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简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月简报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设立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三、活动安排

为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增强全市活动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

1、刊发署名文章。6月1日,市安委会刊发署名文章,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安委会组织安全月启动活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升安全旗。

2、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9时30分,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省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与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现场设立举报投诉服务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当天,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分会场或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日宣传活动。

3、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利用微信传

播安全知识,把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4、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观看“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组织流动宣讲放映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等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开展“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随手拍”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不安全行为解读违规行为。

6、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派出执法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曝光活动,并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8、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市安监局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读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区县活动

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主题和统一部署,参与全市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应急救援演练周”、“安

全法治宣传周”活动。同时,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有

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区县和街道特色的活动。

(三)行业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由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铁路道口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安

全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活动主题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有本企

业特色的活动,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员

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达市安监[xx]11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在全市质监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安

全生产活动。现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落实,我局于5月1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达质监办[xx]28号),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

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设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对全市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月

的安全整治重点进行认真部署,使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开始

就步入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轨道,同时还要求局下属

各单位相应做到组织机构、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

位”。由于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全市质监系统及所监管的工作未出现安全事故。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职工会、讲座、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消防法》、《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职工的安全理念。结合我局监管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在被监管企业中广泛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临街显眼位置悬挂了“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宣传标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6月9日,机关30名职工参加了市安监局组织的第六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3日,组织人员参加了“科技之光”安全生产天府行宣传活动。

三、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两个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对监管中发现反复出现问题的,加大了检验频次,缩短周期,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一是加大对本地区重点、农村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大米、酱油、醋、肉制品、饮料、奶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三是加强了对各个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对涉及到可能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特别是“六一”儿童节期间儿童食品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大了整改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企业,加大了查处力度。五是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