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科技文化艺术节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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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科技文化艺术节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为纪念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弘扬雷锋精神,用青年的视角展现黎明学子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广大青年奋发进取、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传统艺术,特举办艺术作品展,同时也是第八届科技文化艺术节的活动项目之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挥洒艺术个性展现黎明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9日—4月25日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院团委
四、承办单位
院学生会宣传部、艺术设计系
五、协办单位
社团联合会宣传部、自律会宣传部、各系宣传部、花艺协会、动漫协会六、作品征集
(一)征稿主题:
围绕“弘扬雷锋精神,挥洒艺术个性,展现黎明风采”这一主题,通过广大同学的认真构思,精心创作,挥毫泼墨,热情讴歌,以艺术的形式让“爱国、科学、民主、进步”精神更深入广大师生心中。
(二)征稿时间:
2012年4月12日——4月17日
(三)征稿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四)作品内容:
1、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书、草书附释文,用宣纸书写,规格在0.5*0.8米以上)
2、篆刻、雕刻作品(篆刻作品需附释文);
3、绘画:国画、油画、水粉、漫画、水彩画、素描、手绘等均可,(符合主
题,内容积极向上,规格不得小于8开参展作品形式不限);
4、摄影:符合主题,大小不小于20寸,彩色、黑白不限;
5、公益广告、动漫、DV作品
6、手工作品:十字绣、剪纸、中国结、泥塑
其中:摄影作品
(1)本次比赛接受彩色和黑白照片,参选作品数量不限;
(2)照片必须是数码格式,不接受洗印照片或胶片;
(3)全部数码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JPEG格式或Tiff格式
②文件量大小应在2.5MB以上,像素600万以上;
③本次比赛不能更改图片画面元素,但可以对图像色调和色彩进行微调处理。
(4)作品形式
①单幅图片作品
②多幅图片构成组照
(五)作品报送方式
1、院系推荐:各院系在4月17日前将参展作品统一报送至院团委
2、个人参展:作品直接提交至院学生会宣传部(D121)报名处。
3、报送作品时需同时上报参展报名表格,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参展作品作者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作品评选时间
4月18日—4月19日,组织专业老师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评选。
八、评分规则(采取100分制)
(1)主题思想明确,富有新意、创意。(25分)
(2)构图完美,主次虚实分明。(25分)
(3)作品视觉冲击力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20分)
(4)技术熟练,具有独到的表现力。(20分)
(5)作品命题新颖、独特。(10分)
九、作品展览
(1)展览时间:4月24日—4月25日
(2)展览地点:彩虹楼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9名
本次展评另设置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选手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参展作品择优于彩虹楼大厅展览。
注:篆刻与书法作品一起参评,摄影作品与绘画作品一起参评。
院宣传部、艺术系
2012年3月1日
附:时间安排表
征集通知:3月29号粘贴海报和通知;
收集作品:4月12号——4月17号
评选作品:4月18号——4月19号
作品整理:4月20号——4月22号
作品展览:4月24号——4月25号
颁奖仪式:4月26号