点; ㈡会议期限; ㈢事由及议题; ㈣发出通知的日期。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得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得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得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第四条公司得经营范围为: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与禁止得项目除外) 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得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得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与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得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姓名与住所如下: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得权利; (二)对公司得经营活动与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得经营提出建议与咨询; (四)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得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得,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得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得姓名或名称、缴纳得出资与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得编号与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得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年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 实用

莎车县海肯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托合提库尔班·阿布力孜一人出资设立莎车县海肯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莎车县海肯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条公司住所:莎车县米夏镇塔瓦克其拉社区(永安驾校对面)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由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20年内缴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1人,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章程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八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章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章公司和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为水利工程投资者、建设者提供科学严谨的监理、优质的服务,确保投资者的建设项目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同时,通过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多方资源,使其为股东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税收。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贵州省昭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851000。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设监理。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房屋工程建设监理为主业。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屋工程建设监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 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 货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 实物折价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0 %; 土地使用权折旧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0 %。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已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审计事务所评估验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孔亮昭。 田军。 郭鹏。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分配红利; (2)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章制定。 本章程是关于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规则。 第二条本公司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胡美行、史喜亭、陈伦山、刘海山、徐英海、刘传文、赵柱恩、刘仍显、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享有出资人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资本经营为辅,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接受国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行安全生产。 第七条股东出资入股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生产,增加企业盈利。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八条公司名称: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第九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条经营范围 主营: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车、船、飞机),钢结构工程,水工建筑,电信、通讯、管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防水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兼营:普通货物运输,渣土运输,房地产开发,机械租赁、维修,物资租赁。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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